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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應急救援知識培訓

發布時間:2022-09-19 16:05:45

㈠ 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的應急保障

7.2.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1)省級海上搜救機構收集本地區可參與海上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方式和分布情況信息。
(2)專業救助力量應按照海上搜救機構的要求配備搜救設備和救生器材。
(3)省級海上搜救機構依據《海上搜救力量指定指南》,收集本地區應急設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布局信息。
7.2.2交通運輸保障
(1)建立海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為海上應急指揮人員趕赴事發現場,以及應急器材的運送提供保障。
(2)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配備應急專用交通工具,確保應急指揮人員、器材及時到位。
(3)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與本地區的運輸部門建立交通工具緊急徵用機制,為應急行動提供保障。
7.2.3 醫療保障
建立醫療聯動機制,明確海上醫療咨詢、醫療援助或醫療移送和收治傷員的任務。 (1)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與同級公安部門建立海上應急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機制,保障海上應急行動的順利開展。
(2)相關公安部門應為海上應急現場提供治安保障。
7.2.5資金保障
(1)應急資金保障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具體參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2)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按規定使用、管理搜救經費,定期向同級政府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與監督。
7.2.6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政府動員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願人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或支援海上應急救援行動。 7.3.1公眾信息交流
公眾信息交流的目的是使公眾了解海上安全知識,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增強應對海上突發事件能力。
(1)海上搜救機構要組織編制海上險情預防、應急等安全知識宣傳資料,通過媒體主渠道和適當方式開展海上安全知識宣傳工作。
(2)海上搜救機構要通過媒體和適當方式公布海上應急預案信息,介紹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常識。
7.3.2培訓
(1)海上搜救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所需的相關知識。
(2)專業救助力量、有關人員的適任培訓由應急指揮機構認可的機構進行,並應取得應急指揮機構頒發的相應證書。
(3)被指定為海上救援力量的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自單位組織,海上搜救機構負責相關指導工作。
7.3.3演習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應舉行如下海上搜救演習:
(1)每兩年舉行一次綜合演習。不定期與周邊國家、地區海上搜救機構舉行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合演習。
(2)每年舉行一次海上搜救項目的單項演習,並將海上醫療咨詢和醫療救援納入演習內容。
(3)每半年舉行一次由各成員單位和各級海上搜救機構參加的應急通信演習。

㈡ 天津市海上搜尋救助規定(2020)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海上搜尋救助工作,及時、有效搜尋救助海上遇險人員,保障人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劃定由本市負責的海上搜尋救助責任區域內海上搜尋救助(以下簡稱海上搜救)及其相關活動。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海上搜救,是指船舶、設施、航空器和人員在海上遇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失蹤時,政府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遇險人員的活動。第四條海上搜救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科學施救的原則,形成政府領導、統一指揮、屬地為主、專群結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完善預防與救助相結合、專業搜尋救助與社會搜尋救助相結合、自救與他救相結合的救助機制。第五條海上遇險人員有獲得無償救助的權利。

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具有海上搜救能力的單位和個人,有對遇險人員進行救助的義務。第六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上搜救工作的領導,將海上搜救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健全海上搜救體系和應急反應機制,提高海上搜救能力。

相關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海上搜救相關工作。第七條交通運輸、海事、應急、公安、財政、規劃資源、衛生健康、民政、農業農村、氣象、通信管理、海警等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第八條本市加強海上搜救的宣傳教育,普及海上避險與求生知識,增強公眾海上風險防範意識,提高公眾海上避險救助能力。第九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健全海上搜救獎勵制度,對在海上搜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機構和資源第十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市海上搜救中心負責本市海上搜救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組成及職責分工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市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設在天津海事局,負責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市海上搜救中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海上搜救分中心。第十一條市海上搜救中心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海上搜救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海上搜救有關制度和規劃;

(三)擬訂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四)編制海上搜救預算;

(五)劃定海上搜救分中心搜尋救助責任區域並確定其職責;

(六)組織、協調、指揮海上搜救行動;

(七)建設海上搜救隊伍,指定本市海上搜救力量;

(八)指導社會搜尋救助力量能力建設;

(九)定期組織海上搜救演習及相關培訓;

(十)組織開展海上搜救宣傳教育;

(十一)組織實施海上搜救獎勵工作;

(十二)開展省際間的海上搜救合作;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第十二條市海上搜救中心擬訂的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海上搜救分中心擬訂的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應當報市海上搜救中心備案。

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海上搜救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任務;

(二)海上風險的預警和預防機制;

(三)海上突發事件的分級與報告程序;

(四)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

(五)海上搜救後期處置;

(六)海上搜救應急保障。第十三條市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和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配套工作預案,與市海上搜救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和通信聯絡機制,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第十四條醫療、通信、航運等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協助配合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第十五條海上搜救專業救助單位應當指定搜尋救助值班船舶、航空器,保持值班待命,並將承擔值班任務的船舶、航空器及其值班地點向市海上搜救中心通報。

海上搜救專業救助單位應當按照市海上搜救中心的要求,及時參加搜尋救助行動。第十六條市海上搜救中心與軍隊建立協同關系,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必要時,按程序請求軍隊參與海上搜救行動。

㈢ 9·7山東東營勝利油田平台傾斜事故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高度重視,正在勝利油田調研的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高級副總裁王志剛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勝利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立新在第一時間組織油田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趕到油田海上應急中心,詳細了解情況,制定救援方案,要求克服一切困難搜救遇險人員。晚上7時,油田出動291、292等大功率拖輪,冒著8級海風,克服惡劣海況,立即前往事發地點搜救;晚9時58分,協調中信海洋直升機股份有限公司抽調B7005、B7006兩架直升機緊急到達平台上空搜尋失蹤人員;安排6艘小功率、吃水淺的拖輪備用,一旦海況允許,立即參與救援;組織應急搶險隊員隨時待命,要求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醫療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迅速採取措施,關閉平台油井閥門,防止海上污染等次生事故。

㈣ 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的國家海上搜救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建立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議定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導全國海上搜救應急反應工作。在交通部設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作為國家海上搜救的指揮工作機構,負責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並承擔海上搜救運行管理機構的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結合海上搜救應急反應行動實際情況,發揮相應作用,承擔海上搜救應急反應、搶險救災、支持保障、善後處理等應急工作。 咨詢機構包括海上搜救專家組和其他相關咨詢機構。
2.3.1搜救專家組
國家海上搜救專家組由航運、海事、航空、消防、醫療衛生、環保、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質、氣象、安全管理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海上搜救技術咨詢。
2.3.2其他相關咨詢機構
其他相關咨詢機構應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提供相關的海上搜救咨詢服務。 應急指揮機構包括: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及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的海上搜救機構。
沿海及內河主要通航水域的各省(區、市)成立以省(區、市)政府領導任主任,相關部門和當地駐軍組成的省級海上搜救機構。根據需要,省級海上搜救機構可設立搜救分支機構。
2.4.1省級海上搜救機構
省級海上搜救機構承擔本省(區、市)海上搜救責任區的海上應急組織指揮工作。
2.4.2海上搜救分支機構
海上搜救分支機構是市(地)級或縣級海上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其職責由省級海上搜救機構確定。 海上應急救助力量包括各級政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救助力量和軍隊、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門所屬公務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動的民用船舶與航空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社會人力和物力資源。
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指揮,參加海上應急行動及相關工作。

㈤ 海上如何自救

其實我不習慣復制如下這么多內容過來,但你提到的問題確實涉及到很多內容,就給你看看吧,也長知識,(雖這些偏重於軍事用的,但對你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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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乘坐的飛機落入海中,一旦棄離飛機,要按照以下步驟行動。
不管你是在水裡,還是在救生筏上——
● 要盡快離開飛機,到它上風的位置,但要停留在附近水域,直到飛機沉下去。
● 離開燃油覆蓋的水面,以防燃油著火。
● 盡力尋找其他倖存者。
如果你在水裡,要往救生筏游過去。如果沒有救生筏,應努力找一塊漂浮的飛機殘片,攀附在上面,放鬆自己。知道如何放鬆自己的人在海水中幾乎沒有溺斃的危險。人體的天然浮力至少能夠使頭頂浮在水面上,不過還需要一些動作來使臉部浮出水面。
仰浮於水面所消耗的能量最少。背朝下平躺在水上,手臂放在身體兩邊,用手掌拍打水面,你的頭部會部分浸入水中,但是臉部會露在水面之上。
另一個保持漂浮的方法是臉朝下,雙臂伸展開來,雙腿指向水底。呼吸的時候,雙手往下按水,將頭抬出水面,吸一口氣,然後再低下頭,讓雙臂恢復成伸展的姿勢。
在求生情況下,建議採用下列游泳姿勢:
● 狗爬。如果你穿著衣服或者穿著救生背心,這種姿勢是最好的,盡管速度慢,但是不需要太多力氣。
● 蛙泳。這種姿勢用於水下游泳,或者需要穿過水面的油層或殘骸時,或者海浪很大時,應該採用這種姿勢。對於長距離的游泳,蛙泳可能是最好的姿勢,因為這種姿勢能使游泳者保持體力,並且能保持合理的速度。
● 側泳。這是很好的放鬆泳姿,因為只需要一隻手臂來維持動力和浮力。
● 仰泳。這是極好的放鬆泳姿,在其他泳姿中需要運用的肌肉可以用這種泳姿來放鬆。如果有水下爆炸的可能,那麼也要採用這種泳姿。
當你處在水面油層燃燒的水域時——
● 扔掉鞋和有浮力的救生背心。
注意:如果你有未加壓的二氧化碳救生背心,要留著。
● 遮住鼻子、嘴巴和眼睛,立刻潛入水裡。
● 浮出水面呼吸之前,在水下能游多遠就盡量游多遠。
● 浮出水面呼吸時,要使身體的上半部分浮出水面,當你上浮時,手要大幅度揮動,使水花四濺,驅散火苗。吸氣時盡量順著風的方向。
● 呼吸完之後,先將腳潛入水中,然後繼續上面的步驟,直到遠離火苗。
如果水面被油污染,但是沒有著火,將頭部抬高,避免油進入眼睛,將救生用具系在手腕處,拿它當筏用。
如果腿部或腹部抽筋,應伸展並按摩抽筋的肌肉,直到不再抽筋。但是如果抽筋嚴重,你可能無法伸展肌肉。
如果你在救生筏中——
● 檢查所有人的生理狀況,如果有需要,實施急救。如果有,服用暈船葯。嘔吐,不管是由於暈船,還是其他原因,都會增加脫水的可能性。
● 盡力打撈所有漂浮的裝備:給養、飯盒、熱水壺以及其他容器、衣服、座墊、降落傘,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幫助你的東西。將打撈上來的物資固定在救生筏上,要確保這些物資當中沒有尖利的邊角,以免刺穿救生筏。
● 如果有其他救生筏,那麼應將救生筏系在一起,不過兩個救生筏之間要相距25英尺(7.6米)。如果看見飛機或聽見飛機的聲音,應將救生筏拉到一起。對於飛機上的救生人員來說,發現靠在一起的救生筏要比發現分散的救生筏容易得多。
● 找到緊急無線電收發機,使之進入操作狀態,其上有操作說明。只有當友好的飛機可能出現於該地區時才能使用緊急無線電收發機。
● 將其他信號裝置准備好,使之可以隨時發射。如果在敵方區域,要避免使用會驚動敵人的信號裝置。
● 檢查救生筏的充氣情況,看有沒有漏氣或者可能會被磨壞的地方。確保主浮艙氣體充實(很圓,但是不要像鼓一樣綳緊)。定時檢查救生筏的充氣情況。熱空氣會膨脹,因此應炎熱天氣要放掉一些空氣,如果天氣很涼,應適當增加一點空氣。
● 放下海錨,或者拖一個東西在救生筏上,例如水桶,或者一卷布。海錨可以幫助你停留在逃生點附近,使得搜救人員更容易發現你。要用布將拖錨的繩索包裹起來,以免擦壞救生筏。海錨還可以幫助保持救生筏頭朝著海風和海浪。
● 在暴風雨天氣中,應立刻裝上天篷和風擋。在20座的救生筏里,要使天篷保持直立,盡可能使救生筏保持乾的狀態。所有的人都要坐著,最重的人坐在中間。
如果是在寒冷的天氣中——
● 穿上防寒服。如果沒有防寒服,則盡量多穿衣服。保持衣服寬松、舒適。
● 小心不要讓鞋或其他尖利的物體劃破救生筏。將修補工具箱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
● 裝上風擋和天篷。
● 保持救生筏裡面要的乾燥。用帆布或者衣服墊在下面隔溫。
● 和其他人抱在一起以保持體溫,要適當運動保持血液循環。將多餘的油布、帆、或者降落傘蓋在隊員身上。
● 如果有,將最好的配給給那些因為嚴寒而不舒服的人。
如果是在炎熱的天氣中——
● 裝上遮陽板或天篷。留足夠的空間通風。
● 將所有能遮蓋的皮膚都遮蓋住,以免被陽光灼傷。如果有,要將防曬霜塗抹在所有裸露的皮膚上。眼皮、耳朵後面以及下顎下方的皮膚很容易被日光曬傷。
要冷靜考慮你的處境的各個方面,再決定你和你的同伴該採取什麼措施生存下去。
清點所有的裝備、食物和水,檢查可能會被海水損壞的防水物品,包括指南針、手錶、六分儀、火柴和打火機。
定量配給食物和水。
給每個人分派任務,例如,水的收集人、食物的收集人、瞭望員、無線電操作員、信號員,以及汲出積水的人。記住——並且提醒其他人——協作是生存的關鍵之一。
記航行日誌。記錄導航系統的最後方位、棄船的時間、人員的姓名和身體狀況、配給一覽表、風、天氣、海浪的方向、日出日落的時間,以及其他航行數據。
如果你落入不友好地區的海域,要採取特別措施防止被敵人偵查到,通常來講,最好不要在白天行動,應放下海錨,等待夜幕降臨再劃槳或升起帆,在救生筏里盡量使身體低平,將偽裝服藍色的一面穿在外面,在試圖引起經過船隻注意之前,一定要確定該船隻是友好的或中立的。如果被敵人發現,應立刻毀掉航行日誌、無線電、導航設備、地圖、信號裝置、以及槍炮。如果敵人開始用槍掃射,應立刻跳下救生筏並潛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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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獲取食物和水比起在陸地上會有更多的麻煩,不過你還是可以使用一部分相同的方法。
食物。遠海魚類大多數是可以吃的。自己製作魚鉤和魚線可以捕捉到足夠多的魚供你食用。你可以用鞋帶、降落傘吊繩或從衣服上抽下來的線來做魚線。小魚會聚集在救生筏水下的陰影中,可以捕撈它們,用它們來做魚餌捕捉更大的魚類。做一個撈網來撈魚、蟹、和小蝦等。在晚上,有些魚類,特別是飛魚會跳到救生筏上,成為你現成的食物。晚上,可以用手電筒照射在水面吸引魚類。用一面鏡子將月光反射到水面上,同樣可以吸引魚類。
鳥類有時會被救生筏吸引,將救生筏當作可以棲息的地方。如果一隻鳥落在救生筏上,等到它的翅膀完全收起來之後再去抓它。或者你可以用放了誘餌的鉤子來捕捉鳥類。
在遠離海岸的海水中,有時也會發現有海草漂浮在水面上。海草含有豐富礦物質,但是如果你的腸胃不適應海草,可能會引起嚴重腹瀉。每次只能吃少量的海草。
水。如果救生筏上有蒸餾器,應閱讀其使用說明,然後立刻設置好蒸餾器。如果筏上不止一個蒸餾器,應按照筏上人員的需要設置蒸餾器的數量。用結實的繩子將蒸餾器牢固地綁在救生筏上。
如果還有海水淡化工具,要在蒸餾器無法使用,並且急需水時再使用淡化工具。
可以使用防雨布來收集雨水。如果防雨布上有海水結晶形成的鹽霜,應在海水中清洗一下,這樣防雨布上就不會有太多鹽危害你的健康。晚上,要將防雨布綁成陽傘型,使其邊緣部分朝上,這樣可以收集露水。下雨的時候,要盡你所能收集和飲用雨水。
如果水供應不足,要經濟而有效地使用。

㈥ 紅十字水上救援教科書施救,平潭海上遇險兩漁民終獲救,海上遇險如何救急

紅十字水上救援教科書施救,平潭海上遇險兩漁民終獲救,這件事情會我們了一個警示,在遇到危險的情況時候,我們應該如何求救呢?如果手機有信號的話,撥打求救電話是一個最迅速有效的辦法,我們一定要牢記的一個電話是12395,這個電話關鍵時候,是可以救命的。但是如果手機沒有限號的話,我們就傻傻的等待被別人發現嗎?所以海上遇險我們必須要自己掌握一些救急的方式。

三、不幸落水後要懂得如何自救。

如果船發生事故,遇險者已經落水的話,一定要穿救生衣,延長自己的生存時間,入水前將衣服的袖口,褲管口扎進,入水後,尋找漂浮物。要抱著堅定的信念等待救援,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損失,不要強行游泳,避免自己的體力透支。

㈦ 山東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海上搜尋救助工作,及時、有效搜尋救助海上遇險人員,保障人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管轄海域和國家劃定由本省負責的海上搜尋救助責任區域內,從事海上搜尋救助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海上搜尋救助,是指船舶、設施、民用航空器以及人員在海上遇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失蹤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遇險人員救援的活動。

海上遇險人員包括:

(一)發生海難事故的船舶、設施上的人員;

(二)海上失事或者迫降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員;

(三)海上突發傷病需要緊急救治的人員;

(四)其他海上遇險人員。第四條海上遇險人員有獲得無償救助的權利。

具有海上搜尋救助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對遇險人員有進行救助的義務。第五條海上搜尋救助工作應當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學施救,遵循政府領導、統一指揮、社會參與、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實行預防與救助相結合、專業搜尋救助與社會搜尋救助相結合、自救與他救相結合。第六條省和沿海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海上搜尋救助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海上搜尋救助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健全海上搜尋救助體系和應急反應機制,提高海上搜尋救助能力。第七條沿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海上搜尋救助的宣傳教育,普及海上避險與求生知識,增強公眾海上風險防範意識,提高公眾海上避險救助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海上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海上避險救助知識的公益宣傳。第八條省和沿海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補償和獎勵制度,對在海上搜尋救助中遭受財產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合理補償,並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搜尋救助組織第九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的省海上搜救中心負責全省海上搜尋救助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省海上搜救中心由省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文化旅遊、氣象、海洋、外事等部門和海事、海警、救助打撈等單位以及沿海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組成。第十條沿海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其搜尋救助責任區域內海上搜尋救助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並接受上級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導。

前款規定的搜尋救助責任區域,由省海上搜救中心會同沿海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組織劃定。第十一條海上搜救中心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

(二)組織開展海上搜尋救助應急值守;

(三)組織海上搜尋救助訓練、演習和相關培訓;

(四)指導社會搜尋救助力量能力建設;

(五)組織、協調、指揮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六)組織實施海上搜尋救助補償和獎勵;

(七)開展跨搜尋救助責任區域的工作協作;

(八)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

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沒有海事管理機構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負責。第十二條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和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海上搜尋救助工作。第十三條海上搜救中心組織成員單位擬訂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海上搜尋救助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二)海上風險預警和預防機制;

(三)海上突發事件分級和報告程序;

(四)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

(五)海上搜尋救助後期處置;

(六)海上搜尋救助應急保障。

海上搜救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按照原審批程序報經批准。第十四條海上搜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專家咨詢制度,聘請應急管理、海事、救助打撈、航空、消防、醫療衛生、海洋、氣象、環境保護、石油化工、航運等行業的專家或者專業技術人員,為海上搜尋救助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㈧ 海南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海上搜尋救助工作,及時、有效搜救海上遇險人員,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在本省管轄海域內開展的海上人命搜救及其相關活動。

國家海上搜救機構指定由本省海上搜救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海上人命搜救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海上搜救的對象是:

(一)發生火災、爆炸、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操縱能力受損、大風遇險等海難事故的船舶、設施上的遇險人員;

(二)海上失事或者迫降的航空器上的遇險人員;

(三)海上緊急傷病人員;

(四)其他海上遇險人員。第四條海上搜救是公益性事業,各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應當支持和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第五條海上搜救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政府領導、社會參與;

(二)分級管理、屬地為主;

(三)統一指揮、科學救助;

(四)就近、快速、有效;

(五)預防與搜救相結合、專業搜救與社會搜救相結合、自救與他救相結合。第六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海上搜救機構,為省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省海上搜救工作。

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市、縣、自治縣海上搜救機構或者根據實際情況聯合設立區域性海上搜救機構,為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管轄海域的海上搜救工作。第七條省海上搜救機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承擔海上搜救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海上搜救機構成員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做好海上搜救相關工作。

海上搜救機構辦公室設在海事管理機構,承擔海上搜救機構的日常工作。

海上搜救機構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一級海上搜救機構的指導下開展海上搜救工作。第八條海上搜救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修訂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組織、指揮、協調海上搜救工作,統籌安排搜救相關人員、物資、設施設備;

(三)建立海上搜救應急聯動機制;

(四)組織海上搜救演習及相關培訓, 對承擔搜救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業務指導,開展海上自救、他救和安全知識宣傳工作;

(五)開展海上搜救行動後評估;

(六)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海上搜救機構應當制定工作規程,完善內部工作機制,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組織成員單位履行搜救職責。第九條海上搜救機構應當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報省或者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上一級海上搜救機構備案。

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二)預警和預防機制;

(三)海上突發事件的分級與處理;

(四)海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與處置;

(五)後期處置;

(六)應急保障。第十條省和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多種渠道籌集海上搜救經費,並將應承擔的海上搜救應急保障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海上搜救經費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一)海上搜救開支;

(二)舉行海上搜救演習;

(三)舉辦海上搜救知識、技能培訓;

(四)購置與維護專業海上搜救設施設備;

(五)對參加海上搜救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或者補償;

(六)其他搜救相關費用。

海上搜救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管理和使用搜救經費,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第二章搜救行動第十一條海上搜救機構設置「12395」為海上遇險求救專用電話。

海上搜救機構應當建立海上搜救值班制度,並保持24小時值班。

海上搜救機構成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和通信聯絡制度,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並保持通信暢通。第十二條氣象、海洋、地震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發布預警信息,並及時向海上搜救機構提供可能造成海上險情的信息。

海上搜救機構應當根據預報預警信息,及時組織協調成員單位做好海上搜救准備。

從事海上活動的船舶、設施、航空器及有關單位、人員應當及時接收各類海上風險預報、預警信息,並根據不同預警級別,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㈨ 山東省海上搜尋救助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及時、有效地開展海上搜尋救助,保障海上人命安全,保護海洋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沿海水域從事搜尋救助活動以及與搜尋救助活動相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海上搜尋救助,是指船舶、設施在海上發生火災、爆炸、碰撞、擱淺、沉沒,油類物質或者危險化學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在海上遇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失蹤或者海洋環境損害時,組織、協調開展應急處置、遇險人員救援和海域污染防治的行動。第四條海上遇險人員有獲得無償救助的權利。

具有海上搜尋救助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對遇險人員有進行救助的義務。第五條海上搜尋救助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政府領導、社會參與、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快速高效的原則,實行預防與救助相結合、專業搜尋救助與社會搜尋救助相結合、自救與他救相結合。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海上搜尋救助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體系和應急反應機制,提高海上搜尋救助能力。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海上搜尋救助的宣傳教育,普及海上避險與求生知識,增強公眾的海上風險防範意識,提高海上遇險人員的自救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海上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第八條對在海上搜尋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機構與職責第九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的海上搜救中心由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交通運輸、海事、海洋與漁業、衛生、氣象、民政、電信、外事以及沿海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武警部隊等成員單位組成,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全省的海上搜尋救助工作。

沿海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海上搜救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管轄海域的海上搜尋救助工作。

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確定的海上搜尋救助職責,做好海上搜尋救助的有關工作。第十條海上搜救中心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海上搜尋救助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海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

(二)對社會搜尋救助力量進行業務指導;

(三)組織海上搜尋救助訓練、演習和相關培訓;

(四)組織、協調、指揮海上搜尋救助行動;

(五)對海上搜尋救助行動進行評估;

(六)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由海事部門負責。第十一條海上搜救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海上搜救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二)海上風險預警和預防機制;

(三)海上突發事件分級和報告程序;

(四)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

(五)海上搜尋救助後期處置;

(六)海上搜尋救助應急保障等。海上搜救中心應當將擬訂的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海上搜救中心根據工作實際,可以對海上搜救應急預案適時修訂,並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准。第十二條海上搜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海上搜尋救助專家咨詢制度,聘請海事、救撈、航空、消防、醫療衛生、海洋、氣象、環保、石油化工、航運等行業的專家或者專業技術人員,為海上搜尋救助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第三章預警與報告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海上突發事件的預報、預警、預防制度,積極做好預報、預警、預防工作。

氣象、海洋、地震、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收集、研究分析可能造成海上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布專業預報、預警信息,並及時通報當地海上搜救中心。第十四條海上搜救中心應當對專業預報、預警信息進行綜合評估,並按國家規定的標准確定海上風險預警等級,適時發布海上風險預警信息。

發布海上風險預警信息,應當充分運用簡訊平台、新聞媒體、互聯網、電子標牌等信息化手段和工具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

海上風險預警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風險預警最高級別。

㈩ 《緊急救援》講述了什麼故事

《緊急救援》取材自真實海上救援事件,講述了王牌特勤隊員高謙和好兄弟趙呈與其他救撈人直面重大災難的挑戰,一同執行驚險的海上救援任務的故事。

該片由林超賢執導,由彭於晏、王彥霖、辛芷蕾、藍盈瑩領銜主演,王雨甜、徐洋、李岷城、劉亦淳等聯合主演的動作劇情電影,於2021年2月12日在中國大陸上映。

劇情簡介:

傾覆沉沒的鑽井平台,順流直沖的運油車頭,直墜入海的滿載客機。交通海上應急反應特勤隊隊長高謙(彭於晏飾)、機長方宇凌(辛芷蕾飾)和絞車手趙呈(王彥霖飾)一次次帶領隊伍第一時間抵達,站在水火咆哮的最前面,守在危急撤離的最後面,用生命對抗天災人禍。

但在自然面前,特勤員畢竟沒有超能力,血肉之軀踩在死亡邊緣,真實的恐懼無數次讓這些鬥士顫抖、無助和氣餒。而海上救援的字典里沒有「退縮」。當你聽見旋翼的轟鳴、洪亮的汽笛、馬達的飛馳,那是他們無懼艱難險阻,舍己為人,譜寫的一曲英雄之歌。

(10)海上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幕後花絮:

1、彭於晏在拍攝水下救援戲時堅持無替身實拍,十幾個小時浸在低至7度的水裡拍攝,直到雙眼通紅。

2、為了最大限度還原真實救援人員的狀態,彭於晏從2018年10月開始進行前置訓練。

3、拍攝該片之前,彭於晏與劇組演員一同接受了一個月的集訓,在這期間,他們進行了專業救援隊的知識、體能、技能的基礎學習,機械的操作、「第一急救」,還有如何在不同的危機里(水、火、深山等)進行第一時間的緊急救援。

4、彭於晏還觀看了很多真實救援事件實錄,甚至親身經歷了一場突發的實地救援。

5、該片拍攝時,彭於晏會在休息時間與小朋友一起吃飯、看卡通、跟片中的狗狗邊牧玩耍,他還特地向身邊的健身教練取經如何與小朋友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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