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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培訓機構各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2-09-24 22:24:07

Ⅰ 一個教育培訓公司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等應包括哪些方面

第一,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有自己公司的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考勤的規定。員工外出的規定。員工請假輪休的規定。辦公的行為准則。

第二,獎懲制度。除了員工完成招生任務以後拿的提成,還應該有以下的方式進行獎勵:通報表揚記功獎。每次獎勵獎金XX--XX元不等。優秀員工獎。獎狀+獎金。懲罰分三種:警告。罰XX元-xxx元不等。記過。罰XX元--XX元不等。辭退。

第三,晉升制度。以工作業績為導向。年分4次加薪機會,2次晉升機會。談到晉升制度就不得不提下,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就涉及到監察審計了!

第四,學員的管理規定涉及到1,單位的介紹,2,師資的介紹3,課堂紀律4,開課時間及教學管理規定啊。

第五,教師的管理規定:主要涉及到:教務考務的教師,班主任以及招生咨詢的教師等等。

拓展資料:

  1. 管理制度是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點:權威性。

  2.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

  3. 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4. 管理制度具有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參考資料:網路-管理制度

Ⅱ 職業培訓中心規章制度

目 錄

一、 培訓中心校長崗位職責
二、 培訓中心教師職責
三、 教師考核制度
四、 教師獎懲及淘汰制度
五、 上課制度
六、 學員守則
七、 學員考勤制度
八、 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九、 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十、 財務管理制度

一、 培訓中心校長崗位職責

1、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執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的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
2、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3、組織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4、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5、提出學校內部組織設置方案。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7、對本中心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培訓中心教師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執行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編寫好學期授課計劃,努力完成教學任務。
2、嚴格遵守中心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不隨意調課、堅持上下課制度、不無故提前下課。
3、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做好課前的一切准備工作。
4、按章行事,加強組織紀律觀念,維護和保證教學制度權威性和嚴肅性。
5、關心和愛護學員,尊重學員人格。
6、教師講課理論聯系實際,更新觀念,注重培訓效果,激發學員的學習積極性。
7、教師上課應口述和手寫並重,板書整齊,使學員能做好筆記。
8、任課教師認真回答學員提出的問題。
9、遵守培訓中心的教學管理制度。
10、加強學生實訓管理,嚴禁學生在課室嬉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11、嚴格要求學生認真執行中心的規章制度,教育學生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對違章、違紀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提出處分建議。
12、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教學水平,關心學生,注意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13、積極參加中心的教學教研活動,完成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教師考核制度

根據有關「師資管理」的要求,為搞好教師的「理論、實踐能力」等教學工作質量的考核工作,希望一方面加強教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強教育教學的監督工作,使教師考核的工作任務真正落到實處。特製定教師考核制度如下:
一 、教師考核組織及成員。
由校長、教學主任、教學相關人員組成。
二 、教師考核內容。
包括教師的德、能、勤、績方面。又分為五個項目來綜合評定。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學生評議、同行評議、領導評議)、實踐能力、科學研究、工作態度方面。
三 、教師考核的打分標准。
1、教學工作量的多少(滿分為15分)。
2、教學效果的三個方面(滿分為50分)其中:
(1)學生評議(滿分為10分)
(2)同行評議(滿分為20分)
(3)領導評議(滿分為20分)
3、實踐能力(滿分為15分)
4、科學研究和論文發表情況(滿分為10分)
5、工作態度是否端正(滿分為10分)

四、教師獎懲及淘汰制度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教學秩序,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科研及其它社會工作的積極性,確保教學任務圓滿完成,特製定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1、凡是在授課過程中,違反教學管理規程,造成教學差錯的,初次提出警告,情節嚴重的撤換教師。
2、在教學過程中,凡是檢查出教師工作消極、敷衍了事、工作質量低、不負責任者,課時津貼扣30%。
3、在教學檢查過程中,凡是教學資料缺項或質量較低者,罰課時津貼20%。
4、凡參加教科研活動並有成果鑒定、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的酌情予以獎勵。
5、凡自製課件、電子講義並應用較好者,酌情予以獎勵。
6、凡在教學中表現突出、有重大貢獻者,酌情予以獎勵。
7、凡是承擔本職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較大並完成較好者,酌情予以獎勵。

五、 上課制度

1、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按規定進度授課,不缺課,不隨意按課。
2、上課要講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識的系統性、科學性和完整性,做到層次清楚,深入淺出,便於學員理解和記憶。
3、貫徹精講多練的原則,重視案例分析,使學員通過分析案例的辦法,提高掌握知識的理解能力。
4、上課必須有教案,不上無准備之課。
5、課堂教學必須預防缺漏,當堂鞏固,注重板書,讓學員做好記錄,以便復習與考試。
6、做好學員的上課考勤工作。
7、正確操作多媒體教學設備,愛護好教學儀器設備。

六、 學員守則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班主任、教師和後勤人員的管理。
2、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聽課者,須辦理請假手續。缺課超過培訓時間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試資格。
3、遵守課堂紀律,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學習,不看與上課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不交談聊天,不在課堂上打、接手機。
4、尊敬教師和工作人員,團結學員,禮貌待人。
5、自覺遵守考紀,維護良好考風。考試時不交頭接耳、互通答案,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6、講文明、講衛生。校園及課堂內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自覺維護教室、寢室及校園清潔衛生。
7、愛護教具、課桌、課椅、餐桌、餐椅、被褥、床等一切公物,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8、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嚴禁浪費。
9、遵守寢室管理規定,寢室內不大聲喧嘩,按時就寢,不影響他人休息。
10、嚴禁酗酒、賭博,嚴禁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追究其相應責任。

七、 學員考勤制度

1、學員參加培訓,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課,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課論處。
2、學員請假由本人事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半天以內經班主任批准,一天以內經科長批准,兩天以內經中心分管領導批准,超過兩天需經中心主任批准。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病假條,因公請假必須有單位證明或經單位領導同意的假條。不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以曠課論處。
3、凡出勤率低於三分之二者,取消考試資格。
4、學員的考勤由任課教師或班主任負責,值班人員進行抽查。
5、學員的出勤情況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級公布,培訓班結束後,班主任做好統計,中心以書面形式通報到學員所在單位。

八、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安全培訓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准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范,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嗲表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並要求及時改正。
6、教學科研能力和水平要不斷提高,提倡和鼓勵教師到生產一線去學習,及時了解和掌握煤礦生產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組織教師開展科研活動,積極撰寫科研文章,推動新技術、新技改和新方法在生產中的應用,為煤礦生產服務。
7、規范考試考核工作,突出學員的實操能力培養。對理論和實操考試考核不能通過的要耐心輔導,對確無能力通過考試考核的,決不讓其過關,確保輸送合格的學員到生產崗位。
九、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教材存放於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台帳,做到賬物相符。
2、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3、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4、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准確,不隨意塗改。
5、開班後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後多餘教材退回資料室。
6、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十、財務管理制度

1、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 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准確、存檔規范
4、 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准。
5、 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後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8、 中心依照法律法規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並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Ⅲ 急求一份上海教育培訓機構的內部日常規章制度,最好有範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11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專其他文化教育屬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品行良好,身體健康,能勝任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Ⅳ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7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校本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1

1、參加校本培訓是每個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全體教師必須按規定完成相應的培訓內容。

2、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組織實施校本培訓方案和年度培訓計劃。計劃要有針對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3、校本培訓組織者和實施者必須按照校本培訓方案規定的內容組織培訓活動,並記好筆記,每次有出勤統計,有過程記載。每學年對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無故不參加校本集中培訓三次以上視作不合格。

4、校本培訓的考核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優,職務聘任、晉升的必備條件。

5、教師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切實可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對不同層次教師提出不同的培訓要求,但都應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使教師由逐步實現由初任向勝任轉化,由勝任向骨幹轉化,由骨幹向知名轉化,由知名向專家轉化的奮斗目標。

6、做好校本培訓的考核與總結工作。考核要堅持嚴格、全面的原則;總結中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對培訓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保證培訓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7、經費保障。學校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為順利開展校本培訓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

8、後勤支持。後勤為培訓服務,主動、及時提供物質保障。

9、繼續教育成績領先者,在評選優、晉職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

10、對不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或校本培訓任務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更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2

1、建立校本培訓考勤制度。

在開展校本教研和培訓過程中,將設置考勤冊,對全體參與教師進行嚴格考勤。

2、建立校本培訓過程管理制度。

加強校本培訓的過程管理,有專人負責管理教師參訓的考勤、記錄、考核、總結等,促進學習和研究的良性互動。每次培訓均有活動記錄,而且相對有固定時問。

3、建立校本培訓資料建檔制度。

校本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各級領導職責、各項規章制度、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培訓教材(錄像、軟體等)、培訓記錄、考核成績、科研成果、培訓總結等有關材料。教師教育檔案管理資料齊全,分類明晰,內容規范。

4、建立校本培訓教師個人檔案。

內容涵蓋學校集體培訓、學科培訓、情況記錄、個人反思、自學筆記、有關材料、聽課記錄、優秀教案、參與課題研究情況、論文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5、建立健全校本培訓考核制度。

考評結果將與評優、年度考核、職稱評聘等掛鉤。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3

一、校長

朱景多校長是永嘉體育運動學校校本培訓第一責任人。負責召開校務會專題研究校本培訓工作,設立校本培訓機構,制定校本培訓的管理制度,監督校本培訓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

二、校本培訓組織機構

組長:朱景多(校長)

副組長:劉惠望(教學副校長)

專人負責人:戴曉紅(教務處副主任)

成員:

語文組

數學組

英語組

科學組

綜合組

備課組長

汪曉秋

陳佳賢

金筱菲

瞿素微

潘仙清

教研組長

汪曉秋

陳佳賢

金筱菲

瞿素微

潘仙清

備注

語文組成員:汪曉秋(汪潔)陳志容張穎潘檸檸徐向榮柯元源

數學組成員:陳佳賢陳光輝陳鵬李小珍

英語組成員:陳珊瑚戴曉紅潘秀艷麻娟娟金筱菲

科學組成員:李小華鄒忠珍吳瑜瓊瞿素微林賽雙

綜合組成員:李羅瓊劉惠望胡珍珍潘仙清金彬彬王小英謝秀智陳武彪

三、專人負責人

草擬校本培訓計劃總結,做好校本培訓考勤、記錄、考核工作,建立校本培訓檔案。倡導教師每人每年至少讀一本書,寫一篇讀書體會或心得。組織先進教師經驗交流、教學技能培訓或展示活動及信息技術專題培訓等。

建議制定實施校本的特色內容、項目和模式。

校本培訓的學時由校本培訓專人負責。從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完成的教師教育學時統計,並做好公示工作。

向校本培訓第一負責人報告學年內參加學習培訓累計不足48學時,其中校本培訓不足24學時的名單。

四、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制定校本培訓學期計劃並及時總結學期教研活動。向學校推薦在校本工作中具有先進教學經驗先進教學理念的教師並向學校推薦在評價研究方面有貢獻的教師。

做好每學期的集體備課活動,第二學期由各教組組織的開放周的評課工作,每學期期中期末的備課本作業及聽課記錄的檢查工作,並為績效的獎勵工資中的「校本活動」等項目提供公平合理的數據。

做好各梯隊教師的成長工作,促使骨幹教師快速成長,組織整組教師認真全身心投入教研活動中。

及時總結做好記錄。

五、教師

積極參加由學校及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教研活動,且做好記錄反思及簽到工作。

六、獎懲措施

據我校績效考核中的規定,對每缺席活動1次或沒完成任務1次都扣2分績效分,扣完績效的25分為止。

據我校《制度匯編》校優質課一等獎獎60元,二等獎獎40元,三等獎30元,學年評獎一次。第二學期只開設校公開課,每節50元。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4

依據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推進校本培訓的若干意見》和永嘉教師進修學校關於《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校本培訓管理辦法》,特製定以下規定:

一、機構設立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負責人,校本培訓組織機構和專人負責,相關科室主任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協調工作。

2、學校科研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3、學校其他科室應配合校本培訓。

4、校本培訓的檔案有專門收集、整理和歸類存檔。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訓各位教師應簽到。

2、在校本培訓期間,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3、按要求做好培訓記錄。

三、考核制度

1、校長辦公室做好教師校本培訓出勤記錄,作為認定學時依據。

2、教師培訓結束後上交相關記錄表、冊、學習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業認定培訓學時。

3、每學年末進行繼續教育校本培訓先進教師的評選。

4、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認定學時。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5

培訓主導 思想:

以素質教育為主導,將素質教育潛移默化的把各門類教育效果聚合起來。所謂「素質教育」,就是依據人的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遵循教育規律,以全面提高全體學員的'基本素質,促進學員身心全面和諧發展,尊重學員的主體性,開發學員的智慧潛能,形成學員健康個性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動。

第一章藝術課程:

第一條培訓課程應加強素質教學理念,滿足不同學員的需要設專業藝術課程,並設藝術必修課和選修課。

課程著重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幫助學員加強美術基礎知識,培養實際應用能力。理論學習與動手實踐相結合,使學員從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極大地提高作品的藝術性和專業性。在學習技能必修課程的同時選擇選修課,這樣有益於作品水準的迅速提升,更能靈活掌握培養學員。

第二條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藝術必修課和選修課的教學計劃(課程方案)進行教學。開設藝術課程的教材,應通過教師的課程安排來提供給學員。

第三條藝術必修課和選修課將列入考核科目,定期舉辦考試,考試或考查方式由任課教師自行決定,為階段性的考查學員學習程度。

第二章課外藝術教育:

第四條課外家庭教育是整體課程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課外教育應當積極配合中心,對學員的進步、發展能有很好的提高。學員應按照教師安排進行課外輔助練習。

第五條在根據自身條件,舉辦經常性、綜合性、多樣性的藝術活動,與藝術課程教學相結合,擴展和豐富中心藝術教育的內容和形式。中心會定期舉辦學員藝術展演活動、重大節日慶典活動等,在此活動中對學員進行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

第六條應當充分利用社會藝術教育資源,補充和完善藝術教育活動內容,促進藝術教育活動質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動中心文化藝術環境建設。

將定期組織學員參與各種商業性藝術活動或者商業性的慶典活動;組織學員參加社會團體、社會文化部門和其它社會組織舉辦的藝術比賽或活動。

第七條為學員創造良好的教學文化藝術環境。對學員的作品進行推廣、演出、展覽、展示以及參與中心的整體設計,有利於營造健康、高雅的教學文化藝術氛圍,有利於對學員進行審美教育。

第八條設有文化藝術產品的推銷活動,對學員作品銷售出的價值,以期末獎學金的形式賦予學員。

第三章藝術教育的保障:

第九條設有教研開發、統籌規劃、高水平的教育合作團隊,配備教育管理人員,指導藝術教育工作。配有主管藝術教育領導,並明確藝術教育管理部門。

第十條中心配備有專職和兼職藝術教師,做好藝術教師的培訓工作、管理工作,為藝術教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中心的專業藝術教師必須具備開拓新的教學理念和創新的教學模式;兼職教師應穩定教學,並嚴格遵守中心規定完成教學計劃內容;非藝術類專業畢業的兼職教師,要接受藝術專業培訓後上任藝術教師。

藝術教師組織、指導中心課外藝術活動,應計入教師工作量。

第十一條中心設有藝術教室和興趣活動室,並配備有藝術課程、興趣活動課程的教學教材。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6

1、校本培訓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協調工作。

(2)學校教務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教研組是校本培訓最基層單位,各教研組分學科確定研究課題,保證人人參加,並有研究成果參與交流。

(3)學校其他科室應配合校本培訓。

(4)校本培訓的檔案有專門收集、整理和歸類存檔。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訓各位教師應簽到。

(2)在校本培訓期間,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3)按要求做好培訓記錄。

3、考核制度:

(1)校長辦公室做好教師校本培訓出勤記錄,作為認定學時依據。

(2)教師培訓結束後上交相關記錄表、冊、學習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業認定培訓學時。做好教師校本培訓檔案管理工作。每學期定期檢查一次教師培訓情況,並將每位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筆記、專題講稿、心得體會、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評估等材料及時收集歸檔。

(3)強化導向激勵機制。學校建立完善樣本培訓獎勵制度,對教師個人培養與發展認定結果要與評先表模、職評職考、績效工資和獎酬分配等掛鉤,以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

(4)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認定學時。

校本培訓管理制度7

隨著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新一輪課程改革的推行,對現在職教師進行系統、規范的校本培訓,是時代進步的需要,是教育改革和創新的需要,也是教師成長的需要。為此,特製定教師校本培訓制度:

一、參加校本培訓是每個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全體教師必須按規定完成相應的培訓內容。

二、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組織實施校本培訓方案和年度培訓計劃。計劃要有針對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校本培訓組織者和實施者必須按校本培訓方案規定的內容組織培訓活動,並記好筆記,每次有出勤統計,有過程記載。每學年對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無故不參加校本集中培訓三次以上視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在教師年終考核中扣分。

四、校本培訓的考核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優、職務聘任、晉升的必備條件並與績效工資掛鉤。

五、教師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切實可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對不同層次教師提出不同的培訓要求,但都應在原有基礎齡上提高。使教師由逐步實現由初任向勝任轉化,由勝任向骨幹轉化,由骨幹向知名轉化,由知名向專家轉化的奮斗目標。

六、做好校本培訓的考核與總結工作。考核要堅持嚴格、全面的原則;總結中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對培訓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保證培訓工作向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七、經費保障。學校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為順利開展校本培訓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保證培訓經費占公用經費的10%以上。

八、後勤支持。後勤為培訓服務,主動、及時提供物質保障。

九、明確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制訂本校教師培訓計劃、建立評估考核措施、建立教師業務檔案。

(2)定期檢查指導培訓教師的學習與教學、幫助教師解決學習與教學中的疑惑困難。

(3)期末總結師訓情況、評估考核。做好骨幹教師的培訓。

2、骨幹教師職責

上好示範課、專題講座,協助學校,做好新教師的傳幫帶工作。

3、教師職責

(1)積極參加學校、學區、教師進修學校組織的培訓活動。

(2)認真學習新課程的有關理念,提高自己理論水平,做到讀書有筆記,學習有體會,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論文,課題有成果。

(3)新理念要與教學實踐研究反思相結合,學習實踐,反思提高,探索新課程理念,並把新課程理念從課堂教學中體現出來。

(4)整理自己的業務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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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 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 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 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 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准發放。

8. 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 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 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 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 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 大會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 學校審核

3) 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Ⅵ 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 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 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 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 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准發放。

8. 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 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 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 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 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 大會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 學校審核

3) 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Ⅶ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指的是廣泛的收集和聽取各方關於企業培訓工作意見和建議的一個過程。針對不同部門不同級別的企業員工,結合企業往年的培訓安排和效果以及企業發展的中短期階段目標,對各個部門的需求進行分門歸類,給制訂年度培訓計劃給予來自各方的意見參考。

培訓需求調查,這個階段理論上是排在需求調查和收集的過程之後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階段的工作基礎上,也為把培訓計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提供數據上的依據。

培訓需求診斷,一些企業提出來的一些培訓意向,有些時候是和企業希望解決的問題沒有因果關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對於在一些期望解決一些問題的培訓需求,特別是涉及到一些專業性的培訓計劃的時候,是需要真正進入企業,對真正的問題所在進行診斷和分析的,這樣也才可以做到培訓的有的放矢。



(7)軟體培訓機構各規章制度擴展閱讀

為實現一定的培訓目標,將培訓三要素(講師、學員、教材)進行合理、有計劃、有系統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種指導性文件。通常一個完整的培訓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培訓講師管理制度、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管理體系四部分組成。其中前三項是培訓體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內容。尤其要和晉升體系、薪酬體系相配合。

培訓體系是動態平衡的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和培訓講師調整,及如何激勵學員培訓意願,如何開發和管理培訓供應商,如何把培訓課程的內容轉化為工作流程和規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這些都是培訓管理體系要考慮的,並通過制訂相關制度加以落實。

Ⅷ 職業培訓中心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培訓機構的辦學活動,培育和促進我市培訓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培訓機構的管理適用於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培訓機構是指面向社會,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培訓服務的組織。 第三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培訓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積極鼓勵、適應需求、公開公平、擴大開放、依法管理的原則,培育引導培訓機構的發展。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積極推進政府部門所屬培訓機構的改革,逐步健全各類培訓主體平等競爭的市場機制。 第四條市和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對高端人才執業資格證書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並具體負責推進事業性質培訓機構的改革,整合各類培訓資源。 市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學前教育、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市和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門建立培訓機構改革發展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財政、價格、公安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助做好有關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申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兩個以上社會組織或個人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應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以及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第六條設立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應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應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專職負責人; (三)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 (四)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教學設施; (五)應具有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 (六)應有必要的辦學資金;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反映機構的性質、層次和類型,使用一個規范的名稱,且中外文名稱一致。 第八條申報設立培訓機構的組織或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向審批機關提供規定的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新申請設立的培訓機構,審批機關應當組織專家對其教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師資狀況等進行論證和實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內及時辦理培訓機構的設立申請。 第九條培訓機構申請分立、合並或者變更名稱、培訓層次、培訓類別的,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 培訓機構變更舉辦者的,應當由舉辦者提出,報審批機關核准。 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點的,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跨區域辦學的,按設置新培訓機構的程序辦理。 第十條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學活動或者按照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解決在學學員培訓等相關事宜後,審批機關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辦。 第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的承諾,開展培訓教育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確需減少的,應當徵得學員的同意,並將減少培訓內容和課時的事由、與學員協商情況記錄在案,以便管理機關檢查。 第十二條培訓機構聘任的專職教師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教師業務考核檔案,定期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 培訓機構應當與其聘用的教職工簽訂書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培訓機構聘用外籍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將培訓內容、學習成績、考核鑒定、培訓證書等基本信息記入學員學籍檔案。 第十四條培訓機構對招收的學員,根據其類別、培訓時間、學業成績,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培訓合格證書或者結業證書。 培訓機構應將發放證書的樣式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培訓活動應當按照監督管理與承辦培訓相分離、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進行。 舉辦職業資格考試的單位和機構不得組織與考試相關的培訓。 第十六條除特殊性質的培訓外,政府財政資助的業務性、技術類等培訓項目實行服務外包,通過競爭選定培訓主體。 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政府財政資助的培訓項目實施政府價格干預。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應當與受訓單位或學員簽訂培訓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同的內容包括培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師資、證書、收費、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事宜。 培訓合同的標准格式由審批機關統一制定,並免費提供。 第十八條培訓機構發布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客觀、真實、准確,載明培訓機構名稱、機構性質、培養目標、培訓內容、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址、證書發放等有關事項,並在發布前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培訓機構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的項目和標准由培訓機構制定,並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培訓機構在招生時,應當向社會公示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收費項目、標准等相關內容。公示後的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未經公示收費的項目不得收費。 各類培訓機構收、退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 第二十條培訓機構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資產相分離,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 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業性質培訓機構和國有資產投入的民辦培訓機構的財務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學場所內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二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開展對培訓機構的專項檢查、督導等工作,並定期組織或委託社會中介組織評估培訓機構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為社會提供培訓機構信用信息服務,鼓勵培訓機構參加申報評優活動,並對具有良好信譽、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的予以表彰和獎勵。 各主管部門應當將對培訓機構的年檢、督導、評估及星級評定等內容及時在新聞媒體和單位網站予以公布,便於公眾查詢。 第二十四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支持並定期組織培訓機構負責人、教師開展崗位培訓及各類教研、進修活動。 第二十五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服務型教育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引進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訓機構、考試機構,獎勵培養高端人才成績顯著的培訓機構和先進個人。 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由人事、財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並接受審計等監督。 第二十六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培訓機構孵化基地,建設綜合性培訓服務大廳,為優質培訓機構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務場所。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培訓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瞞報或虛報材料,獲得相關部門的補助或獎勵的,由相關部門追回已發放的補助或獎勵,並取消其獲得相關補助或獎勵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批准擅自舉辦培訓機構的,由所在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對符合設立培訓機構條件的,可以依法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審批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培訓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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