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招投標書怎麼做
「投標須知」莫弄錯
「投標須知」是招標人提醒投標者在投標書中務必全面、正確回答的具體注意事項的書面說明,可以說是投標書的「五臟」。因此,投標人在製作標書時,必須對「招標須知」進行反復學習、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則弄得不好,就會將「招標須知」理解錯,導致投標書成為廢標。
「實質要求」莫遺漏
《招標投標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這意味著投標者只要對招標文件中的某一條實質性要求遺漏,未做出響應,都將導致廢標。
「重要部分」莫忽視
「標函」、「項目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售後服務承諾」等都是投標書的重要部分,也是體現投標者是否具有競爭實力的具體表現。倘若投標者對這些「重要部分」不重視,不進行認真、詳盡、完美的表述,就會使投標者在商務標、技術標、信譽標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後落榜。
「細小項目」莫大意
在製作投標書的時候,有一些項目很細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會影響全局,導致全盤皆輸。這些細小項目主要是:1.投標書未按照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封記的;2.未全部加蓋法人或委託授權人印簽的,如未在投標書的每一頁上簽字蓋章,或未在所有重要匯總標價旁簽字蓋章,或未將委託授權書放在投標書中;3.投標者單位名稱或法人姓名與登記執照不符的;4.未在投標書上填寫法定注冊地址的;5.投標保證金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的;6.投標書的附件資料不全,如設計圖紙漏頁,有關表格填寫漏項等;7.投標書字跡不端正,無法辨認的;8.投標書裝訂不整齊,或投標書上沒有目錄、頁碼,或文件資料裝訂前後顛倒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