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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疫情期間對培訓機構

發布時間:2022-09-26 03:30:50

『壹』 教育部要求暑期針對校外培訓突出問題開展精準治理,具體措施有哪些

教育部在暑期針對校外培訓的突出問題,要開展一系列的精準治理,具體的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要全面整治沒有資質證明的培訓機構市面上的培訓機構層出不窮,各行各業五花八門,特別是針對中小學教育以及高中階段的培訓教育要展開著重的處理,工作人員要對當地所有開展培訓機構的店面進行查處。除了審核相關的疫情防控政策是否符合標准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查詢是否有相關的資質證明。沒有資質證明的培訓機構一律關閉不得對外營業資質證明過期的培訓機構需要盡快的到當地的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所有的教育培訓機構都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范圍之內,線上教育禁止出現額外的收取費用,也禁止各個教育機構制定提前預定的收費辦法。

『貳』 教育機構在疫情期間上課,被查會簽什麼文件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疫情期間私自聚眾處罰文件。教育機構在疫情期間上課,對於證照齊全的培訓機構、幼兒園,依據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相關證照,行政審批部門依據處罰決定履行注銷或撤銷程序,並簽疫情期間私自聚眾處罰文件。

『叄』 疫情期間補課違法嗎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了阻斷疫情向校園蔓延,各地紛紛響應教育部的號召,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停課不停學」活動。教育部三令五申強調,疫情期間嚴禁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培訓活動。

『肆』 疫情期間教育培訓機構退費國家文件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財政部規定,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第一條 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伍』 疫情國家對教育機構的政策

法律分析:疫情國家對教育機構的政策有以下內容:
1、國家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基金獎勵、捐資激勵、土地劃撥、稅費減免等方面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扶持;
2、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進入教育領域舉辦學校或者投入項目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條 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陸』 疫情期間辦輔導班有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對擅自開課的民辦文化教育培訓學校,一律依法依規上限處罰。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行為,一律依規給予上限處分。

法律依據:《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違法違規辦學行為一律實行上限處罰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間,市教育局未下達復課通知前,對擅自開課的民辦文化教育培訓學校,一律依法依規上限處罰。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行為,一律依規給予上限處分。

『柒』 北京疫情培訓機構可以開課嗎

不可以開課,疫情防控期間培訓機構是會相對應的關閉的,以適應疫情防控的需求,疫情緩解以後就會慢慢重新開門。

需要注意的是現在雙減政策期間,學科類的培訓機構已經是明令禁止不給開了,不過藝術類的培訓機構依舊是不受影響。

根據現有病例資料,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以發熱、乾咳、乏力等為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瀉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狀。

重症病例多在1周後出現呼吸困難,嚴重者快速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雙減」指要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捌』 2021年疫情期間能不能開展補習班

現在不能開展補習班的人多的話,怕疫情會有反復,現在也屬於月經比較高發了。

『玖』 疫情期間開培訓班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嚴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開展線下授課、培訓等活動,對違反禁令的機構、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 第五十條 視情節輕重,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從重處罰。

『拾』 國家對培訓班有什麼樣的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
【拓展資料】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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