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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促銷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14 16:38:05

Ⅰ 配置10%食鹽水的五種方案

100比10融化就好了啊

Ⅱ 《食鹽專營辦法》對確保食鹽供應安全作了哪些規定

我國食鹽生產能力遠大於消費量,供應較為充足。雖然一些特殊情況下出現過幾次回搶鹽事件,但在黨答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下,經各部門密切配合,很快得到平息。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很重視食鹽供應安全問題。《辦法》也主要從兩方面作了規定:

二是保障食鹽供應。根據《方案》要求,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採取必要措施,保障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的食鹽供應。同時,規定鹽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協調、保障食鹽供應。

Ⅲ 為什麼食鹽價格經營者自己定

修訂後的《食鹽專營辦法》公布並已實施,按照新規定,食鹽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如有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生產食鹽、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情形,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很重視食鹽供應安全問題。

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食鹽是一日三餐比不可少的,而國家房開食鹽價格,這大家來說都是有一定好處的。

Ⅳ 新修改《食鹽專營辦法》對食鹽專營制度作了哪些改革和完善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此次修改《辦法》重點對食鹽定點生產制度和食鹽批發環節的專營制度作了完善,同時,取消了一些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三是取消食鹽產銷隔離、區域限制制度。根據《方案》關於食鹽流通的規定,規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申請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當頒發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銷售食鹽,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止或者限制。

四是改革食鹽定價機制。根據《方案》改革食鹽政府定價機制的要求,刪去國家規定食鹽價格的規定,明確食鹽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日常監測,當食鹽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依法採取價格干預或者其他應急措施。

Ⅳ 今日頭條新聞鹽業改革方案落地,食鹽價格會跟著降嗎

鹽業改革方案落地:基本食鹽均價預計小幅下降

本輪食鹽專營已有20年,其中近一半時間都在醞釀改革。

如今,靴子終於落地。國務院日前發布《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廢除了食鹽計劃管理和政府定價機制,要求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准運證,允許現有食鹽批發企業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允許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以自主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實現產銷一體。

這些改革措施對百姓餐桌有何影響?又將給食鹽產業帶來哪些改變?

競爭加劇,基本食鹽均價預計小幅下降

「聽說國家不限制鹽價了,是不是要漲價啊?」這是好多百姓聽到鹽業改革新聞後的第一反應。「不僅不會漲,在放開價格後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食鹽價格可能還會有所下降。」中國鹽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占京說。

從市場供求看,目前食鹽產業正面臨產能過剩困擾。食鹽年度需求量平均為1000萬噸左右,但食鹽定點企業產量就已超過4000萬噸,是需求量的4倍多。在此背景下引入市場競爭,企業勢必出現為搶占市場而降價競銷的行為。

從運營成本看,也有降價空間。按政府定價,食鹽出廠價每噸約為450元—590元,而由鹽業公司給出的批發價在每噸2500元左右,新推出的多品種鹽更是可達3000元—4000元。盡管批發公司承擔了運輸、包裝、流通等多項成本,但仍有一定的降價空間。

「但鹽價也不會降太多。」宋占京說,與其他調味品相比,食鹽價格本就不高,目前每袋普通食鹽零售均價(500克)只有2元,邊遠地區運費又比較高,倘若價格大幅下降,零售商就沒有積極性了。

因此,預計放開價格後,食鹽會小幅降價。當經過較長一段時間的市場競爭,逐步形成占市場主導地位的區域性大公司後,食鹽價格可能會有所回升。宋占京說:「不過,漲價的產品很可能是高端新產品,基本食鹽均價不會大漲。」

新產品、特別是高端食鹽產品供給增加,也是此輪市場化改革為消費者帶來的福利之一。

「發達國家食鹽品種很多,日本市場多品種鹽多達近千種。而我國食鹽售價常年偏低,不能按質論價抑制了食鹽新品種開發。」宋占京說,近幾年多品種食鹽定價權下放到省級物價部門後,我國食鹽品種有所豐富,食鹽企業陸續開發了綠色食鹽、綠標食鹽、竹鹽、平衡鹽、保健鹽等多品種食鹽,有的還引進國外海鹽加工成高端食鹽。但仍不能充分滿足市場需求。而價格放開後,生產經營者創新產品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將使食鹽市場供給層次更為豐富。

監管難度加大,質量安全是改革核心

除了價格,消費者還關注食鹽質量。而引入市場競爭,勢必會給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帶來挑戰。

據中國鹽業協會初步統計,2015年全國共查處涉鹽違法案件6萬余起,同比增長9.5%。宋占京分析,涉鹽違法案件增多,有誤讀鹽業改革的原因。在個別媒體誤導下,一些人以為食鹽專營已經取消,誤進入食鹽銷售領域。也有故意造假的不法分子,食鹽造假技術門檻低、投資成本少、又有一定獲利空間,使得涉鹽違法案件呈攀升趨勢。

鹽業體制改革後,市場監管難度將進一步加大。「屆時市場主體不再單一,市場上的食鹽不再像現在這樣只來自於一地,而是呈現品種多、品牌多的特點,區分真假偽劣難度增大。」宋占京說,由於缺乏專業監管機構和專項法律法規,工業副產鹽、化工廢渣鹽流入鹽業市場的隱患依然存在。

監管難度增大,監管力量保障卻面臨難題。目前鹽業監管主要由鹽務局(即鹽業公司)承擔,近2萬人的鹽政執法隊伍年執法費用支出近12億元,當市場競爭削減鹽業公司利潤後,市場監管所需的人力、物力能否保證?

「不過,消費者也不必過於擔心食鹽質量問題。此輪改革以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為核心,對食鹽產品質量監管有專門的安排。」宋占京介紹,主要措施包括構建以鹽業主管機構專業化監管,與公安、司法、衛生計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等部門綜合監管的體系,對食鹽定點生產、批發企業實行更嚴格的規范條件,為保證食鹽質量安全,目前正在建立食鹽質量追溯體系,讓消費者通過手機掃描「標碼合一」標簽,能夠判定是否合格食鹽。建立食鹽儲備體系,加快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科學補碘工作,加強應急機制建設等。

市場集中度提升,兼並重組或更活躍

此輪改革帶來的一個重要變化,是將促進市場集中度提升。

專營制度最大的負面影響,是企業活力不夠。生產企業在食鹽上沒有自己的商標和品牌,無法直接參與市場競爭,只有通過「跑計劃」來增加銷售量,產品創新積極性不高,市場調研不足。食鹽批發企業長期受計劃經濟思維影響,官商、坐商現象突出,部分企業冗員嚴重、效率低下,服務、創新意識不強,無法滿足日益多樣化的市場需求。而銷售區域的限定,也造成流通環節過多,經營效率較低。

此輪改革,直擊食鹽產業痼疾:取消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可以自主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實現產銷一體或委託有批發資質的企業代理銷售。這些舉措將有效引入競爭機制,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同時也將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促進市場優勝劣汰。

「一個明顯表現將是企業兼並重組更為活躍。」宋占京說,據中國鹽業協會統計,我國現已取得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共有99家,其中海鹽定點生產企業34家,湖鹽定點生產企業19家,井礦鹽定點生產企業46家,多年來一直存在企業散、小、弱、多,以及產業集中度低的問題。改革方案中也明確提出,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鼓勵企業自主經營、產銷一體,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不斷做優做強,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動力」。

據了解,一些企業已經行動起來。中國鹽業總公司就表示,將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加快優質資產證券化步伐,為中鹽在鹽行業的重組與擴張提供支撐。

Ⅵ 食鹽專營的六次鹽改方案

從2001年起,國家曾制定過六次鹽改方案,試圖攻破鹽業專營的堡壘。
最早一次的鹽改方案,是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2001年提出的,主張廢除和修改過時的《鹽業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實行鹽業管理和經營的政企分開,管理職能從鹽業公司中分離出。為了渡過難關,中國鹽業總公司還在2001年8月24日的《人民日報》刊登了《食鹽專營健康防線福澤萬代》的文章。最後,因國家經貿委被撤銷,鹽改擱淺。
第二次鹽改恰逢SARS爆發,搶鹽風潮直接影響鹽改進程。緊接著,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鹽業管理職能劃歸國家發改委工業司,改革方案再度擱淺。
2004年,也就是第三次鹽業體制改革是從修訂《鹽業管理條例》開始的。7月29日,《〈鹽業管理條例〉完善修改稿》由中國鹽業協會完成並轉交國家發改委,可方案最終未公布。
2005年是國務院確定的改革攻堅年,中國鹽業體制改革這一「被改革遺忘的角落」正式進入公眾的視野。這也是第四次鹽改。4月4日,國務院出台《關於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2005年十項重點工作,其中第二項要求「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在「深化壟斷行業和公用事業改革」中提出「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這是國務院首次明確提出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2006年5月至7月,受國家發改委工業司、體改司委託,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我國鹽業體制改革研究」課題組先後到四川、青海、貴州、上海、江蘇、廣東、海南等地調研,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
然而,由於2008年3月國務院大部制改革後,國家發改委的工業管理職能劃歸工信部,鹽業體制改革工作遭遇第四次擱淺。
第五次鹽改始於2009年。次年1月,國家發改委牽頭制訂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大體框架已經完成,允許生產企業進入市場,由生產企業與現有省、市、縣鹽業公司自由競爭;放開鹽業公司以外的流通企業進入鹽業行業。
據報道,中鹽協會理事長董志華曾公開表示,這些方案由於各種原因都停下來了,其中中鹽協會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2009年鹽業體制改革小組提出的方案暫時停下來,給鹽業爭取到了寶貴的時間——如果立即廢除食鹽專營會造成大批職工失業,而8年後有編制的老職工基本到了退休年齡,鹽改可以實現平穩過渡。
據了解,正因這項建議讓2009年的第五次鹽改方案擱淺。
第六次提出鹽改是2011年4月,當時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鹽改課題組提出,食鹽專營體制改革是我國鹽業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課題組認為,食鹽加碘不等於食鹽專營。專營這種高度壟斷的管理體制,導致經營效率較低、壟斷滋生腐敗、產銷矛盾突出等問題,食鹽專營代價高昂。打算採用「三步走」戰略進行改革,但最終因鹽業體制改革將極大地「損害」既得利益者的壟斷利潤,受到多方阻撓。
至此,六次鹽改全部夭折。

Ⅶ 要配置100克10%的食鹽溶液,有幾種方案

方案一:使用食鹽和水配製
第一步、計算:稱量固體食鹽的質量為:100克X10%=10g;量筒量取水的質量為:100g-10g=90g換算成體積為90ml,
第二步、稱量:使用天平稱量固體食鹽10克,量筒量取水90毫升.
第三步:將10g食鹽倒入250毫升的燒杯中,然後將90毫升也倒入燒杯中,用玻璃棒攪拌至食鹽全部溶解,就配製成了100克質量分數為10%的食鹽溶液.
第四步、裝瓶:將配合好的溶液倒入貼有標簽的試劑瓶中,密封備用.
方案二:使用80克質量分數為5%的食鹽溶液和加入固體食鹽,再加入水配製
1、計算:100克質量分數為10%的食鹽溶液中食鹽為:100克X10%=10g;
80克質量分數為5%食鹽溶液含食鹽為:80克X5%=4g,
還需食鹽:10g-4g=6g; 需加入水量:100g-80g-6g=14g;合14ml水.
2、稱量:用天平稱取6g食鹽,量筒量取14ml水.
3、將80克質量分數為5%的食鹽溶液,倒入300ml燒杯中,再加入6g食鹽和14ml水,用玻璃棒攪拌即可.
4、裝瓶,將上述溶液裝入試劑瓶中,貼上標簽.
方案三:用固體食鹽與50克質量分數為20%的食鹽溶液和水配製
方案四:還可以用食鹽、5%、20%溶液混合配製等.
②以上你設計的兩種方案中,哪一種方案更好?請說明原因.
第一種方案好,簡單操作簡便.
③錯誤:1、食鹽稱量後倒入燒杯中撒到啦外邊.2、量取水時,使用了仰視讀數.
3、量筒內的水未到干凈,即有剩餘.等

Ⅷ 設計一個加快食鹽在水中溶解的實驗設計一種方案即可

取兩個裝有同等水量的燒杯,標為a杯、b杯,a中裝熱水,b中裝冷水,分別加入等量食鹽,a杯食鹽溶解較快

Ⅸ 關於加碘食鹽日常保存的研究課題的目標與方案設計

加點實驗日常保存的研究課題,目標與方案加點食鹽主要是點它那樣比較好,可以預防大脖子病。

Ⅹ 食鹽專營辦法出台,國家為什麼房開食鹽價格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改革食鹽產、運、銷領域的計劃管理模式,打破區域限制,取消政府定價,引入市場競爭,釋放市場活力。


前幾年發生過「搶鹽」風波,不少人還記憶猶新,大家很關心食鹽的安全穩定供應問題。我國食鹽生產能力遠大於消費量,供應較為充足。雖然一些特殊情況下出現過幾次搶鹽事件,但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下,經各部門密切配合,很快得到平息。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很重視食鹽供應安全問題。

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食鹽是一日三餐比不可少的,而國家房開食鹽價格,這大家來說都是有一定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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