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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培訓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29 10:09:51

Ⅰ 怎樣寫幼兒園森林防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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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面對當前我系統森林防火和火災快速撲救隊伍不整等問題,你有什麼好辦法和和建議

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以全面提高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為重點,依法治火、科學防火,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加大投入、夯實基礎,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為我國生態建設狀況盡快度過相持階段提供有力保障,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把握好這一思路,就是要把「以人為本」作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堅持走中國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強化思想保障;就是要加強領導,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強化組織保障;就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強化制度保障;就是要樹立科學人才觀,創新用人機制,激發人才活力,強化人才保障;就是要加強研究,豐富系統理論,完善森林防火目標體系,強化理論保障。
第一,始終把落實預防措施、提高預警能力作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環節。森林防火重在預防,只有提前落實防範措施,工作才能事半功倍。一要加強宣傳教育。繼續堅持群眾路線,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納入公民素質教育整體規劃,豐富宣傳內容,突出宣傳重點,增強宣傳實效,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火意識和參與防火的自覺性、積極性。要加強安全避險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護能力,減少群死群傷事故。要強化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建立森林火災定期通報制度,積極引導社會輿論。二要加強火源管理。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重點地區的巡查和監管,堅持依法治火,堅決管住林區火源,減少人為火災發生。要「疏堵結合」,靈活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強森林火險監測預報。要推廣吉林省做法,盡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和氣候特徵、滿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覆蓋全國的森林火險等級監測預報系統,為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學管理提供決策支持。要依據氣候、氣象情況,分析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做好中長期火險趨勢和火險等級預報。四要嚴密監測火情。充分發揮衛星遙感、飛機巡護、瞭望觀測和地面巡查的作用,重點地區還要發揮雷電探測系統的作用,對林區火情進行全方位和立體式監測,確保火情早發現。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努力提高火情發現的及時性、准確性和信息傳遞的快捷性。要全面開通12119森林火警電話,鼓勵群眾及時報告火情。
第二,始終把健全應急體系、強化處置能力作為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戰略重點。撲火工作的艱巨性、時效性、專業性和危險性,要求必須把強化火災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體系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繼續加強專業力量建設。本著「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科學制定隊伍建設規劃,全面加強地方消防隊伍建設。森林部隊要瞄準發展方向,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加強戰法、訓法研究,逐步完善滅火作戰規定和執勤規范,不斷提高正規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發揮防撲火突擊隊和生力軍的作用。森林航空消防要努力增加機源,擴大巡護范圍,提高基礎保障能力,樹立服務意識,加強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平。要組織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武警森林部隊進行聯合演習,檢驗隊伍建設成效,提高協同滅火作戰能力。二要完善各級應急預案。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省、地、縣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參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逐級修訂完善撲火預案,加強預案演練,增強實用性,確保全面落實撲火組織指揮、兵力使用、裝備配置、通信聯絡和綜合保障等工作。三要加強指揮決策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等現代化手段,按照統一標准、信息共享的原則,建立科學實用的指揮決策系統,為火災預防和撲救提供科學手段。森林消防部門要加強與城鎮公安消防部門的聯系,建立信息反饋和滅火救援聯動機制。要借鑒推廣新疆和武警森林部隊做法,加強火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確保火情信息快速准確傳達。四要科學組織撲救。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形、不同林分、不同天氣條件,合理制定撲火方案。特別是西南林區,山高、坡陡、林密、路險,撲救困難,容易發生危險,更要精心組織,切實提高撲火時效性和安全性。要把一線撲火指揮員的教育培訓作為大事來抓,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始終把依法治火、科技發展作為完善森林防火長效機制的重要支撐。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長效機制,必須加強制度化建設,實現科研創新。在森林防火法制建設方面,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抓緊對現行《森林防火條例》及其配套法規進行修訂完善,各省區要及時制定實施辦法,確保有法可依;要認真總結基層工作經驗,進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規章制度,依法推廣村民聯防等行之有效的鄉規民約,豐富完善森林防火法規體系;要結合「四五」普法規劃,廣泛深入地宣傳普及防火法規知識,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制意識,使群眾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積極適應法制社會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依法施政、依法治火,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能,依法對轄區內涉及林地、森林資源經營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全方位的監督管理,並嚴厲打擊各種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絕不姑息。在科技發展方面,要把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火科技建設,作為全面、深入、有效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必經之路,加大投入,完善措施,招賢納才,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手段;要充分依託現有院校和科研中心,加強森林防火科研基地建設,組織開展急需課題的研究,進一步豐富科研成果;要抓緊制定森林防火科技發展綱要,動員社會力量深入開展研究,同時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應用;要繼續加強森林防火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新經驗,引進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我國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四,始終把夯實基礎作為提高森林防火綜合保障能力的根本途徑。一是強化管理基礎。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負責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辦公室,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管理機構。要積極完善國家、省、市、縣級森林防火培訓基地,編制和完善培訓教材,加強師資力量,促進分級培訓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提高森林防火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二是加強經費保障。要將森林防火基礎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經費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要積極研究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層次、多渠道、多主體的社會化投入機制,按照森林防火費用由政府投入為主、受益者合理承擔的原則,探索森林火災有償防控和救助模式。要加強森林防火資金的使用管理、審計監督和項目建設的跟蹤檢查,保證森林防火資金足額到位,充分發揮效益。三是加快設施設備建設。要堅持並完善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辦法,全面統籌、總體規劃、整體推進項目建設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要盡快開發建設重點地區撲火信息指揮系統,實現撲火救災指揮工作的信息化和規范化,提高撲火指揮效能。要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提高儲備、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分布較廣、配置合理、輻射范圍較大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格局。要進一步完善裝備配置,增加大型消防裝備,加強裝備使用的培訓和演練,提高人與裝備的結合能力。要加強對設施設備的科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延長使用壽命,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作用。要抓好城鎮、村屯以及其他重要工程、設施周圍防火隔離帶的開設工作,盡快啟動《全國林緣村屯山腳田邊生物防火林帶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積極營造生物防火林帶。
第五,始終把開拓創新作為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整體水平的不懈動力。針對森林防火工作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技術、新模式。一是加強森林火險監測預警機制研究。要結合我國國情、林情實際,努力研究火情監測、森林火險預報、應急預案落實、火災分級處置等,逐步建立覆蓋全國的預警體系,積極促進預警機制的全面落實,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二是加強不同地區防撲火戰略戰術研究。要根據我國森林防火的地區性差異,對我國森林防火工作區域進行合理劃分,並針對區域實際,研究各地在林火管理、撲火指揮、戰法運用、保障機制、基礎建設、綜合治理等方面的規律和特點,認真落實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原則。三是加強撲火效益評估體系研究。要根據火場地形、氣象、植被、火行為、交通、通信、後勤保障等,研究建立撲火效益評估模型,科學分析撲火成效與撲火投入、撲火風險、火災損失等方面的相互關系,逐步完善撲火效益評估體系,為火災撲救提供科學依據。四是加強森林航空消防應用研究。要在消防飛機火場偵察、火情即時傳輸、空中直接滅火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促進航空消防技術在不同區域得到廣泛應用,有效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加強林火管理手段研究。要針對林火具有雙重屬性的特點,加大計劃燒除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充分發揮林火正效應,減少火險隱患,促進森林更新演替。影響森林防火發展的因素很多,各地要切合實際、舉一反三,由淺到深、由點到面,努力攻破更多的課題和難題,積極謀求森林防火的快速持續健康發展。

Ⅲ 申評林業工程師的技術工作總結、業務自傳、自我鑒定

林業工程師的技術工作總結、業務自傳、自我鑒定 :
我於2003年7月畢業於華南科技幹部管理學院金融專業,獲大學本科學歷,2003年12月因退伍士兵政策性安置工作,被分配到普洱市墨江林業局防火辦工作至今,2010年5月取得林業助理工程師資格,2010年5月被聘為墨江林業局防火辦助理工程師,累計從事林業專業技術工作11年,履職助理工程師近5年,主要擔負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及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維護林區社會安全穩定等工作。現任墨江林業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平安林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自參加工作以來,始終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嚴於律己,寬於待人,時刻用一名共產黨員的標准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林業方針政策,服從全局工作安排,無論在什麼崗位,都能利用各種途徑、渠道和方式方法加強自身學習,熟悉並掌握工作業務、范圍、職責,在具體工作實踐中不斷完善自我,提升自己的各項業務能力,在維護林區和諧穩定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先後獲得墨江縣綜治維穩先進個人和墨江林業局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榮譽稱號,2010年11月被雲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評為2006—2010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進個人。
現將履職以來的主要業務工作總結如下:
一、林業理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成長過程
履職助理工程師期間,始終帶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武裝自己的頭腦,除積極學習林業專業理論知識外,還結合所從事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跟蹤掌握森林防火工作發展的新動向、新趨勢,利用休息時間自學了《森林法》、《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林業職工識圖作圖手冊》、《雲南省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與驗收標准》等與業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理論。在認真學好雲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的同時,先後參加了國家林業局舉辦的全國森林防火工作培訓班和雲南省森林防火地方專業撲火隊骨幹集訓等專業技能培訓,並能將之應用到工作當中,使自己的專業水平得到進一步的提高並得到了社會的認可,被邀請擔任墨江縣森林防火民兵應急分隊教員。通過不斷的工作磨煉,具備了較強的森林火災組織指揮能力和森林火災預防管理能力,能夠講授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理論和指導所屬部門的技術員開展工作。
二、主要工作實績與成果
(一)做好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 根據《全國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我參與了普洱市墨江林業局森林防火中長期規劃設計,主要負責起草墨江林業局「十二·五」森林防火規劃實施方案、製作設計文本、申報項目儲備等工作,在編制過程中深入了解墨江林業局局情、社情,結合實際情況向局領導提交了《墨江林業局關於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意見書》,著重提出把森林防火隔離帶或生物防火林帶建設與人工商品林試點採伐和森林撫育項目進行同步規劃設計,並得到局領導的認可。 (二)做好計劃燒除作業,排除火災隱患
為有效控制重大森林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森林資源損失,根據《雲南省森林防火計劃燒除規程》,經各基層林場申請,縣政府審批同意,於2012年1月5日—30日,在墨江林業局一林場、二林場所管轄的適於林區內進行計劃燒除。我作為燒除現場負責人,首先帶領調查設計人員對燒除地塊的地理位置及地形狀況進行了實地勘察設計,詳細摸清燒除地塊的樹種、林相、植被、可燃物狀況及采脂情況,填寫「計劃燒除規劃設計表」制定燒除計劃,報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並將參與人員分為點火組、清理組、後勤保障組、撲火預備隊,選擇在火險等級低和風力較小的傍晚時段,採用小面積控制人工點火的方式有序開展燒除作業,共完成計劃燒除面積3910.7公頃,過火率達87.5%,有效減少了林下可燃物載量,消除了火災隱患。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參與度 近幾年來,我們把宣傳教育作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採取點、線、面相結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進一步加大了宣傳力度,確保森林防火意識深入人心。圍繞全省開展的「撲火安全年」活動,2013年2月我起草了《墨江林業局森林防火手冊教科圖書印刷方案》,報局領導審查同意後與當地廣告公司專業人員一起設計版面,把宣傳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火災基礎知識、森林火災科學指揮和撲救、火場安全自救等內容聚合為圖文並茂的小冊子,最終製作了《普洱市墨江林業局森林防火手冊》宣傳培訓教科書,並印製10000冊分發到全局幹部職工和林農手中,受到領導和群眾的好評。
(四)高標准完成國家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根據普洱市墨江林業局森林防火實際,2012年向國家林業局提交了《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可研報告》。2014年8月國家林業局正式批復《可研報告》,項目主要由林火監測瞭望系統、宣教能力、專業隊伍撲火裝備、營房建設、物資儲備庫等五個部分組成,項目總投資442萬元。經局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研究決定,我擔任項目負責人,2014年10月我帶領科室技術員配合省規劃院營林分院工程師,深入到轄區地塊對項目中的2個瞭望塔、2個防火檢查站、26個水窖、15塊永久性宣傳碑位置選設進行了實地初設,設計過程中包括地質結構、供水供電、道路情況、投資功效等方面都考慮的比較全面,選擇最適合的地點讓國家投資起到最大的社會效益。2014年12月省林業廳批復了《關於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和《關於下達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目前項目正在穩步推進。
三、今後努力的方向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立足實際,繼續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加大對實用技術、高新科技推廣技術的應用力度.

Ⅳ 怎樣開展森林防火培訓,培訓什麼

森林防火條例( 年 月 日國務院發布)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除城市的市區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國家積極支持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和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第四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責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第五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第二章森林防火組織第六條國家設立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其職責是:(一)檢查、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實施,指導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二)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進行重大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三)協調解決、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四)決定有關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項。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設在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第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縣級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設立公室,配備專職幹部,負責日常工作。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監督本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二)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三)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四)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五)檢查本地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六)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七)配合有關機動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八)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未設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第八條林區的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鐵路、農場、工礦企業、自然保護區和其它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屯、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范圍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業局、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第九條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森林防火聯防組織,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規定聯防制度和措施,檢查、督促聯防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在林區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檢查站等防火組織,配備專職人員。森林防火檢查站的設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森林防火檢查站有權對入山的車輛和人員進行防火檢查。第十一條國家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在大面積國有林區開展航空護林,加強武裝森林警察部隊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專業化、現代化水平。第十二條有林的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當配備兼職或者專職護林員。護森員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體職責是: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協助有關機關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第三章森林火災的預防第十三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在林區應當建立軍民聯防制度。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自然條件和火災發生規律,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內出現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可以劃定森林防火戒嚴區,規定森林防火戒嚴期。第十五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一)燒荒、燒草場、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稞、燒山造林和火燒防火隔離帶等生產性用火,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單位批准,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經批准進行生產用火的,要有專人負責,事先開好防火隔離帶,准備撲火工具,有組織地在三級風以下的天氣用火,嚴防失火。(二)進入林區的人員,必須持有當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從事林副業生產的人員,應當地指定的區域內活動,選擇安全地點用火,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用火後必須徹底熄滅余火。(三)進入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森林經營區內的活動的,必須持有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核發的進入林區證明。第十六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作業和通過林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安設防火裝置,並採取有其他有效措施,嚴防漏火、噴火和機車閘瓦脫落引起火災。行駛在林區的旅客列車和公共汽車,司乘人員要對旅客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嚴防旅客丟棄火種。在鐵路沿線有引起火災危險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責任單位開設防火隔離帶,配備巡護人員,做好巡邏和滅火工作。在林區野外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必須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嚴防失火。第十七條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准備工作。第十八條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機械和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有計劃地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一)設置火情瞭望台;(二)在國界內側、林內、林緣以及村屯、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防火林帶;(三)配備防火交通運輸工具、探火滅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四)在重點林區,修築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資儲備倉庫。開發林區和成片造林,應當同時制定森林防火設施的建設規劃,同步實施。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森林防火專用車輛、器材、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防火滅火需要。第二十一條氣象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聯合建立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站(點)。各級氣象部門,應當根據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做好高火險天氣預報工作。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當及時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第四章森林火災的撲救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同時逐級上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為主管部門對下列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告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一)國界附近的森林火災;(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災;(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五)二十四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六)未開發原始林區的森林火災;(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八)需要中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第二十三條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珍員、孕婦和兒童參加。第二十四條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部門應當做好與火災有關的氣象預報;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應當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郵電部門應當保證通信的暢通;民政部門應當妥善安置災民;公安部門應當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加強治安管理;商業、供銷、糧食、物資和衛生等部門,應當做好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等工作。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余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第二十六條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國家職工(含合同制工人和臨時工,下同),由其所在單位給予醫療、撫恤;非國家職工由起火單位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給予醫療、撫恤。起火單位對起火沒有責任或者確實無力負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醫療、撫恤。第二十七條撲火經費按照下列規定支付:(一)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二)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由火災肇事單位或者肇事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單位支付;(三)對本條第二項所指費用,火災肇事單位、肇事個人或者起火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支付。第五章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第二十八條森林火災為分:(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一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二)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的;(三)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百公頃以上不足一千公頃的;(四)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千公頃以上的。第二十九條發生森林火災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調查,記入檔案。本條例條二十二條第三款第一至三項所列的森林火災,以及燒入居民區、燒毀重要設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森林火災,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報中央森林防火總指揮部公室。第三十條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的要求,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森林火災統計報告表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家統計部門備案。第六章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一條有下列事跡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獎勵:(一)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規,預防和撲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區或者森林防火責任區內,連續三年以上未發生森林火災的;(二)發生森林火災及時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撲救的,或者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起模範帶頭作用,有顯著成績的;(三)發現森林火災及時報告,並盡力撲救,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四)發現縱火行為,及時制止或者檢舉報告的;(五)在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中出項獻的;(六)在森林防火科學研究中有發時創造的;(七)連續從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績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並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一)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二)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的;(三)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的;(四)有森林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林業主管部門通知不加消除的;(五)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六)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任人員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的人員,還可以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決定。當事人對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十四條違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應當處以拘留的,由公安機關決定;情節和危害後果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五條本條例所指的林區,由處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劃定,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備案。第三十六條本條例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法。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Ⅳ 森林火災的特點與應對措施

一、何謂森林火災?發生森林火災的"三大要素"是什麼?如何劃分災害等級?
森林火災是指在森林燃燒中,失去人為控制,對森林產生破壞性作用的一種自由燃燒現象。 發生森林火災的"三大要索"是指:森林可燃物、氣象條 件和火源。以上三個因素同時具備。則發生森林火災,若其中有一個因素不具備條件,則不發生森林火災。 我國《森林防火條例》中規定,森林火災分為4個等級。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 2.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 1000公頃。 4.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
二、何渭森林可燃物?它們是怎樣分類的?
森林中所包含的有機物質都可以燃燒,通稱為森林可燃物。一般可分為:
地下可燃物--指枯枝落葉層以下半分解或分解的腐植質、泥炭和樹根等。由地下可燃物燃燒 而形成的火叫做"地下火"。"地下火"特點是燃燒速度慢,燃燒時間長,溫度高, 不易撲救,對林木損失較大。
地表可燃物--指枯枝落葉層以上到1.5米以內的所有可燃物。包括枯枝落葉、雜草、矮灌、幼樹、倒木、伐根等。由地表可燃物燃燒形成的火叫做"地表火"。"地表火"比地下火燃燒速度快,比較容易撲滅。
林中可燃物--指距地1.5米以上的可燃物。包括喬木的枝幹、枯木等。由林中可燃物燃燒形成的火叫做"樹冠火"。"樹冠火"不易撲救,在有大風的作用下,易形成狂燃大火或產生"飛火"、"火旋風"、"火暴"等。
三、造成森林火災的火源有哪些?
造成森林火災的火源有2大類:
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現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災。如雷擊火(落地閃電)、火山爆發、滾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為火源:指人類生活、生產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災。如燒荒、燒炭、燒磚、燒防火線、機車噴火、暴瓦、高壓線脫落、亂丟煙頭、野炊取暖、上墳燒紙、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壞人放火等。 不論是自然火源和人為火源都具有地域性和季節性特點。各地森林防火指揮部門應針對管轄區內的火源發生和變化規律,採取相應的對策來加強火源管理,控制林火發生。
四、 影響林火發生的主要氣象要素有哪些?
對林火發生有明顯影響的主要氣象要素有:
降水量--降水量大小直接影響林區可燃物的含水量, 可燃物含水量越高,著火率越低;可燃物含水量越低,著火率越高。如果一個地區的年降水量超過1500毫米,或月降、水量超過100毫米,一般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
氣溫--日最高氣溫往往是該地著火與否的主要指標。 林火發生最多的時間,多半是白天氣溫出現最高的時段。因為氣溫升高加速可燃物自身溫度升高、含水量變小,易接近燃點。所以高溫天氣是森林火災的重要因素,要特別引起警惕。一般氣溫在-10-25℃幅度內常有林火發生。如氣溫 : >25℃以上可燃物生長變綠,體內含水量增加,則發生林火機會也隨之減少。
風速--風對森林火災的發生、發展起兩個作用。一是使未燃燒的可燃物蒸發變干,易燃;二是可燃物燃燒後,通過風帶來新鮮氧氣,使火燃燒的更旺。所以大風天氣多,火災次數也多。風又是林火蔓延的重要因子,風速越大,火燒面積也越大。俗話說"火借風勢,風助火威"就是這個道理。可見"風"是火險的一個明顯標志。
相對濕度一相對濕度越大,可燃物含水率也隨之增大。通常相對濕度在75%以上則不易發生森林火災; 75-- 55%可能發生火災; 55%以下容易發生火災; 30%以下可 能發生特大火災。 此外還有連旱日數長短、雲量多少等都能影響森林火災的發生。
五、森林火災出現的振幅和變化規律怎樣?
全世界每年發生森林火災20萬次左右,被燒林地面積幾百萬公頃,約是世界現有林面積的0.1%。我國每年平均發生森林火災達萬次,被燒林地百萬公頃左右。我國森林火災面積占造林面積的1/3。 森林火災是有變化規律的,從年變化上來看,多出現在降水量少,連旱日數比較長的年份;從季變化上來看,我國東北、華北一帶多出現在春、秋兩季,天氣晴朗、降水量少,植被乾旱,多大風天氣。也就是每年的4、5、6月和 9、 10、11月份。冬季由於氣溫低,積雪覆蓋,不易發生火災。夏季降水量大。可燃物生長旺盛,含水量大也不易發生火災。我國華東、華南、西南地區火災季節多發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時正是乾季,晴日多、降水少、溫度適時,而其他月份正是濕季,不易發生火災。我國西部新疆地區森林防火期界於南北之間,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別是雷擊火集中在7--8月份較多;從日變化上來看,森林火災多發生 在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之間,正是一日內氣溫偏高,濕度偏小、風速較大的時段,此時發生火災,火勢發展強、蔓延速度快、不易撲救。
六、何為林火蔓延?影響因子有哪些?
森林植被燃燒後,火就會不斷向四周擴展。通過熱對流、熱幅射,熱傳導的方式不斷向前伸延、擴大燃燒面積, 把這種燃燒現象稱為林火蔓延。影響林火蔓延的主要因子是:1.可燃物種類和含水率:可燃物的形狀、結構、大小;含水量不同,則蔓延快慢也不同,如矮小乾枯的雜草、 灌木燃點低、蔓延快。濕潤、粗大的枯枝、倒木不易燃,蔓延慢。2.風:是決定林火蔓延方向和速度的主要因子。有風促進空氣流通,加速燃燒反應,風速大蔓延速度快,順風火比逆風火蔓延快,側風火界於兩者之間。3.地形:地形凸凹起伏,引起小氣候改變,造成水熱差異,影響林火蔓延。如陽坡和山脊,蔓延快;陰坡和山谷蔓延慢;上山火比下山火蔓延快;陡坡比平緩地蔓延快。4.晝夜變化:白天有日光照射,氣溫高、濕度小、風速大、可燃物乾燥、林火蔓延快;夜間與白日相反,林火蔓延慢。所以撲火人員都是在夜間趁著火勢弱、蔓延慢,抓緊時間一舉打滅。
七、撲滅森林火災基本原理和方法有哪些?
在撲滅森林火災時,只要控制住發生火災的任何一因素,都能使火熄滅。 1.降低可燃物的溫度,低於燃點以下。 2.阻隔可燃物,破壞連續燃燒的條件。 3.使可燃物與空(氧)氣隔絕。 採取的基本方法有: 冷卻洛一在燃燒的可燃物上灑水。化學葯劑或濕土用來降低熱量,讓可燃物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火熄滅。 隔離法一採取阻隔的手段,使火與可燃物分隔、使已燃的物質與未燃的物質分隔。一般採取在可燃物上面噴灑化 學葯劑,或用人工撲打、機翻生土帶、採用高速風力提前火燒、適度爆破等辦法開設防火線(帶)等,使火與可燃物、 已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的可燃物分隔。同時通過向已燃燒的可燃物灑水或葯劑;也能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和難燃性。 窒息法一通過隔絕空氣使空氣中的含氧率降低到14--18%以下,而使火窒息。一般採用機具撲打,用土覆蓋, 噴灑化學葯劑,使用爆破等手段使火窒息。
八、航空護林包括哪些內容?
航空護林包括巡護、報警、投遞火報、跳傘撲火、機降 滅火、空中滅火(利用飛機從空中灑揚化學滅火劑)等項工 作由於飛機具有速度快,觀察區域大,機動性強等優點, 因此在交通不便、人煙稀少的偏遠和原始林區多採用飛機巡護。發現森林火情後,速向管轄區內森林防火指揮部門投遞火報。指出起火地點、火災種類、火場面積、林火蔓延方向、蔓延速度、地面上人撲打路線等。如果飛機發現火情早、火場燃燒面積小,則可機載滅火隊員直接實施空投或用 直升機降的辦法,將撲火隊員送人火場,實行"打早、打 小、打了",消滅林火在初始階段。如果火區較大,林火蔓、 延速度快,則利用飛機噴灑化學滅火劑、阻火劑限制火區擴大,減少火勢,與地面撲火人員配合將林火撲滅。此外,使用飛機給火區運送撲打工具、生活給養、搶運傷員等。
九、撲救森林火災如何避免燒死燒傷?
撲救森林火災是一項緊急性任務。撲火隊員面對高溫烤的、濃煙意嗆以及精疲力竭。火場中可燃物有時能產生200℃以上的地面溫度和1000℃空氣溫度,而人體在高於120℃的環境中就喪失功能。所以高溫、濃煙、身體過分消耗是發生撲火隊員傷亡的危險三角。故參加撲火人員一定要注意: 1.上火場要配戴安全防護裝備,包括頭盔、服裝、手套、靴子、安全罩、眼鏡、濾毒面罩,以避免高溫、煙熏造成暈迷、窒能被火燒死。 2.服從有撲林火經驗的人員指揮,注意觀察周圍火環境和林火發展特點。 (1)撲火時不要在火區線內活動,要沿著火場的外圍邊線前進。 (2)打草原火時,不能亂打硬拼;預防風向風速突然變化、火舌燎傷;打上山火時不要順著火頭爬山撲打,防止被火包圍;打地下火時,注意不要掉進腐質層中,被火燒傷; 打林內火時,注意不要被倒樹砸傷;打大火時,要選擇火勢 弱的地方為突破口,不要在火勢強的地方強攻;對於一時攻 不上去的火,要迴避火頭,待機殲滅。風大、火強撤退時,要沿已滅火線返回,避開順風 火,防止被火吞沒。休息時,宿營地周圍要打好安全防火線,以防被火包圍。
十、被林火包圍時,應如何進行自救?
由於風向突變或地形特點,參加撲火人員有時被火包圍,脫險的辦法是:
1.在附近,先點火燒除一塊空地,作為安全區然後進入進火。
2.若來不及點火,要立即選擇近處土坑、河灘或河 溝。把衣服用水浸濕,蒙在頭上,卧倒進火。
3.用衣服把頭包好,選擇雜草矮小或好走的地方,一口氣迎著火猛沖出去,也可以安全脫險。(吳士英)
十一、我國森林防火的任務和范圍包括哪些?
森林防火是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社會性、群眾性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護林防火組織,在大面積林區進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宣傳組織群眾,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訂立森林防火制度,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落實護林防火各項方針政策及其規章制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保護森林資源安全。其工作范圍包括國家、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
十二、我國在森林防火、滅火工作中採用了哪些新技術?
1.人工促進降雨:在森林火險期內,選擇適合降雨的天氣條件,用人工催化降雨的方法進行防火、滅火。目前,我國用於促進人工降雨的催化劑有:乾冰、碘化銀等。利用飛機、降雨火箭,高射炮等作為播撤工具,將催化劑帶入高空雲層中促進人工降雨。
2.森林化學滅火:用化學葯劑阻滯森林火災的發生和蔓延的一種滅火方法。以磷酸氨、尿素等為主劑製成化學滅火劑,通過飛機或背負式滅火器,將化學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火頭或火線上進行滅火。此外,利用化學除草劑開設防火線。
3.利用紅外線探火儀和紅外攝影來探測林火。應用紅外線熱幅射原理,可以發現初起林火和地下火,可透過煙霧,拍攝火線及火區,監視火燒跡地余火和測算火燒跡地面積等。
4.利用人造地球衛星探測林火:通過氣象衛星地面接收站,准確測定森林火災的位置和火場范圍。並通過火災發生發展情況的彩色照片進行火災分析,為森林防火指揮部門提供可靠的森林火災的信息和依據。
5.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大量氣象因子數據,利用電子計算機進行火險預報、計算並確定最適合的防火方案。
十三、建國以來我國最大的一次森林火災發生在何時何地?應吸取哪些教訓?
建國以來我國最大的一次森林火災發生於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北部林區。這是一起震驚中外的特大森林火災,給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過火林地總面積114萬公頃,其中受害森林面積87萬公頃。應吸取的教訓是
1.主管森林防火的領導存在官僚主義,表現在"著火忙一陣,過後無人問"。
2.對"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護林防火方針沒有真正貫徹落實。表現在"寧可得病多花錢治,不願無病少花錢防"。
3.管理混亂,紀律鬆弛。表現在制度不嚴,責任不 明。防火人員隨意調,防火期間不上崗。
4.缺乏應有的技術設施,控制火災能力薄弱。
5.防火隊伍素質低,不重視防火科普宣傳和法制教育。
6.不尊重人才,不尊重實際。沒有把林火管理納入科學的軌道。 國家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總指揮田紀雲同志於1987年8 月在特大森林火災後的大興安嶺的西林吉寫下了"運用現代科技成果,加強護林防火能力,保護我國綠色寶庫"的指示。為我國今後林火管理指明了方向。作為我國每一個公民,應加強森林火災意識,做到護林防火,人人有責。

Ⅵ 2019年退役軍人管理局的森林防火職責是什麼

你好,事實上具體職責為;
一、 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 《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指 揮部、自治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管護 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不、決定。
二、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認真貫 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督促 檢查、指導北部原始林區及各有關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 組織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的聯防協作,充分發揮軍警密切 配合和聯合撲救的.主力軍作用。
四、 掌握森林火情動態,組織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主動采 取應急措施。
五、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各項崗位責任制,制訂火險重點區域,關 鍵時期的森林防火措施和撲火預案。
六、 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行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 人員,提高工作水平和業務素質,增強森林防火職能意識。
七、 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現有各種通訊系統和設施,管好、用好、 精通有關森林防火的通訊設備、儀器、撲火機具,發揮「四網二 化」的作用。提高預防和撲救能力。
八、 負責北部原始林區森林防火的各種報表統計、統計分析、上 報、積累和存檔。
九、 完成上級領導部門和森林防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辦公室副主任職責 一、 認真負責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人員的政 治思想工作和業務領導。
二、 認真執行《森林防火條例》、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 落實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
三、 組織深入林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四、 落實各項制度,組織開展森林防火督促檢查總結工作。
五、 組織協調撲救森林火災,協助政法和有關部門處理火案, 追究責任,查清火因和火災損失。
六、 協助抓好森林防火專業機構和隊伍建設,做好業務指導 和培訓工作,培養典型,總結交流經驗。
七、 組織制訂森林防火設施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八、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文秘職責 1、負責起草北部原始林區森林管護局森林防火工作計劃、設 施規劃、實施方案等工作; 2負責起草森林防火有關文件、報告、請示、匯報、總結和 會議材料、各種通知及相關工作; \負責有關森林防火會議記錄,做好文件收發、登記、送閱、 存檔等管理工作; 4負責森林防火宣傳資料、簡報、通訊報道的編輯等。 \協助搞好森林防火督查、指導,並做好調查研究,供領導 決策。 6協助抓好森林防火培訓工作。 7.負責森林防火通信設備管理工作。 &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理、調度工作。 9.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野外生產用火管理員職責
一、 負責野外生產用火相關資料管理事務;
二、 負責審查野外生產用火申請單位及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
三、 組織實地檢查野外用火點的用火安全措施,填寫《北部 原始林區檢查驗收鑒定報告》,提出檢查結果評定及處理意 見,呈有關領導審批;
四、 負責開具《野外生產用火許可證》,並按規定協助財務管 理好防火風險保證金;
五、 督查經許可野外用火的進度和完成情況。
六、 協助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七、協助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統計員職責 一、 負責森林火災發生地的森林火災情況報告書收集及審核 工作;建立森林火災檔案,健全森林火災資料管理;
二、 負責森林防火各種報表填報、火災統計分析及存檔管理。
三、 負責撲救森林火災人員(包括森警部隊、專業撲火隊、 本局幹部職工)的統計補助費工作。
四、 負責防火辦文件資料列印工作。
五、 查閱森林防火信息網,提取上級森林防火文件、資料, 交文秘處理。
六、 協助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七、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火辦黨支部書記崗位職責
一、 主持黨支部的全面工作,起草黨支部的工作計劃和總結,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檢查防火辦黨組織對上級 黨組織決議的執行情況,組織貫徹支部決議。
二、 主持支委會、支部組織生活會、支部民主生活會、黨員 大會等;做好支部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黨的思想建設, 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努力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 心作用,充分發揮黨的戰斗堡壘作用。
三、 支持主任正確行使職權,組織支部一班人充分發揮保證 監督職能。團結黨內外同志,協調黨政工團的關系。
四、 組織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抓好全體黨員和全 體職工的政治學習。努力做好全體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 動職工為完成以森林防火為中心的各項任務而不懈的工作
五、 草擬黨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簽發以支部 名義發出的公文、函電。
六、 負責黨務日常工作,如接轉組織關系、函調,黨內表彰、 獎勵、處分等工作。
七、 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Ⅶ 預防森林火災的措施有哪些

預防森林火災的措施如下:

1、樹立防火意識:

每個人都要從思想上認識到森林火災危害的嚴重性,在思想上建立起—道防火線,做到防患於未「燃」,這是做好護林防火工作的關鍵。個人進入林區從事生產、生活活動,要時刻不忘森林防火。

2、嚴格控制火源,強化火源管理:

這是防止森林火災最有效的辦法。嚴格控制野外生產用火,必須的生產用火,要實施防火措施,認真執行用火審批制度。不要擅自上山用火,不要在林中生火取暖,不準小孩上山玩火,不在林中亂丟煙頭,在林區不要夜間點火把照明等。

3、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確保不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引發森林火災:

進入林區應自覺向森林防火檢查站交出隨身攜帶的火種,自覺移風易俗,不在樹林區上墳燒紙。

4、沿山村組建立防火組織:

在防火期內對防火區域進行日常巡查,密切關注林情。

(7)森林防火培訓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撲救森林火災:

一、撲火時應如何強化安全措施

1、派有撲火經驗的同志擔任前線指揮員。

2、臨時組織的撲火人員,必須指定區段和小組負責人。

3、明確撲火紀律和安全事項。

4、檢查撲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撲火服是否寬松、阻燃。

5、加強火情偵察,組織好火場通信、救護和後勤保障。

6、從火尾入場撲火,沿著火的倆翼火線撲打。

7、不要直接迎風打火頭,不要打上山火頭,不要在懸崖、陡坡和破碎地形處打火,不要在大風天氣下、烈火條件下直接撲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處撲火。

8、正確使用撲火機具。

二、脫險自救方法:

1、退入安全區。撲火隊(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旋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

2、按規范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按規范俯卧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腳朝火沖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著濕土,把臉放進小坑裡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

3、按規范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風猛沖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著火沖。

Ⅷ 清明將至,森林防火怎麼做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祭祀掃墓和春耕生產將形成新一輪的野外用火高峰。為切實加強清明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製 鎮20**年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位

為確保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起上有領導管,下有專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

各村駐村幹部

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二、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森防安全

(一)鎮級

1、發展服務中心:做好防火宣傳工作。要印製森林防火宣傳材料,並與教委辦聯系,分發到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手裡帶回家進行宣傳;在各主要路口掛森林防火宣傳橫幅,在各村主要進山入口設卡點分發防火宣傳單;與電信聯系把4月份的平安彩鈴改為「森林防火」彩鈴,並向各類手機用戶發送森林防火簡訊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駐村工作人員:各駐村工作組要配合發展服務中心做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宣傳。

3、值班和後勤工作人員:機關工作人員要根據值班安排,在清明節前後嚴陣以待,確保在崗在位,24小時值班,確保每天均有領導帶班;值班期間發生火警時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組織力量,及時撲滅,帶班領導應立即通知紫湖森林防火滅火隊前往撲火,並帶領鎮機關人員趕赴火災地點撲救,並向書記、鎮長、分管副鎮長報告。

(二)村級

1、清明節期間村兩委成員要全部值班,在崗在位,不得請假。各村要把清明節期間的值班人員、巡邏隊成員、包山頭包路口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上報鎮政府發展服務中心,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2、4月1日至10日各村將村兩委成員包山頭、路口的名單固定下來,在清明節期間,各主要進山路口、山頭都要有村領導、值班人員進行站崗放哨,發放宣傳材料,做好宣傳工作,禁止火源進山

各村護林員要統一穿戴森林防火服進山巡邏,對重點地段進行監護,各村應在清明節前後增加護林防火宣傳人員,加強宣傳力度和防範措施,做到「守責、盡責、負責」三落實。


3、4月1日至10日各村在原有巡邏隊隊員的情況下至少要增派10人組織進行巡邏,巡邏隊由村主幹、民兵、鎮駐村工作組等組成,按照市政府禁火令對野外違章用火人員管嚴、管實,堅決做到見煙就抓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4、各村應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除各主要進山路口派專人宣傳外,還應刷新防火牌,在醒目地方寫大幅宣傳標語及森林防火通知,全日制開放廣播進行宣傳。

5、各村森林防火撲火隊在清明節期間要嚴陣以待,保證人員、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6、各村應指定專人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後勤工作。

(三)職能部門

1、清明節期間紫湖村和霞茂村森林防火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指揮,安排人員進行巡山,出現火情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撲火。

2、派出所、鎮巡邏隊清明節期間,從4月1日至10日每天派人分組,在紫帽山下進山入口、霞茂古玄寺等7個路口進行設卡(具體名單附後),做好對上山人員的森林防火宣傳及上山用火情況檢查。

3、紫帽交警要在紫帽山下進山入口進行設卡,疏導上山進行祭祀掃墓的車輛。

4、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督促鎮、村兩級聘用巡山人員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況,嚴格執行市政府森林禁火令,對部分頑固人員要進行依法處理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落實工作督查,信息及時反饋

1、各村巡山人員每天必須在下午5點前向所屬村主幹匯報當天巡查情況。

2、鎮巡邏隊每天必須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況,並向派出所值班領導匯報。

3、各下村幹部必須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值班室匯報各村巡查情況。

4、一遇火災,鎮、村巡山員必須立即向值班室匯報,值班室必須立即向發展服務中心、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加之人民群眾有清明節上墳祭祖、燒香、燒紙的傳統,這就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為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特製訂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從現在起至4月10日,分三個階段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第一個階段:3月20日~28日,各鄉鎮、林場自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對所包鄉鎮、林場督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整改。

第二個階段:3月28日—4月3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督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第三個階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點單位處於臨戰狀態,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督導組巡迴督導,確保不發生森林火災。

二、主要內容

1、防火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特別是村幹部盡責情況;

2、森林防火宣傳發動情況;

3、撲火專業隊伍建設情況、撲火機具配備情況、撲火隊員24小時備勤情況;

4、應急預案完善、演練情況;

5、護林員上崗到位情況;

6、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情況。

三、督導建設方式

1、聽匯報。本單位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資料。防火目標責任書簽訂情況,火災隱患整改資料等。

3、現場查看。護林員上崗情況,防火宣傳標牌、標語、標識等刷寫情況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立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督導檢查領導小組。副指揮,林業局局長展長順任組長,成員,林業局副局長陳大寶任副組長,安監科、林業站、公安科、綠化科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活動的指導。

2、突出重點,全面檢查

各防火重點鄉鎮和林場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和薄弱環節,認真開展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無漏區。

3、加強宣傳,廣泛發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廣泛刷寫防火標語、標識、固定標牌,形成濃厚的防火氛圍,確保不出現問題。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隨著清明節的臨近,新一輪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來,加上近幾年山區植被豐富,累積的枯草樹枝較多,極易引起森林火災

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採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預防為主、積極撲滅」的方針,制定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一、宣傳培訓工作

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教育局聯合印發「致全體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宣傳教育對象為全體學生和家長。

2、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聯合致全體市、區機關幹部的一封信,宣傳教育對象為全體市、區機關幹部及其家屬。

3、從3月8日起,組織宣傳車不間斷地到各鄉鎮、街道宣傳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開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專題會議,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5、組織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林業站長、森林消防隊長、森林消防隊伍骨幹舉辦森林防火知識培訓。

6、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宣傳。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節期間,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二十三個巡查組深入到鄉鎮、街道巡查,制止野外違章用火行為。

2、清明節前後,區幾大班子領導到所聯系的鄉鎮、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視天氣情況,區政府頒發森林防火戒嚴令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三、案件查處工作

1、區森林警察大隊加大火災案件查辦力度,對肇事者給予刑事、行政、經濟的處罰。

2、區法院、檢察院要加強對森林火災案件的起訴及審判工作,從重從快處理。

四、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1、抓好全區森林消防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

2、重點抓好區屬五支森林消防隊伍的裝備更新、保險等工作。

五、鄉鎮、街道工作

1、做好上級有關森林防火文件、會議精神的傳達、貫徹和落實


2、配合區里宣傳車的巡迴宣傳,做好兩封「公開信」的發放工作,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也可自己組織宣傳車巡迴宣傳。

3、組織全體幹部走村串戶宣傳森林防火工作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默認。

4、在主要路口設卡,勸導、收繳火種,杜絕火源。

5、組織人員做好森林防火重點地段、重點監控的人群(老、弱、痴、殘)的排摸和監管工作,落實專人對重點地段和重點人群的監控。

6、建立巡查員制度,要求每個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勸導人員。

Ⅸ 森林防火有哪些措施

1.樹立防火意識。每個人都要從思想上認識到森林火災危害的嚴重性,在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線,做到防患於未「燃」,這是做好護林防火工作的關鍵。個人進入林區從事生產、生活活動,要時刻不忘森林防火。
2.嚴格控制火源,強化火源管理。這是防止森林火災最有效的辦法。嚴格控制野外生產用火,必須的生產用火,要實施防火措施,認真執行用火審批制度。不要擅自上山用火,不要在林中生火取暖,不準小孩上山玩火,不在林中亂丟煙頭,在林區不要夜間點火把照明等。
3.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確保不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引發森林火災。進入林區應自覺向森林防火檢查站交出隨身攜帶的火種,自覺移風易俗,不在樹林區上墳燒紙。
4.沿山村組建立防火組織。在防火期內對防火區域進行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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