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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管理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20 06:12:46

『壹』 如何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篇一: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培養醫師臨床綜合能力的基礎階段,也是臨床醫學人才成長的必須階段。推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是醫學科學發展和醫學人才成長規律的必然要求,是促進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提高我省臨床醫師隊伍整體水平,加大臨床實用型人才培養力度,為人民提供安全、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專科醫師培訓試點工作的通知》(衛辦科教發[20XX]27號),決定從20XX年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一、工作目標及進度

探索適合我省實際的住院醫師培養、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討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縣三級培訓網路,全面推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提升臨床醫師隊伍整體素質。

總體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工作及省級住院醫師培訓基地評審工作

1、 將我省已開展多年的住院醫師培訓工作系統化,並納入省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

3、啟動並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評審工作。根據我省培訓規模,確定培訓基地數量,並進行培訓基地的申報、評審、認定工作。

4、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師資及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啟動省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及縣醫院住院醫師培訓工作。

第二階段(20XX-20XX年)全面啟動我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總結培訓工作經驗,全面推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1、全省各培訓基地從20XX年末開始啟動招生培訓工作。

2、20XX年開始進入三級以上醫院的本科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如其從事專業屬於衛生部已公布的普通專科範圍,必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20XX年開始進入縣醫院的專科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如其從事專業屬於衛生部已公布的普通專科範圍,必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進入縣醫院的且20XX年未晉升為中級技術職稱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技術人員,應參加遼寧省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中心規定和組織的相應培訓項目。

在啟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滿三年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將作為三級醫院及縣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中級技術職稱的必備條件之一,具體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後進入遼寧省省級住院醫師培訓基地所屬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報考中級技術職稱時,須取得省衛生廳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後進入縣醫院從事臨床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報考中級技術職稱時,須取得省衛生廳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二、培訓范圍

全省三級以上綜合(專科)醫院、縣醫院。按照衛生部公布的18個普通專科(包括全科醫學科)及重症醫學專科標准細則開展規范化培訓。

三、組織管理

(一)遼寧省衛生廳畢業後醫學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畢教委」)負責全面指導培訓工作。建立遼寧省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中心,全面組織管理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規劃、實施、評審、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職責是:

1、貫徹落實衛生部畢教委和遼寧省畢教委有關畢業後醫學教育的方針、政策,根據我省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規劃;

3、制定全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相關管理制度、標准和規范;

4、組織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師資和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5、負責組織全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申報及評審工作,對已認定的培訓基地進行監督管理;

6、對全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公布相關信息,組織研討與經驗交流活動;

7、負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畢業考試考核,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頒發工作進行審議;

8、承擔衛生部畢教委及省畢教委交辦的任務,接受衛生部畢教委和省畢教委的指導與監督;

9、執行省畢教委的各項決定和交辦事項。

(二)各市由相應的組織管理部門和專職管理人員組織實施當地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培訓基地所在醫院由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指導委員會落實管理責任,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執行培訓相關管理制度,為培訓學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培養指導教師,面向社會承擔培訓任務。

(四)培訓基地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與考核小組,承擔本專業各項培訓任務的全過程組織管理,保證培訓質量。

四、培訓基地

(一)培訓基地申報原則

培訓基地以臨床普通專科為單位,由醫院進行統一申報。申報培訓基地原則上為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一家醫院可以同時申報多個培訓基地。其中全科醫師培訓基地由綜合醫院相關臨床普通專科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同組成,由綜合醫院提出申請。原則上,每個市都應建立培訓基地。

(二)培訓基地的評審程序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由綜合醫院和的臨床科室按照普通專科分類目錄設置,由所在醫院提出書面申請,審查合格後,由省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中心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評審認定。

遼寧省衛生廳根據《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基地認定管理辦法》和《衛生部專科醫師培訓基地標准》,制訂《遼寧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五、招收對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對象

申請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縣醫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擬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人員;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要求接受培訓的人員。

2、全科醫學屬臨床二級學科範疇,根據《衛生部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招收已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錄用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或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往屆畢業生。

(二)招收方式

1、省畢教委每年將各培訓基地當年的招收計劃和規模進行統一公布,由各市衛生局組織實施送培計劃。

2、各培訓基地所在的醫療衛生機構,應依據獲準的培訓基地類別及規模,制定招聘條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培訓學員,並嚴格控制規模,按照培養標准實施培訓工作。

各培訓基地應於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訓學員的招聘工作,並將有關信息於當年9月30日前上報省畢教委。

六、培訓模式

(一)培訓要求

1、政治思想: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具有較強的職業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及人際溝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權益。熱愛臨床醫學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

2、專業理論:根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養標准細則要求,學習有關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本學科基本理論,了解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

3、臨床技能:掌握本學科基本診療技術以及本學科主要疾病的病因、發病機理、臨床表現、診斷和鑒別診斷、處理方法、門急診處理、病歷書寫等臨床知識和臨床技能。掌握重點傳染病基本防治知識,能及時、正確報告傳染病病例。

4、掌握循證醫學的理論和方法,具備閱讀和分析專業性期刊的能力,可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獻綜述或病例報道。

各培訓基地應精心制訂並實施培訓計劃,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培訓管理制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實行培訓基地主任負責制。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階段,培訓基地應組織具備條件的醫師組成師資隊伍,對培訓學員進行帶教和指導。

(二)培訓時間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階段時間一般為3年。已取得學位的研究生,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科學學位博碩士研究生須經培訓基地進行臨床實踐能力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既往參加臨床實踐的時間,確定其應進入的培訓階段和年限。除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外,培訓期間病、事假超過三個月者,培訓期限延長一年。

(三)培訓內容

嚴格按照《專科醫師培訓標准(試行)》規定的培訓內容、標准和要求對學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醫德醫風、臨床實踐、專業理論知識與外語等五個方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參加相關科室輪轉的臨床實踐為主,按住院醫師身份實行24小時負責制。

(四)考試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試、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結業考核。

1、公共科目考試:按住院醫師培養標准總則中要求的公共科目進行考試,考試內容和組織形式由省畢教委確定。住院醫師應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階段通過公共科目考試。

2、日常考核:由培訓指導教師負責。對培訓人員日常的臨床工作量、收治病種及例數、技能操作、病歷書寫、醫德醫風、勞動紀律等方面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錄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手冊》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論考試和臨床技能考核。完成規定的三級學科輪轉培訓,出科前由基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與考核小組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日常綜合測評和出科考核,並將考核結果送交培訓醫院主管部門備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訓後,醫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指導委員會組織全院統一的年度考核。採取審核培訓手冊和出科考核結果、專業理論考試、臨床技能考核等多種方式,並將綜合評定結果記錄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手冊》中。

5、結業考核:包括專業理論考試和臨床技能考核。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束後,由省畢教委組織全省統一的結業考核。參加結業考核的住院醫師必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並通過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組織臨床技能考核,6-7月份組織專業理論和公共科目的筆試。

(五)發證

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由省畢教委頒發衛生部統一印製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應屆畢業生直接參加培訓的,在未取得執業資格以前,按見習醫生進行管理,一年以後應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單位選送到培訓基地參加培訓的學員,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協議,負責其人事檔案管理、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及注冊、培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等。培訓結束後按照協議辦理,培訓基地不得留用。

培訓學員的培訓年限計入個人檔案,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聘與同年資醫師同等對待。

(二)經費保障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費實行個人分擔、單位支持、政府資助、社會捐資等多渠道籌集的方法。並採取專款專用的專項管理方式。

住院醫師的基本工資和相應社會保障經費應由政府或送出單位承擔。

各個培訓基地及其所在的醫療機構應提供必要的教學設施、工作條件及相應費用

因個人原因延長培訓或重復培訓的費用,由培訓對象承擔。

培訓工作的管理費用,包括相關標准制定、培訓基地建設、師資培訓,考試考核和質量評估等,由各級財政納入項目經費預算。

培訓經費的使用按專款專用方式進行專項管理。鼓勵社會各界和個人捐助,所籌集的基金應委託專門機構管理。

(三)其它

1、住院醫師作為醫院流動層實行動態管理。

2、住院醫師培訓結束後,各培訓醫院可擇優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碩士研究生課程考核及培訓。

篇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才隊伍的建設,規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從事臨床醫師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通過參加全面、規范、系統的臨床住院醫師培訓,並加強對專科醫師培訓過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專科醫師的培訓項目後,能夠達到衛生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醫師水平。

一、培訓對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臨床醫學畢業生從事醫院臨床醫療工作人員。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從事醫院臨床醫療工作人員。若無工作經驗者,直接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若有部分工作經驗者,需要參加相應水平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分別納入不同的住院醫師培訓階段。

3、 外單位調入的住院醫師,需參加相應水平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分別納入不同的住院醫師培訓階段。

二、 培訓規劃

<一>培訓安排: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分兩個階段進行(擬2+3方案)。

第一階段時間二年,主要在二級專科範圍內進行輪轉。旨在擴大臨床知識面,強化臨床技能和急救處理能力。為下一階段進行專科醫師培訓做好准備。

第二階段時間三年。在亞專科進行專科醫師培養。成為低年資的專科醫師,為專業發展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1、 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生進入我院,從開始工作的第一年即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全階段培訓。

2、 醫學院校各類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進院後納入第一階段第二年的培養。

3、 五年制畢業直升碩士的臨床醫學畢業生進院後納入住院醫師第一階段第二年的培養。

4、 五年制畢業碩博連讀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進院後納入住院醫師第一階段第二年培養。

5、 臨床醫學碩士、博士畢業生進院後,若有臨床工作經驗,則納入住院醫師第二階段培養。

6、 外單位調入的住院醫師,必須先參加由醫院組織的臨床技能綜合考核。通過考核確定其已經實際達到臨床技能水平程度,則納入第二階段的培養。

<二>輪轉方案:

臨床內、外科住院醫師進院先把內、外科大類分好。具體科室不定進行輪轉。第一階段培養結束後進入第二階段培養。其他科室如兒科、婦產科、超聲、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則一開始就按照專科醫師培養要求進行相應的輪轉培訓。

<三>培訓要求:

綜合素質培訓,基本理論及臨床技能培訓。

三、 培訓考核:

1、日常考核

2、輪轉考核

3、年度考核

4、階段考核

培訓期間待遇:

1、 住院醫師在規范化培訓期間,享受在職職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發放該月全額獎金。當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據實際情況扣發當月獎金。

2、第一階段獎金由醫務處統一組織發放,第二階段獎金由所在科室發放。

四、 組織考核:

1、 成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小組,由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醫務處主任、人事處主任、科教處主任、質控辦主任任副組長,共同參與管理。住院醫師規范化培養的日常具體工作由醫務處全面負責。

2、 科主任作為科室住院醫師培養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重視和支持這項工作,醫院已將此項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為了達到培養質量,要求每個科室成立住院醫師培訓小組,科主任作為第一負責人,成立專家考核小組,聘請院內外專家擔任住院醫師技能考核專家,對住院醫師的臨床技能進行不定期考核。

五、內、外科專業第一階段培養(第1—2年)具體實施方案

1、培養目的:

通過二級學科的輪轉培養,旨在打好臨床工作的基礎,強化臨床技能,提高臨床處理能力,要求能准確詢問、書寫病史,進行全面體格檢查,熟悉各輪轉科室的診療常規(包括診療技術)。基本掌握急診常見疾病的診斷和處理,為下一階段成為專科醫師做好准備。

2、輪轉安排要求:

第一年.內科系統必修專業:心臟科(2個月),呼吸內科(2個月),消化內科(2個月),神經內科(2個月),急診部(1個月),醫務處(1個月),兒科(1個月),急診內科(1個月)。

外科系統必修專業:普外科(5個月),心胸外科(2個月),骨科(2個月),急診部及急診外科各1個月(共2個月),醫務處(1個月)。

第二年.在取得職業醫師資格的情況下內外科系統必修專業:麻醉科(3個月),EKG(1個月),普放(1個月),B超(1個月),CT室(1個月),ICU(1個月),MRI(1個月),並選修3個月(外科系統為神經外科、急診外科、病理科等,內科系統為感染科、急診內科、腎臟內科等。)

本年度以強化臨床技能為主,要求能熟練掌握各項臨床操作技能,包括心電圖,讀片,心肺復甦,呼吸機的使用,氣管插管,各類穿刺,無創監護技術等。

3、培訓方法:

1)、實行導師負責制(主治職稱以上),專人帶教,出科考核由醫務處執行。

2)、第一年住院醫師必須全部書大病歷(我院電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寫入院錄,並登記在冊,備查備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於5張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內容以臨床基本功為主,包括病歷質量,體格檢查,理論知識考核。時間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內容以技能考核為主,包括讀片,EKG,心肺復甦,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考核。時間為每年7月份。

考核專家庫成員:內科組:胡志濤、韋紅、湯海濤、張世群、王秀芬、翁雲龍、余龍

外科組:徐皓、謝威、孫良業、霍前倫、謝貽祥 、 李家寬

醫技組:張煒芬、汪文生、周祖剛、徐家聲、闞小傑、吳宗山

六、內外科專業第二階段培養具體實施方案

1、培養目的:通過二年的各學科培養,進一步鞏固專科知識,熟練掌握專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常規(包括診療技術),重視專科臨床實踐,逐步積累經驗,拓展和提高專科診治能力,能完成專科專年住院醫師工作。同時能承擔院內會診,能帶實習醫生查房,達到專科醫師水平。

2. 輪轉安排:主要在專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門、急診、病房間輪轉,也可選擇在本專科相關的其他專科進行適當輪轉。其中完成住院總12個月,門、急診6個月。

3、 培訓方法:

1)、導師負責制,專人帶教(副高職稱以上)

2)、病歷書寫以入院錄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專科的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為主。包括理論知識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當年培訓者)

考核時間:每年7月份(科室組織考核,培訓小組督查)

階段考核:以綜合能力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論知識考核

考核時間:每年7月份(培訓辦公室組織考核)

考核對象:完成第二階段專科醫師培訓者

5、 考核專家組

年度考核組成員:考核專家庫成員及各相關科室科主任

階段考核組成員:考核專家庫成員及各相關科室科主任

篇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

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畢業後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臨床醫師素質,培養高質量人才具有重要意義。根據衛生部《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和廣東省《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我市於XX年開始在三級醫院試點開展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並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市二級以上醫院全面鋪開培訓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開展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根據我市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實踐,結合未來專科醫師培訓工作發展趨勢,現對《深圳市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予以修訂並印發。

一、培訓范圍

(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

1.XX年及以後醫學本科或專科畢業分配在醫療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住院醫師。

2.非高等醫學院校畢業,XX年及以後獲得醫師職稱,從事臨床工作的醫師。

(二)二級以下醫療機構:20XX年及以後醫學本科或專科畢業分配在醫療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住院醫師。

(三)綜合醫院的中醫類、中西醫結合類、中醫院的西醫類住院醫師,按所在醫療機構的級別分別參加相應的培訓。

(四)中醫院的中醫類、中西醫結合類住院醫師的規范化培訓,按照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另行執行。

二、培訓對象

(一)醫學院校本科及專科畢業的住院醫師:從開始臨床工作的第一年進入規范化培訓;專科畢業的住院醫師第一階段培訓時間需延長兩年。

(二)七年制臨床醫學碩士畢業生:進入住院醫師第一階段第三年的培訓。

(三)臨床醫學碩士畢業生:直接進入第二階段培訓。就讀臨床醫學碩士研究生前從事本學科臨床工作累計滿2年以上者,經所在醫院的考核後,可直接進入第二階段第二年的培訓。

(四)醫學科學學位碩士或博士:畢業前未任住院醫師者,進入住院醫師第一階段第一年培訓;畢業前曾任住院醫師並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者,根據其工作時間進入第一或第二階段相應年限培訓;如畢業前曾任住院醫生,但未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須經所在醫院考核後,確定其進入第一或第二階段相應年限培訓;七年制碩士畢業後取得醫學科學博士學位者,應進入第一階段第三年培訓。

(五)從其他單位調入的住院醫師,在原單位已進行規范化培訓的,須經醫院審核培訓資料後,進入第一或第二階段相應年限培訓;培訓資料不全或未參加規范化培訓者,經醫院考核後,按實際水平進入相應年限培訓。

三、培訓目標

住院醫師經過規范化培訓,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主治醫師基本條件的要求,具體如下:

(一)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熱愛臨床醫學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

(二)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熟悉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具有較系統的學科知識,了解本學科國內外新進展,並能用以指導實際工作。

(三)具有本學科較豐富的臨床經驗和較強的臨床思維能力,較熟練地掌握本學科的臨床技能,能獨立處理本學科常見病及某些疑難病症,能對下級醫師進行業務指導,擔任一定的臨床教學工作。

(四)初步掌握臨床科研方法,能緊密結合臨床實踐,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

(五)掌握一門外語,能較熟練地閱讀本學科的外文書刊,並且具有較好的聽、說、寫能力。

四、培訓內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醫德醫風、臨床能力、專業理論、專業外語、科研和教學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培養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和優良的醫德醫風,樹立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

(二)臨床能力、專業理論的培訓按各學科培訓細則要求進行。

(三)專業外語:以自學為主,閱讀各學科相關的外文專著和有關文獻、專業雜志。第一階段應達到每小時能筆譯外文專業書刊2500個以上印刷字元;第二階段達到每小時能筆譯外文專業書刊3000-3500個以上印刷字元,並具有較好的聽、說、寫能力。

(四)科研能力:結合臨床實踐,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階段應具備閱讀和分析專業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獻綜述或病例報道、個案分析;第二階段應掌握基本的臨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

(五)教學能力:對下級醫師進行業務指導,高等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的醫師需承擔一定的臨床帶教任務。

住院醫師在培訓過程中要填寫《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登記手冊》,如實記錄臨床實踐活動及有關科研、教學活動,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為5年,前3年為第一階段,後2年為第二階段。專科畢業的住院醫師第一階段培訓需延長2年。

第一階段為全科培訓階段,通過完成本學科主要專業科室和相關專業科室的輪轉。其中要安排不少於1年的時間,實行24小時住院醫師負責制的工作,安排不少於3-6個月的時間,參加基層或社區衛生工作實踐。目的是掌握本學科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第二階段為專科定向培訓階段,主要在今後定向的三級學科工作學習,同時完成二級學科總住院醫師訓練,時間一般為1年,最少不得少於8個月。目的是為專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提高專業理論水平和臨床能力。第二階段不具備專科培訓條件的單位需將住院醫師外送到經省衛生廳認可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進行培訓。

六、培訓基地

符合《廣東省臨床住院醫師培訓基地標准》要求的學科可申請臨床住院醫師培訓基地,由市衛生局初審,省衛生廳復核認可。

已認可的培訓基地須按照培訓大綱要求,制定培訓計劃,並嚴格實施。培訓基地除對本單位住院醫師進行培訓外,還需承擔外單位派送的住院醫師的培訓任務。

按照培訓方案要求必須進行輪轉的學科,如所在單位沒有設立的,需將住院醫師外送至其他醫療機構培訓;未取得培訓基地資格的學科,按照本方案進行住院醫師培訓時,對已完成第一階段培訓的住院醫師,應有計劃地送到培訓基地進行第二階段專科定向培訓,時間不少於1年。

『貳』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按衛生部近年頒布的抄《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培訓分二個階段。2009年發布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准(試行)》明確說明規范化培訓時間為3年。
第一階段

三年,在二級學科範圍內,輪轉參加本學科各主要科室的臨床醫療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臨床工作基本訓練。
第二階段

兩年,進一步完成輪轉,逐步以三級學科為主進行專業訓練,深入學習和掌握本專業的臨床技能和理論知識,最後一年應安排一定時間擔任總住院或相應的醫院管理工作。

『叄』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管理辦法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規范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工作,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臨床醫師隊伍,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是畢業後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為各級醫療機構培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扎實的醫學理論知識和臨床技能,能獨立、規范地承擔本專業常見多發疾病診療工作的臨床醫師。
第三條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為:
(一)擬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高等院校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下同)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並獲得執業醫師資格,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 第四條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下同)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行全行業管理、分級負責,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和有關單位的優勢和作用。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統籌管理,健全協調機制,制訂培訓政策,編制培訓規劃,指導監督各地培訓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組建專家委員會或指定有關行業組織、單位負責全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具體業務技術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培訓專業設置建議;
(二)研究提出培訓內容與標准、培訓基地認定標准和管理辦法的方案建議;
(三)對培訓基地和專業基地建設、認定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四)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匹配機制,對培訓招收工作進行區域間統籌協調;
(五)對培訓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
(六)制定考核標准和要求,檢查指導考核工作;
(七)承擔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七條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制訂本地實施方案和措施,編制落實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按照國家規劃與標准,建設、認定和管理培訓基地、專業基地,並報告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公布;根據需要組建專家委員會或指定有關行業組織、單位負責本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具體業務技術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級以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當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關工作。
第八條 培訓基地接受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具體做好培訓招收、實施和考核及培訓對象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 培訓基地是承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衛生機構。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培訓需求及各地的培訓能力,統籌規劃各地培訓基地數量。培訓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為三級甲等醫院;
(二)達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認定標准(試行)》要求;
(三)經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的專家委員會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認定合格。
根據培訓內容需要,可將符合專業培訓條件的其他三級醫院、婦幼保健院和二級甲等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作為協同單位,發揮其優勢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訓基地網路。
第十條 培訓基地由符合條件的專業基地組成。專業基地由本專業科室牽頭,會同相關科室制訂和落實本專業培訓對象的具體培訓計劃,實施輪轉培訓,並對培訓全過程進行嚴格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 對培訓基地及專業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培訓基地、專業基地應當定期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報告培訓工作情況,接受檢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遴選建設部分示範性的培訓基地、專業基地,發揮引領作用。對達不到培訓基地認定標准要求或培訓質量難以保證的培訓基地及專業基地,取消其基地資格,並視情況削減所在省(區、市)培訓基地分配名額。
第十二條 培訓基地必須高度重視並加強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協調領導機制,制訂並落實確保培訓質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項具體措施,切實使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培訓基地主要行政負責人作為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基地的培訓工作,分管院領導具體負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教育培訓管理職能部門作為協調領導機制辦公室,具體負責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與監督。承擔培訓任務的科室實行科室主任負責制,健全組織管理機制,切實履行對培訓對象的帶教和管理職能。
第十三條 培訓基地應當落實培訓對象必要的學習、生活條件和有關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對培訓對象的管理工作;專業基地應當具備滿足本專業和相關專業培訓要求的師資隊伍、診療規模、病種病例、病床規模、模擬教學設施等培訓條件。
第十四條 培訓基地應當選拔職業道德高尚、臨床經驗豐富、具有帶教能力和經驗的臨床醫師作為帶教師資,其數量應當滿足培訓要求。帶教師資應當嚴格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與標準的要求實施培訓工作,認真負責地指導和教育培訓對象。培訓基地要將帶教情況作為醫師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帶教醫師給予補貼。
第十五條 培訓基地應當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與標准(試行)》,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訂科學、嚴謹的培訓方案,建立嚴格的培訓管理制度並規范地實施,強化全過程監管與培訓效果激勵,確保培訓質量。
第十六條 培訓基地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組織符合條件的培訓對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協助其辦理執業注冊和變更手續。 第十七條 探索建立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匹配機制,逐步推進區域間招收統籌協調。
第十八條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據本地醫療衛生工作對臨床醫師的培養需求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能力,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向培訓基地下達培訓任務,並在培訓名額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以及縣級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
第十九條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將培訓基地基本情況、招收計劃、報名條件、招收程序、招收結果等信息通過網路或其他適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請培訓人員提供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有關情況同時報告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有關行業組織、單位。
第二十條 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由培訓基地、委派單位和培訓對象三方簽訂委託培訓協議;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與培訓基地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基地要做好培訓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申請培訓人員根據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選擇培訓基地及其專業基地,填報培訓志願,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單位委派培訓對象填報培訓志願,應當取得委派單位同意。
第二十一條 培訓基地對申請培訓人員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者組織招收考核,依照公開公平、擇優錄取、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培訓對象。
第二十二條 培訓基地要及時向當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報送招收錄取信息,各省(區、市)可在招收計劃剩餘名額內對未被錄取的申請培訓人員進行調劑招收,重點補充有名額空缺的全科以及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
第二十三條 國家統籌協調發達地區省(市)支援欠發達地區省(區、市)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各有關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之間應當簽定對口支援協議,發達地區的培訓基地及專業基地,每年應當面向欠發達地區招收一定數量的培訓對象,培訓招收重點向邊遠地區、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及其地市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在起步階段,年招收數量原則上不低於發達地區培訓招收數的10%,隨著培訓工作的推進,適當增加招收規模。招收對象培訓期滿後依協議回原派出地區工作。 第二十四條 培訓對象是培訓基地住院醫師隊伍的一部分,在培訓基地接受以提高職業素養及臨床規范診療能力為主的系統性、規范化培訓。
第二十五條 培訓年限一般為3年。已具有醫學類相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和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醫師參加培訓,由培訓基地根據其臨床經歷和診療能力確定接受培訓的具體時間及內容。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訓時間可順延,順延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順延期間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培育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依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與標准分專業實施。培訓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政策法規、臨床實踐能力、專業理論知識、人際溝通交流等,重點提高臨床規范診療能力,適當兼顧臨床教學和科研素養。
第二十七條 實行培訓信息登記管理制度。國家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住院醫師培訓招收、培訓實施、監測評估、培訓考核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訓基地和培訓對象應當及時、准確、詳實地將培訓過程和培訓內容記錄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登記和考核手冊並妥善保存,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包括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以過程考核為重點。過程考核合格和通過醫師資格考試是參加結業考核的必備條件。培訓對象申請參加結業考核,須經培訓基地初審合格並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核准。
第二十九條 過程考核是對住院醫師輪轉培訓過程的動態綜合評價。過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專業科室輪轉培訓後進行,內容包括醫德醫風、出勤情況、臨床實踐能力、培訓指標完成情況和參加業務學習情況等方面。過程考核由培訓基地依照各專業規范化培訓內容和標准,嚴格組織實施。
第三十條 結業考核包括理論考核和臨床實踐能力考核。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有關行業組織、單位制訂結業考核要求,建立理論考核題庫,制訂臨床實踐能力考核標准,提供考核指導;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結業考核,從國家建立的理論考核題庫抽取年度理論考核試題組織理論考核,安排實施臨床實踐能力考核。
第三十一條 對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培訓對象,頒發統一制式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樣式附後)。 第三十二條 中醫類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由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另行制訂。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樣式)

『肆』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目標有哪些

住院醫師規范培訓為醫學生畢業後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培訓臨床高層次醫師,提高醫療質量極為重要。占據了醫學終生教育的承前(醫學院校基本教育)啟後(繼續醫學教育)的重要地位,是醫學臨床專家形成過程的關鍵所在。

長期以來,我國無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制度,學生從醫學院校畢業,未經二級學科培養,就直接分配到醫院從事臨床工作,以後的能力和水平相當程度上取決於所在醫院的條件,嚴重影響了醫療隊伍的整體素質的提高。

20世紀80年代開始,許多地方恢復了住院培訓的試點工作。經10餘年的實踐,一套較為完整的住院醫師規范培訓的制度和模式已經得到了確定和完善。

1993年,衛生部印發《關於實施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的通知》,此後各地逐步開展不同規模、不同水平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前期探索。

江蘇省自1992年開展試點,制定了《江蘇省衛生系統臨床住院醫師培訓暫行辦法》,1995年制定了《市級以上醫院、縣級醫院住院醫師培訓計劃》,初步建立了全省統一的培訓制度和培訓標准。2007年,全面推行面向城鄉基層的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

2010年,明確規定」自2010年起,新進入江蘇省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專業畢業生必須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江蘇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人數位居全國第一。

(4)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管理方案擴展閱讀

培訓對象為培訓基地住院醫師隊伍的一部分,在培訓基地接受以提高職業素養及臨床規范診療能力為主的系統性、規范化培訓。

培訓年限一般為3年。已具有醫學類相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和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醫師參加培訓,由培訓基地根據其臨床經歷和診療能力確定接受培訓的具體時間及內容。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訓時間可順延,順延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順延期間費用由個人承擔。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培育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依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與標准分專業實施。培訓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政策法規、臨床實踐能力、專業理論知識、人際溝通交流等,重點提高臨床規范診療能力,適當兼顧臨床教學和科研素養。

實行培訓信息登記管理制度。國家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住院醫師培訓招收、培訓實施、監測評估、培訓考核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培訓基地和培訓對象應當及時、准確、詳實地將培訓過程和培訓內容記錄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登記和考核手冊並妥善保存,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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