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疫情企業以工代訓有年齡限制嗎
公司不能隨意辭退員工,除非滿足相關情形並且需要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後才能專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② 2020年受疫情影響,教育發展方向有哪些變化
教學方式發生顛覆性的改變。從以前的主要以課堂授課為主,到現在的特殊時期以網路授課為主。
③ 3. 面對2020年疫情中各種突發情況,請簡述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們應如何增強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1、應急值守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底線」
要把「最放心的人放在最不放心的位置」;突發回事件信息報送是科答學預防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紅線」,要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多渠道、多途徑收集、挖掘、分析、研判並及時報送各類突發事件信息;
2、隱患排查和整改是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關鍵
要採取公眾舉報、輿論監督、動態管理、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3、科學、管用的應急預案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保障
推動包括公眾應急素質、處置力量、應急物資、應急避護場所等應急能力建設,務實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3)2020年疫情以工代訓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對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
科學發展觀的本質是以人為本,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也是以人為本。時代的發展越發凸顯了人的主體地位,人的價值至上而且平等。突發事件中應當把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這一目標優先於其他任何目標。
2、時間第一原則。
突發事件事發突然,需要第一時間掌握情況、及時決策、快速應對、發布信息,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並平息事態。如果反應遲鈍、優柔寡斷,就會喪失處理良機,可能造成險象環生、岌岌可危的被動局面,甚至進一步引發新的復雜情況。
④ 疫情期間培訓班退費規定
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請選擇正規的教育培訓機構。正規教育培訓機構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並在培訓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民辦培訓學校辦學公示牌。
公示牌內須含有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書、收費標准、教師信息、經審核備案的培訓方案及「十個嚴禁」承諾書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家長在交費前可及時了解相關信息。
(4)2020年疫情以工代訓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專項督查:
2018年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七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督查,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教育部從直屬機關抽調32名處級幹部,為每省分派一名聯絡員,指導督促日常工作,專項督查期間,聯絡員與相關省份見面對接。
這次專項督查的重點任務為:聽取省級教育行政、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工作匯報,了解各地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的政策亮點、典型經驗和做法,取得成效以及面臨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