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訓
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的第五章主要關注安全教育培訓,旨在保障學生的全面成長。教育內容廣泛,強調人文理念、思想道德、法制意識、自然科學、科技知識、心理健康、疾病防控以及行為規范,目標是培養學生關愛生命、注重健康、遵守法律、和諧相處的品質,並提升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
學校嚴格遵循《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和國家課程標准,確保安全教育的制度化。中小學將安全教育納入地方課程,而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則將其納入日常教學,確保給予足夠的時間進行學習。
學校通過校園網路、閉路電視和宣傳櫥窗等多渠道進行安全教育,如在開學、放假和季節轉換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活動。安全知識教育融入日常課程和各項活動中,通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學校鼓勵實踐操作,通過參觀實習、操作演練等形式,讓學生在實際操作中掌握判斷、避險、逃生和自救的技能,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行為能力。
教師和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同樣重要,不僅將其納入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還會對重要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確保安全要求得到嚴格實施。
教育行政部門則定期組織各類安全管理培訓,包括對學校領導、安全保衛人員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共同營造安全的學習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07年5月3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07〕26號印發。《辦法》分總則、指導思想與主要任務、學校管理工作、管理職責、安全教育培訓、學生的社會管理、安全事故處理與報告、獎勵與責任追究、附則9章48條,頒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