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際貿易案例分析!!急
損失應由承運人承擔,賣方應象承運人提出索賠。
B. 關於國際貿易的案例分析
不妥當
因為合同規定:「6月至8月按月等量裝運,每月5000箱,按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付款」。裝運條款規定為「最遲裝運期8月30日」。並沒有說要兩批貨物一起裝運。
如果你6月15日一次將貨物裝船並運出,對方可能並沒有準備接收、接受這么多的貨物。雖然說信用證是根據合同開立的,作為出口商要受合同和信用證的制約。
所以要按合同規定來做。
C. 國際市場營銷案例分析
1我認為應該沿用中檔產品品牌,實施統一品牌決策。企業應當先把長遠利益放在首位,企業最內終都要以世界知名容品牌為目標,但是就要暫時放棄低檔產品市場,不能在低檔產品市場收益。反之,如果再開創一個新的品牌,雖然可以拓寬市場,增加低擋產品這塊市場,但是,低檔產品的品牌企業也會比自己新開創的品牌更具競爭力,收益不會很大。
2市場細分沒有做好,針對不同的消費人群銷售不同定位的產品,要了解宗教信仰
D. 國際貿易案例分析
繼續催證,如果對方還不開立信用證,可以通過法律方式解決。要求對方履行合同或要求其做出經濟賠償。
這一問題的關鍵是發盤有效期內B公司回電「接受,新袋包裝」這一接受是否是同意.因為一個發盤一旦被受盤人所接受,這表明合同成立.在安案中,B公司回電是接受.而不是還盤,它並不是對A公司發盤的否決.其回電是非實質性變更,即接受.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受盤人對貨物的價格
付款方式、裝運期等等提出增加和更改屬於實質性變更。實質性變更就相當於還盤,也可以說是新的發盤。
而案例中所說的是用新袋包裝,這不屬於實質性變更。所以說此合同成立。對方必需開立信用證。
大概就是上述的那些,語言方面,你再組織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