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水產局是什麼單位
水產局屬於政府部門單位,承擔管理本行政區內各種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的行政單位,現在多數地方稱漁業局。水產局是二級單位。水產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發展水產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全市漁業經濟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其負責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市漁業動態和發展趨勢,加快南漪湖漁業資源的科學開發,調整漁業結構,大力發展漁業經濟。 一、水產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發展水產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全市漁業經濟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市漁業動態和發展趨勢,加快南漪湖漁業資源的科學開發,調整漁業結構,大力發展漁業經濟。
3、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安徽省實施<漁業法>辦法》以及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規劃,負責漁港和漁船檢驗管理,整治漁業環境,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漁民、養殖戶、水產加工企業、水產營銷者的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打擊違法行為,保護漁業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
4、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漁業環境監測體系,魚病防治體系,水產品安全質量監測體系的建設和指導。
5、負責組織技術成果推廣,引進新品種,開發新技術,提高漁業科技含量,加速現代漁業的進程,組織漁業科技成果檢驗、管理工作;開展技術培訓工作,制定和組織水產人才培訓計劃,提高水產從業人員的素質。
6、負責全市水產業招商引資,加強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拓展水產二、三產業,擴大南漪湖水產品牌宣傳。 二、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的如下:
1、使用破壞漁業資源、被明令禁止使用的漁具或者捕撈方法的;
2、未按國家規定辦理批准手續,製造、更新改造、購置或者進口捕撈漁船的;
3、未按國家規定領取漁業船舶證書、航行簽證簿、職務船員證書、船舶戶口簿、漁民證等證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六條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漁業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重要漁業水域、漁港設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❷ 農牧漁業科學技術情報工作條例
第一條科技情報是全國信息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科學技術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在「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戰略思想指導下,開發信息資源,加強農牧漁業(以下簡稱「農業」)科技情報工作,有效地為農業「兩個轉化」服務,為農業翻兩番和新技術革命服務,是一項重要的戰略決策。第二條農業科技情報工作應該圍繞農村社會經濟和農業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廣辟情報來源,加強文獻工作,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國內外科學技術動向,運用先進的手段和方法,貯藏和傳遞情報信息,有針對性地、及時地提供情報資料和分析研究材料,積極地為生產、科研、教學人員,決策和管理人員服務。第三條科技情報工作要採用新技術,逐步實現手段現代化,同時要開展情報學理論和方法的研究。第四條隨著情報事業的發展,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建成一個布局合理、各有側重、脈絡貫通、效能顯著、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科技情報工作體系。
全國農業科技情報體系是全國科技情報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第五條農牧漁業部是全國農業科技情報工作的主管部門。將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情報所辦成全國農業科技情報中心,負責研究全國農業科技情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規劃計劃,從事組織協調、經驗交流、幹部培訓和國際情報交流等工作,使之逐步成為全國農牧漁業系統科技情報檢索中心。第六條全國農業科技情報體系由全國農業科技情報中心,農牧漁業部專業部門科技情報機構,省、市、自治區農業科學院(所)科技情報機構(省、市自治區農業科技情報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直屬所科技情報室,高等農業院校科技情報機構,地、市、縣農業部門科技情報機構以及農業科技情報網站組成。第七條各省、市、自治區農業科技情報機構的任務是:適應本地區的特點和生產、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有側重地搜集、整理、報道國內外和本地區農業科技情報資料、經濟信息,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館藏和咨詢服務體系,圍繞本地區農業發展戰略和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定題服務和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和科研攻關提供依據和預測材料。做好本地區農業科技情報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業務指導、人才培訓和經驗交流等工作。第八條農牧漁業部專業部門的情報機構,中國農業科學院各專業研究所的科技情報室的任務是:適應本專業(或地區)特點和科研、生產需要,搜集、整理、報道國內外本專業情報文獻資料,開展咨詢服務,圍繞專業重點攻關項目和發展戰略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和計劃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做好本專業情報協調和經驗交流工作。第九條高等農業院校科技情報機構的任務是:建立健全本院校科技文獻的搜集、整理、加工、檢索系統,辦好情報刊物,根據需要和可能開展情報調研工作,進行情報學理論與方法研究和情報教學工作,有條件的院校,積極承擔農業科技情報人員的業務培訓任務。第十條文獻工作是科技情報工作的基礎。各級農業科技情報機構要根據各自的任務,廣辟情報來源,搜集和貯存國內外文獻資料,及時編印並互相交換題錄,提高利用率。題錄要按統一格式,並根據需要作好標引和累積索引。第十一條文摘刊物是檢索刊物的主體,是農業科技文獻實現電子計算機存貯、檢索的基礎。全國農業科技情報中心應制訂規劃,建立和完善農業文摘刊物體系,按照統一格式,作好標引和累積索引,做好編輯、印刷出版和發行工作。同步進行國內外農業文獻資料庫的建設和產品制備,實現中文電子計算機檢索,為全國農業科學研究、生產、教學和計劃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情報服務。第十二條建立農業情報報道類刊物體系,緊密圍繞生產、科研和教學需要,及時交流報道國內外科技情報動態。各刊物編輯部應加強編輯力量,提高刊物質量,擴大發行量,增收節支。第十三條情報調研是情報部門起參謀作用的中心環節,各地區、各部門的農業科技情報機構,應根據制訂農業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的需要,抓住農業科學技術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配合重點攻關項目,開展宏觀的、綜合的農業情報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背景材料。第十四條做好科技情報需求調查,採取辦培訓班等形式普及文獻檢索利用知識,不斷改善咨詢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情報交流活動,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❸ 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的直屬機構
機構名稱 職能介紹 深圳市農業科技促進中心(深圳市農業植物檢疫站、深圳市農作物種子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站、深圳市種子質量檢測中心) 1、促進農業科技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技術推廣計劃,負責農業技術培訓及有關科技信息服務。
2、承擔全市農業植物檢疫、保護工作。
3、承擔農作物種子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承擔農業土壤肥力監測、種子質量檢測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測工作。 5、承擔國家、省農業新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示範以及國內外新品種引進、馴化、改良的管理工作。 6、受委託承擔農葯、肥料經營和使用的執法工作以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執法工作。 7、承擔原深圳市農業科學研究中心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以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福田車公廟泰然213棟3A;深南大道香蜜湖西側
單位負責人:周向陽 深圳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深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1、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准,負責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的檢驗檢測和監測,推廣先進檢測技術。
2、承擔農業生產環境的監測和評價,承擔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監測評價工作。
3、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報告工作,提出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承擔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與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和科普宣傳工作。
5、受委託承擔農產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相關執法工作。
6、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深南大道香蜜湖西側;東門南路3009號金源大廈5樓
單位負責人:但琨 深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深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我市動物防疫、檢疫、獸醫衛生監督和獸葯管理工作;依法對動物疫病、疫情進行調查、監測和處理;受委託,對獸葯的生產、加工、銷售和使用等環節實施檢查、監督;對有關單位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負責動物防疫應急物資的采購、保管和發放等。
地點:寶安南路2127號
單位負責人:楊平 深圳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 深圳市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廣東省漁政總隊深圳支隊、廣東省海監總隊深圳支隊、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漁港監督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深圳分局)
l、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訂本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保護海洋環境與漁業資源,維持海洋和漁業生產秩序,檢查監督漁業准入、持證養殖、育苗、捕撈、運輸,並調解處理因漁業生產、事故引起的糾紛。
3、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監督管理,並對海洋與水產類型自然保護區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底電纜、海底管道鋪設、海洋傾廢以及漁業無線電台的執法檢查。
5、負責漁業船舶的登記以及小型漁業船舶檢驗;四等船員考試、發證、審證、換證及培訓工作;負責我市漁港水域內巡航監視,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漁業船舶及漁業水域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管理漁港范圍各項工程建設。
7、負責對我市漁港船舶排污的監督和漁業港區水域的環境監測,對在我市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的污染海洋環境進行監督以及對漁業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8、承擔我市海域與漁業環境的監測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查輯漁船走私案。受市財政局委託代管深圳市公物倉海上倉庫,監管涉嫌走私船舶。
10、負責對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
1l、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地點:福田區新洲南路3009號8樓
單位負責人:張彪 深圳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草擬我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規定、條例。
2、協調港澳流動漁民與內地漁民的關系,維護港澳流動漁民的合法權益;對流動漁民的重大海事和生產糾紛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港澳流動漁民在海上作業及進港避風、補給、賣魚、就醫等有關協調工作。
4、宣傳、貫徹新《漁業法》,指導港澳流動漁民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開發中深海漁場和水產養殖業,發展三高漁業;抓好港澳流動漁船伏季休漁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
5、負責港澳流動漁民僱用境內漁工的管理工作,協同公安邊防部門審核發放有關證件。
6、協助有關部門加強邊防、戶籍、金融、稅務、漁監、漁政工作的管理,打擊走私、外逃、販槍販毒等犯罪活動,維護海邊防安全。
7、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就港澳流動漁民管理工作建立聯系機制,做好港澳流動漁民統戰工作。
8、承擔市委、市政府與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點:福田區深南中路2003號統建樓1棟13樓
單位負責人:米振琴 深圳市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 深圳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1、負責全市漁業技術推廣、咨詢服務、病害防治及水產品種質檢測。
2、海洋與漁業職業技能培訓。
3、海洋漁業資源增殖。
4、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建設管理。
5、蛇口、鹽田漁港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
地點:南山區金世紀南路蛇口漁港海洋漁業大樓11樓
單位負責人:馮衛權 深圳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深圳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深圳市海洋信息中心) 1、負責全市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調查、監測及評價,承擔入海排污監測和赤潮等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
2、負責海洋資源及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與評價;承擔海洋與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鑒定、監測、評估工作。
3、負責全市海域使用的監測、監視和動態管理。
4、負責海洋綜合信息的收集、處理與管理,建設、運行有關數據信息系統。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深圳市深南中路統建樓1棟12樓
單位負責人:鄭志文
❹ 怎樣才能使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
由於以往的捕撈和養殖多採取無組織、粗放型、甚至是掠奪性的生產方式,這種傳統的發展模式已經顯露出其負面影響,帶來了諸如漁業資源衰竭、生態環境破壞、漁業新技術引入不力等問題,這些問題又直接關繫到漁業的生存和持續發展。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國農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後期興起的一種整體的、和諧的社會發展觀。所謂可持續發展是指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利益,滿足其需求的發展。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要求漁業生產的增長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資源的利用與環境的保護應盡可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不危及後代人的需求。從其產生的歷史背景來看,它是作為對以往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諸多生態環境問題和面臨的人口、能源、糧食、資源等一系列難題的反應而產生的,是對人類傳統的單純追求產量、產值增長的發展觀的一種沉重反思。漁業可持續發展,是目前國內外漁業界共同議論的熱點。� ��可持續發展思想可概括為三條基本原則:���(1)公正性原則,強調發展應追求兩方面的公正,一是本代人的公正,即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發展不應當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並要把消除貧困作為可持續發展進程特別優先的問題來考慮;二是代際公正,即本代的發展不能以犧牲後代人的利益為代價。��(2)持續性原則,其核心是指人類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因此必須約束人類對資源的浪費和對環境的污染行為。��(3)共同性原則,地球是全人類的共同家園,雖然不同的國家和區域的可持續發展的具體目標、政策和實施步驟不一定也不是唯一的,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總的目標應該為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共同遵從。 1�我國海洋漁業目前面臨的困境1.1�漁業資源日趨衰竭��主要表現為:一是漁業產量年年增長,但漁船的總體經濟效益卻逐年下降;二是有些優質魚類產量銳減;三是海洋污染嚴重,赤潮頻繁;四是海洋生態環境惡化。1.2�水域生態環境日益惡化��漁業水域污染嚴重,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受到了破壞,南海區域沿海地區每年向近岸排放廢水約30億噸,造成近海水域的污染和海洋環境的惡化。沿岸海域環境污染對漁業的影響及危害越來越嚴重,環境污染已成為我國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急需解決的難題。1.3�近海漁業作業范圍縮小��《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生效,造成了我國近海漁業作業范圍的縮小。隨著專屬經濟區的劃定,我國近海漁業的漁場范圍將縮小,在近海漁場范圍受限制的條件下,如果不能壓縮和控制捕撈力量,勢必進一步加劇近海漁業「捕撈過度——單位產量下降——漁獲種類低齡小型低值化——資源衰退」的惡性循環。200n mile專屬經濟區確立後,世界公海的漁獲量由5%增至8%~10%,公海漁業資源面臨著過度捕撈的威脅,公海漁業的管理和限制將更嚴、更多,遠洋漁業的發展面臨著更新的問題和挑戰。 2�我國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策略��對於我國海洋漁業來說,如何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方案,保護和恢復各類漁業資源,以求漁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們的首要任務。為此,作者提出以下幾條策略。2.1�更新觀念��強化生態養殖理念,切實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在廣大養殖戶和漁民間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引導養殖戶從長遠的眼光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待問題,自覺抵制破壞海洋環境的行為,強化生態養殖理念,提高他們進行生態養殖的自覺性和積極性。2.2�綜合開發��按照資源經濟替代性原則,走綜合開發之路,引導漁民合理轉移;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捕養」結構,要堅持「捕養並舉,主攻養殖」的發展方針,大力發展高產量、高效益的名特優養殖品種,提高養殖所佔的比重;實施創新生態養殖模式,切實提高綜合經濟效益;還應注重產品收獲後的加工,不斷提高水產加工業水平。擴大生態養殖規模,延長水產品產業鏈。一是積極開展技術創新,為實行生態養殖創造條件。二是進行設備創新,加快加工流通業的發展。通過技術和設備上的創新,從而真正使生態養殖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的運行體系,以便提高水產養殖的整體效益。2.3�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和損害��可持續發展思想源於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和基礎。一是控制漁船增長,實行配額捕撈制度,完善現有的休漁制度,緩解資源衰退現象,抑制捕撈能力的增長,切實鞏固休漁成果。二是控制污染海洋環境的源頭,防止污染物進入海洋環境,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保持海洋載體處於良好狀態。三是加大管理力度,從嚴打擊破壞海洋環境行為。四是加快水產養殖業內部結構的調整步伐。注重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盡量壓縮容易造成環境破壞的養殖業,加快發展環保生態型養殖業。2.4�加強漁業法制建設��實施海洋資源法制化管理。從根本上確定海洋自然資源在經濟上的具體實現形式,逐步健全海洋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確定地方海洋主管部門作為海洋資源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與各涉海部門間協調的、具有活力的職能關系。建立健全與國際新海洋制度相適應的漁業法律體系;建立一支高素質、規范化的漁業執法隊伍;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經濟素質和執法水平,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增強執法手段,提高指揮和調度協同的能力。2.5�實施科技興漁戰略��科學技術可以提高漁業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漁業資源浪費、更加合理地利用和開發漁業資源,從而增進漁業資源安全;科技進步推動經濟增長,經濟發展又支撐著科技創新,技術進步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實施「科技興漁」,向科技要資源,向科技要產量,向科技要效益,是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條必由之路。實施漁業可持續發展的科技手段有很多:��一是要造就一支整體素質高的漁業科技隊伍,提高參與開發水產業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加大水產科技新品種的引進、培育、推廣、應用的力度;��三是要組織開展科技攻關,發展生物技術;��四是要加強與國內外科研單位的聯系和合作,提高科研成果應用與漁業生產的轉化率;��五是推廣實用技術;��六是要完善漁業標准。��此外還應建立海洋開發研究中心,採取優惠政策引進國內外高層次海洋人才,抓好海洋科技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海洋科技人員的作用,積極開展國際間和港澳台地區的海洋科技合作,博採眾長,為我所用。��發展我國水產生物技術,要盡快增加投入強度,借鑒國外魚類生物技術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重大突破和成就,利用生物技術開發生物資源、提高魚類生長速度、抗逆性和改善品質,廣泛應用基因工程疫苗,解決主要養殖對象的退化和病害問題,恢復我國養殖品種的優良性狀,調整我國增養殖業種類和結構,避免養殖品種的遺傳枯竭,實現水產生產良種化,以達到降低投入、提高產量和效益的目的,這是我國海洋漁業資源開發與利用可持續發展的高新科技手段。��21世紀將是一個高密度集約化養殖的時代,隨著水產養殖業的不斷發展,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池塘老化、水質環境污染、管理與技術滯後等諸多原因,水產動植物病害不可避免,新的病害不斷涌現,有的已呈暴發性趨勢。「水產動物健康養殖」將病害的控制與環境的改善緊密聯系起來,具有廣泛的發展前景。研究水產動植物健康養殖的模式,加強病原、病理、傳播途徑等方面研究,對養殖生態環境、養殖模式進行優化、提供有經濟意義並可迅速推廣應用的新種質資源,推廣疫苗和免疫診斷等應用技術。「健康養殖」已成為控制水產動植物病害大規模暴發、提高水產品質量、減少水域污染、保持良好生態環境、保護水產養殖業穩定持續發展的關鍵。��為了保持和促進我國漁業生產的穩定、持續和健康發展,應運用標准化來實現漁業現代化生產,以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必須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規、管理標准和技術標准,建立我國漁業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一要完善漁業生產的環境標准;二要制訂並完善水產養殖的品種、親本和苗種質量標准以及水產養殖各個環節的技術標准或技術規范。三要制訂飼料、漁葯和病害防治技術標准。四要制訂包裝、運輸、儲存等配套標准以及進出口水產品苗種檢疫標准,並與國際標准接軌。��近十幾年來我國的海洋漁業得到了迅猛發展,海洋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點。在海洋漁業高速發展的21世紀,要確保實施我國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為漁業產業化的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條件,使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並進入良性健康發展的軌道。 參考文獻[1]龍華.試論我國淡水漁業資源開發與利用的可持續發展.湖北農學院學報,2004.24(4)[2]王淼權.我國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農業經濟,2003.1�[3]吳敬友.加入WTO對北海漁業的影響與對策研究.調查研究報告,第51期[4]李珠江.廣東海洋經濟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思考.粵海通訊,2005.1
❺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局設11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機關文秘、機要、督辦、檔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和宣傳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答復和信訪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及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及辦事中心工作;承擔省海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發展戰略、政策;擬訂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行業)管理法制建設規劃,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負責全省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的培訓;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負責海洋與漁業政策法規的咨詢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計劃;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管理預算執行和專項經費、資金項目;負責海洋經濟與漁業產業經濟運行情況統計(核算)和分析評估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徵收與管理;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改制工作。
(四)科技外經處。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下鄉工作;指導省級科研所的建設;組織實施水產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制定實施遠洋漁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遠洋漁業行業與開發項目管理,協調處理遠洋涉外事件;負責海洋與漁業標准化體系建設,擬訂海洋資源管理與漁業的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及地方海洋環境質量標准;負責漁業機械化和節能工作;組織全省海洋與漁業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相關涉外事務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五)海洋利用規劃處。負責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海洋功能區劃、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岸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負責海洋、海島和海岸帶資源調查;組織實施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工作;參與審核並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協調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引導開發新興海洋產業;負責漁港規劃和建設管理,承擔省標准漁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海域管理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域使用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管轄海域內海底電纜、管道勘察鋪設和海上人工構築物設置及海礦、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海籍調查、海域使用權登記和海域使用統計;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的市場監管和相關糾紛的調查處理。
(七)環境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和計劃;監督管理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編制、發布海洋環境信息;建設和管理海洋環境監測、監視網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污染物排海標准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承擔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傾廢以及其他開發利用活動對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污染的損害防治;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組織開展海洋和漁業水域污染事故監測、調查;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特別保護區。
(八)漁業處(掛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牌子)。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漁業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和計劃;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工作,負責水產捕撈、養殖、加工、市場流通和新興漁業等產業政策的實施;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水產養殖證制度;指導水產原(良)種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產種苗生產許可制度,辦理水產種苗進出口的審批;負責水產新品種的審核。
(九)漁政漁監處(對外稱浙江省漁政局)。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漁業資源保護與治理規劃和計劃;負責實施漁業捕撈強度控制方案和捕撈許可證、專項(特許)證制度;負責實施漁業資源保護區、禁漁區、禁漁期、休漁期制度;監督管理水生生物保護區;負責漁業資源、水生生物濕地、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組織實施漁業資源增殖工作;負責漁港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海事與漁事糾紛的查處。
(十)防災減災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海洋災害防禦規劃;承擔海洋觀測、預報和評價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防災減災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建設和管理全省海洋觀測預報網路;負責海洋預報警報,發布海洋與漁業災情信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指導開展海洋與漁業自然災害影響評估;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組織實施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省海洋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與其合署)。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海洋與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管理、行業技能鑒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漁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指導實施專業人才培養、交流和幹部職工教育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❻ 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農業技術推廣與農業科研、農業教育並稱為農業發展的「三大支柱」, 是農業科技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Agricultural Extension System) 作為促進農業創新成果轉化的重要載體和途徑, 是農業推廣工作的基礎和組織保證, 也是我國農業支持和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為我國農業生產技術進步和農產品產量提高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1 我國農業推廣體系的現狀、特點和取得的成績
1.1 現狀 我國農業推廣體系是政府對農業進行支持的重要組成部分。建國後, 黨和政府在積極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同時, 非常重視加強農業推廣體系的建設, 歷經半個世紀的不斷發展和改革, 已建成種植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農機化、經營管理七大專業技術推廣網路, 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的我國農業推廣體系。
1.2 特點 從歷史發展可以看出, 由於我國農業推廣體系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建立起來的, 農業推廣主要是以行政手段為主, 教育及其他方法為輔, 其特點主要有:
( 1) 由政府部門領導, 農業行政部門主管, 農業推廣機構與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一一對應。以政府建立的各級農業推廣機構為主體, 組織、協調、實施各種農業推廣工作。政府制定有關農業推廣的政策, 直接負責農業推廣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 對農業推廣機構的人、財、物進行管理, 推廣經費依賴於國家財政。
( 2) 組織管理上具有雙重性。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既受農業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 同時又受上級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 而且由於行政部門的直接領導權大於上級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權, 使得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組織領導功能較弱。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的工作較多地是圍繞農業行政部門的工作來開展, 向行政領導部門負責。
( 3) 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制是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 其組織結構、運行方式取決於計劃經濟的要求, 因此難以適應當前的市場化進程。
( 4) 我國的農業推廣屬於狹義的農業技術推廣, 一般包括試驗、示範、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 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於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過程。過於注重實用技術的推廣, 而忽略了農民整體文化素質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1.3 取得的成績
1.3.1 建立了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我國現行的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包括農業技術推廣、農業良種繁育、農業技術監督檢測3 個系統。除專業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外, 還包括群眾性農技推廣組織。全國初步形成了從中央到省、地、縣、鄉、村多層次、多功能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
1.3.2 促進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農作物、畜、禽、漁品種的更新換代, 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和推廣, 使我國農業由傳統農業逐步向現代農業過渡。以豐收計劃為例, 自1987年實施以來, 每年安排推廣全國農、牧、漁、機等業先進、適用、成熟的科學技術100 項左右。通過該計劃的實施, 將一大批先進適用的農業科學技術組裝配套, 在全國大范圍推廣應用, 促進了我國農牧漁業的全面增產、增收。
1.3.3 開展技術培訓, 為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打下了良好基礎。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通過廣播電視講座、現場講授示範、科技宣傳欄、技術咨詢點、科技大集、「電波入戶」等活動, 把科學技術送到千家萬戶。另外, 通過實施「綠色證書工程」等, 開展了對農民的系統培訓。
1.3.4 積極參與農業執法和監督管理, 有效地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在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同時,還積極參與農業執法和監督管理, 包括動植物檢疫、種子質量檢驗、動物防疫及其監督、農資質量監督、農業機械監督、農民負擔監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等, 有效地預防了動植物病蟲害傳播和假種子坑農害農等事件的發生, 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❼ 誰了解水產局這個單位 可以詳細的說說怎麼樣嗎 有發展空間嗎 謝謝
水產局屬於行政事業單位,是從事水產技術推廣服務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發展水產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全市漁業經濟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市漁業動態和發展趨勢,加快南漪湖漁業資源的科學開發,調整漁業結構,大力發展漁業經濟。
(三)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安徽省實施<漁業法>辦法》以及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規劃,負責漁港和漁船檢驗管理,整治漁業環境,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漁民、養殖戶、水產加工企業、水產營銷者的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打擊違法行為,保護漁業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
(四)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漁業環境監測體系,魚病防治體系,水產品安全質量監測體系的建設和指導。
(五)負責組織技術成果推廣,引進新品種,開發新技術,提高漁業科技含量,加速現代漁業的進程,組織漁業科技成果檢驗、管理工作;開展技術培訓工作,制定和組織水產人才培訓計劃,提高水產從業人員的素質。
(六)負責全市水產業招商引資,加強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拓展水產二、三產業,擴大南漪湖水產品牌宣傳。
❽ 南京農業大學無錫漁業學院有哪些特色培養模式
學校的主要特色之一是從事留學生的培養。學校是我國最早對外開放的機構之一,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亞太地區、非洲地區、南美洲地區等廣大發展中國家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國際交流頻繁,國際互訪不斷。學校所屬的亞太地區綜合養魚研究和培訓中心是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合作於1981年建立的,具有較為完善的中國政府和聯合國共同投資建設的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有一批學成歸國的高水平的師資隊伍。自1981年起連續承擔中國政府援外技術和官員培訓項目,至今已為近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培訓了近1800名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得到了我國政府的高度肯定和聯合國FAO和UNDP等國際組織的大力支持。國務院副總理兼外長吳學謙,中國農業部、商務部部長、副部長等,聯合國副秘書長、中國駐聯合國大使、聯合國糧農組織助理總幹事長等先後來中心視察、參觀,盛贊亞太中心為世界農業經濟的發展及中國成功外交事業的勝利及國際地位的進一步提高所作出的巨大貢獻。
學校的另一大特色是為我國培養從本科至博士學歷層次的農業尤其是漁業學科領域的各類高層次的復合型人才,是我國高級農業人才培養的制高點。學校的水產學科在國內乃至國際上都有重要的地位。現有水產養殖博士後流動站1個,有水產養殖和水生生物學2個博士學位授權點,有全日制水產養殖及水生生物學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有專業學位漁業領域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有全日制水產養殖學本科專業1個。
學校的另一大特色是繼續教育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校所屬的無錫創新科技專修學院是中國政府和英國劍橋大學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領域首次進行中外合作,我國政府選拔最早承辦商務管理和財務管理兩個專業教學的高等教育機構之一,目前主要從事無錫校區的繼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依託高層次人才的辦學優勢,無錫校區的繼續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項目所有的教學資源都與留學生教育、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共享,這在國內同類高校中是罕見的;所有的校園文化活動都是不分學歷層次、不分種族、膚色同台競技,構成了國內學校絕無僅有的獨特的風景線;無錫校區成人高等教育的學生管理、教學工作、黨建工作也非常具有特色,得到了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高度肯定,特別是學生黨員發展工作得到了中國農業部黨建監察小組和學校黨委的高度贊揚。由於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辦學質量和水平,以及辦學特殊的氛圍,學生的整體素質高,氣質也明顯高雅,就業層次在同類學生中具有絕對的優勢,贏得了廣泛的好評,蘇錫常一些用人單位每年都指定錄用無錫校區培養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培養的畢業生。
❾ 什麼是海洋漁業服務業
機構名稱:滕州市水產服務中心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11-05
經營范圍:搞好全市漁業生產管理和服務,促進漁業健康、快速發展。全市漁業行政管理、漁業技術、物資服務。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滕州市水產技術指導站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11-05
經營范圍:指導推廣水產技術,促進漁業發展。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日照順源水產育苗有限公司
機構類型:企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11-03
經營范圍:水產品育苗、銷售(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日照經濟開發區海源養殖育苗場
機構類型:個體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10-30
經營范圍:水產品養殖。育苗銷售。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壽光市迎賓養殖旅遊專業合作社
機構類型:企業非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9-07
經營范圍:組織海水養殖區的旅遊觀光;為成員提供專業管理、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服務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日照市嵐山區漁業技術推廣站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8-26
經營范圍:參與制定漁業技術推廣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漁業技術的專業培訓,提供漁業技術、信息服務,對確定推廣的漁業技術進行試驗、示範,指導下級漁業技術推廣機構、群眾性科技組織和漁民技術人員的漁業技術推廣活動。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東營市水產養殖服務中心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8-24
經營范圍:提供有良種苗與先進技術,促進水產養殖發展。海水產品種苗繁育 水產養殖技術試驗、示範、推廣 海水養殖疫病防治技術推廣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日照經濟開發區鑫啟育苗廠
機構類型:企業非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8-14
經營范圍:垂釣、淡水魚苗養育。(以上范圍需許可的憑經營許可證經營)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日照市海水育苗場
機構類型:企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8-11
經營范圍:海水育苗;水產品養殖、銷售(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萊州大東水產有限公司
機構類型:企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21
經營范圍:水產品的養殖(我國稀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養殖除外),並銷售公司上述所列自產產品(以上業務需經審批、許可生產經營的,未獲批准前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鄒平縣漁業技術指導站
機構類型:事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21
經營范圍:推廣水產技術,促進漁業發展。水產技術推廣管理;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指導;水產技術引進與試驗示範;水產技術培訓;水產職業技能鑒定;水產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漁業環境管理;魚葯魚料質量檢測;漁業技術服務。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鄒平縣瀛寶娃娃魚養殖有限公司
機構類型:企業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15
經營范圍:大鯢馴養繁殖、水產品養殖及加工銷售。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魚台縣依水養魚專業合作社
機構類型:其它機構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08
經營范圍:淡水商品魚的養殖、銷售,養魚技術、提供漁業信息;組織采購本社成員所需的養魚飼料(以上涉及許可經營的項目必須憑許可證或批准文件經營)。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臨沭縣漁業技術推廣站
機構類型:事業非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02
經營范圍:推廣水產技術,促進漁業發展,為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監管保障;負責水產新技術、新成果引果與試驗示範、技術培訓服務等。
詳細信息
機構名稱:東營市海洋與水產研究所
機構類型:事業非法人
行業類型:漁業服務業
確認日期:2009-07-02
經營范圍:負責全市海洋與水產領域重大課題研究的組織技術攻關;負責全市水產病害的研究;負責全市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示範、試驗和推廣應用;負責全市海洋與水產資源的調查、開發、利用研究;承擔全市海洋與水產科
❿ 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和開發利用漁業資源,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省對漁業生產實行以養殖為主,養殖、捕撈、加工並舉,因地制宜、各有側重的方針,鼓勵和扶持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規劃開發荒灘、荒水資源,發展綜合利用。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漁業科學技術研究,加強漁業技術培訓,鼓勵漁業科技單位和人員進行科技承包,實行有償服務。第五條對增殖和保護漁業資源、發展漁業生產、進行漁業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二章監督管理第六條省水利水土保持廳是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漁業工作;市(地)、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工作。
各級公安、土地、交通、環境保護、林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照法定許可權,協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辦法。第七條本省對漁業的監督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置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或配備漁政檢查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監督管理工作。第八條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實施漁業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
(二)保護、增殖漁業資源;
(三)核發漁業有關許可證,並監督檢查其實施;
(四)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調解漁業權益糾紛,查處漁業行政違法案件;
(五)協同環境保護部門搞好漁業水域環境保護工作;
(六)依法保護管理水生野生動物。第九條漁政檢查人員須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領取漁政檢查證件,方可執行公務。執行公務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標志,出示證件。第三章養殖和捕撈第十條鼓勵省內外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人和外商、外資企業,在本省境內利用適宜於養殖的水面和開發荒灘、荒水發展水產養殖業。誰開發,誰使用,誰受益。
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水面,允許單位和個人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投資、聯營、承包,從事養殖生產。
水面的使用權和投資、聯營、承包合同,受法律保護。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重視發展漁業生產,在資金、信貸、物資、技術、稅收等方面給予扶持或優惠。第十二條對利用荒灘挖池造地的,計劃部門應列入國土整治計劃,財政部門應在資金方面給予扶持。
利用荒灘挖成的漁業養殖水面和建成的耕地,其漁業、農業收入按國家農業稅條例有關免稅的規定免徵稅收。
漁業苗、種的生產和經營,免徵稅收。第十三條利用先進技術、發展網箱、流水養魚和從事名、特、優水產品養殖生產的,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商同省稅務部門制定減免稅規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四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填毀漁業養殖場地。
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佔用漁業養殖場地的,建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陝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並按工程設施和生產損失給予補償。第十五條領取養殖使用證和承包水面養魚的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未從事養殖生產,或放養量低於所在縣(市、區)同類養殖水域平均放養量的百分之六十,或養殖水面單產低於所在縣(市、區)同類水面平均單產百分之六十的,視為荒蕪。
水面荒蕪滿一年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開發利用,並向水面使用單位或個人按所在縣(市、區)同類水面漁業平均產值的百分之十徵收水面荒蕪費,用於發展漁業生產。限期屆滿繼續荒蕪的,屬於水面使用權所有者直接經營的,原發證機關吊銷其養殖使用證;屬於承包經營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第十六條水生動物親體和苗種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標准,生產、銷售須經縣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發給許可證。
從省外、國外引進水生動物苗種、親體,須經動植物檢疫部門檢疫;引進新品種的,須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