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護理不良事件的定義及分類是什麼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由於醫療護理行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時間延長,或離院時仍帶有某種程度的失能。
分為可預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預防性不良事件。
主要包括
1、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跌倒、用葯錯誤、走失、誤吸或窒息、燙傷以及其他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
2、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並發症、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醫療事件。
3、嚴重葯物不良反應或輸血不良反應。
4、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
6、嚴重院內感染。
7、門急診、保衛、信息等其他相關不良事件。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傷害事件並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於醫療護理行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時間延長,或離院時仍帶有某種程度的失能,分為可預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預防性不良事件。
護理不良事件的分級
根據不良事件是否發生以及發生後在病人或醫務人員身上所造成的傷害將護理不良事件分為3級。
(1)一級不良事件:指已發生,造成病人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加重病情、延遲康復的事件,或者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護理過錯行為引發的有效投訴或糾紛;醫院感染暴發;手術身份部位識別錯誤;體內遺留手術器械;病人因意外事件死亡。
(2)二級護理不良事件:指已發生並增加了病人的痛苦,但對病人病情及治療效果無影響的事件,並將事件對病人的傷害程度分為無傷害、輕度傷害、中度傷害和重度傷害。以上10類情況中除8類及9類情況外,其他已發生並涉及病人而還未達到一級護理不良事件的情況都納入此級別范圍。
(3)三級護理不良事件:指隱患事件,是由於不經意或實時的介入,不良事件未真正發生或事件未涉及病人,或者是非護理行為造成的事件(如公共設施事件、醫療設備器械事件)。
⑵ 常見護理安全問題及防範措施
常見護理安全問題及防範措施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我們都跟措施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措施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針對某種情況而採取的處理辦法。那麼措施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常見護理安全問題及防範措施,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隨著社會公民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醫療護理行業的高風險日漸突顯,護理安全越來越受到重視。護理安全是指在實施護理的全過程中,患者不發生法律和法定的規章制度允許范圍以外的心理、機體結構或功能上的損害、障礙、缺陷或死亡[1]。加強護理安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將有利於減少醫療糾紛。現將護理工作中常見的護理安全問題及防範措施介紹如下。
1、常見的護理安全問題
1.1護士方面:常見的護理安全問題在護士方面表現為:
①與護士責任有關的護理安全問題,如有的護士責任心不強,在護理工作中,不遵守規章制度,不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按習慣、憑印象草率辦事,是造成不安全的嚴重隱患[2]。
②與護士技術有關的護理安全問題,如護士技術操作不熟練或經驗不足,協作能力不強,以至於引起患者及家屬的不滿,甚至延誤病人的治療、搶救等。
③與護士整體素質有關的護理安全問題,如法律意識淡薄,沒有充分認識到自己的法律責任,不能正確執行醫囑或不能發現醫囑中存在的問題,護理記錄書寫不規范、不嚴謹,對觀察到的病情或執行的各種治療記錄不及時或漏記等,與患者溝通交流時態度冷淡,語言生硬,不講究溝通的方式和技巧,以致患者或家屬有時難以接受而引發糾紛。
1.2管理方面:常見的護理安全問題在管理方面表現為:管理者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管理缺乏力度,分工不清,要求不嚴,獎罰不明;缺乏具體改進措施,質量控制措施形同虛設,流於形式,對上應付行事,對下放任自流;思想教育工作薄弱,規章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管理者工作重心偏移,管理職能受到影響。有的護士長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質量管理上,而是被一些日常瑣事所困擾,導致護理人力安排不合理,緊急情況時人員、設備得不到保障等。
1.3病人及社會方面:常見的護理安全問題在病人及社會方面表現為:病人的不依從行為,如病人不按時服葯,擅自外出;有的病人價值觀念發生扭曲,對醫護無故挑剔刁難;個別媒體片面報道,使病人對醫療失去信心等。
2、護理安全問題的防範措施
2.1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和工作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責任感是做好護理工作的前提,只有不斷加強自身職業道德修養、增強責任心,培養「慎獨」精神和利他意識,遵循病人至上的宗旨,敬業愛崗,認真負責,才能圓滿完成工作。
2.2規范護理行為,提高溝通能力:據調查資料證明,患者滿意率50%來自服務性活動,因此,搞好護患關系是預防護患糾紛的前提。
護理人員要建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尊重患者自身的利益,恰當地運用溝通技巧,耐心的指導患者及家屬遵守醫院規章制度,解答患者提出的問題,對患者及家屬的過激言行要理解、同情、寬容,盡可能滿足他們的需求,取得他們的理解和信任。
2.3強化安全意識、法律意識,落實護理工作制度:
經常性的學習醫療安全知識和有關法製法律常規,進行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警鍾長鳴,防患於未然。樹立法制觀念,學法懂法,認識到在護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均可能涉及到潛在的法律問題。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因為護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查對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級護理制度及各項操作規程等,都是長期臨床工作經驗的總結[3]。
2.4加強業務學習和技能訓練,不斷提高護理質量:護理工作需要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並要不斷更新觀念,更新知識,更新技術以提高應急工作能力,遇到危重患者才能沉著、冷靜、有條不紊,爭分奪秒地完成搶救治療,從而減少糾紛的發生。
2.5加強管理、履行管理職能:首先護理管理者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勤檢查、勤督促,多做現場管理,特別是在病人多工作忙的情況下,應合理調配人員,避免疲勞上崗。加大院、科兩級督導檢查力度,以便及時發現護理安全隱患,及時制定防範措施,真正做到對差錯隱患早發現、早防範、早杜絕,確保護理工作安全。第二實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充分發揮質控組織作用,遵循護理質量標准,防檢結合、以防為主,全面控制護理質量,細化工作流程,嚴把每個環節的質量關,明確每個環節的責任人,力爭達到護理人員的各種行為都在各種制度和質控標準的監控之下,制度和標准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對「重點人員」、「重點時間」、「突發應急事件」嚴加防範:「重點人員」如工作責任心不強、易出差錯者;基本功不扎實、業務素質差者;進修實習生、低年資護士等。「重點時間」如雙休日、節假日、上下班的交接班時間。「突發應急事件」如突然停水、停電、器械故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應有預案,防患於未然。第四實行人性化管理,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科會採用民主原則、對人多用信任原則、工作中巧用激勵原則,關心了解下屬的心理狀態,妥善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以便集中精力做好工作,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
護理安全是病人的基本要求,是醫院生存的根本,是患者擇醫的標准之一。因此我們必須認清形勢,擺正位置,明確責任,加強防範,加強自身修養,加強工作責任心,抓好護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應用科學的管理手段,運用現代管理方法,使護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標准化、規范化,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滿意的優質護理服務。
參考文獻
[1]潘紹山,孫方敏,黃始振.現代管理學[M].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1,349
[2]高艷紅,王紅,陳曉光.規范護理搶救制度防範護理糾紛[J].解放軍雜志,2003,20(5)80
[3]劉文清,黃欣,郭英.加強護理安全管理.防範護理糾紛[J].西南軍醫,2005,7,(6)89-90
拓展閱讀: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一、護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對護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護理安全意識,提高護理工作質量。
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落實各級各類護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加強護理質量的環節控制。
3、護理部定期對護理質量進行檢查、評價、糾正出現的問題,控制護理缺陷。
4、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差錯事故分析報告制度,減少差錯,杜絕事故的發生。
5、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值班護士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巡視病房,對小兒、躁動、昏迷、老年患者,嚴防墜床、燙傷、跌傷等,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確保患者安全。
7、加強病人管理,嚴格執行陪伴探視制度,病人一律不準在外留宿。
8、深入了解病人的思想情況,對有精神症狀和自傷念頭的患者須留陪護人員,並及時做好心理護理,避免發生意外。
9、加強搶救葯品、物品的管理,避免影響搶救。對毒、麻、限葯品專人管理,每天交接班、清點核對,專櫃保管並加鎖。
10、對易燃、易爆、易損、貴重物品,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做到防火、防爆、防盜。
11、值班人員要注意病區門、窗、水、電的`安全。
12、電源、水源、防火設備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以確保安全。二、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於清點,保證患者行動安全。
2、病房內禁止吸煙與飲酒,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及點燃明火,以防失火。
3、加強對陪住和探視人員的管理。
4、貴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內。
5、病房晚九點應及時清理病房內探視人員離開病區,並督促病人休息。
6、加強巡視,如發現可疑分子,及時通知保衛處。
7、空病房要及時上鎖。
8、按要求暢通防火通道,不堆、堵雜物。
9、消防設施完好、齊全,上無雜物。
三、病室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內所有基數葯品,只能供應住院患者按醫囑使用,其它人員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內基數葯品,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領葯、退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點並記錄,檢查葯品,防止積壓、變質,如發現有沉澱、變色、過期、標簽模糊時,立即停止使用並報葯房處理。
4、葯房對病房內存放的葯品要定期檢查,並核對葯品種類、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變質現象。
5、搶救葯品必須放置在搶救車內,定量、定位放置,有定點陣圖示,標簽清楚,每日檢查,保證隨時急用。
6、特殊及貴重葯品應註明床號、姓名,單獨存放並加鎖。
7、需要冷藏的葯品(如:冰干血漿、白蛋白、胰島素等)要放在冰箱內,以免影響葯效。
8、患者專用的葯物,停葯後及時退葯。
9、病房毒麻葯管理要求:
⑴病房毒麻葯品只能供應住院患者按醫囑使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⑵設專櫃存放,專人管理,嚴格加鎖,並按需保持一定基數,每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接點清,雙方用正楷簽全名。
⑶醫生開醫囑及專用處方(藍處方)後,方可給該患者使用,使用後保留空安瓿。
⑷建立毒麻葯使用登記本,註明患者姓名、床號、使用葯名、劑量、使用日期、時間,護士正楷簽名。
⑸如遇必要時醫囑且當患者需要使用時,仍需有醫生所開的醫囑、專用處方,並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葯品的存放有規范,在病區不得混合存放高濃度電解質制劑(包括氯化鉀、磷化鉀及超過0.9%的氯化鈉等)、肌肉鬆弛劑與細胞毒化等高危葯品,必須單獨存放,有醒目的標志,並有使用劑量的限制。
11.對夜間、節假日的臨時緊急用葯應能及時從葯劑部門獲得。預防護理不良事件管理規定
一、預防護理不良事件的有關規定:護理不良事件要以預防為主,杜絕在護理不良事件發生之前。要加強「零缺陷」管理,提高質量,確保病人安全。
(一)加強思想教育
1、加強各級護理人員護理安全教育,強調安全護理,做到警鍾長鳴。
2、鞏固專業思想,熱愛護理專業,安心工作,提倡奉獻精神。
3、加強醫德醫風教育,鞏固樹立為病人服務的思想,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一絲不苟的科學作風。
4、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好操作規程。
(二)嚴格護理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嚴格護理不良事件標准,建立護理不良事件上報、登記、討論、分析制度,及時吸取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三)嚴格執行各項核心制度
1、履行崗位職責,在崗在位,忠於職守。
2、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⑴交接班做到「七清」、「十不交不接」(見科室治療室牆上版面)「七清」指交清、聽清、問清、答清、寫清、看清、接清
⑵交接班要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視」四看:看交班報告本、看記事黑板、看治療台、看危重護理記錄「五查」:
新入院病人的處理是否妥善;查病情有特殊變化是否及時處理;查手術病人准備是否完善;查危重癱瘓病人皮膚是否清潔完整,床單元是否平整乾燥;查術後病人術口敷料是否滲血,是否排尿,引流管是否通暢。巡視:對新入、重危、大手術及病情有特殊變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員應共同巡視,進行床旁交接班。
二、護士長在預防護理不良事件中的作用
護士長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直接的關系。護士長不僅要嚴於律己,更要嚴格要求,善於科學管理,科室各級人員時時注意護理安全工作,把嚴防護理不良事件的發生當作自己常抓不懈、責無旁貸的主要任務。同時這也是護理部考核護士長的重要內容。
(一)充分發揮護士長的作用,提高護士長科學管理水平。
(二)加強業務訓練,不斷更新知識。
(三)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抓好四個環節:
1、假日的安全工作。
2、常規工作的督促檢查
3、檢查危重搶救病人的特殊治療及安全措施。
4、護理不良事件信息的反饋作用。
(四)合理安排護理工作,做好個班次工作協調。
(五)在預防護理不良事件工作中護士長必須把好十關:
1、把好新護士如科關。要幫思想、帶作風、教技術、使新護士盡快獨立、安全的工作。
2、把好護理人員的思想情緒關。增強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是防止差錯事故。
3、把好治療室、搶救室、葯品櫃的管理關。
4、把好護理交接班關。
5、把好醫護配合關。主動聯系,做到醫護密切配合,保證醫療護理安全。
6、把好醫囑查對關。做到班班兩人核對,護士長必須檢查當天執行醫囑情況,並每周參加大查對。
7、把好批量病人入院關。組織人力,合同分工,統籌安排,做到忙而不亂,嚴防不良事件發生。
8、把好病人思想情緒關。做好心理護理,杜絕護理糾紛及意外事故的發生。
9、把好危重病人及手術病人護理關。
10、把好進修、實習生的帶教關。
(六)護士長所應承擔的責任:
1、履行好監督管理的職責;對護士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糾正和處理。
2、對本科室護士提供培訓和教育,做到知法不犯法。履行必須的告知義務應該成為健康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對職業規則的理解比工作中被動服從更重要。
3、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護理差錯事故的措施。
4、敏感的掌握易發生事故的人、時間、季節、操作和環境。
5、有創新精神,不斷接受新事物。
6、接受病人對護理服務的監督、並向其提供咨詢服務,認真傾聽病人意見,使病人有陳述自己觀點的機會。(如果病人投訴無門,就有可能會採取過激行為使矛盾激化。)
7、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要怕扣管理分而隱瞞不報,及時報告有利於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療和預防措施。
8、加強護士自我保護意識,做好不良事件的後續處理。
三、護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
發生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有4個方面:
(一)責任因素:責任心不強,擅離職守、工作粗疏、工作中思想不集中,延誤治療護理;主觀臆斷,憑印象工作。
(二)管理因素: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分級護理制度不落實,不按規定巡視病房,護理不到位;交接班制度不落實,交接不嚴不清、不進行床旁交接;查對制度不落實,不執行「三查七對「,每班小查對,每周大查對;不認真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不健全,各級、各班職責不明確,監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合理,科室協調配合不夠;工作環境不安靜,注意力分散;使用器材、葯品放置位置不固定;實習生帶教安排不當,要求不嚴放手放眼。
(三)技術因素:業務水平差,技術不熟練,盲目操作,護理不當。
(四)心理生理因素:工作繁忙,注意力不集中;外來干擾,影響工作效率;情緒不穩定,對信息處理不靈敏,不及時准確;身體不適或過度疲勞,失誤概率增高;人際關系學處於對立情緒,造成逆反心理時發生不良事件的最大隱患。
臨床護理安全措施
一、預防給葯差錯措施
1、有條件的情況下,主班護士應相對固定。病房護士長根據護士的工作情況,安排工作細心有能力的主管護師或高年資護護師做病房責任護士工作。此護士做責任護士期間不上夜班,這樣使病人的管理有連續性,可減少和避免差錯的發生。
2、夜間用葯和各種治療以及特殊時間用葯和治療,主班護士處理醫囑時要用紅筆標記在轉抄單並做好交班,執行護士核對並按醫囑規定時間正確執行醫囑。
3、患者的各種用葯及治療必須由第二人核對(包括醫囑單、各種治療單、注射單、輸液卡)。
4、各班護士下班前要檢查醫囑本和治療單是否有遺漏,如發現遺漏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5、護士長要監督檢查醫囑執行情況,發生問題及時糾正。
發生給葯錯誤處理流程:發現自己或別人發生給葯錯誤→判斷能否立即補救,報告主管醫生、護士長,盡量不驚動病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觀察是否對病人造成不良後果,報告主管醫生,適當處理→報告護理部→科室按規定做相關記錄→對病人的質疑予以適當的解釋→必要時由科室領導解釋事件→組織科室工作人員認真討論,提高認識,不斷改進工作→護理部組織進行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一)預防處理醫囑差錯:
1、嚴格執行醫囑處理制度,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范的,應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或者醫院醫務科報告。弄清楚後方可執行。
2、一般不執行電話和口頭醫囑,搶救病人時,應做到「聽、問、看、存、補」。即聽清楚,再問一遍,看清葯品、保存安瓿,及時囑醫生補開醫囑並簽名。
3、嚴格查對制度。處理長期醫囑時要嚴格做到一看、二抄、三簽名、四自查。堅持每日兩名護士查對當天醫囑,認真執行並簽名,夜間醫囑由當班護士查對,下一班護士再核對。
4、臨時醫囑時要嚴格查對後執行,註明時間並簽名。因故尚未執行的要報告醫生並在護理記錄中記錄,須在下一班執行的醫囑要在交班報告中記錄並口頭交班。
5、治療護士要隨時查看醫囑,核對治療單、服葯單。
6、遷床後要及時更正新遷入的床號。出院醫囑查對後及時停止。
7、轉抄治療單、服葯單、臨時醫囑單、輸液卡時須經兩名護士唱對,並簽名以示負責;未復核的轉抄單,應嚴格交接班,復核後方可執行。
8、每周由護士長總查對醫囑一次,核對後用紅筆簽名。
(二)預防注射給葯錯誤
1、執行新葯需詳細閱讀葯物說明書,執行醫囑時嚴格三查七對。三查:即擺葯後查;服葯、注射、處置前查、後查一次。七對:
對床號、姓名、葯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對昏迷、危重、小兒及老年痴獃等患者,除查對床號、姓名外,同時採取患者家屬復述患者姓名確認患者身份的查對辦法。
2、肌注與靜注應建立兩張注射單,並分別註明,防止錯、漏注射。
3、抽吸葯液前須核對上一班所備葯物。肌注盤內注射器應按床號順序由左向右排列,並貼上床號姓名小牌,同一病人注射多種多種葯物時,床號姓名牌應貼在最左面的注射器上。並攜帶注射單到床邊核對姓名。
4、選擇注射部位:注射前檢查針頭焊接處,防止斷針。操作要穩妥固定、進針時留針3mm以上。
5、青黴素安瓿要套在針頭上或放於針管旁,以便與其他葯物區分保留至注射完畢。
6、各種過敏試驗前,要詢問有無過敏史。如有過敏史或皮試陽性,要做好「五交待」。即主管醫生和當班護士;口頭告知病人;黑板上寫明;在體溫單首頁用和臨時醫囑用紅筆標明;病歷夾封面和一覽表上用紅筆標明;護理記錄上記錄。做皮試須備有腎上腺素和備用注射皮試結果由本科室當班護士判斷,交班時當面交接。如有可疑陽性應做對照試驗。首次注射青黴素一定要查詢皮試結果。
7、口服葯、注射劑、靜脈輸液劑、外用葯,必須分類放置、分類標志明顯。局麻毒葯必須放置專櫃中,加鎖由專人保管,嚴格交接班登記。使用毒、麻、限制葯要經過反復核對。葯櫃內禁防葯品外的其他物品。
8、無標簽、標簽不清或有疑問的葯品、單批號的葯品或病人自行外購的注射葯品一律不準注射。
9、護士擺葯時,應高度集中精力,注意核准葯名、劑量、劑型、時間、床號、姓名、給葯途徑,遇可疑處及時查清。
;⑶ 護理不良事件的定義及分類是什麼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由於醫療護理行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時間延長,或離院時仍帶有某種程度的失能。分為可預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預防性不良事件。
護理不良事件分級包括:一級不良事件、二級護理不良事件、三級護理不良事件等。
1、一級不良事件:指的是患者已經出現組織器官損傷、殘疾、死亡等嚴重的護理不良事件。
2、二級護理不良事件:指的是護理事件已經對患者造成了嚴重的痛苦,可以分為無傷害、輕度傷害、中度傷害、重度傷害等。
3、三級護理不良事件:指的是護理不良事件並沒有真正的發生或者不良事件對患者並沒有造成明顯影響,也可能是非護理行為導致的不良事件。
護理不良事件主要包括:
1、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跌倒、用葯錯誤、走失、誤吸或窒息、燙傷以及其他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
2、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並發症、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醫療事件。
3、嚴重葯物不良反應或輸血不良反應。
4、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
6、嚴重院內感染。
7、門急診、保衛、信息等其他相關不良事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護理不良事件
⑷ 護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及改進措施是什麼
1、查對制度落實不到位
嚴格執行護理三查八對制度,嚴格做到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查對,同時要保證查對的有效性,不能走馬觀花,做樣子。
2、執行醫囑不正確
執行醫囑時嚴格遵照三查八對,同時遇到有疑問的醫囑時應及時向管床或值班醫生進行核對和詢問,確保准確無誤;執行操作時如遇到患者有疑問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再次查對醫囑,詢問醫生,確認無誤後再執行並對患者進行解釋。
3、未嚴格執行護理規章制度和違反護理技術操作流程
嚴格執行護理不良事件報告制度,護士在工作中出現不良事件,應立即通知醫生和護士長,並逐級上報,討論後制定整改措施,防止類是事件再次發生。
相關信息
護理是一門運用科學,分為家庭護理和有償護理。有償護理必須按照衛生部、國家衛健委、醫政部所規定的法律法規相關條文執行開展相應的護理項目,有條理、有目的、有計劃地完成基礎或常規護理,觀察了解病人體表體重基礎情況,根據病情變化監測或獲取病情數據。
以配合醫生完成對病人的治療,加強輸液巡視和教育,及時處理醫療糾紛,防止醫療事故的發生。開展危重症生命體征監測、標本採集、體重營養定期採集分析,並從生理心理、社會文化和精神諸方面,照顧病人的生活起居,日常活動、用葯和安全等問題。
⑸ 護理不良事件的定義及分類是什麼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由於醫療護理行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時間延長,或離院時仍帶有某種程度的失能。分為可預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預防性不良事件。主要包括:
1、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跌倒、用葯錯誤、走失、誤吸或窒息、燙傷以及其他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
2、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並發症、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醫療事件;
3、嚴重葯物不良反應或輸血不良反應;
4、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
6、嚴重院內感染;
7、門急診、保衛、信息等其他相關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的監測方法:
1、人工監測主要側重於對已經發生的不良事件的上報與管理,包括主動上報和非主動上報兩種形式。一般而言,人工監測方式能夠監測所有類型的不良事件,由於這些監測方法隨意性較大,且耗時費力,臨床使用受限,但對於研究卻很有幫助。
2、復合監測模式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電子監測手段的提高,計算機監測逐漸被引入,形成一種電子監測與人工監控相結合的復合監測模式,此監測方法准確、高效且低耗,主要應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3、全自動監測系統在臨床上,一些不良事件可以不依賴於醫護人員的判斷,通過完全量化的方式就能做出評判,因此,可以採用完全的自動監測系統而不需人工干預。
⑹ 護理不良事件的定義及分類是什麼
定義指在臨床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不在計劃中的、未預計到的或通常不希望發生的事件。或在任何可能影響患者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負擔並可能引發醫療護理糾紛或事故及影響醫療護理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護人員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護理不良事件及分類
(1) 一級不良事件:指已發生,造成病人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加重病情、延遲康復的事件,或者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護理過錯行為引發的有效投訴或糾紛;醫院感染暴發;手術身份部位識別錯誤;體內遺留手術器械;病人因意外事件死亡。
(2) 二級護理不良事件:指已發生並增加了病人的痛苦,但對病人病情及治療效果無影響的事件,並將事件對病人的傷害程度分為無傷害、輕度傷害、中度傷害和重試傷害。以上10類情況中除8類及9類情況外,其他已發生並涉及病人而還未達到一級護理不良事件的情況都納入此級別范圍。
(3) 三級護理不良事件:指隱患事件,是由於不經意或實時的介入,不良事件未真正發生或事件未涉及病人,或者是非護理行為造成的事件(如公共設施事件、醫療設備器械事件)。
不良事件類型
1、病人在住院期間發生跌倒、用葯錯誤、走失、誤吸或窒息、燙傷以及其他與病人安全相關的護理意外。
2、診斷或治療失誤導致患者出現嚴重並發症、非正常死亡、嚴重功能障礙、住院時間延長或住院費用增加等醫療事件。
3、嚴重葯物不良反應或輸血不良反應。
4、因醫療器械或醫療設備的原因給患者或醫務人員帶來的損害。
5、因工務人員或陪護人員的原因給患者帶來的損害。
6、嚴重院內感染。
7、門急診、保衛、信息等其他相關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