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風險管理案例分析
樂百氏與經銷商矛盾升級 不願專賣遭到斷貨制裁
樂百氏桶裝水經銷商因為增加經營其他品牌而遭到樂百氏制裁,這個月與樂百氏徹底分手。
佛山最大樂百氏桶裝水經銷商首當其沖,現仍有80%樂百氏經銷商不專營去年下旬的大裁員與今年3月達能集團亞太區總裁范易謀公開承認在樂百氏的問題上「犯下了錯誤」。樂百氏品牌已成為公認的外資收購的「失敗案例」受到業界廣泛關注與評論。
據相關報道,2005年,樂百氏虧損1.57億元,去年預計虧損1.5億元。樂百氏的主打產品瓶裝水,從中國市場曾經30%的份額,降到5%。桶裝水每年有2000萬元的盈利,但瓶裝水和茶飲料的虧損,最終造成了樂百氏連續兩年的整體性經營虧損。
日前有業內人士透露,這個唯一有較好業績的桶裝水部門,事實上也在整體下滑,樂百氏與經銷商之間的矛盾更凸顯其背後的危機重重。
事件
樂百氏強制專營 經銷商「反水」
從2004年做到樂百氏在佛山最大的經銷商,到因為增加經營其他品牌而遭到樂百氏制裁,這個月與樂百氏徹底分手,王先生(化名)心中充滿無奈。
王先生的水店曾經把樂百氏桶裝水做到每個月1萬多桶銷量,使其成為了整個佛山地區最大的經銷商。這段輝煌經歷讓他至今記憶猶新。原來從事家電行業的他具有較超前的經營理念,他意識到水店經營單一品牌的局限性,只有經營水超市才是發展壯大之道。
2005年,他提出要同時經營加林山等其他品牌的桶裝水,被樂百氏非常強硬地拒絕了,並且馬上將供應給他的產品每桶提價3角。2005年4月,王先生寫了封信給負責該片區的銷售經理,向他闡述了經銷商經營單一品牌難以發展壯大的道理,希望樂百氏可以理解並接受,並希望樂百氏不要太「名牌心態」。
在信發出後不久,隔王先生100米處的同一條街突然又開了一家樂百氏專營店,「相隔這么近又允許一間加盟店開張,當時有同行提醒我,樂百氏可能很快要斷你的貨。」
果然,2005年7月25日,樂百氏突然停了王先生的貨,並發了書面通知,表示因為該經銷商銷量下降、違反特許經營及竄貨等理由而停止經銷權。
對於這幾點理由,王先生向記者解釋道:1~4月是淡季,銷量降低很正常。違反特許經營游戲規則的水店並不止他一家。至於沖貨,是指他將貨賣給不是特許經營的水店,而其實是指他開的第三家水店,但法人不是他,為此他早已經向樂百氏方面說明過。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王先生當時想到了起訴樂百氏,樂百氏的突然斷貨,實際上是違反了他們之間簽定的協議。「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對樂百氏我多少有感情在裡面,想著日後也許還會做這個品牌。」雖然突然斷貨使王先生損失巨大,出於廣東人和氣生財的觀念,他還是自己咽下了這口氣。為了留住原有的樂百氏客戶,王還是不斷地想辦法從其他經銷商處調來樂百氏桶裝水。
就這樣過了兩年,王先生最近又主動向樂百氏伸出橄欖枝,找了相關負責人3次,詢問有沒有機會再合作,在等待未果的情況下。本月,王先生徹底結束了對樂百氏的經銷,也終止賣益力桶裝水,「桶已全部賣掉。」樂百氏如此沒有人情味的行為讓王先生頗感失望。
說法
企業VS經銷商 誰損失更大?
「你取消我的經銷商資格,我也不會倒閉,我還是佛山的老大。」盡管遭到制裁,但並沒有影響王先生的老大地位,被樂百氏斷貨後,王先生將主力放在了其他品牌上,時至今日,他的銷量越做越大,品牌多達十幾種。其中銷量最大的是加林山、華山泉等品牌。「我只是失去了一個全國性知名品牌,但我水店的生意額仍然年年增長。」據了解,在當地其他樂百氏的經銷商,至今都沒有人能做到王當年1/3的量。
據記者了解,所有樂百氏的專營店,有80%以上是在多品牌經營,樂百氏的強制專營只能是不了了之。而在順德地區整體銷量的下滑,讓經銷商們感覺樂百氏對此似乎「無所謂」。「也許達能財大氣粗,根本不會在乎旗下一個樂百氏產品的下滑吧。」一位經銷商這樣評價道。
另一位經銷商對記者說,渠道和品牌應該互相合作,不應對抗。這個行業的廠家和經銷商是不平等的,廠家喜歡控制渠道,經銷商首先要交保證金,而且要買斷全部桶。桶裝水的經銷商是弱勢群體,大部分開始都是只有2萬~3萬元本金起家。而且一般要守2年,第3年才會有比較理想的回報。做單一品牌是沒有可能生存壯大的。樂百氏「殺雞儆猴」,用一個比較大的經銷商來警告其他經銷商,不許經營其他品牌,但這根本禁不住,反而提醒了許多經銷商,要多品牌經營,現在,所有的專門店表面是樂百氏,裡面都有4~5種以上不同價位的品牌。樂百氏也只能一隻眼開一隻眼閉了,「難道他全部都斷貨不成?」
由於樂百氏內部人事動盪,記者一直未能聯繫到相關人士進行采訪。
相關報道
品牌老化行業微利 導致經銷商「變心」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指出,被達能收購後的樂百氏每況愈下,這幾年人員和廣告支出方面都在縮減。
在桶裝水方面,給經銷商的信心不夠,品牌投入連年縮減,對經銷商的扶持大為減少,各方面管理嚴格按照公司的強硬死板的制度,不能靈活適應市場的變化。中層管理人員都以外地人居多,業務員主要以北方人為主,對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不了解.很少會深入市場幫經銷商排憂解難。很少親自幫經銷商處理實質性問題,基本上是依靠以往打下的江山坐吃山空,吃老本,而且產品包裝陳舊,多年沒有變化。「品牌老化得很快,非常可惜。」這位人士評價道。
有經銷商指出,5年前,賣10萬桶水可以賺10萬元,現在要賣20萬~30萬桶才賺10萬元,而且利潤在下降,風險還在加大。如今的市場已不是當年的市場。如何讓經銷商專賣自己品牌,又可以充分利用渠道資源賺「外」錢? 有盈利的渠道才有可能去遵守專賣。 「我們也希望專賣,就像談戀愛一樣,要有忠誠,雙方才會互相扶持。但專賣限制經銷商的資源不能重復利用,獲利能力肯定下降,要麼水店的銷量成倍增長,要麼廠家降價,這樣就將矛盾引到了廠商之間。惟有把渠道利用不充分的現狀給轉化掉。」一位水企老總說。
記者手記
渠道與品牌驅動哪個更重要?
品牌和渠道是企業獲得成功的兩條必備條件,但更多的購買行為是因為商品的使用價值,因此,賣東西的地方和人就變得非常重要了,這是否說明,在中國這個還不成熟和理性的市場上,渠道比品牌更重要?對於飲用水這個特殊的行業,究竟是品牌重要還是渠道重要,飲用水的品牌影響力是否很脆弱?對於消費者而言,品牌的確非常重要,這是毫無疑問的。品牌的影響力有時的確是無法抗拒的,一些成功品牌所帶來的銷售成就也是世人皆知的。但當我們驚呼這些「品牌魔力」的時候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對於目前許多企業而言,品牌的影響能力是相當脆弱的。
在市場上,推進產品佔領市場的過程並不是通過市場手段建設品牌的過程;企業即使建立了品牌也無法令市場佔有率獲得提升。就像是在廣州、東莞的桶裝水市場,不管哪個品牌,沒有誰敢肯定地說它佔有20%以上的市場分額。這並不是說品牌不重要——但在中國,起碼在一段時間內。最終消費群不會也無法只依賴品牌購買產品。
在營銷策略上,人們常見的錯誤有兩個:一是把品牌當作「資源」。品牌不是資源,品牌是一個經營的結果,品牌更不是原因,千萬不能說因為我的品牌,所以我就可以做任何事情。
二是把品牌當作「目標」。品牌同樣也不是目標,而仍然是一個結果,企業的目標是基於產品、服務、交貨基礎上的持續獲利能力。問題的真正症結在於大多數營銷人對細分市場缺乏理解和經驗,而只習慣這樣一套營銷模式:設計一個滿足大眾需求的好產品,然後通過大眾渠道銷售,通過大眾媒體推廣,以大眾能夠接受的價格銷售,盡可能把銷量做大。
在現實中,企業發展需要強大的外部動力,而渠道則是中國企業成長中最關鍵的外部動力。無論海爾、聯華、華為、國美許多中國成功的企業都在證明,渠道驅動比品牌驅動更加重要。
② 試從巴林銀行的倒閉案例分析: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主要面臨什麼風險我們應該怎樣防範風險
counter party risk
valuation的不準確
加強credit risk部門在內部的重要性
③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案例分析8000字
把公來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改成企源業戰略與風險管理,這樣你的思路會更廣一些,內容也更全面。
首先分析公司戰略或者稱企業戰略:
第一,了解企業戰略管理過程,它包括:企業戰略分析;企業戰略制定與選擇;企業戰略實施;企業戰略控制與評價四個部分。
第二,要清楚企業戰略的內容:企業戰略包括,公司戰略、競爭戰備和職能戰略
第三,了解風險管理過程:首先風險識別、其次風險衡量、然後風險處理、最後是風險管理的效果評價。
你既然要做這樣的案例分析,肯定對相關的內容有所了解了,把這三大部分展開,結合你要做的案例進行分析,應該就可以了,8000字應該沒有問題。
有關知道你要是不知道,可以上網查,網上都有的。風險管理應該做為企業戰略的一部分,貫穿企業戰略管理整個過程。
④ 搜集銀行信貸風險控制案例
[案例分析]銀行異地融資引發信貸風險案例分析 2007-11-30
摘要:市場經濟條件下,銀行與企業間的異地融資活動打破了行政區劃的限制,是金融市場「看不見的手」發揮調劑作用的必然結果,也是資本趨利的天然本性,異地銀行的進入對本地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進作用,對促進區域經濟協調持續發展功不可沒。但異地融資發展過快、規模大、信用集中,快速發展背後已有所顯現的信貸風險隱患。
【案例詳解】銀行異地融資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案例一:應城某公司在當地銀行貸款7.7億元,其中在工行應城支行貸款4.15億元,在當地建行貸款3.55億元,當地銀行認為該企業已達到最大承貸能力,但該企業憑借其公司特殊身份且前幾年效益較好的有利條件,在交通銀行武漢分行等銀行貸款5.68億元,致使該企業貸款總額達到13.38億元,占其固定資產16.03億元的83.47%,遠遠超過一般企業70%的控制比例。
案例二:某銀行安陸市支行向武漢同濟葯業公司發放1年期抵押貸款100萬元,另一銀行分別向武漢華利房地產公司、海南三亞供銷公司發放1年期抵押貸款1087萬元和887萬元,三筆貸款均為抵押,應該說安全系數較高,但都因貸後信息監測不到位,信息反饋不及時,貸後跟蹤管理沒跟上,對異地企業經營狀況的變化掌握不及時,導致這三筆貸款均已列入呆帳類貸款。後來兩家銀行分別在當地法院對借款企業進行了訴訟,法院的判決均為勝訴案件,但借款企業均無可執行的資產。
【銀聯信分析】
由於本地銀行受信貸政策、授信制約等因素的影響,不能完全滿足企業發展的要求,而異地貸款大幅度增長,彌補了地方經濟發展資金的需求,支持了地方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促進了金融機構間的有效競爭。但是,其發展過程中所帶來的風險也應得到重視。
1、加劇信貸集中致使貸款風險加大。異地金融機構的融資對象一般都是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這些企業一般在本地銀行已有足額授信,優質企業在當地銀行貸款均已接近或達到控制比例。異地銀行的進入,可能導致銀行對同一客戶貸款集中過多,形成過度集中的不利局面。信貸過於集中的結果是,企業融資環境寬松,誘使企業投資慾望膨脹,有的甚至帶有一定的盲目性,一旦市場出現風險或者企業經營出現問題,風險損失極易轉嫁到貸款銀行身上。
2、管理信息諸多跟不上。企業經營形勢瞬息萬變,異地貸款受地域、時間的限制,貸款銀行往往難以及時掌握異地企業真實的經營、財務、信用信息,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造成投資風險損失的機率增大。本地銀行發放異地企業貸款,如果在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或擔保抵押某一個環節上出現失誤,就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損失。
【銀聯信建議】
銀聯信分析師建議對銀行異地融資中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疏導而不堵塞的策略,引導其健康發展。
第一,銀行應加強對大中型企業授信統一管理,防範信貸過度競爭。大中型企業、優質信用企業往往是本地銀行和異地銀行信貸關注、投放的重點對象,容易引發信貸過於集中的風險,國內多家著名上市公司退市重組時,往往導致銀行幾十億甚至上百億元的銀行壞賬就很能說明問題。對大中型企業的授信不應由各家銀行分散操作,應由權威的中介部門統一評級授信,評級授信結果提交商業銀行信貸決策時參考,避免對同一企業多頭重復授信。
第二,完善中小企業評級體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縣域經濟的發展大多依靠眾多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的快速成長,更離不開銀行的支持,但全國統一的企業評級標准不適應中小企業的實際,銀行應制定適合中小企業的評級標准,有利於銀行加大信貸投入,分散信貸風險,拓寬信貸領域,更好地支持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
第三,貸款銀行要切實加強異地貸款的跟蹤管理。建立異地銀行與當地企業信息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建立跨地區的同業信息交流協作機制,解決銀行同業異地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的問題。成立銀行異地信貸管理部門,建立大額異地融資信貸員駐廠跟蹤管理制度,密切關注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市場變化、企業上下遊行業的變動,加強動態監測和風險預警。加強對營銷對象各項財務指標、持續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的分析,切實防範異地融資風險,保障異地融資的健康發展。
⑤ 結合案例分析,商務活動中的風險分析主要從哪些方面進行
污染影響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一)輕工紡織化纖類
案例一 亞洲漿紙股份有限公司漂白木漿廠項目
1.林紙一體化項目需主要關注的問題和評價重點是什麼?
答:林紙一體化項目需主要關注的問題和評價重點是:
⑴ 與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的符合性。
⑵ 選址布局要合理,並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⑶ 清潔生產水平應達到國內及國際先進水平。
⑷ 重點關注特徵污染物,對於特徵污染物(如AOX和惡臭)應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從源頭控制。
⑸ 污染治理措施需要多方案論證,廢水排污口位置選址及排污方式應優化論證
⑻ 造紙林基地建設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應有針對性提出生態影響的具體防治對策與減緩、恢復及補償措施。
2.林紙一體化項目漿(紙廠選址)需要關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林基地選址需要關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答:(1)漿(紙)廠選址應注意的問題
①選址必須符合項目所在地區城市總體規劃
②選址應保障飲用水安全。
③廠址區域應有充足的水源,缺水地區禁止開采地下水作為水源
⑤化學木漿廠應選址於近海地區或水環境容量大及自凈能力強的大江、大河下游地 區,廢水應離岸排放,避免對重要的近海生態保護區、養殖業和珍稀瀕危及國家重點保護水生動物產卯場、索餌場、洄遊通道等造成影響。
⑥國家重點水污染整治流域,禁止新建化學制漿企業。
(2)造紙林基地建設選址應注意問題
③對利用退耕還林地的,必須符合國家《退耕還林條例》相關規定。
④防止佔用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不得佔用水土保持林地、水源涵養林地。
⑥ 銀行營銷案例
可選擇面較廣泛,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具備專業投資能力,能夠提供良好分專析建議,通過屬證券公司網上交易、電話委託可以實現基金的各種交易手續;資金存取通過銀證轉賬進行,可以將證券、基金等多種產品結合在一個賬戶管理;缺點是證券公司網點較銀行網點少,首次辦理業務需要到證券公司網點。公司的客戶資源和渠道相較於銀行明顯不足,營業部目前所能銷售的理財產品有限,對此,我們可以通過加強與銀行的合作,達到共贏的目的。其次,公司在中期票據承銷上還受到限制,短期融資券承銷方面也落後於銀行。
銀行網點代銷:優點是銀行網點眾多,投資者存取款方便;缺點是
每個銀行網點代銷的基金公司產品有限,一般以新基金為主;投資者辦理手續需要往返網點。
基金公司直銷中心:優點是可以通過網上交易實現開戶、認(申)
購、贖回等手續辦理,享受交易手續費優惠,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缺點是客戶需要購買多家基金公司產品的時候需要在多家基金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投資管理比較復雜。另外,需要投資者有相應設備和上網條件,具備較強網路知識和運用能力。
⑦ 審計學案例分析題
1、存抄在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理由:甲公司更換負責銷售副總。以前年度累積的銷售問題和客戶渠道影響企業發展程度需要關注。2、存在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理由:甲公司對市場反應遲緩及其影響需要關注。3、存在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理由:拆除違章建築影響資產、庫存物資管理、增大營業外損失。4、存在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報表、帳簿、憑證核算和數據轉換質量需要關注。風險評估程序重要性在於通過評估將審計對象存在的問題從整體和具體兩個層面有了比較科學的全面的認識和確定,為審計目的實現打好了前進基礎。
⑧ 階段性風險決策分析案例分析
C,這么難。
⑨ 如何防範中小企業電費風險案例分析
【摘 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民對電力的需求越來越大,電力市場營銷早已演變為供電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也是企業經營財富積累的最終體現。電費回收工作就成為電網企業經營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電費回收的風險卻每時每刻地危及著供電企業的健康發展。本文首先論述了電費拖欠現狀,接著對其產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剖析,最後針對存在的問題,就如何加強電費風險防範提出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從而減少供電企業和國家的利益損失。
【關鍵詞】 責任制度 電費管理 業務擴充 電費違約金 違約使用電費
1 引言
電費回收是供電企業生產全過程的最後環節,也是電力企業生產經營成果的最終體現,及時、足額回收電費是電力企業維持簡單再生產,實現擴大再生產,滿足日益增長的國民生產生活用電需要的有力保障。電力企業如不能及時、足額地回收電費,將導致電力企業流動資金周轉緩慢或停滯,使電力企業生產受阻而影響安全發、供電的正常進行。不僅如此,電力企業還要為客戶墊付一大筆流動資金的貸款利息和壞帳准備金,最終使電力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受到很大損失。如何解決電費回收,加強電費風險防範這個問題,成了電力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2 電費拖欠現狀與原因
2.1 電費拖欠現狀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一些電力客戶為了局部利益「競相」把電能作為「免費午餐」,採用不正當的手段盜竊電能或欠交、拒交電費,特別是近年來電力企業行政職能移交之後,這種現象日趨嚴重。雖然供電企業不斷加大收費力度,但全國范圍內盜竊電能、拖欠電費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這就使供電企業在進行正常生產、經營的同時,還要拿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來與不法客戶作斗爭,大大加重了供電企業的負擔。
2.2 欠費的原因
2.2.1 觀念錯誤
部分客戶總是抱著一些錯誤的認識和觀念,認為電能是國家的,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大家的,但有我一份,不佔白不佔,不欠白不欠。欠國家的一不丟人,二不犯法,能拖就拖,這就助長了拖欠電費的風氣蔓延,使得拖欠電費時有發生,趨勢有增無減。在有些企業領導看來,電能是國家的,電費可交可不交,壓根就沒有把電量電費納入正常生產成本,能拖一天算一天,拖一天賺一天。
2.2.2 法律滯後
我國的電力供應與使用的體制是在邊實行邊立法的過程中發展完善的,隨著國家市場化經濟的發展和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市場對電力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日漸加強,電力立法已經明顯滯後於市場發展。由於電費交納立法滯後,我國一直沿襲先用電後交費的老習慣,使供電企業承擔了客戶用電後不按期繳費的經營風險。1989年12月施行的電費保證金制度對增對電費回收、減少電費流失起過積極作用。但1999年底,國務院明令取消執行了10餘年的電費保證金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供電企業的電費回收帶來了影響。
2.2.3 供電企業服務瑕疵
有的營銷人員,服務意識淡薄。個別供電員工服務質量低、技能差,工作不認真、不踏實,在工作中造成計量裝置接線錯誤、互感器配置不當、變比計算等技術錯誤,且長期不檢查、不比較客戶的負荷與電能表走字的相應性,以至於偶然發現後,造成收費困難,直至收費無望。此外,估抄、漏抄、電話抄表、誤抄、光力比錯誤、交費不便(偏遠山區)等服務缺陷,也嚴重影響電費回收。
2.2.4 經營不善與惡意逃避
在競爭激烈的經濟市場上,有的企業由於經營不善,出現暫時的資金周轉困難,無力按時或足額支付電費,有的企業長期困頓甚至破產。有些企業或者行政機關完全缺乏信用意識,他們認為,區區幾十元或幾百元電費違約金能使幾千或幾萬元的資金周轉一段時間,總比借高利貸強得多,有的企業處心積慮,以拖欠電費作為降低生產成本的手段,或者本單位的財政預算本身就留著較大缺口,致使電費不能納入日常支出,更有甚者採取轉移、隱瞞、隱藏財產等手段,偽裝出無力交納電費的假象,故意逃避電費債務。
2.2.5 供電企業電費管理差距
主要表現在電費管理人員職業道德素質、服務質量的問題、法律意識淡薄、電費管理跟不上、技術落後幾個方面。個別營銷人員鄉願意識嚴重,與客戶管電人員,哥們義氣過重,陷得太深導致失去原則。部分供電員工法律意識淡薄,在遇到電費受到威脅時,想不到用法律去保護公司的債權。有的供電企業在對外催費流程執行方面以及內部員工的行為規范化、業務紀律遵守、程序操作等方面電費管理跟不上,對電費回收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導致不可挽回的電費損失。有的供電企業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生產和設備改造,守著多年的計量抄核收系統,又沒有現代負荷監控系統,不能及時掌握客戶的用電信息,沒有開拓便捷的交費手段,交費手段落後、麻煩,導致客戶怠於交費、厭煩交費。
3 電費風險防範的措施
3.1 制度建設
3.1.1 組織制度
建立健全常態運行的電費回收管理組織,同時建立起加強電費回收的信息渠道、管理制度、聯絡制度、處理制度、回訪制度、總結制度,強化責任、上下聯動、層層落實,層層簽訂責任狀、細化分解電費指標考核,由上而下強化責任和風險意識。實行公司領導包片、部室包點、風險抵押的工作機制。每月召開電費回收例會,對上月電費回收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對下月電費回收工作進行部署。將電費回收任務分級、分區、分線、分戶承包到人,拖欠電費按計劃分批、分客戶欠費的難易程度確定時間,同當月電費一起進行回收,電費回收同收入和工作掛鉤,實行量化考核,把完成電費回收指標作為抄收人員上崗的必備條件。
3.1.2 責任制度
所謂責任制度。就是組織的每一個成員都擁有權力並承擔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制度。電費管理組織可以將電費管理的差錯劃分等級,譬如可以將電費管理差錯劃分為六級,分別為特大差錯、重大差錯、一類差錯、二類差錯、三類差錯和四類差錯,讓不同位置上享有不同管理權的人員來承擔責任。 3.1.3 監督與獎勵制度
供電企業應建立內部監督制度,各部門應加強協作。當非電費管理部門發現了電費問題,履行了通知或匯報職責,起到了互相監督的作用。當然,電費管理部門發現其他部門工作上的問題,也要履行互相監督的職能,互相協作,互相監督,才能拾遺補缺。共同進步。對企業員工獎優罰劣,獎罰之監督的結果,向員工昭示。
3.2 流程式控制制
3.2.1 業務擴充
業務擴充是電力企業進行電力供應和銷售的受理環節,是電力的售前服務行為。它的含義是:受理客戶的用電申請,根據電網和客戶用電的要求,辦理供電與用電不斷擴充的相關業務,以滿足客戶的用電需要。供電企業的業務擴充包括:受理業務,收集客戶資料,現場勘察,制定供電方案,受電裝置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竣工檢查,簽訂合同、裝表接電,立戶歸檔。
3.2.2 抄核收
為了使電費管理工作做到准確、及時、高效,除了要具備科學的組織系統、相關責任制度和採用先進的技術設備,還要具備合理順暢的抄核收工作流程。抄表員應按規定的日期、周期抄表到位,不得估抄或電話抄表。電費數額是電價和電量的乘積。電量由實際抄見確定,電價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執行,以確保電費金額准確無誤。客戶應在供電企業要求的時限內足額交納電費。
3.2.3 變更用電
用戶在不增加用電容量和供電迴路的情況下,由於自身生產、經營、建設、生活等變化向供電企業申請,要求改變與原供用電合同中約定的用電事宜的業務。變更用電會影響到電費的回收,因此,在辦理用電變更的前後應關注影響電費的各個環節。變更用電主要有: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過戶、分戶、並戶、銷戶、改類。
3.2.4 客戶信息管理
業擴報裝資料和客戶的重要信息,是保證客戶安全合理用電,准確、及時回收電費的重要基礎資料。業擴報裝部門在接電後必須設專人妥善保管,及時修改、動態管理、長期保存。
3.2.5 客戶信用分類與風險預警
信用,通俗地說,就是能夠履行與對方的約定而取得的信任,在商業借貸或賒購賒銷中不需提供擔保就按照約定償還債務。供電企業對大負荷客戶按信譽度分為A、B、C、D四類,建立客戶信用評級系統,針對不同信用的客戶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以規避經營風險,及時回籠電費。A類是指自覺按時足額交費的客戶;B類是指因業務繁忙需要及時提醒交費的客戶;C類是指經營不善資金運轉困難需要催收的客戶;D是指有惡意欠費傾向的客戶。
3.3 技術升級
3.3.1 安裝預付費電能表
供電企業向用戶廣泛積極宣傳預交電費的諸多好處,與用電方進行協商,推廣安裝預付費電能表,把「先用電,後交費」改變為「先交費,後用電」,並對預付費電能表實行精細化管理,服務工作及時跟上。在技術方面,供電企業還要加強對預付費電能表的運行管理,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巡視,發現故障和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預付費電能表的可靠正常運行。
3.3.2 銀行代收電費系統
與用電客戶、銀行簽訂協議,通過銀行完成收費工作。如電費儲蓄、分期劃撥預付電費的方式等。要保證系統暢通、准確的流轉,供電企業、用電客戶、銀行三方須密切配合,客戶的賬戶資金應保持足額,供電公司的抄核收信息與紙質憑證應准確無誤,銀行操作應及時准確,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供電公司和用戶反饋信息。
3.3.3 國家電網公司推介的最新負荷管理系統
EPLM負荷管理系統是具有統一支持平台,包括數據採集、負荷控制、電量採集、需求側管理與服務支持、電力營銷管理支持以及系統運行管理等功能新一代電力負荷管理系統,適用於地市級大客戶的負荷管理、配電變壓器檢測和電能量採集。YT2200電力營銷信息管理軟體是專門針對高、低壓遠方計量和大客戶遠程抄表及負荷控制系統而特別設計的,適用於變電站、大客戶、公用配電變壓器、居民用戶等。
3.4 管理與服務創新
3.4.1 交費服務創新
當供電企業因電費拖欠致使資金周轉不靈、國家財稅流失時,應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協調催收,並利用媒體催交電費,開展電費儲蓄業務、推廣電費充值卡進社區,推廣使用POS機刷卡交費、網上交費和電話交費,將傳統的《電費繳費通知單》改進為更具人性化的《客戶電費服務信息單》,對孤寡老病殘這一客戶群給予特殊的優待服務等。
3.4.2 合同管理創新
供用電合同是主要的法律文書,又是營銷管理的重要基礎資料。目前,不少供電企業普遍採用的供用電合同文本是1997年原電力工業部指定的統一文本。1999年3月15日新的《合同法》生效實施後,在預防格式合同的同時,供電企業要充分利用《合同法》留下的空間,在合同管理方面加以創新,促進電費回收。
3.4.3 抄核收流程管理
流程就是一條環環相扣的鏈條,任意環節出現了裂縫或者斷開,必須及時修補連接,否則就會運轉不暢或者中斷流程。抄核收流程的三個關鍵環節是抄表、核算和收費,在抄核收流程中仍存在薄弱環節,因此,在流程中,任何關節發生異常,該環節負有職責的人必須進行橫向溝通,傳遞到位,做到有人接收異常情況,進入處理程序,直至獲得處理結果。
3.5 經濟法律手段
3.5.1 電費違約金
電費違約金實際上就是由於客戶違反交納電費時限約定而承擔的違約金,也就是電費滯納違約金。電費違約金的設定可以使用電客戶預知逾越合同約定日期交納電費的後果,通過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電費違約金條款,客戶對違約可能承擔的責任大小能事先了解,有利於督促並引導客戶依法按期交納電費,是供電企業搞好電費回收工作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之一。
3.5.2 違約使用電費
違約使用電費是指客戶違反了供用電合同中關於用電容量、供電方式、計量方式、用電性質、用電類別和竊電等約定,應該承擔的違約費用。違約使用電費的產生主要源於《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與《供電營業規則》關於「違章用電」和「竊電」的規定。因此,在簽訂供用電合同時予以充分考慮,協商約定細密的條款。 3.5.3 慎重簽訂供用電合同
供用電合同是防範電費風險的第一道防線。供電企業與客戶的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是供電企業與客戶雙方權利與義務的集中體現,是供用電雙方聯系的利益紐帶,也是供電企業營銷環節的管理紐帶。供電企業的收費權包括收費時間、額度、方式、措施等,都是建立在供用電合同基礎上的。因此,必須慎重簽訂供用電合同。
3.5.4 運用預期違約制度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這是《合同法》規定的預期違約制度。預期違約分為明示違約和默示違約,當用電人構成預期違約時,供電人可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用電人承擔違約責任。
3.5.5 適當運用不安抗辯權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履行: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這條規定法律上稱之為不安抗辯權。當供電方有確切證據證明用電方有《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四種情況之一時,供電方在通知用電方後,用電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債務的能力,未履行交納電費義務,也未提供電費擔保的情形下,供電方可以中止供電,直至解除供用電合同。
3.5.6 及時運用撤銷權
所謂撤銷權,是指債務人有侵害債權人債權的行為,如,採取贈與方式或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轉讓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放棄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了損害,債權人因而取得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行為的權利。有的欠費客戶為了達到其惡意欠費之目的,利用民法關於財產所有權中處分權的規定,與其存在朋友關系或親戚關系的受讓人惡意磋商,採取贈與方式或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轉讓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放棄到期債權。該行為導致其財產急劇減少,償債能力迅速降低或喪失,以致侵害了債權人的債權。供電企業遇到這種情形,應當在法定期間行使一方的撤銷權,維護自己的債權。
3.5.7 靈活運用擔保手段
供電企業是自然壟斷企業,不能等同於一般的企業,不應完全享有一個普通企業在簽訂合同時的全部權利,供電企業應以普遍服務為前提,一般情況下應當採用「先用電,後付費」的方式,不能一概要求用電客戶提供擔保,應該根據客戶的信用狀況確定是否需要提供擔保,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的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中的何種方式。
4 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要從根本上解決電費回收難的問題,供電企業必須加強電費風險防範措施,建立健全電費風險防範機制,要從多方面多角度思考問題,才能有效地解決電費拖欠問題,及時回籠電費資金,減輕電力部門的經營風險,促使電力部門更快、更好、更持續的發展,更健康的為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安居樂業做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