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政策扶持農業項目有哪些
國家農業政策扶持項目一:
1.種糧直補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補貼資金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3.良種補貼政策
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並對馬鈴薯和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區、市)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8個小類175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2014年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報廢機具種類主要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並達到報廢標准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
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
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准、登記辦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繼續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4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2014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3.3%。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20億元,具體獎勵辦法是依據近年全國各縣級行政單位糧食生產情況,測算獎勵到縣。對常規產糧大縣,主要依據2006-2010年五年平均糧食產量大於4億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糧、飼料糧、種子用糧測算)大於1000萬斤來確定;對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在主產區產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產區列前5位的縣也可納入獎勵;上述兩項標准外,每個省份還可以確定1個生產潛力大、對地區糧食安全貢獻突出的縣納入獎勵范圍。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
2014年,國家繼續堅持市場定價原則,探索推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在市場價格過高時補貼低收入消費者,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切實保證農民收益。2014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在西北實施地膜覆蓋等旱作農業技術補助,在東北秋糧和南方水稻實行綜合施肥促早熟補助,針對南方高溫乾旱和洪澇災害安排了恢復農業生產補助,大力推廣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對於預防區域性自然災害、及時挽回災害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相關補助力度,積極推動實際效果顯著的關鍵技術補助常態化。
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4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
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
2014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繼續抓好蔬菜、水果、茶葉標准園創建,推進標准園由「園」到「區」、由「產」到「銷」拓展,在優勢產區選擇基礎條件好、規模大的標准園,推進規模化經營、標准化生產、品牌化銷售,提升創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標准園基礎上,加強集中連片標准化生產示範區建設。繼續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在東北、西北、華北選擇冬春蔬菜自給率低、人口多、產業基礎好的城市,開展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工程,制定設施建造標准和生產技術規范,促進設施標准提高、技術規范提高,推進設施蔬菜規范科學發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給能力。同時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引導示範作用。
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以配方肥推廣和施肥方式轉變為重點,繼續補充完善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示範等基礎工作,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手機信息服務試點和新型經營主體示範,創新農企合作強化測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進,擴大配方施肥到田覆蓋范圍。2014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通過物化和資金補助等方式,調動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其應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術,促進秸稈等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提升耕地質量。2014年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
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通過種子工程等項目,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建設育種創新基地。推動新布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產業化技術創新平台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推動國家相關科研計劃和專項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的支持力度。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支持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推動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將國家撥款形成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鼓勵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確定科研成果的機構和科研人員權益比例,並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試點。
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近年來,農業部在種植、畜牧、水產和農墾等行業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部分省、市也圍繞地方追溯平台建設積極嘗試,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成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
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財政補助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示範品種生產技術規程等標準的集成轉化和印發、標準的宣傳和培訓、核心示範區的建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檔案記錄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氂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3年中央資金增至10.06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標准化改擴建。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4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
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
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產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農業部和財政部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4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4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補助對象按長期作業地確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冊的漁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一是長期以漁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為居所;二是無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臨時房、住房面積狹小(人均面積低於13平方米),且無法納入現有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自2012年9月開始,國家安排42億多元用於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漁船更新改造堅持漁民自願的原則,重點更新淘汰高耗能老舊船,將漁船更新改造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漁業生產方式轉型相結合,形成到較遠海域作業的能力。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中央補助投資要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按照建造進度分批撥付,不得用於償還拖欠款,不得用於購買國外設備。國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網、帆張網和單船大型有囊燈光圍網等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船型。
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2014年將繼續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的政策扶持力度,著力將示範區打造成為現代農業排頭兵和農業改革試驗田。一是認定第二批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和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和示範區規模,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繼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投入整合力度大、創新舉措實、合作組織發展好、主導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明顯的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
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號文件對進一步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4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試驗項目組織實施力度,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為新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積累經驗、探索路子。
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採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乾房等三大類19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97個縣(市、區、旗、團場)。2014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
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2013年1月11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5號)要求,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在尊重農民意願和需求的前提下,優先在丘陵山區、老少邊窮和集中供氣無法覆蓋的地區,發展戶用沼氣。支持為農戶供氣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村委會和企業承擔建設沼氣工程,把開展沼渣、沼液利用作為項目立項審核的重要內容;創新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機制,建立產業化發展平台,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沼氣建設和運營,拓寬沼氣使用出口。依託公益性(農業)行業科技專項,加大研發攻關力度,加快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更新換代,提高沼氣項目工藝技術水平。在有條件地區試點推廣政府購買沼氣服務,健全服務體系,多措並舉提高沼氣服務質量和水平。
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目前,農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4-2020年)》,同時配合國家發改委編制《農業突出環境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不斷建立健全農業資源保護政策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促進農業環境和生態改善。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產區為重點區域,以降低農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為核心目標,以農藝措施為主體、輔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數的基礎上,對污染耕地實行邊生產、邊修復,同時對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在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或環境敏感的流域,開展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建設。在養殖、地膜、秸稈等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等示範建設。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深入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生活垃圾可按「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處理;交通不便或轉運距離較遠的,可就近分散處理。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多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等,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從種到收、從生產決策到產品營銷的全過程培訓,重點探索建立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吸引和培養造就大批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培育科技示範戶,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開展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網路,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38.陽光工程政策
2014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陽光工程由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廣校、農技推廣機構、農機校、農業職業院校及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工作。
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4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增選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同時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培訓工作,培養致富帶頭人和現代農業經營者。
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B. 我國對三農問題採取哪些措施
1.國家對今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
2012年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產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科技創新和推廣,加強體系機構建設,切實提高基層科技服務能力,開展「農業科技促進年」活動,更大地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優化,就是要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大力支持主產區、生產大縣和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標准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總結、推廣基層經驗,深入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擴大農業對外開放,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2.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
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安排151億元,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農資綜合補貼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共安排1078億元。為支持做好春耕備耕工作,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補貼資金835億元,要求力爭在春耕前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兌付到農民手中。3月份,中央財政下撥第二批農資綜合補貼243億元。
4.良種補貼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馬鈴薯、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每畝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微型薯每粒補貼0.1元,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穩定實施良種補貼政策。
5.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為進一步滿足農民的購機需求,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預計200億元,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個品目。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統一補貼標准。補貼按不超過各省近三年的市場平均價格的30%測算,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單機補貼上限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式控制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甘蔗收獲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30萬元。為支持2012年春耕備耕,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0億指標已於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支持力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家決定從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產區2012年生產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價幅度分別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價幅度分別為17.6%、16.8%和9.4%。
7.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1年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規模236億元,獎勵縣數達到1000多個,其中安排用於獎勵受國務院表彰的糧食生產突出貢獻的糧食主產省和糧食大縣36億元。為鼓勵地方多產糧、多調糧,中央財政依據糧食商品量、產量、播種面積各佔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將獎勵資金直接「測算到縣、撥付到縣」。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增加獎勵資金規模,安排資金277.65億元。
8.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2.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1年獎勵縣數500個,平均每個大縣獎勵500萬元。2012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生豬養殖場(戶)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污處理和貸款貼息等;扶持生豬產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產業鏈,引導產銷銜接,提高生豬的產量和質量。
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為推動家畜品種改良,提高家畜生產水平,帶動養殖戶增收,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1年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1.9億元,主要用於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機制的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8個牧區省區的牛羊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10.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1年補貼規模達到171.65億元,2012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補助政策
近兩年,中央財政在農業生產的關鍵時節,有針對性地應急啟動實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蓋等補助政策。2012年國家對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並使骨乾性防災減災技術服務從應急啟動轉為常態化,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通過對農民進行物化技術補助方式,重點扶持推廣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節水、小麥「一噴三防」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等關鍵性技術。
12.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當前,我國動物防疫補貼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政府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畜禽疫病撲殺補貼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貼,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投入7.8億元補助經費。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13.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政策
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是在點上尋求突破,進而輻射帶動全國現代農業發展的創新性舉措。當前,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優先安排示範區,各示範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導示範區健全農業融資服務體系,加大開發性金融、商業金融對示範區的支持力度。支持示範區加快高標准農田建設。著力推進水、田、路、電等配套,使示範區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達到旱澇保收標准;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提升設施農業的規模和效益;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著力培育職業農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創新農業生產組織形式;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把示範區建設成為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產品生產基地。
14.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政策
高產創建是集成推廣各項先進實用技術,以點帶面,示範帶動大面積均衡增產的重要舉措。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在全國建設高產創建萬畝示範片5000個;安排5億元,在全國選擇了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50個縣(市)、500個鄉(鎮),開展整鄉整縣整建制推進糧食高產創建試點。2012年國家將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繼續鞏固5000個萬畝示範片、50個縣(市)和500個整鄉(鎮)整建制試點,選擇5個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科技水平高的產糧大市,鼓勵支持其率先開展整市(地)整建制試點。
15.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2年,將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普及行動,選擇100個縣(場)、1000個鄉(鎮)、10000個村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整縣、整鄉、整村推進,力爭實現全國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13億畝、免費為1.8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服務的目標。
16.支持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政策
當前,支持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設冷藏保鮮設施、配置冷藏運輸工具、檢驗檢測設備等,超市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支持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社區菜市場直供直銷,鼓勵同類農產品合作社在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推進農產品標准化生產和流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實施標准化生產,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蔬菜園藝作物標准園、畜禽養殖標准化扶持項目、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降低「農超對接」門檻,嚴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進場費、贊助費、攤位費、條碼費等不合理費用,嚴禁任意拖欠貨款,鼓勵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長期對接關系。
17.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從2010年12月1日起,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認定標准,對《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范圍內的不同鮮活農產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對目錄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范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18.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19.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保護草原生態,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6億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禁牧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12年,國家將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安排資金150.58億元,把所有牧區半牧區縣全部納入實施范圍。
20.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項目支持重點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資金2.21億元,2012年有望增加資金規模。
21.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資43億元補助建設農村沼氣,新增沼氣用戶280萬戶,補助標准平均提高32.5%,其中,東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區中央補助標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雲南、甘肅、青海4省藏區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補助標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計劃新增沼氣用戶120萬戶,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200處以上。
22.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億元建設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項目,連同2010年的2億元投資,共支持改善了8243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設施條件。2012年國家將繼續支持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力爭實現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的目標。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配備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控、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等檢驗檢測設備以及農民培訓、農技人員日常辦公等設備;改善檢驗檢測、技術咨詢、日常辦公等業務用房條件。根據條件和資金可能,可配備農技人員進村入戶交通工具,建設農技推廣試驗示範基地。
23.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09年,國家啟動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23.7億元,支持800個縣開展了農技推廣工作經費補貼試點。2012年,中央財政將加大投入力度,對基層加強條件建設、開展農技推廣等工作給予經費補貼,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覆蓋所有農業縣。
24.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特崗計劃
從2012年起啟動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農業公共服務工作。中央財政對特崗計劃將給予一定支持。
25.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
根據《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方案》的要求與安排,2012年主要從五個方面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急需的農業農村人才。通過專項經費支持,重點扶持150名農業科研傑出人才。扶持培養3000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全年培訓3000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選拔扶持7000名農業生產經營一線、具有一定產業規模和良好發展基礎、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生產能手。在農產品主產區選拔扶持3000名農村經紀人,培養造就熟悉農產品流通政策、經營管理素質較高、經紀行為規范的農村經紀人隊伍。
26.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政策
2012年將圍繞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以及農村社會管理領域的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政府全額補貼,農民免費參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一周以內,培訓對象主要是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從事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以及從事農業經營和農村社會管理的農民;培訓內容主要是農業生產及管理技術、農產品產地貯藏保鮮及加工技術、農機操作及維修技術、沼氣建設及維護技術、農業經營管理及農村社會管理知識等內容。開展農業創業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約兩周;培訓對象主要是農業領域有創業意願的農民,特別是農村初中高中畢業後未能升學的兩後生、返鄉農民工、復轉軍人;培訓內容主要是創業技巧和相關農業知識。
2012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依託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舉辦31期培訓班,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交流、創業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訓31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和大學生村官。
27.保護農民土地等財產權利政策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內,除法定事由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徵收制度改革,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部署,2012年擬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應的法規,加快開展相關工作。
28.完善農業保險政策
為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2012年國家將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費補貼品種,在現有的水稻、玉米、小麥、油料作物、棉花、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森林、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氂牛、藏系羊14個中央財政補貼險種的基礎上,將糖料作物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對發展設施農業的農民給予保費補貼。擴大保費補貼區域,將現有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的補貼區域擴大至全國。明確補貼比例,糖料作物保險,按照現行的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執行;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等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中,東部地區的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40%;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1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10%;其他中央財政補貼險種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29.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於2011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級以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安排,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給予獎補,獎補范圍主要包括農民直接受益的村內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環衛設施、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建設,優先解決群眾最需要、見效最快的村內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既可以是資金獎勵,也可以是實物補助。
中央財政2011年預算安排獎補資金160億元,2012年將深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完善村級公益事業民辦公助機制等,預算安排獎補資金248億元。
30.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策
目前,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支持政策,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財政扶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予以安排;涉農項目支持政策,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人才支持政策,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鼓勵引導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支持農村青年領創辦合作社。
31.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
2011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簡稱新農保)覆蓋面達到了60%以上,試點地區參保人數達3.26億人。2012年新農保將實行全覆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運作模式實行「三個結合」,即:賬戶設立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籌資方式上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待遇支付上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養老金。參保人每年繳費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增設檔次,由參保人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目前國務院制定的基礎養老金低限標准為每人每月67元,地方政府視財力狀況可提高標准。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60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政府還應代其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只要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參保繳費,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標準的基礎養老金。
3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該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2008年在全國基本實現了全覆蓋。2011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准為200元,參合人口達到8.32億。2012年國家將繼續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鞏固覆蓋率,提高籌資標准和報銷比例,擴大覆蓋病種范圍。新農合籌資標准將從230元提高到300元,國家補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農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於6萬元。
33.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墾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組成部分。2011年,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范圍包括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2011年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60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補助。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完成265萬戶,比上年增加14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
農墾危房改造始於2008年,之後實施范圍逐年擴大,中央資金補助標準是東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中部墾區每戶補助7500元,西部墾區每戶補助9000元。2011年,農墾危房改造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墾區,計劃任務、中央投資規模均超過前三年總量。截至2011年底,國家累計安排中央投資69.8億元,改造危房89.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農墾危房改造項目,計劃改造農墾危房36.76萬戶。
C. 全國整建制糧食高產創建示範縣 啥意思
就是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咯,樣子
D. 農業類院校有沒有政府補貼
農業類公辦院校有政府補貼的。
政府補貼(Government Grants)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內何公共機構向某些容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
其特徵如下:
1) 政府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政府補貼行為。
2) 政府補貼是一種財政行為:即政府公共帳戶存在開支。
3) 政府補貼必須授予被政府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為這種利益是受政府補貼方從某項政府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
4) 政府補貼應具有專向性:專向性政府補貼是指政府有選擇或有差別地向某些企業提供的政府補貼。
E. 求國家扶持農業的政策有那些 越多越詳細越好
2011年國家扶持農業政策及項目集錦(30項)
1.黨中央、國務院對今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
2011年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牢牢把握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重大任務,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堅持做到「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即千方百計保持糧食產量穩定在1萬億斤以上,千方百計保持農民收入增長在7%以上,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大興水利強基礎,發展生產保供給,提高效益增收入,提升能力促轉變,防範風險保安全,改革創新增活力,全力奪取全年好收成,鞏固「十一五」好勢頭,實現「十二五」好開局,推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邁出新步伐,為增加有效供給和穩定價格總水平提供重要支撐,為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出新貢獻。
大興水利強基礎,就是要針對水利建設滯後、設施不足的瓶頸制約,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規模開展建設,大力推進改革,著力夯實水利這個最重要的基礎。發展生產保供給,就是要立足抗災奪豐收,確保糧食產量穩定在
1萬億斤以上,「菜籃子」產品生產穩定發展,促進主要農產品總量和結構平衡,保障市場有效供給,促進物價總水平穩定。提高效益增收入,就是要促進農業增產增效,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使農民收入繼續有較快增長。提升能力促轉變,就是要夯實農業發展基礎,穩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力爭農業科技貢獻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防範風險保安全,就是要堅持不懈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市場風險防範,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動物衛生安全、農業生產安全。改革創新增活力,就是要繼續深化農村改革,積極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調動地方和農民積極性的體制機制。
2.大幅度增加對農業農村投入政策
2011年中央決定繼續大幅度增加「三農」投入,鞏固完善強農惠農政策。要切實做到「三個重點、三個確保」,即,財政支出重點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用於農業農村的總量、增量均有提高;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重點用於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總量和比重進一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重點投向農業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足額提取、定向使用。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三農」的支出9884.5億元,比上年增加1304.8億元,增長15.2%。其中,一是支持農業生產支出3938.7億元,主要包括強化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575.4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230億元,農業扶貧開發資金306億元,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136.6億元,農業保險保費補貼94.06億元等。二是安排農業「四補貼」1406億元,具體為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補貼860億元、良種補貼220億元、農機購置補貼175億元。三是促進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3963.6億元,其中,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160億元。
在今年冬春季節的抗旱工作中,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中央財政又分兩批安排抗旱資金
129億元。用於支持旱區大型灌區改造骨幹工程、糧食生產和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抗旱澆水補助、冬小麥返青拔節弱苗施肥補助、抗旱服務隊裝備補助,以及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東北大棚育秧、西南和西北地膜覆蓋等補助政策。
3.種糧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1年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今後將逐步加大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力度,將糧食直補與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和交售商品糧數量掛鉤。建立和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新增部分重點支持種糧大戶。今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補貼860億元,兩項補貼合計1011億元。1月份,中央財政已預撥地方補貼資金986億元,力爭在春耕前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兌付到農民手中。
4.良種補貼政策
2011年良種補貼規模進一步擴大,部分品種標准進一步提高。今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比上年增加16億元。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實行全覆蓋。小麥、玉米、大豆和油菜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提高到15元。早稻補貼標准提高到15元,與中晚稻和棉花持平;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統一招標、差價購種補貼方式,也可現金直接補貼,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繼續實行馬鈴薯原種生產補貼,在藏區實施青稞良種補貼,在部分花生產區繼續實施花生良種補貼。
5.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1年,農機具購置補貼增加到175億元,比上年增長20億元,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個品目。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補貼標准。定額補貼按不超過各省市場平均價格的30%測算,汶川地震重災區縣、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單機補貼上限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式控制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甘蔗收獲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
6.完善重要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支持力度,增加農民種糧收入,國家決定從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產區2011年生產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提高5元、7元和7元,提價幅度分別為5.6%、8.1%和8.1%;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提高9元、10元、23元,提價幅度分別為9.7%、10.3%和21.9%。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將有利於補償糧食生產成本增加,促進農民種糧收益穩步增長,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
7.產糧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政策實施以來,中央財政一方面逐年加大獎勵力度,一方面不斷完善獎勵機制。2010年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規模約210億元,獎勵縣數達到1000多個。為鼓勵地方多產糧、多調糧,中央財政依據糧食商品量、產量、播種面積各佔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將獎勵資金直接「測算到縣、撥付到縣」。對糧食產量或商品量分別位於全國前100位的超級大縣,中央財政予以重點獎勵;超級產糧大縣實行糧食生產「誰滑坡、誰退出,誰增產、誰進入」的動態調整制度。自2008年起,在產糧大縣獎勵政策框架內,增加了產油大縣獎勵,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點品種、獎勵重點縣(市)」的原則確定獎勵條件,全國共有900多個縣受益。為更好地發揮獎勵資金促進糧食生產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財政建立了「存量與增量結合、激勵與約束並重」的獎勵機制,要求2008年以後新增資金全部用於促進糧油安全方面開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繼續作為財力性轉移支付,由縣財政統籌使用,但在地方財力困難有較大緩解後,也要逐步調整用於支持糧食安全方面開支。同時規定,獎勵資金不得違規購買、更新小汽車,不得新建辦公樓、培訓中心,不得搞勞民傷財、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225億元,對糧食生產大縣除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獎勵政策外,對增產部分再給予適當獎勵。
此外,2011年中央財政新增糧食風險基金預算40億元並已下撥到省,用於繼續取消糧食主產區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億元,中央財政通過三年全部取消了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今後主產區糧食風險基金249億元將全部由中央財政補助,每年減輕主產區財政負擔98億元。
8.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生豬調出大縣政策從2007年開始實施,目的是調動地方發展生豬產業的積極性,促進生豬生產、流通,引導產銷有效銜接,保障豬肉市場供應安全。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0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0年獎勵縣數362個。2011年中央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生豬養殖場(戶)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污處理和貸款貼息等;扶持生豬產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產業鏈,引導產銷銜接,提高生豬的產量和質量。
9.大規模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政策
開展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是促進糧棉油糖生產穩定發展的重要抓手,通過良田、良種、良法、良制、良機的有機結合,挖掘增產潛力,集成推廣先進實用技術,促進大面積均衡增產。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在全國建設高產創建萬畝示範片5000個,總面積超過5600萬畝。其中糧食作物4380個、油料作物370個、新增糖料萬畝示範片50個。共惠及7048個鄉鎮(次)、37688個村(次)、1260.77萬農戶(次)。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2011年糧食穩定增產行動的意見》,今年將進一步加大投入,創新機制,在更大規模、更廣范圍、更高層次上深入推進糧食高產創建,將選擇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50個縣(市)、500個鄉(鎮),開展整鄉整縣整建制推進糧食高產創建試點。《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中的800個產糧大縣(場)也要整合資源,積極推進整鄉整縣高產創建。今年,中央財政將在去年基礎上增加5億元高產創建補助資金。
10.建設高標准農田政策
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的高標准農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決策。「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共投入2000多億元,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各自資金渠道,積極支持農田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向糧食主產區傾斜。其中,2010年,國家安排用於田間工程建設資金55億元,建設1380萬畝高標准糧田。通過高標准農田建設,改善了農田排灌條件,提升了耕地質量,增強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糧食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資源條件保障。
2011年,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要求,抓緊編制高標准農田建設規劃,確定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分區布局、建成標准、主要措施,指導各部門、各地方開展高標准農田建設。同時,積極籌措落實建設資金,突出重點區,抓住農田灌排、土壤質量和耕作技術突出問題,大力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
F. 國家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有哪些
2012年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產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要以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為重點,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千方百計使糧食產量穩定在10500億斤以上、農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持續提高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為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基礎保證。在工作著力點上,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產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突出「鞏固、加強、優化、改革」。鞏固,就是要鞏固增產增收的好形勢,擴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果,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發展措施、工作機制,確保農業農村經濟在新的起點上穩步前進。加強,就是要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加強體系機構建設,切實提高基層科技服務能力,開展「農業科技促進年」活動,更大地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優化,就是要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大力支持主產區、生產大縣和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標准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總結、推廣基層經驗,深入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擴大農業對外開放,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2.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
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安排151億元,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農資綜合補貼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共安排1078億元。為支持做好春耕備耕工作,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補貼資金835億元,要求力爭在春耕前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兌付到農民手中。3月份,中央財政下撥第二批農資綜合補貼243億元。
4.良種補貼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馬鈴薯、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每畝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微型薯每粒補貼0.1元,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穩定實施良種補貼政策。
5.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為進一步滿足農民的購機需求,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機購置補貼預計200億元,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個品目。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統一補貼標准。補貼按不超過各省近三年的市場平均價格的30%測算,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單機補貼上限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式控制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甘蔗收獲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30萬元。為支持2012年春耕備耕,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0億指標已於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支持力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家決定從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產區2012年生產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價幅度分別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價幅度分別為17.6%、16.8%和9.4%。
7.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1年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規模236億元,獎勵縣數達到1000多個,其中安排用於獎勵受國務院表彰的糧食生產突出貢獻的糧食主產省和糧食大縣36億元。為鼓勵地方多產糧、多調糧,中央財政依據糧食商品量、產量、播種面積各佔50%、25%、25%的權重,結合地區財力因素,將獎勵資金直接「測算到縣、撥付到縣」。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增加獎勵資金規模,安排資金277.65億元。
8.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2.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1年獎勵縣數500個,平均每個大縣獎勵500萬元。2012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生豬養殖場(戶)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污處理和貸款貼息等;扶持生豬產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產業鏈,引導產銷銜接,提高生豬的產量和質量。
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為推動家畜品種改良,提高家畜生產水平,帶動養殖戶增收,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1年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1.9億元,主要用於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機制的內蒙古、四川、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8個牧區省區的牛羊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10.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1年補貼規模達到171.65億元,2012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補助政策
近兩年,中央財政在農業生產的關鍵時節,有針對性地應急啟動實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蓋等補助政策。2012年國家對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並使骨乾性防災減災技術服務從應急啟動轉為常態化,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通過對農民進行物化技術補助方式,重點扶持推廣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節水、小麥「一噴三防」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等關鍵性技術。
12.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當前,我國動物防疫補貼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政府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畜禽疫病撲殺補貼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貼,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的勞務補助,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投入7.8億元補助經費。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13.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政策
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是在點上尋求突破,進而輻射帶動全國現代農業發展的創新性舉措。當前,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優先安排示範區,各示範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導示範區健全農業融資服務體系,加大開發性金融、商業金融對示範區的支持力度。支持示範區加快高標准農田建設。著力推進水、田、路、電等配套,使示範區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達到旱澇保收標准;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提升設施農業的規模和效益;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著力培育職業農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創新農業生產組織形式;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把示範區建設成為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產品生產基地。
14.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政策
高產創建是集成推廣各項先進實用技術,以點帶面,示範帶動大面積均衡增產的重要舉措。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在全國建設高產創建萬畝示範片5000個;安排5億元,在全國選擇了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50個縣(市)、500個鄉(鎮),開展整鄉整縣整建制推進糧食高產創建試點。2012年國家將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繼續鞏固5000個萬畝示範片、50個縣(市)和500個整鄉(鎮)整建制試點,選擇5個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科技水平高的產糧大市,鼓勵支持其率先開展整市(地)整建制試點。
15.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2年,將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普及行動,選擇100個縣(場)、1000個鄉(鎮)、10000個村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整縣、整鄉、整村推進,力爭實現全國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13億畝、免費為1.8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服務的目標。
16.支持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政策
當前,支持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設冷藏保鮮設施、配置冷藏運輸工具、檢驗檢測設備等,超市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支持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社區菜市場直供直銷,鼓勵同類農產品合作社在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推進農產品標准化生產和流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實施標准化生產,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蔬菜園藝作物標准園、畜禽養殖標准化扶持項目、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降低「農超對接」門檻,嚴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進場費、贊助費、攤位費、條碼費等不合理費用,嚴禁任意拖欠貨款,鼓勵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長期對接關系。
17.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從2010年12月1日起,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認定標准,對《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范圍內的不同鮮活農產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對目錄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范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18.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19.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保護草原生態,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6億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禁牧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12年,國家將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安排資金150.58億元,把所有牧區半牧區縣全部納入實施范圍。
20.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項目支持重點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資金2.21億元,2012年有望增加資金規模。
21.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資43億元補助建設農村沼氣,新增沼氣用戶280萬戶,補助標准平均提高32.5%,其中,東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區中央補助標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雲南、甘肅、青海4省藏區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補助標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計劃新增沼氣用戶120萬戶,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200處以上。
22.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億元建設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項目,連同2010年的2億元投資,共支持改善了8243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設施條件。2012年國家將繼續支持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力爭實現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的目標。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配備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控、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等檢驗檢測設備以及農民培訓、農技人員日常辦公等設備;改善檢驗檢測、技術咨詢、日常辦公等業務用房條件。根據條件和資金可能,可配備農技人員進村入戶交通工具,建設農技推廣試驗示範基地。
23.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09年,國家啟動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23.7億元,支持800個縣開展了農技推廣工作經費補貼試點。2012年,中央財政將加大投入力度,對基層加強條件建設、開展農技推廣等工作給予經費補貼,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覆蓋所有農業縣。
24.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特崗計劃
從2012年起啟動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畢業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農業公共服務工作。中央財政對特崗計劃將給予一定支持。
25.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
根據《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方案》的要求與安排,2012年主要從五個方面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急需的農業農村人才。通過專項經費支持,重點扶持150名農業科研傑出人才。扶持培養3000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全年培訓3000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選拔扶持7000名農業生產經營一線、具有一定產業規模和良好發展基礎、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生產能手。在農產品主產區選拔扶持3000名農村經紀人,培養造就熟悉農產品流通政策、經營管理素質較高、經紀行為規范的農村經紀人隊伍。
26.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政策
2012年將圍繞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以及農村社會管理領域的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政府全額補貼,農民免費參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一周以內,培訓對象主要是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從事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以及從事農業經營和農村社會管理的農民;培訓內容主要是農業生產及管理技術、農產品產地貯藏保鮮及加工技術、農機操作及維修技術、沼氣建設及維護技術、農業經營管理及農村社會管理知識等內容。開展農業創業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約兩周;培訓對象主要是農業領域有創業意願的農民,特別是農村初中高中畢業後未能升學的兩後生、返鄉農民工、復轉軍人;培訓內容主要是創業技巧和相關農業知識。
2012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依託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舉辦31期培訓班,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交流、創業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訓31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和大學生村官。
27.保護農民土地等財產權利政策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內,除法定事由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徵收制度改革,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部署,2012年擬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應的法規,加快開展相關工作。
28.完善農業保險政策
為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2012年國家將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費補貼品種,在現有的水稻、玉米、小麥、油料作物、棉花、馬鈴薯、青稞、天然橡膠、森林、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氂牛、藏系羊14個中央財政補貼險種的基礎上,將糖料作物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對發展設施農業的農民給予保費補貼。擴大保費補貼區域,將現有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的補貼區域擴大至全國。明確補貼比例,糖料作物保險,按照現行的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執行;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等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中,東部地區的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40%;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1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10%;其他中央財政補貼險種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29.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
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於2011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級以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安排,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給予獎補,獎補范圍主要包括農民直接受益的村內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環衛設施、植樹造林等公益事業建設,優先解決群眾最需要、見效最快的村內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既可以是資金獎勵,也可以是實物補助。
中央財政2011年預算安排獎補資金160億元,2012年將深入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完善村級公益事業民辦公助機制等,預算安排獎補資金248億元。
30.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策
目前,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支持政策,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財政扶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予以安排;涉農項目支持政策,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人才支持政策,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鼓勵引導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支持農村青年領創辦合作社。
31.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政策
2011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簡稱新農保)覆蓋面達到了60%以上,試點地區參保人數達3.26億人。2012年新農保將實行全覆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運作模式實行「三個結合」,即:賬戶設立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籌資方式上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待遇支付上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養老金。參保人每年繳費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增設檔次,由參保人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目前國務院制定的基礎養老金低限標准為每人每月67元,地方政府視財力狀況可提高標准。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60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政府還應代其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只要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參保繳費,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標準的基礎養老金。
3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該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2008年在全國基本實現了全覆蓋。2011年,新農合財政補助標准為200元,參合人口達到8.32億。2012年國家將繼續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鞏固覆蓋率,提高籌資標准和報銷比例,擴大覆蓋病種范圍。新農合籌資標准將從230元提高到300元,國家補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農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於6萬元。
33.農村農墾危房改造政策
農村危房改造和農墾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組成部分。2011年,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范圍包括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2011年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60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補助。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完成265萬戶,比上年增加14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
農墾危房改造始於2008年,之後實施范圍逐年擴大,中央資金補助標準是東部墾區每戶補助6500元,中部墾區每戶補助7500元,西部墾區每戶補助9000元。2011年,農墾危房改造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墾區,計劃任務、中央投資規模均超過前三年總量。截至2011年底,國家累計安排中央投資69.8億元,改造危房89.5萬戶。2012年,國家將繼續實施農墾危房改造項目,計劃改造農墾危房36.76萬戶。
G. 梁子湖區政府對農業有那些扶持政策
國家農業政策扶持項目一:1.種糧直補政策。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補貼資金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3.良種補貼政策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並對馬鈴薯和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區、市)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8個小類175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2014年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報廢機具種類主要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並達到報廢標准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准、登記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繼續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4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2014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3.3%。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20億元,具體獎勵法是依據近年全國各縣級行政單位糧食生產情況,測算獎勵到縣。對常規產糧大縣,主要依據2006-2010年五年平均糧食產量大於4億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糧、飼料糧、種子用糧測算)大於1000萬斤來確定;對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在主產區產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產區列前5位的縣也可納入獎勵;上述兩項標准外,每個省份還可以確定1個生產潛力大、對地區糧食安全貢獻突出的縣納入獎勵范圍。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2014年,國家繼續堅持市場定價原則,探索推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在市場價格過高時補貼低收入消費者,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切實保證農民收益。2014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在西北實施地膜覆蓋等旱作農業技術補助,在東北秋糧和南方水稻實行綜合施肥促早熟補助,針對南方高溫乾旱和洪澇災害安排了恢復農業生產補助,大力推廣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對於預防區域性自然災害、及時挽回災害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相關補助力度,積極推動實際效果顯著的關鍵技術補助常態化。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4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2014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繼續抓好蔬菜、水果、茶葉標准園創建,推進標准園由「園」到「區」、由「產」到「銷」拓展,在優勢產區選擇基礎條件好、規模大的標准園,推進規模化經營、標准化生產、品牌化銷售,提升創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標准園基礎上,加強集中連片標准化生產示範區建設。繼續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在東北、西北、華北選擇冬春蔬菜自給率低、人口多、產業基礎好的城市,開展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工程,制定設施建造標准和生產技術規范,促進設施標准提高、技術規范提高,推進設施蔬菜規范科學發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給能力。同時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引導示範作用。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以配方肥推廣和施肥方式轉變為重點,繼續補充完善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示範等基礎工作,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手機信息服務試點和新型經營主體示範,創新農企合作強化測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進,擴大配方施肥到田覆蓋范圍。2014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通過物化和資金補助等方式,調動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其應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術,促進秸稈等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提升耕地質量。2014年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2014年,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通過種子工程等項目,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建設育種創新基地。推動新布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產業化技術創新平台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推動國家相關科研計劃和專項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的支持力度。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支持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推動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將國家撥款形成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鼓勵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確定科研成果的機構和科研人員權益比例,並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試點。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近年來,農業部在種植、畜牧、水產和農墾等行業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部分省、市也圍繞地方追溯平台建設積極嘗試,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成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財政補助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示範品種生產技術規程等標準的集成轉化和印發、標準的宣傳和培訓、核心示範區的建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檔案記錄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氂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3年中央資金增至10.06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標准化改擴建。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4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產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農業部和財政部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4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4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補助對象按長期作業地確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冊的漁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一是長期以漁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為居所;二是無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臨時房、住房面積狹小(人均面積低於13平方米),且無法納入現有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范圍。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自2012年9月開始,國家安排42億多元用於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漁船更新改造堅持漁民自願的原則,重點更新淘汰高耗能老舊船,將漁船更新改造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漁業生產方式轉型相結合,形成到較遠海域作業的能力。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中央補助投資要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按照建造進度分批撥付,不得用於償還拖欠款,不得用於購買國外設備。國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網、帆張網和單船大型有囊燈光圍網等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船型。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2014年將繼續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的政策扶持力度,著力將示範區打造成為現代農業排頭兵和農業改革試驗田。一是認定第二批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和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和示範區規模,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繼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投入整合力度大、創新舉措實、合作組織發展好、主導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明顯的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號文件對進一步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4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試驗項目組織實施力度,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為新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積累經驗、探索路子。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採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乾房等三大類19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97個縣(市、區、旗、團場)。2014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2013年1月11日下發的《國務院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3]5號)要求,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2014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在尊重農民意願和需求的前提下,優先在丘陵山區、老少邊窮和集中供氣無法覆蓋的地區,發展戶用沼氣。支持為農戶供氣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村委會和企業承擔建設沼氣工程,把開展沼渣、沼液利用作為項目立項審核的重要內容;創新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機制,建立產業化發展平台,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沼氣建設和運營,拓寬沼氣使用出口。依託公益性(農業)行業科技專項,加大研發攻關力度,加快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更新換代,提高沼氣項目工藝技術水平。在有條件地區試點推廣政府購買沼氣服務,健全服務體系,多措並舉提高沼氣服務質量和水平。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目前,農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4-2020年)》,同時配合國家發改委編制《農業突出環境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不斷建立健全農業資源保護政策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促進農業環境和生態改善。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產區為重點區域,以降低農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為核心目標,以農藝措施為主體、輔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數的基礎上,對污染耕地實行邊生產、邊修復,同時對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在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或環境敏感的流域,開展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建設。在養殖、地膜、秸稈等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等示範建設。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深入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生活垃圾可按「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處理;交通不便或轉運距離較遠的,可就近分散處理。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多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2014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等,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從種到收、從生產決策到產品營銷的全過程培訓,重點探索建立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吸引和培養造就大批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培育科技示範戶,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開展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網路,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38.陽光工程政策2014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陽光工程由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廣校、農技推廣機構、農機校、農業職業院校及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工作。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2014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增選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託培訓基地舉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同時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培訓工作,培養致富帶頭人和現代農業經營者。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H. 財政項目指南針有什麼農業項目
國家農業政策扶持項目一:
1.種糧直補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補貼資金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3.良種補貼政策
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並對馬鈴薯和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區、市)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8個小類175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2014年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報廢機具種類主要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並達到報廢標准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
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
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准、登記辦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繼續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4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2014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3.3%。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20億元,具體獎勵辦法是依據近年全國各縣級行政單位糧食生產情況,測算獎勵到縣。對常規產糧大縣,主要依據2006-2010年五年平均糧食產量大於4億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糧、飼料糧、種子用糧測算)大於1000萬斤來確定;對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在主產區產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產區列前5位的縣也可納入獎勵;上述兩項標准外,每個省份還可以確定1個生產潛力大、對地區糧食安全貢獻突出的縣納入獎勵范圍。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
2014年,國家繼續堅持市場定價原則,探索推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在市場價格過高時補貼低收入消費者,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切實保證農民收益。2014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在西北實施地膜覆蓋等旱作農業技術補助,在東北秋糧和南方水稻實行綜合施肥促早熟補助,針對南方高溫乾旱和洪澇災害安排了恢復農業生產補助,大力推廣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對於預防區域性自然災害、及時挽回災害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相關補助力度,積極推動實際效果顯著的關鍵技術補助常態化。
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4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
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
2014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繼續抓好蔬菜、水果、茶葉標准園創建,推進標准園由「園」到「區」、由「產」到「銷」拓展,在優勢產區選擇基礎條件好、規模大的標准園,推進規模化經營、標准化生產、品牌化銷售,提升創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標准園基礎上,加強集中連片標准化生產示範區建設。繼續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在東北、西北、華北選擇冬春蔬菜自給率低、人口多、產業基礎好的城市,開展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工程,制定設施建造標准和生產技術規范,促進設施標准提高、技術規范提高,推進設施蔬菜規范科學發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給能力。同時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引導示範作用。
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以配方肥推廣和施肥方式轉變為重點,繼續補充完善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示範等基礎工作,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手機信息服務試點和新型經營主體示範,創新農企合作強化測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進,擴大配方施肥到田覆蓋范圍。2014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通過物化和資金補助等方式,調動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其應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術,促進秸稈等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提升耕地質量。2014年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
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通過種子工程等項目,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建設育種創新基地。推動新布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產業化技術創新平台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推動國家相關科研計劃和專項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的支持力度。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支持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推動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將國家撥款形成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鼓勵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確定科研成果的機構和科研人員權益比例,並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試點。
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近年來,農業部在種植、畜牧、水產和農墾等行業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部分省、市也圍繞地方追溯平台建設積極嘗試,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成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
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財政補助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示範品種生產技術規程等標準的集成轉化和印發、標準的宣傳和培訓、核心示範區的建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檔案記錄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氂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3年中央資金增至10.06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標准化改擴建。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4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
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
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產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農業部和財政部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4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4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補助對象按長期作業地確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冊的漁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一是長期以漁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為居所;二是無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臨時房、住房面積狹小(人均面積低於13平方米),且無法納入現有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自2012年9月開始,國家安排42億多元用於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漁船更新改造堅持漁民自願的原則,重點更新淘汰高耗能老舊船,將漁船更新改造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漁業生產方式轉型相結合,形成到較遠海域作業的能力。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中央補助投資要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按照建造進度分批撥付,不得用於償還拖欠款,不得用於購買國外設備。國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網、帆張網和單船大型有囊燈光圍網等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船型。
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2014年將繼續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的政策扶持力度,著力將示範區打造成為現代農業排頭兵和農業改革試驗田。一是認定第二批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和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和示範區規模,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繼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投入整合力度大、創新舉措實、合作組織發展好、主導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明顯的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
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號文件對進一步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4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試驗項目組織實施力度,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為新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積累經驗、探索路子。
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採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乾房等三大類19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97個縣(市、區、旗、團場)。2014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
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2013年1月11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5號)要求,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在尊重農民意願和需求的前提下,優先在丘陵山區、老少邊窮和集中供氣無法覆蓋的地區,發展戶用沼氣。支持為農戶供氣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村委會和企業承擔建設沼氣工程,把開展沼渣、沼液利用作為項目立項審核的重要內容;創新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機制,建立產業化發展平台,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沼氣建設和運營,拓寬沼氣使用出口。依託公益性(農業)行業科技專項,加大研發攻關力度,加快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更新換代,提高沼氣項目工藝技術水平。在有條件地區試點推廣政府購買沼氣服務,健全服務體系,多措並舉提高沼氣服務質量和水平。
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目前,農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4-2020年)》,同時配合國家發改委編制《農業突出環境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不斷建立健全農業資源保護政策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促進農業環境和生態改善。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產區為重點區域,以降低農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為核心目標,以農藝措施為主體、輔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數的基礎上,對污染耕地實行邊生產、邊修復,同時對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在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或環境敏感的流域,開展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建設。在養殖、地膜、秸稈等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等示範建設。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深入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生活垃圾可按「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處理;交通不便或轉運距離較遠的,可就近分散處理。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多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等,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從種到收、從生產決策到產品營銷的全過程培訓,重點探索建立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吸引和培養造就大批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培育科技示範戶,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開展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網路,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38.陽光工程政策
2014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陽光工程由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廣校、農技推廣機構、農機校、農業職業院校及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工作。
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4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增選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同時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培訓工作,培養致富帶頭人和現代農業經營者。
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I. 投資海外農業項目有沒有補貼
1.種糧直補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給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具體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糧直補資金151億元。
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補貼資金按照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和增加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財政已向各省(區、市)預撥2014年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3.良種補貼政策
2014年,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東北和內蒙古的大豆、長江流域10個省(市)和河南信陽、陝西漢中和安康地區的冬油菜、藏區青稞實行全覆蓋,並對馬鈴薯和花生在主產區開展試點。小麥、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15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馬鈴薯一、二級種薯每畝補貼100元;花生良種繁育每畝補貼50元、大田生產每畝補貼10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或差價購種補貼方式,具體由各省(區、市)按照簡單便民的原則自行確定。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8個小類175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2014年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報廢機具種類主要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並達到報廢標准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准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
6.新增補貼向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產區傾斜政策
國家將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實行新增補貼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政策。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准、登記辦法、扶持政策。探索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和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工作。推動相關部門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家庭農場健康發展。
7.提高小麥、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繼續在糧食主產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4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2014年生產的小麥(三等)最低收購價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價幅度為5.4%;2014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別提高3元、3元和5元,提價幅度分別為2.3%、2.2%和3.3%。繼續執玉米、油菜籽、食糖臨時收儲政策。
8.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
為改善和增強產糧大縣財力狀況,調動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2005年中央財政出台了產糧大縣獎勵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20億元,具體獎勵辦法是依據近年全國各縣級行政單位糧食生產情況,測算獎勵到縣。對常規產糧大縣,主要依據2006-2010年五年平均糧食產量大於4億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糧、飼料糧、種子用糧測算)大於1000萬斤來確定;對雖未達到上述標准,但在主產區產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產區列前5位的縣也可納入獎勵;上述兩項標准外,每個省份還可以確定1個生產潛力大、對地區糧食安全貢獻突出的縣納入獎勵范圍。
9.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
2014年,國家繼續堅持市場定價原則,探索推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在市場價格過高時補貼低收入消費者,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切實保證農民收益。2014年,啟動東北和內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
11.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60.5億元,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在西北實施地膜覆蓋等旱作農業技術補助,在東北秋糧和南方水稻實行綜合施肥促早熟補助,針對南方高溫乾旱和洪澇災害安排了恢復農業生產補助,大力推廣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對於預防區域性自然災害、及時挽回災害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相關補助力度,積極推動實際效果顯著的關鍵技術補助常態化。
12.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在全國建設12500個萬畝示範片,並選擇5個市(地)、81個縣(市)、600個鄉(鎮)開展整建制推進高產創建試點。2014年,國家將繼續安排2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和整建制推進試點,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糧食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輻射帶動區域均衡增產。
13.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支持政策
2014年,繼續推進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工作,並已按照2013年資金規模的70%撥付地方。繼續抓好蔬菜、水果、茶葉標准園創建,推進標准園由「園」到「區」、由「產」到「銷」拓展,在優勢產區選擇基礎條件好、規模大的標准園,推進規模化經營、標准化生產、品牌化銷售,提升創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標准園基礎上,加強集中連片標准化生產示範區建設。繼續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在東北、西北、華北選擇冬春蔬菜自給率低、人口多、產業基礎好的城市,開展北方城市冬季設施蔬菜開發工程,制定設施建造標准和生產技術規范,促進設施標准提高、技術規范提高,推進設施蔬菜規范科學發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給能力。同時加強宣傳,充分發揮引導示範作用。
14.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測土配方施肥專項資金7億元,以配方肥推廣和施肥方式轉變為重點,繼續補充完善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示範等基礎工作,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手機信息服務試點和新型經營主體示範,創新農企合作強化測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進,擴大配方施肥到田覆蓋范圍。2014年,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面積達到14億畝;糧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積達到7億畝以上;免費為1.9億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指導服務,力爭實現示範區畝均節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通過物化和資金補助等方式,調動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民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其應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術,促進秸稈等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提升耕地質量。2014年繼續在適宜地區推廣秸稈還田腐熟技術、綠肥種植技術和大豆接種根瘤菌技術,同時,重點在南方水稻產區開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在北方糧食產區開展增施有機肥、鹽鹼地嚴重地區開展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推廣。
16.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支持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委繼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強化項目支持。通過種子工程等項目,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建設育種創新基地。推動新布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產業化技術創新平台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推動國家相關科研計劃和專項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的支持力度。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支持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二是推動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推動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將國家撥款形成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鼓勵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確定科研成果的機構和科研人員權益比例,並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試點。
17.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近年來,農業部在種植、畜牧、水產和農墾等行業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部分省、市也圍繞地方追溯平台建設積極嘗試,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成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
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財政補助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2014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340萬財政資金補助農業標准化實施示範工作,在全國范圍內,依託「三園兩場」、「三品一標」集中度高的縣(區)創建農業標准化示範縣44個。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示範品種生產技術規程等標準的集成轉化和印發、標準的宣傳和培訓、核心示範區的建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檔案記錄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從2005年開始,國家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氂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施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20.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3年中央資金增至10.06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新增1億元支持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肉牛肉羊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標准化改擴建。支持資金主要用於養殖場(小區)水電路改造、糞污處理、防疫、擠奶、質量檢測等配套設施建設等。2014年國家將繼續支持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
21.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我國動物防疫補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22.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產品供給,促進牧民增收,從2011年起,國家在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內容主要包括: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每畝每年6元的測算標准對牧民給予補助,初步確定5年為一個補助周期;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載畜量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未超載的牧民按照每畝每年1.5元的測算標准給予草畜平衡獎勵;給予牧民生產性補貼,包括畜牧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每年每畝10元)和每戶牧民每年500元的生產資料綜合補貼。
23.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
為提高我國奶業生產和質量安全水平,從2012年起,農業部和財政部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重點用於推行苜蓿良種化、應用標准化生產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和加強苜蓿質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將繼續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
24.漁業柴油補貼政策
漁業油價補助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要的支漁惠漁政策,也是目前國家對漁業最大的一項扶持政策。根據《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漁業油價補助對象包括:符合條件且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2014年將繼續實施這項補貼政策。
25.漁業資源保護補助政策
2013年落實漁業資源保護與轉產轉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億元,其中用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萬元,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9400萬元。2014年該項目將繼續實施。
26.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開始,中央對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給予補助,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補助對象按長期作業地確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冊的漁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一是長期以漁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為居所;二是無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臨時房、住房面積狹小(人均面積低於13平方米),且無法納入現有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27.海洋漁船更新改造補助政策
自2012年9月開始,國家安排42億多元用於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漁船更新改造堅持漁民自願的原則,重點更新淘汰高耗能老舊船,將漁船更新改造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漁業生產方式轉型相結合,形成到較遠海域作業的能力。中央投資按每艘船總投資的30%上限補助,且原則上不超過漁船投資補助上限。中央補助投資要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按照建造進度分批撥付,不得用於償還拖欠款,不得用於購買國外設備。國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網、帆張網和單船大型有囊燈光圍網等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船型。
28.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政策
2014年將繼續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的政策扶持力度,著力將示範區打造成為現代農業排頭兵和農業改革試驗田。一是認定第二批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和第三批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和示範區規模,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繼續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投入整合力度大、創新舉措實、合作組織發展好、主導產業提升和農民增收明顯的農業改革與建設試點示範區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獎勵。
29.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政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號文件對進一步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4年的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啟動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試驗項目、組織召開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交流會、完成改革試驗項目中期評估三大工作為重點,充實試驗內容,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試驗項目組織實施力度,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為新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積累經驗、探索路子。
30.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採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准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乾房等三大類19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97個縣(市、區、旗、團場)。2014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31.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范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路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志,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范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葯、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
32.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范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2013年1月11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5號)要求,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33.農村沼氣建設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發展戶用沼氣和規模化沼氣。在尊重農民意願和需求的前提下,優先在丘陵山區、老少邊窮和集中供氣無法覆蓋的地區,發展戶用沼氣。支持為農戶供氣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村委會和企業承擔建設沼氣工程,把開展沼渣、沼液利用作為項目立項審核的重要內容;創新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機制,建立產業化發展平台,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沼氣建設和運營,拓寬沼氣使用出口。依託公益性(農業)行業科技專項,加大研發攻關力度,加快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更新換代,提高沼氣項目工藝技術水平。在有條件地區試點推廣政府購買沼氣服務,健全服務體系,多措並舉提高沼氣服務質量和水平。
34.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政策
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目前,農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4-2020年)》,同時配合國家發改委編制《農業突出環境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不斷建立健全農業資源保護政策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促進農業環境和生態改善。規劃中的農業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產區為重點區域,以降低農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為核心目標,以農藝措施為主體、輔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數的基礎上,對污染耕地實行邊生產、邊修復,同時對示範農戶進行合理補償。二是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在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或環境敏感的流域,開展典型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建設。在養殖、地膜、秸稈等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田殘膜回收與再生、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治理等示範建設。三是開展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政策
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行縣域農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鎮垃圾污水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深入開展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生活垃圾可按「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處理;交通不便或轉運距離較遠的,可就近分散處理。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多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人口較少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政策
2014年,農業部將進一步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使試點縣規模達到300個,新增200個試點縣,每個縣選擇2-3個主導產業,重點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中的帶頭人、骨幹農民等,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從種到收、從生產決策到產品營銷的全過程培訓,重點探索建立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體的制度體系,吸引和培養造就大批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37.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示範縣建設政策
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26億元,基本覆蓋全國農業縣。主要用於支持項目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培育科技示範戶,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崗計劃,開展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網路,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38.陽光工程政策
2014年,國家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以提升綜合素質和生產經營技能為主要目標,對務農農民免費開展專項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系統培訓。陽光工程由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廣校、農技推廣機構、農機校、農業職業院校及有條件的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培訓工作。
39.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政策
2014年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增選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依託培訓基地舉辦117期示範培訓班,通過專家講課、參觀考察、經驗交流等方式,培訓8700名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3000名大學生村官,同時帶動各省區市大規模開展培訓工作,培養致富帶頭人和現代農業經營者。
40.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好轄區內農業轉移人口在本地城鎮的落戶問題。二是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