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微信外掛軟體主犯獲刑10年,為何售賣外掛軟體是犯法的
為何說售賣外掛軟體是犯法的?具體原因如下:
一,售賣外掛等於是危害網路安全,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網路管理安全法來說,明確指出售賣危害網路安全的外掛軟體,是屬於違法行為,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傳播外掛,製作外掛,通過外掛盈利且擾亂秩序和公平等行為,這些都是屬於違法行為,而大家最常見的也是經常聽說的在網路游戲環境當中的外掛其實也是屬於一種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的行為,所以售賣外掛軟體是屬於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是屬於違法犯法的。
綜上所述,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歡迎補充討論,歡迎關注提問!
2. 在微信上賣東西是非法的嗎
在微信上賣東西不違法。但若銷售行為或商品涉及違法則需負法律責任。
3. 售賣微信多開軟體犯法嗎
法律分析:建議報警處理的,是涉嫌構成侵犯個人信息罪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4. 在微信上賣東西是非法的嗎
在微信上賣東西不違法。但若銷售行為或商品涉及違法則需負法律責任。
5. 賣企業微信犯法嗎
賣企業微信犯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賣自己的微信號一般情況下是不違法,因為是自己注冊的;販賣通過非法手段得來的微信號是違法的;QQ號,微信號都是禁止買賣的;販賣微信號就要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微信號,可能會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得微信號,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構成違法犯罪,受到法律的處罰;建議適當了解一下法律知識,謹慎工作。
賣企業微信可能會泄露企業商業機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3、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6. 賣微信犯法不
法律分析:違法,微信是通過電話號碼進行綁定,然後用身份證實名認證的,買賣微信涉及公民信息的買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7. 銷售微信營銷軟體犯法嘛就是自動添加好友發送信息
目前來說,只要沒有造成嚴重的惡劣後果,就不犯法。
8. 微信上推廣賭博軟體違法嗎
微信上推廣賭博軟體是違法犯罪行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9. 賣微信第三方軟體違法嗎
我國法律並未規定買賣自己的社交軟體號是犯罪行為
但販賣、倒賣他人微信號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10. 賣企業微信犯法嗎
法律分析:犯法。
法律依據:《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范》 微信用戶需要遵守《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送的內容如違反相關規定,一經發現,騰訊將根據違規程度對微信帳號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刪除違規內容、封禁帳號等。所謂違規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2.1侵權類內容
2.1.1主體侵權
2.1.1.1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商標,侵犯他人企業名稱權及商標專用權;
2.1.1.2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侵害他人姓名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
2.1.2內容侵權
2.1.2.1未經授權發布他人原創文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2.1.2.2未經授權發布他人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號、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