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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培訓獎勵方案

發布時間:2021-01-09 01:36:19

1. 請問有什麼激勵、獎勵方案,可以激勵人力資源部甚者其他部門,進行精簡、優化人員

以部門為單位核算工資,部門整體的工資是人力部來核算的,怎麼分是部門自己討回論決定的,要是激勵方案的話,只答是將績效或者獎金模塊這么搞就可以。
總感覺激勵部門精簡人員聽起來怪怪的,精簡人員不能是被激勵的吧,方案搞不好就成了排擠,而且人員的事,始終應該是人力資源部門主導的,要根據能力去精簡,部門內部自行精簡容易形成小團體,不利於部門工作推進。

2. 「國培計劃(2012)」培訓中獲得優秀學員證書,根據學校方案履職考核能加分嗎

嘉陵區只有龍蟠初級中學加了的,其餘幾十所學校都沒加分。對此,我也很困惑。到底該不該加分,希國培承辦方出來作個說明,要加,該加多少?

3. 如何調動中層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提高中層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主要需要通過構建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來實現。激勵機制設計重點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
1、獎勵制度的設計;
2、職位系列的設計;
3、員工培訓開發方案的設計;
4、其他激勵方法的設計,包括員工參與、溝通等。

設計好一套激勵機制後需要進行實施,以檢驗激勵機制的有效性。 一套有效的激勵機制,包括各種激勵方法和措施,歸納起來有這幾個方面:
1、 薪酬
薪酬決策時應綜合考慮崗位相對價值、薪資水平、個人績效三要素,以它們作為制定工資制度的基礎。通過以上三要素的有效結合,可以使員工預先知道做得好與差對自己的薪酬收入具體的影響,有利於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
另外,員工持股制度也可以作為一項薪酬激勵機制。員工持股究竟有什麼作用?第一個作用是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吸引人才,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同時是金手銬,起留人的作用。第二個作用能夠獲得資金來源。
2、 制度
企業的運行需要各種制度,同樣,對員工進行激勵也要制定出合理的制度,才能有效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獎懲制度:表彰和獎勵是員工努力或積極性最重要的基礎。
競爭機制:競爭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又一大法寶。末位淘汰制是競爭機制的一個具體形式。
崗位制度:即建立適當的崗位,使工作職位具挑戰性。
目標激勵:就是確定適當的目標,誘發人的動機和行為,達到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3、 情感激勵
情感激勵對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具有重要的意義。關於情感激勵的方式有很多,主要有這幾種:
尊重激勵:所謂尊重激勵,就是要求企業的管理者要重視員工的價值和地位。
參與激勵:通過參與,形成職工對企業的歸屬感、認同感,可以進一步滿足自尊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工作激勵:工作本身具有激勵力量!為了更好地發揮員工工作積極性,需要考慮如何才能使工作本身更有內在意義和挑戰性,給職工一種自我實現感。
培訓和發展機會激勵:通過培訓充實他們的知識,培養他們的能力,給他們提供進一步發展的機會,滿足他們自我實現的需要。
榮譽和提升激勵:對於一些工作表現比較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員工,給予必要的榮譽獎勵,是很好的精神激勵方法。榮譽激勵成本低廉,但效果很好。
4、 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有意識地通過建立共同的價值觀、職業道德觀,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從而統一企業員工的思想,使人們朝同一目標努力,推動企業前進。創造優秀的企業文化,就是要使企業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尊重員工的價值和地位;使員工樹立「主人公」的責任感。

4. 求一份具體的物業保安培訓方案

保安員素質要求

一、保安人員應具備的職業道德

1、忠於職守、勇於奉獻

保安服務職業的特保安要求保安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忠於職守,嚴守工作紀律,對工作極端負責,認真履行保安人員的義務,在工作中要以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服務單位的利益為重,關鍵時刻能夠挺身而出,同擾亂社會秩序,侵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進行斗爭。

2、熱愛本職工作,精益求精

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職業修養既來自保安人員對自身職業的深刻理解和執著熱愛,也來自於對專業知識的認真鑽研和刻苦學習,它要求保安人員在工作發揚敬業精神,認真學習和鑽研業務,對工作精益求精。

3、熱心服務,禮貌待人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用戶服務,是保安服務業的宗旨,也是保安服務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夠贏得信譽,佔領市場的主要保證。

4、清政廉潔,奉公守法

保安人員作為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一支輔助力量,應具有較強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清政廉潔的高尚品質,要求別人遵守的規章制度首先自身要嚴格遵守,不屬於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情,絕不越權去做,監守自盜,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行為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的。

5、遵守社會公德

保安人員作為社會的一個群體,無論在工作崗位上,還是在日常社會活動中,都應該模範地遵守社會公德,原因為社會公德以職業道德為基礎,職業道德是社會公德在各個職業領域的延伸。

二、保安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1、高度的警惕性

警惕性主要要求保安具備高度的責任感,隨時警惕不法分子犯罪陰謀,及時揭露和打擊他們的種種違法行為。

2、高超的策略性

策略性指保安在對敵斗爭中能揚長避短,避實就虛特別是防身時要充分發揮自己一方的長處和優勢,隱蔽自己一方的短處和劣勢,從而用較弱的力量戰勝犯罪分子。

3、防衛的靈活性

靈活性指在實際的格鬥中,要求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使用哪種技術方法,或者交替使用一種或多種方法在一二招之內將對方制伏。

三、保安人員應具備的禮儀

保安員作為公共的代言人,他的禮儀舉止要得體,以下從三個方面來闡述

1、敬禮

保安敬禮主要有兩種:舉手禮、注目禮

舉手禮我就不多講,相信大家都比我專業,在這里我著重講一下注目禮在何種場合使用:

1)保安沒戴帽子時,無論停止間還是行動間,在室內還是室外,均應行注目禮。

2)保安手攜武器或手提物品時,無論戴帽與否,均行注目禮。

3)在舉行閱兵式時,當閱兵首長接近受閱部隊隊列時,除了位於指揮位置的幹部行舉手禮之外,其餘人員均行注目禮。

4)在舉行迎送國旗儀式時,當聽到「向國旗—敬禮」的口令,除位於指揮位置的幹部行舉手禮外,其餘人員均行注目禮。

2、儀容

1)發型男保安蓄發不得露出帽外,不準留大包頭,不準留長鬢角,不準留胡須,帽牆以下頭發不得超過1.5毫米,女保安發辮不得過肩,不得燙發。

2)服飾 保安不能隨意追求地方群眾的裝扮,如戴耳環、項鏈、戒指等。

3)佩戴保安著制服時,只佩戴公司統一頒發的獎章,證章,不得佩戴其它徽章,佩戴時一定戴在上衣的左上方。

4)著裝

A 規范。保安不能私自改制服裝,也不能在制服外面套穿自購的風衣,皮茄克,羽絨服等便服,同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帽徽、領花、肩章。

B 配套。按季節可分為冬、夏和春秋服裝,按場合可分為禮服、常服和工作服,按照規定,帽子、上衣、褲子必須配套穿著,不得將在不同季節,不同場合穿的制服隨意混穿,更不允許與便服混穿。

C 整潔。穿開領式服裝時必須內穿白色襯衣,系制式領帶;穿關領式衣服時,內衣領和襯領高出制服領不能超過2毫米,領鉤、衣扣要扣好,內衣下擺不得外露,不得挽袖、卷褲腿、披衣、敞懷,帽子得套在帽牆上,通常穿制式鞋子,穿便鞋時,不準穿高跟鞋,衣帽鞋帽要經常換洗,保持干凈。

3、舉止

1)坐如鍾。保安席地而坐的姿勢是:左小腿在右小腿後交叉,迅速坐下、兩手自然放在兩膝上,上體保持正直,坐在椅凳上的姿勢是兩腿自然並攏,頭、頸、胸、腰順其自然而伸直,那種架著二郎腿,或歪頭趴坐都是絕不允許的,軍人的姿態應有莊重挺拔,穩如泰山的美感。

2)站如松。保安站立時,要精神振奮,態度嚴肅、姿勢端正。三挺、兩收、兩平,動作要領、三挺即腿胸頸。兩收即小腹微收、下頜微收,兩平即肩平、兩眼向前平視,這樣站立的姿勢才能如頸松,氣宇軒昂、英姿勃勃。

3)行如風。齊步、正步、距步。齊步最常用,要求走直線,精神飽滿,身體穩當,步伐雄健有力,動作有明顯的節奏。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一節 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 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 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 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並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 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鍾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 加 班

凡因工作需要,於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並經過批准,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 曠 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並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請 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才可放假。各部門應於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並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 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准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鍾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鍾以上作曠工處理,並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 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 員工必須愛護並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 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獎懲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製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 獎勵

一、獎勵種類:

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於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2、每半年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職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並給予獎勵。

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先考慮。

4、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第二節 違紀過失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 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 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 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 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 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 不使用禮貌用語。

7、 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鍾者。

9、 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鍾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鍾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託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塗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並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 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 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 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 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 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 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 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 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三節 行政處分

一、對員工的違紀處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級、降薪或撤職、停職停薪、勸退或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七種。

1、警告:僅限於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上級領導簽發過失通知書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2、嚴重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上級領導簽發書面警告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並扣以(30—50元)的處罰。

3、記過: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記過處分,除扣以(50—100元)的處罰並下調工資一級。

4、降級、降薪或撤職。員工在同類職務各類考核評估中不合格或位於10%末位范圍及員工違規的,可以給予降級、降薪、撤職處分。

5、停職停薪。員工違規除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外,還可以給予降級、撤職處分。

6、未位淘汰。採用5%的未位淘汰制,員工在同級各類考核評估中連續三次位於5%末位淘汰范圍內的給予辭退。

7、勸退和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凡觸犯警告(過失)一年內累計被簽發4個甲類過失或3個乙類過失將被視為丙類過失,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其作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並不給予經濟補償。由各部門經理書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復查、審核,總經理批准實施。經公司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8、員工違反丙類過失任意一項,對其做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

三、處理的原則:

給予員工違紀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規制度為准繩,並允許受處理者申辯。

四、處理公布:

各種違紀處理,都必須發出「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同時在公司通告欄上予以公布。

五、處理的時限界定:

1、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可於「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天起計,三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不提出書面申訴,違紀處理決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訴當天起計,七天內作出是否變更違紀處理的決定。

六、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行為,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違紀警告過失通知書,道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後,送人力資源部。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

3、部門經理可對違紀而拒絕簽過失記錄、情緒激動且有可能造成傷害他人及損壞物品的行為和嚴重違紀(本冊第二十一條第3點「丙類過失」)的員工採取即時停職停薪,再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4、主任級以上員工(含主任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七、處罰的取消

員工從受到警告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優」,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公司領導批准後,可取消警告處分。

參考物業管理網

http://www.gywygl.com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428a2d0100cd0j.html

5. 請問績效考核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合易認為:1、績效考核保證僱傭到合適的員工

傳統對於考核的理解,很少涉及到僱傭過程之中對於員工的考核。事實上,這種認識比較不明智。如果在僱傭過程之中就對員工進行認真的考核,然後在做出錄用的決策,那麼可以省略僱傭後進行基本培訓的費用以及辭退員工的各種手續。

2、績效考核利於優化人員配置

在管理過程之中,應該將員工放在恰當的位置上,既要使位置合適人,又要使人適合於他的位置,這樣才能創造出巨大的利益。要想合理的配置人員就要對人員進行一定的了解,而這種倆接依賴於考核的實施。當然,這里的考核內容不再是員工的績效,而是員工的個人能力。

3、績效考核利於人力資源規劃實施

藉助對於員工的績效、技能的考核,可以正確地發現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缺失的情況,從而做出正確的招聘計劃。

4、績效考核利於管理薪資與人員的變動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及主動性,目前國內很多企業在設計自己的薪酬體系時都採用了崗位工資加績效工資的做法,將工資收入與工作業績相掛鉤。這種情況下,對員工的績效考核就顯得越發的重要——沒有有效地績效考核,就無法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正確的衡量;沒有對於業績的選擇,就無法合理的進行工資的發送;工資發放不合理,就會導致員工產生各種不滿的情緒,從而影響到員工隊伍的穩定。

5、績效考核保證員工離職的合法性

對於員工的績效考核能夠很好地壓制抱怨,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請業績不良的員工離職,例如公司可以規定連續兩年績效考核結果在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 如何委婉的暗示老闆加工資

關於如何委婉抄暗示老闆加工襲資解答如下:

加工資的幾點要素:

1、含金量增加。

就本行業或本職業方面考了個什麼證,之前加入公司時是會計初級,通過自身努力,現在已是中級職稱了,自身資質也增加了,工資方面當然也要有所表示。

2、業績體現。

今年整體銷售業績比去年提高多少個百分點,開拓了多少個空白市場,開發了幾個大經銷商,為公司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打了前鋒戰等。

3、職責范圍。

不僅工作量增加了,負責的范圍也增加了,作為人事助理,本來只是負責招聘即可,現在還要負責考勤、新員工培訓及後續崗位適應度調查。

職場談工資

(6)新人培訓獎勵方案擴展閱讀

需要思考的方向:

1、從結果出發

理由自然是越客觀、積極越好,比如「市場的通貨膨脹,業績遠超考核標准、薪資低於行業水平、其他公司高薪挖角」等等內容都是可以聊的。

2、從原因出發

這種方式是先分析原因,然後將信息內容概括總結。

也就是將「我要加薪」變成了「我該不該加薪」。要盡可能列舉所有原因,越是全面,那在與老闆溝通之後,獲得加薪的概率也就越高。

7. 湖南省對於事業單位外聘人員管理辦法

供參考:
湖南省外聘人員管理試行管理辦法
人事管理湖南省就業培訓中心 辦公管理制度 綜合科 2011-11-17 10:02:02
(一)年度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徹底打破傳統的平均主義分配模式,全面推進全員目標管理責任制,真正實現工效掛鉤,獎罰兌現,充分調動全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促進培訓中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目標任務
根據當年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方式
採取三種方式進行:一是採取業務工作指標量化考核,即培訓工作通過按階段、按比例、按效益完成的工作數量來考核;二是採取量化計分制的方式考核,即教學管理和綜合管理工作都通過百分制的計分方式來考核;三是採取大包乾的辦法考核,即招生、安置和職介所工作都通過費用大包乾的方式來考核。
各科室負責人為目標管理考核和安全、計劃生育考核第一責任人。
考核辦法
1、考核期限:考核期限為一年,即從當年1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2、考核時間:當年7月中旬組織半年考核,第2年1月中旬組織年度考核。
3、考核組織:由中心主任牽頭,副主任和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參加組成聯合考核領導小組,對當年中心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指標逐項進行考核,並提出考核初步意見,經支委會討論決定後向全體員工公布考核結果,報請局領導批准後獎罰兌現。
4、考核具體辦法詳見各項業務工作《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獎罰辦法
1、獎勵辦法
(1)中心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對在編在崗員工均給予年終雙薪目標管理獎勵,對中心全體在崗員工均給予年終目標管理效益獎勵。
(2)中心超額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科室和個人,均按《目標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標准給予提成獎勵。提成獎勵可由科室報銷部分公共費用後再根據每個人的貢獻大小自主分配,並由中心統一代扣代繳個人收入所得稅。
(3)中心在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工作成績特別突出、貢獻特別大的員工,可給予特殊貢獻獎。特殊貢獻獎由科室提名,經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報中心黨支部集體研究決定。
2、獎勵標准
(1)年終雙薪獎勵標准應根據廳機關和省就業服務局的規定標准執行。
(2)提成獎勵標准應根據各項業務工作的性質和難易程度,由中心主任會議集體研究確定;
(3)效益獎勵標准應根據中心當年的經濟效益情況,由支委會研究決定。
3、處罰辦法
中心如未全面完成今年工作目標任務,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科室和分管領導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均按各項業務工作《目標管理實施辦法》給予相應處罰,中心全體在崗工作人員取消年終效益獎。
4、獎罰兌現辦法
(1)獎罰兌現每半年進行一次,年終統一結算,統一兌現。
(2)對半年度目標考核已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科室,下半年則按季度兌現獎勵,年終再實行統一結算,統一兌現。
(二)工作人員月度考核辦法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深化全員目標管理責任制,強化勞動紀律,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今年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考核內容
根據中心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考核內容主要是對全體在崗教職員工,從工作態度、勞動紀律、工作質量以及工作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
考核辦法
考核由各科室負責組織實施。綜合科每日派專人對各科工作人員進行日考核,並將每日考核情況通報給科室負責人。各科室於每月底向中心匯報月度考核情況,中心於每月初公布上月考核結果,並按處罰標准予以處罰。
處罰標准
1、上班期間不戴工作牌每一天扣10元。
2、每天遲到早退15分鍾以上扣10元,遲到早退30分鍾以上扣20元(因班車原因除外)。
3、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聊天、玩牌和遛崗等每一次扣20元。
4、無故不參加中心統一組織的政治與業務學習活動或相關會議,每一次扣30元。
5、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事假3天以上(含3天)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每年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發當年全勤獎和年終目標管理獎。
6、病假每天扣10元。每月病假5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每年病假30天以上(含30天)扣發當年全勤獎和年終目標管理獎。
7、未按規定請假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每曠工一次扣50元,每月曠工2次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全年曠工4次以上扣發全年全勤獎和年終目標管理獎。
8、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差,在學生、領導或教職員工中已造成不良影響或有投訴的,經查實後每一次扣50元。
9、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頂撞領導的,每一次扣50元。
10、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屬主觀原因造成的,每一次扣20元。
11、安全觀念不強,下班後沒有關閉門窗、電器、電燈、水龍頭等,每一次扣10元。
1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差錯或失誤,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或5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半年崗位津貼和年終目標管理獎。同時扣發科室主要負責人和中心分管領導兩個月崗位津貼及50%的年終目標管理獎。
(三)招生培訓獎勵管理辦法
1、職業資格培訓招生獎勵辦法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中心在編在崗員工和退休(養)人員以及社會其他人員。但中心培訓科工作人員不在本辦法范圍內。
獎勵辦法及標准
利用個人和社會關系通過介紹、推薦或直接獲取的生源,當學員交納全部培訓費(不包
括鑒定費和教材資料費,下同)後,中心可按下列標准給予招生獎勵。
(1)技師招生獎勵標准
a、學員交納全部培訓費後,中心按培訓費總金額20%的比例給予獎勵。
b、學員交納培訓費時如享受了九折優惠,中心按培訓費總金額10%的比例給予獎勵。
c、學員交納培訓費時如享受了八折優惠,中心按每名學員5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
d、學員交納培訓費時如享受了八折以上(不含八折)的優惠,則中心不給予獎勵。
e、員工如進行團體招生,能同時招收30名以上(含30人)學員組成一個培訓班,則中心在上述獎勵基礎上,再給予5%的比例獎勵。
(2)初、中、高級工招生獎勵標准
a、在培訓費不打折優惠情況下,中心按初、中、高技能等級分別給予員工30元/人、50元/人和80元/人招生獎。
b、高級工享受了九折優惠,給予50元/人獎金獎勵。高級工享受了九折以上的優惠,則不給予獎金獎勵。
c、初、中級工凡享受了培訓費折扣優惠,則給予20元/人招生獎勵。
獎勵兌現辦法
(1)員工招收學員前須按職業(工種)分類,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中心培訓科申請,由培訓師填制《員工招生獎勵審批表》進行登記,以此作為招生獎勵的依據。
(2)招生獎勵每月兌現一次。即每月10日前由培訓科內勤人員負責匯總呈報,經培訓科負責人審核後報中心領導批准兌現。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培訓科負責解釋。

2、勞動預備制長訓班招生獎懲辦法
(1)按照年度工作計劃,中心確定長訓班招生任務。根據各科人員實際情況,下達具體招生指標。
(2)獎懲辦法:根據中心下達的招生指標,各科室在完成招生任務的基礎上,每招生一人,中心按700元標准兌付招生費,並作為年終評獎、評先的基本條件。每超招一名長訓班學員,中心另給予招生工作人員獎勵100元。對未完成招生任務的相關科室和工作人員,每少招一名長訓班學員,中心將扣罰工作人員或相關科室負責人200元,並影響相關科室和個人年終評獎和評先。招生目標任務的完成和招生費的兌付以學生入校交齊第一年學費為准。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綜合科負責解釋。

(四)外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聘用條件
1、根據中心培訓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工作崗位的要求,主要聘用培訓、鑒定、教學管理和招生安置業務人員,適當聘用必需的內勤和工勤人員。
2、外聘人員的基本條件是:
(1)思想品質好,熱愛黨,熱愛祖國,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兩年以上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可適當放寬);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高學歷、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可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無家族傳染、精神病史。
聘用時限
外聘人員實行一年一聘制。聘用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聘用程序
1、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先由科室書面申請,提出聘用條件、崗位職責和工資標准等意見,經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批准後方可對外公開招聘。
2、綜合科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再與相關科室共同組織面試和考試考核,根據面試和考試考核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支委會研究決定後,由綜合科負責辦理到職手續。
3、新外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用人科室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支委會批准轉正後,由綜合科負責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聘用待遇
1、工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組成。崗位工資的標準是根據工作崗位的性質、職責和工作任務及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因素綜合確定。工齡工資是根據受聘人員到本中心的工作年限確定,即在本中心工作時間滿一年之後,從第二年開始計算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准為15元/月,工作時間滿兩年工齡工資為30元/月,以此類推計算工齡工資。如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勞動法》規定標准核發加班工資。
2、獎金(含津補貼):外聘人員凡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和中心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一樣,享受中心同等的全勤獎和半年、年終目標管理獎,同時享受中心同等的通訊費和中餐費補貼。
3、福利:外聘人員凡簽訂《勞動合同》後,享受中心工會的六大節日全額福利,並有權參加中心工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4、社會保險:外聘人員應按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根據中心外聘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比較復雜的實際情況,為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決定將中心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納入到外聘人員個人的工資總額中,由外聘人員按規定自行足額繳納,中心將協助外聘人員到省職介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5、外聘人員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扣發本人當月工資和各種津補貼外,同時還扣發其半年和年終目標管理獎。因聘用單位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視情況發放相應的工資、獎金和補貼。
聘用要求
1、各科室對外招聘工作人員,一律要履行報批手續,嚴格按聘用程序辦理,未經中心支委會批准,一律不準對外招聘工作人員。
2、各科室外聘工作人員必須要有推薦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除外),並由綜合科負責,與用人科室一道共同對擬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現實表現及其家庭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嚴把外聘人員素質入口關。
3、各科室要加強對外聘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防止各類不穩定和不安全問題的發生。
(五)外聘人員工資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工資政策和中心《外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結合中心外聘人員工資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指導思想
根據按勞分配、以崗定薪和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建立以崗位責任、勞動技能、勞動時間、勞動績效和聘用時間等指標綜合確定外聘人員勞動報酬的制度,從而充分調動外聘人員工作的積極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中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適用范圍
本中心全體外聘人員。
發放辦法
1、工資模式
中心外聘人員全部實行結構工資制。即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津補貼 + 獎金
2、工資確定方法
(1)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應根據當地員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最低生活標准、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本人學歷及專業技術職稱等因素綜合確定。(詳見附表1)
(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應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大小和對勞動技能、勞動時間、勞動績效的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詳見附表1)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應根據員工到本中心受聘時間的長短確定,即員工到本中心工作滿一年後,從第二年開始,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5元/月計發。
(4)津補貼
各類津補貼應根據中心當年的績效情況統一確定。(詳見附表1)
(5)獎金
a、業務科室的獎金由中心根據各科室當年業務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每名外聘員工的獎金由各科室根據本人當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績效情況經集體考評研究確定。中心工作績效情況統一確定。
b、中心目標管理考核和績效考評由中心統一組織進行,各科室的目標管理考核和績效考評由各科室組織進行。
3、工資標准
(1)中心外聘員工的工資標准統一由中心支委會研究確定。
(2)新入職的外聘員工需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員工只享受基礎工資。試用期滿,經中心支委會研究同意後,正式簽定勞動合同,給予發放全額工資。
(3)基礎工資以本人學歷或職稱為標准分為三個等級。
(4)崗位工資根據本人的工作勝任力具體分為稱職、資深、優秀三個等級,每年年底對崗位工資等級進行一次考評,考評內容主要是綜合本人當年工作業績、業務能力和專業成果情況,並根據考評結果調整下年度崗位工資等級。(詳見附表2)
(5)根據崗變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後的第一個月起調整。
4、工資計算方法
(1)月工資計算。
員工的工作日為21.5天,即每月滿計算為21.5天。不足滿勤者以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工資。
月工資數額=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當月日工資數額
(2)日工資計算。
日工資數額=當月標准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數額÷21.5
5、代扣款項
(1)個人所得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2)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款項。
6、發放辦法
(1)標准工資於每月的6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或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2)所有薪資均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中心請休假管理辦法,按規定在本人月工資中扣除。
2、外聘員工應依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按基礎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根據中心外聘員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比較復雜的實際情況,為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決定將中心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納入到外聘員工個人的工資總額中,由外聘員工按規定自行足額繳納,中心將協助外聘員工到省職介中心辦理參保手續。如在外單位已辦理參保手續的,由外聘員工另行繳納。
3、外聘員工被中心選派外出參加培訓的人員,合約期未到而自行提出辭職的要求,本人需向中心賠償相應的培訓費用。
4、員工加班、值班補貼,按月統計,在當月工資中一並發放。
5、其他各類補貼、津貼按中心統一規定執行,隨日工資發放入工資總額。
(六)外聘教師管理制度
聘任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高度的責任心。誠實守信,工作認真負責。
2、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能服從領導,尊重同事,自學遵守中心(學校)的各項制度與規定。
3、熱愛學生,誨人不倦,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專業對口,能勝任職業技能教學工作,並具備以下條件:
(1)初級技能培訓的教師,具有本專業助理講師以上職稱或本專業(工種)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2)中級技能培訓的教師,具有本專業講師以上職稱或本專業(工種)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3)高級技能以上的培訓,具有高級講師以上職稱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聘任程序
1、由業務科室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擬聘教師人選。
2、由教研室牽頭組織對擬聘人選進行考察和試講,並由教務科室將考察情況和擬定課酬標准以書面形式呈報中心領導。
3、經分管副主任審核、報中心主任批准後,再由科長與外聘教師簽訂授課合同。
聘任辦法
根據中心培訓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工作崗位的要求,經批准授課的外聘教師,實行按期(班)聘用制。聘用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課酬標准與發放
根據培訓市場課酬標准,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制訂課酬標准如下(含個人所得稅):
1、短訓班課酬標准(每課時):
教授:150-200元
處廳級:100-150元
副教授: 60-150元
講師: 50-100元
串講:150-200元
2、長訓班課酬標准(每課時):
副 教 授(高級職稱):30-35元
講 師(中級職稱):25-30元
助理講師(初級職稱):20-25元
中 心 兼 職 教 師 :15-20元
3、課酬發放辦法:教師按照課表授完課後,教研室或培訓師及時填報《外聘教師課酬發放申請表》,由教研室每月底按實際課時統計,經科長和分管主任審核後,報中心主任批准,由教研室統一發放。
解聘辦法
外聘教師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報中心領導批准解聘:
1、本學期上課遲到、早退達3次(含3次)以上者。
2、無故缺課1次者。
3、學生測評30%以上不合格者。
(七)員工休假暫行辦法
休假目的
1、建立員工休假制度,規范休假行為。
2、通過合理地安排員工休假,進一步保障全體員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休假種類
1、年休假
2、婚假
3、喪假
4、產假
5、探親假
6、病假
7、事假
年休假
1、適用對象
(1)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在本中心工作年限滿5年以上的外聘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年休假的假期
(1)根據本中心員工參加工作的時間,確定年休假假期。具體為三個檔次: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2)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的周年後,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原則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超過兩次,休假時間不得跨年度使用。
(3)在一個年度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達到90天的;病假、事假相加超過50天的;上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本年度累計曠工1天以上的;受公安機關拘留或行政記過處分的,均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
(4)凡當年已享受了年休假,而在本年度內發生第(3)款列舉任何一種情況者,翌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5)年休假時間的計算,凡跨公休日的應包括公休日(星期六、星期日)計算。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休假共10天)和國家規定享受的其他休假(如探親假、婚假、產假等)。法定節假日和國家規定享受的其他休假可以與年休假合並使用。
3、年休假期間的福利待遇
(1)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外出時發生的費用由本人自理。
(2)各科室不得借年休假公費旅遊,也不得以不休假為由,向員工發放錢物。
(3)凡享受年休假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一般員工年休假由本人申請,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科長審核,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存綜合科備案。科以上幹部年休假,由本人根據工作情況提出休假計劃,填寫申請表,經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
病假
1、適用對象
中心全體在崗工作人員。
2、病假的福利待遇
(1)每休1天病假,扣發10元工資或津補貼。
(2)每月休病假在5天以上,除扣發每天的工資或津補貼外,再扣發當月全勤獎。
(3)每月休病假累計15天以上(含15天),除扣發相應的工資或津補貼、當月全勤獎外,再扣發當月通訊補貼。
(4)每年休病假累計30天以上60天以內的(含60天),除扣發相應津補貼和工資外,再扣發半年全勤獎和半年目標管理獎。
(5)病假在2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扣發全年各種津補貼和獎金,只發放100%的基本工資。
(6)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全年各種獎金和津補貼,發放90%的基本工資。
3、病假的審批程序
由本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一個月以內的,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一個月以上的,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其中,科以上幹部休病假,不論時間長短,應填寫申請表,經主任同意後存綜合科備案。
探親假
1、適用對象
(1)配偶、父母生活居住在省外的中心在崗幹部和員工。
(2)配偶、父母生活居住在省內但距長沙500公里以外的中心在崗幹部和員工。
2、探親假的假期
(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省外給假30天,省內減半。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省外給假20天,省內減半;如兩年1次,省外可給假40天,省內減半。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4年1次,省外給假20天,省內減半。
(4)上述假期指與親人團聚的時間,省外另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省內探親不另給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探親假期間的福利待遇
(1)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工資照發,但扣發當月的全勤獎。
(2)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可予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4、探親假的審批程序
由當事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
婚假
1、適用對象
已經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在崗幹部、員工。
2、婚假的假期
(1)婚假天數為3天。
(2)凡實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
(3)婚假的計算,3天的婚假不含公休日,增加的12天婚假則包含公休日在內計算。
3、婚假期間的福利待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但扣發當月全勤獎。
4、婚假的審批程序
由當事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
產假
1、適應范圍
(1)合法實施孕產的育齡女員工。
(2)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
2、產假的假期
(1)女方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個增加產假15天。
(2)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母親,增加產假1個月,其中實行晚育者,再增加產假1個月。
(3)女方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4)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5)產假的計算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在內。
3、產假期間的福利待遇
(1)合法生育的女員工,在產假期間內工資福利照發,但不領取生育津貼,扣發產修期間每月的全勤獎、中餐補貼和半年的目標管理獎。
(2)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所必需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當事人報醫保經辦機構,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外聘員工一切費用自理。
(3)在編在崗男員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無工作單位的,可由當事人報醫保經辦機構,按有關政策,從醫保機構享受福利。
4、產假的審批程序
由當事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後存綜合科備案。
事假
1、適用對象
中心全體在崗的工作人員。
2、事假的審批原則
(1)堅持逢事假必申請的原則。
(2)堅持事假最高不超過15天的原則。
3、事假的福利待遇
(1)每休一天事假,扣發30元工資或津補貼。
(2)每月事假3天以上(含3天),除按天扣發工資外,還扣發當月全勤獎。
(3)每月事假累計5天以上(含5天)10天以內的員工,除按天扣發工資和全勤獎外,再扣發當月的各種通訊補貼和半年目標管理獎。
(4)全年累計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的員工,除按天扣發工資、全勤獎、全年通訊補貼外,再扣發全年的各種津補貼和全年目標管理獎以及年終獎。
4、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由當事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1天以內,報科室審批;2天以內,報分管主任審批;3天以上(含3天),經所在科室和分管主任同意,報主任審批。凡請事假均需報綜合科備案。
喪假
1、適用對象:
在編在崗員工(含外聘員工)。
(1)當事人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去世。
(2)當事人岳父母或公婆去世。
2、喪假的假期
(1)喪假的假期為3天。
(2)喪事在外地的,可根據路程適當給予路程假。
(3)喪假的計算,不包含公休日。
3、喪假期間的福利待遇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但扣發當月全勤獎。
4、喪假的審批程序
喪假的審批,由當事人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所在科室同意,報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批,存綜合科備案。其中,科以上幹部請喪假,經分管主任同意後報主任審批,存綜合科備案。
休假工作的管理
1、加強休假工作的組織領導。
中心成立休假制度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主任任組長,各科長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綜合科。
2、突出加強對年休假的管理。
年休假要有計劃性。工作人員年休假應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每年一月份由各科室有計劃地統籌安排,制定年休假計劃,報中心分管領導和主任同意後,一般不再變動。各科室要關心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工作人員的休假權利,落實年休假制度,做到年初有計劃、有安排。
3、嚴格休假制度的審批程序。
中心全體在崗工作人員要在認真學習休假規定的基礎上,根據休假類型,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休假,嚴禁擅自休假和不按規定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8. 我是做樂器培訓的,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招到學生 高分獎勵。

1.印製一些體驗券或者代金券發給學生或家長
2、帶領學員在商場路演,增大品牌知名度
3、建立家長微信群,開展微信集贊送禮品活動,提高上門量

9. 《北京市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如何

據北京市財政局官方微信號「北京財政」23日消息,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辦法》,進一步加強引導入職從業、健全培訓體系等方面的制度設計,促進人才質量穩步提升。

《辦法》設立應屆畢業生入職獎勵,提出按照本科及以上6萬元、專科(高職)5萬元、中職4萬元的標准,分三年發放入職獎勵,鼓勵引導高素質人才到養老服務行業入職從業。

此外,給予養老護理崗位獎勵津貼。《辦法》稱,結合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分500元至1500元五個標准,直接將津貼發放給養老護理員本人,吸引和留住更多養老護理人才,補齊北京市養老護理員短板。

健全培訓體系方面,《辦法》提到,分類、分級組織開展養老服務人才能力提升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40學時,考試合格的按照每人1500元給予培訓機構補貼。

同時,加快推動區級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夯實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基礎。北京市養老護理崗位獎勵津貼9000多人將直接受益;每年培訓不少於1萬名養老護理員、500名機構負責人、500名老年社會工作者。

(9)新人培訓獎勵方案擴展閱讀:

此前報道

2020年7月13日,北京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了《北京市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養老服務人才是指在北京市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從事養老服務的養老護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養老管理人員,以及家庭照護人員、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

上述徵求意見稿第五條表示,國家統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區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畢業一年以內的往屆畢業生,進入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的,從入職滿一年後分三年發放一次性入職獎勵,標准為本科及以上6萬元、專科(高職)5萬元、中職4萬元,每年按照補貼標準的30%、30%、40%的比例由區民政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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