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談談「知識產權」的看法和認識
性質1:從一般意義上說,「知識是關於一切新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體知識的一般抽象形式」。對於知識產權的內涵和外延,理論界並沒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也有學者認為,知識產權是人們基於自己的智力勞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而依法享有的權利。盡管如此,對知識產權的內涵和類型予以界定,這已是知識產權立法的共性所在。國內立法和國際立法都對知識產權的內涵和類型予以規定,以此表現一個國家對本國保護知識產權所持的態度以及所確定的不同保護范圍,或者用以表現參與締結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國際條約的不同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所持的共同態度或者確認的共同標准。由此形成了知識產權的內涵和類型讓舉法定,即一國國內或者國際上的知識產權內涵和類型都由知識產權立法予以直接規定,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知識產權的內涵,也不得自行創設知識產權的類型。 性質2:知識產權法定原則既是知識產權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則,又是知識產權立法的方法性原則。所謂方法性原則,即為了科學、完整地表述知識產權立法內容而採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則。方法性原則不僅涉及知識產權立法的內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識產權的立法技術,是准確表述知識產權制度內容而採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種對知識產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賦權的方法。知識產權立法之所以實行知識產權法定原則,是基於實現攜滑知對知識產品保護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據和正當性。 性質3:知識產品具有源自於知識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識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產的知識成果,容易擴散或者溢出進入社會公共領域,成為社會所公有的知識的性質。知識的外部正效果能夠給知識的非產權所有者帶來辯消巨大的潛在利益」[8],知識的外部性導致了知識產品的外部性。而知識產品具有的外部性,決定了「通過私人手段很難控制,即具有難以控制的特性」。為此,只能依靠知識產權法定原則克服知識產品的外部性弊端,賦予知識產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賦予知識產品的創造人或者相關的特定主體享有對於知識產品的壟斷性權利或者享有基於知識產品而壟斷市場資源的權利,實現對知識產品的保護。 意義:確立知識產權法定成為知識產權立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具有重要的功能。 意義1:有利於實現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和戰略。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是為了充分鼓勵人們進行知識產品的生產和創新,增長社會財富,促進科學、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我國應從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意義,對此,我國已於2005年6月正式啟動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工作。基於此,應通過貫徹知識產權法定原則,將一切有利於實現上述目的和戰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為法律制度而獲得普遍遵守的效力,並以此推動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現。 意義2: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知識產品的特點決定了知識產品的創造人自己難於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實現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而只能依賴於國家的保護,即知識產權的保護對國家有著極強的依賴性。知識產權法定原則表明,知識產權制度的內容取決於國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識產權制度中蘊含著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的價值取向和政策傾斜。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制度創新中居於核心地位。國家有效的扶持、鼓勵措施有利於提高我國知識產權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國家的強制力能夠為之提供堅強的後盾。因此,應通過知識產權法定原則,更加充分發揮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制度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從而發揮知識產權制度的最大效益。 意義3:有利於提高知識產權的效率,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 「知識是資源、是資本、是財富。」知識產品同時又是知識商品,「知識產權是指知識商品的產權」。「知識經濟的精髓在於把知識變成財富。」[18]知識產權作為商品,只有轉化為產業,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因為知識的價值和知識的經濟效益都反應在知識產業上」。而知識產權法定原則能夠賦予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對知識產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產和經營的壟斷權,為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提供周全的保護,從而增強了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識產品的積極性,有利於提高知識產權的商品轉化率,進而有利於提高知識產權的利用效率,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 意義4:有利於解決或緩解知識產權保護中的矛盾。 知識產權保護的實踐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比如知識產權的壟斷使用與公共利用之間的矛盾、知識產權的保護與限制之間的矛盾、知識產品信息的公開和保密之間的矛盾、知識產品的社會性與專有性之間的矛盾,等等。這些矛盾的解決和協調,有賴於知識產權法定原則。通過知識產權法定原則,為不同法律主體配置均衡性的權利、義務、責任關系,設計出能夠消除或者緩解各種矛盾的知識產權制度。 意義5:對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完善和創新,不僅應符合國際公約和國際條約的原則和國際慣例,而且應吸收其他國家知識產權立法中的成功經驗,尋求不同國家知識產權立法中的共同規律和共同規則,盡可能消除由於不同國家知識產權立法的差別性而給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造成的障礙,實現與其他國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進而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化和一體化。
② 如何認識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意義
這個話題需從宏觀廳慶雹和微觀兩個方面來看:
微觀方面: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有助於提升自身創新力、競爭力和持久力,既可以通過知識產權戰略的分析挖掘,獲取創新思路和市場機會,又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評議,降低創新風險和創新周期,同時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周密部署,能夠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宏觀方面:國家實施知識產權戰略,1.有利於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有利於構建創新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促進創新成果的大量涌現和廣泛運用。2.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知識產權制度是當代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實施知識產權戰扮帆略,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必將有助於規范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還將弘揚以創新為榮、剽竊為恥,以誠實守信為榮、假冒欺騙為恥的道德觀念,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努力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3.有利於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創新成果收益,激勵創新、加速信息傳播,優化配置市場創新資源。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把在創建過程中形成的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轉變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差冊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引導企業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推動企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的主體。4.有利於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互利共贏。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議題。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有利於加快轉變我國外貿增長方式,優化進出口結構,提高我國外向型經濟的質量;有利於在開放的環境中有效吸納利用國際創新資源;有利於我國創新成果走向世界;有利於世界各國共同開發智力資源,共享創新成果。
③ 結合知識產權相關案例,談談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擾陸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消李腔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拿衫
④ 知識產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作用
1、知識產權是一種競爭性資源。有利於佔領市場並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技日益成為影響經濟的決定性因素。知識產權有利於鼓勵創新、有利於國家搶占制高點,先行者的利益得到保障,甚至是擴大。
2、中國加入」世貿」後帶給我國社會、經濟的重要影響正日益被國人認識。我國經濟要順利實行與國際接軌必定離不開相應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這種形勢下,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及對策將對越來越多的人提供幫助。強調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我國的利弊
3、當今社會,知識產權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商標、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法律保護權利對企業,市場的影響力度越來越大,
4、實現依法治國的需要。必須將經濟建設的各方面的納入法律的范疇。知識產權就是通過法律來解決次類問題
5、認識到我國技術突破雖多但專利成果卻少,外國專利在我國跑馬圈地的現實情況
6、涉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內容
7、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的建立
8、在佔領市場方面,專利權人能夠起訴侵權者,他既能尋求金錢賠償,又能向法院要求侵權者停止製造、使用、銷售侵權產品的強制令。例如一家資深公司可以利用專利對一家新建公司的侵權行為發起攻擊,因為後者缺乏足夠的經濟實力去應付專利侵權的官司。專利侵權的訴訟風險會阻礙新公司進入專利權人的市場。從防禦的角度上看,專利權人可利用專利證書對他人提起的專利訴訟提起反訴。這種反訴戰術能迫使糾紛因為有了專利證書能更快地得到解決。因為訴訟雙方都有專利證書,這類糾紛常見於交叉許可中,因為雙方互相許可使用對方的專利技術。專利還對風險投資家提供保障,因為投資者一般不情願進入技術領域,以免由於一項革新技術造成的人為屏障而減少了金融投資的回報。專利證書還可以憑借潛在的專利許可收益,導致金融家資產的價值評估錯失。具有遠見卓識的公司意識到專利成為確保競爭優勢和擊敗競爭對手的雙刃之劍。
9、知識產權的「殺傷力"有多大
成 誠
近期,又有一批中國企業遭遇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各方深切關注。
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報道,索尼已經向中國彩電企業致函,要求繳納有關視頻技術方面的專利使用費,目前相關企業已經委託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進行談判。此外,17家中國木地板生產企業被3家美國企業投訴至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要求對這些中國企業展開「337調查",並採取相應措施。
知識產權的本質是利益保護,越來越多的國外企業利用收取「專利使用費"或展開「337調查"頻頻對中國企業設置障礙,其目的是利用知識產權獲取高額財富,保護自己的市場份額。僅在過去兩年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所發動的18起「337調查"中,就有9件是針對中國大陸企業的。這種訴求迫使中方企業付出大量財力、人力,制約中國企業的發展,以期達到阻止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市場的目的。而據專家分析,今後幾年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企業成為被告席上的「主角"。
由此,一方面,這表明原來技術比較落後、價格比較低廉的中國產品已經縮小了與國外產品的差距,一部分中國企業通過技術升級,開始向中高端產品發展,與跨國公司的競爭更加激烈了;另一方面,品質提升意味著將面臨激烈的知識產權競爭,中國企業要著手實現戰略性轉變,就要以自主知識產權來提高國際競爭力。國內外專家紛紛建議,中國企業應該盡可能多地申請專利,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同時,也可以結成專利聯盟,或通過交叉許可的方式與對方達成互不起訴的協議,以防範自身遭受相應的追訴。企業要在知識產權問題上贏得主動,根本的出路在於提高發明創造的能力和水平,爭取逐步在較多的領域中,特別是高新技術領域中佔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知識產權的「殺傷力"有多大?曾在2003年5月遭遇「337調查"的浙江雙鹿、福建南孚等7家中國電池企業最深切的感受是:「如不應訴,就是滅頂之災。"在ITC初步裁定侵權成立的艱難境況下,這7家企業「抱團"申訴,終於在3個月後迎來了美國原告企業專利無效、中國企業沒有侵權的終審裁定。為此,我們應遵循的原則是,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也要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面對「337調查"等招數,中國企業應該積極應訴,而不是消極退避。(中國知識產權報)
10、呼喚涉外知識產權人才
知識產權戰略正在成為我國又一項重大戰略舉措,然而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特別是涉外知識產權人才卻十分匱乏。近年來,涉外知識產權人才變得越來越搶手,有實踐經驗的涉外知識產權法律和管理人才更是千金難求。例如,上海一家專利事務所開出3~4萬的月薪卻仍難覓一名英語口語流利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入世之後,在國外跨國公司打進來和國內企業走出去的背景下,我國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層出不窮,然而國內能夠應對這些涉外知識產權訴訟的法律人才卻屈指可數,往往不得不求諸「外腦"。在涉外知識產權管理方面,能夠熟練運作知識產權國際轉讓、許可以及國際技術標准等事務的專業人才也是鳳毛麟角。
隨著知識產權重要性的不斷凸顯,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雖然比以前壯大了不少,但卻仍難滿足日益增長的涉外知識產權事務的需要,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外語能力特別是口語技能普遍有待提高;二是對國外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了解有限;三是缺乏實戰經驗,實務技能不足。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過於偏重知識產權法學理論的學習,在實務操作訓練方面十分欠缺。加之對外實踐交流有限,涉外知識產權實務經驗更是缺乏。
要想迅速彌補涉外知識產權人才的缺口,筆者認為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應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師夷長技以制夷"。例如2004年5月,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與美國教育基金會簽訂了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合作協議書,計劃從2004年到2010年,雙方合作培養50名高層次人才。又如飛利浦與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合作培養本土知識產權人才。當然,吸引海外人才歸國服務也不失為一條捷徑。其次,大學在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上應當注意區分研究型人才和實務型人才,對社會需求更為廣泛的實務型人才要加強實務環節的訓練。最後,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及有關國家機關應當注重在實際工作中發掘和培養涉外知識產權人才,因為實踐往往是最好的老師。(中國知識產權報 詹 映)。
⑤ 探探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知識產權保護既有積極作用和消極作首歷用:在公共健康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也可以刺激和促使更多更好的葯品和醫療器械等更快地出現。 知識產權保護的利與弊在涉及公共健康的領域,國內外還有不少科學家對知識產權制度持不同的態度,認為知識產權保護不應當滲透到醫療衛生領域,更不應當影響公共健康,因此,抗非典過程中產生的智力成果應當歸全人類共享。1.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作用發明創造需要風險投資,尤其是治療各種疾病用的葯品類型的發明,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耗費大量的時間和者螞搜創造性的勞動,才能獲得成功的可能。知識產權制度通過給發明創造者一定時間獨占市場的權利,使其得到適當的回報,能夠收回研究開發所付出的投入,並能夠繼續開展新的發明創造活動,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在此,知識產權制度一方面促進了技術情報的提前公開,使得人們可以在新的更高的起點上研究開發更新更好的葯品或工藝,避免低水平的重復研究;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有效地制止仿製。2.知識產權保護的負面影響當然,知識產權制度也有不利的方面,例如某些缺乏資金且創新能力不強的企業和國家不再能夠無償地使用別人先物旁進的科研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另外,由於知識產權獨占性,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他人的自由競爭,造成某些與公共健康有關的產品例如葯品和醫療器械等在知識產權保護期間價格偏高,從而加重消費者的負擔。然而,有利與不利既是相對的,也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在公共健康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也可以刺激和促使更多更好的葯品和醫療器械等更快地出現,人命關天,有比沒有強,多比少強,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是值得的。總體考慮,權衡利弊,筆者認為,知識產權保護仍是利大於弊。 編外總結: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必須經過大量的實驗,耗費巨額的研究經費,而復制產品只需買到一個實物,仔細拆卸分析,特別是一些機械行業,復制的速度超級快,但是,從最近幾年的情況看來,自從加入WTO,我國的眾多企業毫無自主知識產權,僅依靠復制,因此處於被動挨打的局面,往長遠打算,自主知識產權將會越來越重要,國家對這方面越來越重視,處罰措施會越來越嚴格,這樣才會鼓勵創新,不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