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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的培訓方案怎麼寫

發布時間:2025-03-10 14:41:02

⑴ 如何加大農村對社保的宣傳教育

1.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農村的各項事業都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是與現在情況不相適應的是,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管理相對落後,廣大的農民一直處在社會保障網之外,他們的生活情況和生老病死大多數都是由個人和家庭負責,這種情況的存在不利於國家深化對本文由手機論文網http://m.lw54.com收集整理農村的改革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最重要的是不利於整個經濟社會、城鄉的協調發展。
1.1農村的社會養老措施不理想
從社會保障費用的支出來看,占人口總數80%左右的農民的社會保障支出費用所佔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支出卻有十分之九,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鄉差距不斷的擴大,主要原因就是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對農民的養老問題不夠重視,尤其是貧困偏遠地區。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開始對農村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積極的探索和解決。在各個地區的試點活動逐步開展,雖然表面上看農村養老保險的工作開展的不錯,但是實際上在具體實施的方面開展的並不理想,參加保險的人數並不夠多,推行的也不夠全面,經過了好多年的開展和運行,仍然只有12%的農民參加到了農村養老保險的活動中,仍有88%的農民游離在社會保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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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農村醫療保險系統不完善覆蓋率低
雖然很多地區努力恢復合作醫療,但是由於缺少國家給予的經濟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規范,所以恢復的情況並不理想。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保險覆蓋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農村合作醫療的高峰期,合作醫療人口的數量也十分低、覆蓋率也不夠廣泛。另外,根據我國衛生部的調查顯示,有86%的農民還是沒有任何的社會醫療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時候是自費。
從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具體實施情況來看,大部分的農民仍然是處在社會保障網之外的。
2.現行的農村保障存在的問題
2.1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狹窄、覆蓋面小
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夠合理,沒有體現全社會的責任,在保險金的基礎上,堅持以個人的納稅為主,集體的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的扶持原則。這樣的規定下,使國家所體現的責任過小,對農村建設的投入過少,這樣使農民和貧困地區沒有經濟能力能夠承擔社會的保障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獲得的渠道也狹窄,與城鎮的社會保障覆蓋面差距過大,而且,農村的社會保障包括養老、合作醫療、低保、特困戶基本生活補助等社會救濟。
2.2農村社會保障管理不夠科學
現行的農村保障項目管理十分混亂,規模不夠科學規范,存在管理體制不合理、保障資金成本高和基金運營的不合理等問題。農村社會的保障水平低還集中體現在對保險基金的管理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多是從地方征繳、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監控和管理,導致我國農村基金的使用存在著很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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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農村社會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從我國農村目前的社會保障立法情況來看,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雖然在過去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規和條文規定,但是大多是單項的、功能單一的、存在漏洞的,沒有形成有機合理的法律體系。我國迄今為止仍沒有一部專門性的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只是可以在相關的法律中找到一些關於社會保障問題的條款,沒有完整、可造作性強的程序。
3.如何加強農村的社會保障管理
3.1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開
社會保障的管理要先從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⑵ 農村低保入戶調查記錄範例

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所以你一家四人就填一份表,具體的條件可參照下面的文件
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閩政〔2004〕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閩政〔2007〕7號)精神,制定農村低保工作規范。
一、農村低保工作原則
農村低保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政府以貨幣補助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達到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農村低保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1、保障基本生活;
2、屬地管理;
3、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
4、保障水平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5、公平、公正、公開。
二、農村低保工作管理機構職責
(一)各級民政部門是農村低保工作管理機構,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各級人民政府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農村低保工作。
(二)省級民政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全省農村低保工作。制定全省性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省級農村低保年度補助資金需求計劃,會同財政部門提出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分配方案,協同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會同有關部門草擬全省農村低保標准調整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農村低保工作;負責全省農村低保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以及其他與農村低保工作有關的事項。
(三)設區市民政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工作。制定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制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調整本行政區農村低保標准;編制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劃和年終決算,協同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資金使用情況;負責本行政區農村低保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以及其他與農村低保工作有關的事項。
(四)縣級民政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省、市、縣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工作。制定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調整本行政區農村低保標准;編制本行政區農村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劃和年終決算;建設和管理本行政區農村低保信息系統;負責農村低保待遇的審核審批;管理農村低保工作檔案等事項。
(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農村低保待遇申請的審核;受理轄區居民的低保申請,指導村委會開展農村低保工作;定期核查轄區農村低保家庭收入變化情況;管理農村低保工作檔案等事項。
(六)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受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管理審批機關)委託,負責受理本村居民的低保申請;組織成立低保評議小組,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等基本狀況進行入戶調查、初審和公示;跟蹤核查農村低保家庭收入變化情況;管理農村低保工作檔案。
三、農村低保范圍及低保待遇
(一)凡本省農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低保標準的,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均可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贍養或撫(扶)養關系的人員。包括:
1、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2、父母雙亡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3、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4、民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認定的其他成員。
戶口已遷出的在校學生,仍視為家庭成員。
(二)各地按照當地低保標准制定相應的分檔補助標准,根據低保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困難程度給予不同檔次的補助。
對重度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危重病人、70周歲以上老年人、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等特殊困難對象給予重點保障,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農村低保對象除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外,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臨時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其他專項救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已經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應予取消:
1、不按規定程序申請審批、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者弄虛作假的。
2、拒絕接受低保工作人員入戶核實家庭財產和家庭收入的。
3、家庭成員自費(不含社會各界或親戚朋友資助)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
4、家庭成員有出國工作(包括勞務輸出)、學習、經商的。
5、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拒絕勞動使其承包管理的田地、山林、水塘等被撂荒的(因外出打工、經商而轉包他人的除外)。
6、有高額價值收藏、買賣股票或其他投資行為的;有高於農村低保標准饋贈、禮金支出的;平時穿戴具有較高經濟價值首飾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7、擁有機動車輛(不含殘疾人代步車)、行動電話等非生活必需品或家中飼養觀賞性寵物的。
8、近半年內購買高檔(單件價值在800元以上)家用電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兩年內建設(實施「造福」工程除外)或非拆遷原因購買住房、近一年內裝修現有住宅且無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擁有具備一定經濟價值、可租賃的閑置住房的。
9、因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違法行為正處於被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違法人員本人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0、申請人的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贍養、撫(扶)養義務的。
11、按規定不能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其他情形。
四、農村低保標准確定與調整
(一)農村低保標准按照當地維持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衣被、水電、燃料、其他日用消費品等費用確定。
(二)設區市所轄區農村低保標准,由設區市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縣或縣級市的農村低保標准,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各地制定的農村低保標准不得低於省定標准。
各地農村低保標准,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以及農村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五、農村低保家庭收入核實與計算
(一)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
貨幣收入包括:
1、工資性收入:指農村居民受雇於單位或個人而獲得的勞動收入;
2、家庭經營收入:指家庭成員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服務業、加工業等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扣除生產成本和相關稅費後的實際收入;
3、財產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村集體分配及其他股息與紅利收入、保險收益以及其他投資收入、土地徵用補償收入、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收入、財產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收入、知識產權收入、財產轉讓收入等;
4、轉移性收入:包括養老金、軍人轉業費或復員費、人身傷害賠償中生活費部分、保險賠償金、退耕還林補貼、歸僑生活補助費、庫區移民生活補助費、老年人定期生活補貼、贍養費或撫(扶)養費、救濟金、接受的饋贈和繼承的遺產、偶然所得收入等;
5、其他應當計算的家庭收入。
實物收入按物價部門核定或按物價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認定的物品價格計入家庭收入。
居民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時,其家庭人均年收入按上年度家庭總收入除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數計算。
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上年度收入總額÷家庭人口數
(二)家庭收入不包括下列收入。
1、優撫對象、革命「五老」、建國前入黨老黨員等人員按照規定享受的優待金、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和保健金;
2、政府給予的獎金和特殊津貼;
3、人身傷害賠償中除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4、因公(工)傷亡人員及其家屬享受的工傷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撫恤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生活補助金;
5、在校學生的生活津貼、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等;
6、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
7、與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沒有法定贍養、撫(扶)養關系的親友、社會組織或政府給予的數額在500元以下的一次性臨時資助、救助或慰問款物;
8、因病生活困難而得到政府救濟款和社會捐贈款中用於治病支出部分;因災生活困難而得到政府救濟款和社會捐贈款中用於住房修復部分;因就學困難而得到政府救濟款和社會捐贈款中用於學費支出部分;
9、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認定不計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三)核實家庭收入可採取下列辦法。
1、個人申報法。申請人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實際生活狀況,同時經辦人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
2、入戶調查法。經辦人員直接到申請人家中進行調查,核實家庭收入情況和吃、穿、住、用等實際生活狀況;
3、信函索證法。對於外出務工人員,經辦人員通過信函向用工單位索取有關證明材料;
4、消費跟蹤法。由村委會對申請人家庭的收入、消費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了解其實際生活狀況;
(四)農村居民因國家徵用土地、房屋拆遷而獲得一次性補償金的,應視情計入家庭收入。購買住房或自建房屋後有結余的,應計算可分攤年數。在可分攤年數內,該家庭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在可分攤年數外,符合低保條件的,可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可分攤年數=補償金收入結余部分÷(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家庭人口數)。
其他收入在計算可分攤年數時,參照上述公式計算。
租房住的,補償金收入在扣除兩年的租金後(租金數額以租房協議為准),計算可分攤年數,在可分攤年數內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自有住房或借住他人住房的,全部補償金收入計算可分攤年數,在可分攤年數內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五)農村居民因國家徵用耕地而獲得一次性補償金的,應視情計入家庭收入。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有結余的,應計算可分攤年數,在可分攤年數內,該家庭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全部補償金計算可分攤年數,在可分攤年數內,該家庭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在可分攤年數外,符合低保條件的可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六)領取一次性補償費用的人員,在可分攤年數內,因病、因災等特殊情況將領取的補償費提前用完(以使用憑證為依據),生活確有困難的,可申請農村低保待遇。
(七)計算申請人和低保家庭收入時,有贍養費、撫(扶)養費支出的,應從申請人家庭收入中扣除;有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的,應計入申請人家庭收入。
贍養費、撫(扶)養費支出或收入的計算方法:
1、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照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如果法院提供無法執行證明的,不計入家庭收入。
2、無協議、裁決或判決的,贍養人、撫(扶)養人家庭年人均收入達到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兩倍以上的,按下列計算公式計付贍養費、撫(扶)養費。
計算公式:贍養、撫(扶)養費=[贍養、撫(扶)養人家庭年總收入-當地農村低保標准×200%×贍養、撫(扶)養人家庭人口數]÷[贍養、撫(扶)養人家庭人口數+被贍養、撫(扶)人數]
3、實際支付贍養費、撫(扶)養費高於上述規定的,按實際支付額計算。
贍養人、撫(扶)養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或者等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兩倍的,可以不計算贍養費、撫(扶)養費。
(八)外出務工人員的實際收入一時難以核查的,按不低於務工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從事經營性活動的實際收入一時難以核查的,按不低於經營地同行業平均收入計算,但不應低於經營地最低工資標准。
申請人家庭有靈活從業人員的,其收入依據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業收入測算標准進行認定;收入難以認定的,按照當地行業平均收入計算。
(九)認定家庭實際收入的有效證明。
1、務工人員的收入證明,由用工單位認定其收入並出具證明。
2、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由市場管理部門認定其收入並出具證明。
3、從事第三產業非正規就業工作人員的收入證明,由鄉(鎮)或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或其他管理機構認定其收入並出具證明。
4、從事建築業、修鞋、縫紉、廢品收購等行業人員的收入證明,由本人申報或由知情人提供情況的,村委會評議小組經調查後提出意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定。
上述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方才有效。
六、農村低保待遇申請與審批
(一)農村低保待遇按照個人申請,村委會入戶調查、初審、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縣級民政部門抽查、審批的程序辦理。
農村低保按照年度動態管理要求,於每年10月至12月受理申請、集中審批。農村低保申請家庭從獲得批准後的下一年度起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二)農村低保待遇的申請應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通過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並根據家庭成員實際情況,提供以下材料或復印件: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收養證或其他證明其家庭成員身份關系的證明;
2、殘疾證、勞動能力狀況證明、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優撫對象證明;
3、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賃合同、就業狀況證明、有勞動能力家庭成員的收入狀況證明;
4、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歸僑生活補助費證明;
5、領取一次性補償金的數額及用途證明;
6、有關裁決、判決、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等。
特殊情況下,也可由非戶主家庭成員或者法定監護人、社會組織等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居住地村委會應按照戶籍地村委會的協查函件要求,協助做好申請人家庭收入調查取證及公示等工作。
家庭成員戶籍不在一起、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的,應由戶主方向其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家庭其他成員戶籍地村委會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由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組成家庭且共同生活在農村,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可以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在城市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低保待遇。
(四)村委會受理申請後,應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及生活狀況等進行入戶調查。入戶調查工作人員至少2人,並填寫《農村低保家庭調查審批表》,實行「誰入戶、誰簽字、誰負責」的首問責任制,入戶調查結果應由入戶調查人和申請人簽字確認。
村委會應組成低保評議小組,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小組由村民代表、村委會成員、駐村鄉(鎮、街道)幹部等組成。低保工作人員向評議小組會議介紹入戶調查情況,經評議小組成員評議後表決。出席評議人員必須超過評議小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能有效。評議小組評議情況應形成記錄並存檔。也可以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
出席評議小組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認為評議對象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數、家庭住址、家庭收入狀況、擬享受低保補助金額等),公示時限為不少於5日。無異議的,由村委會簽署意見並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評議小組會議未通過或者公示有異議並經核實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做好審核記錄。認為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並蓋章後,將申請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認為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六)縣級民政部門應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對申請人進行入戶抽查。對擬批准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家庭,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通知村委會再次張榜公示,公示時限不少於5日。無異議的,由縣級民政部門下達批准通知書,並由村委會代發由省級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縣級民政部門統一代辦的金融機構存摺;有異議的,應重新審核,對經調查核實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應及時開具不予批准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七)申請人對家庭收入核定有異議的,可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民政部門提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查完畢,情況屬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核查結果應及時書面反饋申請人。
申請人對於村委會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低保工作人員應再次進行入戶調查。經評審認為符合條件的,再次進行公示。經評審仍認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或在第二次公示中仍有異議並經核實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七、農村低保對象管理
(一)低保對象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內進行戶籍遷移的,持遷出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低保證明,到遷入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低保關系變更手續,不再重新履行申請、審批程序。在不同縣級行政區之間進行戶籍遷移的,由低保對象持遷出地管理審批機關出具的低保證明和低保檔案復印件,到遷入地重新履行低保申請手續,遷入地管理審批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簡化審批程序。
(二)各地應實行社會化發放辦法,由縣級民政部門委託金融機構按月或按季足額發放農村低保金。
對於行動不便的低保對象,可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派專人上門發放農村低保金。
(三)農村低保實行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差金額有升有降的年度動態管理機制,每年10月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年審,並張榜公示,公示時限為不少於7日。管理審批機關根據農村低保家庭人口或收入變化情況,辦理續發、停發、減發或增發農村低保金的手續。仍符合低保條件的,由縣級民政部門在《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蓋年審章,繼續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辦理取消低保待遇手續,下一年度起停發農村低保金,同時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四)農村低保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管理審批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對象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應做好低保申請人入戶調查的信息採集工作;縣級民政部門應做好低保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縣級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應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低保對象家庭檔案,並設立專櫃保存管理。
縣級民政部門保管的低保檔案包括低保對象申請表、調查審批表、補差金額調整表、發放名冊等;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保管的低保檔案包括評審花名冊、評審記錄、發放名冊等;村委會保管的低保檔案包括評議小組會議記錄、發放名冊、公示名冊等。
八、農村低保資金管理
(一)農村低保資金來源包括。
1、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2、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的資金;
3、上級財政補助的資金;
4、福利彩票公益金;
5、其他資金。
(二)農村低保所需資金,由各級政府分級負擔,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財政部門應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下設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分戶,用於農村低保資金收支的管理與核算。
在每年年底前,民政部門應根據年度動態管理核定的農村低保人數,編制下年度農村低保資金預算方案,按法定程序列入年度預算。預算執行中需要調整的,民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當年度農村低保資金有結余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結轉下年度使用,統一列入下年度農村低保資金支出預算計劃。
縣級民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農村低保資金使用情況,並編制年終決算,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三)農村低保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遵循「民政部門核定對象和標准,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發到人」的管理原則。縣級民政部門按照農村低保實際人數和所需金額,應於每月月底前編制下個月資金支出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在對同級民政部門報送的資金支出計劃審核後,根據月支出計劃提前將所需資金撥付到受委託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低保對象名冊和補助金額,按時足額將低保金發放到農村低保對象個人帳戶。少數實行按季度發放保障金的地方,農村低保資金最遲應於每個季度的第二個月月底前發放到戶。
(四)各地農村低保工作所需業務經費,按照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在部門預算中統一編制,報同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業務經費主要用於低保核查、建檔、培訓、信息系統建設和低保工作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開支。
九、農村低保工作監督與檢查
(一)各級民政部門應建立和完善低保公示制度,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公共場所、政務公開欄、宣傳欄等形式,公開低保政策、低保標准、申請審批程序、低保金發放、低保對象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二)各級民政部門應設立意見箱和咨詢投訴電話,受理居民的咨詢、投訴、舉報。對於群眾投訴和舉報的問題應逐一登記,及時調查處理,並向有關人員反饋。
(三)各級民政部門應加強農村低保資金管理。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跟蹤監督、審計農村低保資金使用情況。
十、本規范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本規范由福建省民政廳負責解釋。《福建省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行規定》(閩民救〔2004〕32號)、《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閩財社〔2004〕9號)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為准。各地可根據本規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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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結,它可以有效鍛煉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總結怎麼寫才不會流於形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社區低保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分享。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1

20××年柳背橋社區居委會在石橋鋪街道事務科的指導下,認真開展低保調查審核以及低保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一)嚴格低保審批程序

社區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低保評議制度、評議小組成員名單、低保分類管理工作名冊,社區居委會按不同人員實施了分類管理及參加公益勞動管理制度;搞好長效管理,我們社區,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時,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到社區簽到,由低保居乾和社區管衛生的居干一起帶隊,打掃居民活動場地、綠化帶等。一方面安排有勞動力的低保人員在門崗值班,參加社區巡邏隊巡邏,加強社區治安防範;勞動不到位者嚴格按低保管理條例處理。

(二)加強動態管理

(1)柳背橋社區到20××年11月份低保發放表止,享受低保戶數35戶,總人數59人,其中a類人員21戶、b類人員9戶、c類人員5戶;從20××年12底至20××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戶16戶;調增低保金3戶,停止低保戶18戶,其中2戶遷離本轄區、12戶辦理超齡養老保險、2戶不原意參加社區公益活動取消、4戶社區幹部推薦其就業、已走上就業崗位。

(2)我社區堅持按街道統一的工作程序辦事,堅持戶主申請、入戶調查、張榜公布、群眾評議,將低保政策落到實處。社區對申請享受低保的人員堅持認真調查、嚴格審核、規范材料,確保低保對象不錯、不漏、不誤。每月對三類人員進行審核、二類人員按季審、一類人員半年審核一次;為了讓上級部門及時掌握各種數據,我社區均能在規定時間上報各種統計報表,並做到真實、正確。

(三)強化分類救助工作

社區現有分類救助人員24人,70歲以上的有1戶、重殘和殘疾人2戶、重病有3戶。

(四)低保與就業聯動工作

(1)社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為低保對象聯系單位爭取再結業,對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實施低保漸退制度,在三個月的試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對象免除了後顧之憂,××年社區幹部推薦其就業、已走上就業崗位的有4人;

(五)基礎管理工作

(1)社區對群眾的來電、來訪,均做到熱情接待,仔細調查,認真記錄,認真處理,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為了方便群眾舉報,社區在張榜公布的公告上公開了街道事務科、居委會的舉報電話號碼,另設有舉報箱一個。

(2)社區根據街道的要求,對每戶低保對象的本人申請、審批表、證明材料等都進行歸類建檔管理;

(3)認真開展低保建檔工作。社區居委會為每一戶低保家庭建立了檔案,做到人數清,人員情況准確,並對低保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六)創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區居委會幹部對轄區特困戶低保居民5戶,執行一幫一服務、對轄區享受低保困難殘疾人2人,執行二幫一服務;

(2)為轄區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難戶家庭申請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款10050元。

(3)在20××年春節來臨之際,社區工作人員分批、分期走訪、了解、看望了轄區45戶低保戶;為24戶特困低保戶送去了米、油、臘肉、板鴨等。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2

20xx年土門巷社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區民政局低保處及街辦民政室的指導下,以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實施辦法》為准繩,我們堅持做好認真開展年度核查工作,對低保戶的初審、復審、申報工作,做到調查入戶、公示上牆、舉報認真接待,通過上下齊心努力,圓滿完成了今年的低保各項工作任務。截止20xx年11月止,土門巷社區低保狀況是:

社區共有5個居民小組,19個單位,其中已納入低保的單位7個,低保總戶數433戶、1160人,月保障金56664元/月。其中市直企業下崗職工294戶、766人,一類3戶、3人,二類36戶、91人,三類255戶、672人,月保障金37198元/月;區直企業下崗職工及居民139戶、394人,一類2戶、3人,二類77戶、207人,三類50戶、154人,月保障金19466元/月。

我們在今年的低保工作中,首先,街辦成立了低保評審委員會,居委會成立了低保評議小組,在此基礎上街辦有低保專管員,社區居委會有專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眾的低保申請後,通過認真調查摸底、入戶核實、張榜公示、評議小組的評議、評審委員會的審議後,方上報市、區民政局低保處。

在今年實施低保動態管理中,我們在市、區低保處的指導下,今年年初針對轄區所有的低保對象家庭人中、就業及收入變化的情況,開展年度核查,進行全面核實走訪,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公示、評議、評審制度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低保補差有升有降,管理實行分類,真正實行動態管理。今年共取消26戶,79人,月保障金3150元/月。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3

一、年度工作總結

1、全面開展城鄉低保重新登記和提標擴面工作

為確保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范運行,我縣從3月份和4月份分別對全縣現有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登記、審核、認定。這兩項工作基本結束,初步完成方案制定的主要任務。

對城市低保,通過對低保對象重新登記、審核、認定,杜絕和糾正錯保、漏保、「人情保」、「關系保」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現象,符合條件的繼續享受低保待遇,凡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退出,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確保我縣城市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從三月份開始運作,經過宣傳發動、登記造冊、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審核、審批建檔等階段,初步完成預定之目標。6月份我縣城市低保對象為2356戶,5038人,經過清理,將不符合繼續享受條件取消706戶1553人,新增410戶902人(按動態管理陸續調整到位),保障覆蓋面為5.08%,超過全省5%的平均水平。

城市低保從8月份開始實施分類施保,將低保對象分為a、b、c三類,分別按420、360、300元新標准發放城市低保金,人均月補差337元。

農村低保審核登記和提標擴面是在20xx年重新審核認定的低保戶基礎上增加保障對象,7月份核定農村低保對象19774人,保障面由現在的2.9%提高到3.8%左右,保障標准由原年人均1800元提高到年人均2400元,七月份實行分類施保,a、b、c類人均補差標准分別為200元、150元、100元。人均月補差137元。20××年農村低保累發放233056人次/3464.601萬元,城市低保發放低保金54458人次/1668.824萬元。做到本年度城鄉低保金按月足額發放。

同時開展享受低保近親屬備案登記制度和部門聯系會議制度,更好的完善我縣城鄉低保工作。

2、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加大城鄉醫療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補助標准。20××年城鄉醫療救助大病救助1003次人/416.23萬元;一站式醫療救助3428人,撥付救助金176.5萬元。

3、加大臨時救助投入力度

認真宣傳《安徽省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結合實際,完善城鄉困難居民救助機制,及時解決低收入群眾的突發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對遭遇各種臨時性、突發性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給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全年累計救助610人次/302。55萬元(包括重大疾病及意外傷害死亡救助200戶200萬元)。

4、建立「一門受理、部門協助」社會救助新模式,設立救助申請窗口,設立救助。成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二、年度低保工作計劃

(一)城鄉低保抓規范、陽光

1、鞏固公開公示年活動成果,完善制度,優化低保審核程序,創新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著力打造「陽光低保」。

2、開展城鄉低保年度核查,實行全面核查和重點核查相結合。組織專人對全縣低保對象再進行核查,逐步解決農村低保中存在的關系保、人情保等問題。

3、建立信息比對機制。通過加強城鄉低保對象資料庫建設,完善低保信息系統,及時更新低保信息內容,及時開展信息比對,為各項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准確數據。

4、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效率。

5、建立和完善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幹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

(二)醫療救助抓完善、推進

1、積極探索、推進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根據省廳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台其它重特大疾病救助相關政策。

2、優化和完善即時結算申報審核程序,加強對醫療救助「一站式」定點醫院的監督和管理,鞏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務成果。

3、加大定額門診救助力度,對慢性病患者實行現金與救助卡救助相結合。

(三)臨時救助抓快捷、監督

加大對臨時救助的發放、監管和公示力度,所有救助對象需在村或社區低保公示欄進行公示。簡化相關手續及中間環節,充分體現其及時性,方便受助群眾,提高應急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社會救助機制體制建設。力爭在鄉鎮配備1名專職從事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在城關每個社區配齊一名低保員,真正解決好有人辦事,有錢辦事的問題。(低保局)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4

1. 社區概況及低保總體情況

海州社區隸屬於沙河口區星海灣街道,位於星海浴場北西南路沿線,轄區范圍包括海州街、海月街、海源街等地的住宅小區,20xx年末社區人口7987人。

海州社區低保人員以殘疾人為主。據悉,20xx年末社區內共有各類殘疾188人,其中肢體殘疾和精神障礙人數約佔77%。今年有51戶83人申請低保。社區在低保管理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成立了評議小組,每五天召開一次例會,進行相關事情的討論。在低保個人的認定工作中,社區採取「隨進隨出,動態管理」的措施,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相關任務。

據海州社區工作人員介紹,大連市低保補貼標准為360元/人,只要達到相關標準的人員均可申請領取低保補貼並享受相關政策。同時工作人員也表示,某些因突發情況致困者,雖然其收入並未在低保線以下,但經入戶調查確系生活困難,可立即申請低保補助。同時社區也會組織應急捐款等活動,幫助渡過難關。社區在每個月的5日和10日向街道上報低保人員的變更情況,每三個月向有關部門出具一次收入證明,每半年重新進行一次低保審核,確保貧困人員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補助。

2.低保戶調查--喜憂參半

經過社區工作人員的引導,我們實踐團隊成員進入三家住戶實地調查。調查的情況讓我們喜憂參半。

1) 醫療保險制度急待改進

我們走訪的低保戶人員都為不同程度的殘疾人,或患有某種疾病而喪失工作能力,生活非常艱難。采訪過程中,他們對國家對於他們的照顧表示了深深的感激。但是他們也提到,很多時候他們不敢到醫院看病,因為治病所花費的醫葯費用遠遠超出他們的經濟承受能力。根據國家政策,低保人員的葯費和住院費可以憑低保醫療卡享受一定比例的簡免,但這並未包括相關的檢查費用等項目。而在看病過程中,相關的檢查費用往往非常昂貴,是他們的經濟能力難以承受的。目前現行的減免額度無疑是杯水車薪。這使得低保人員陷入「有病不敢治」的尷尬境界。因此,對於醫療方面的補助政策急待修改。最好能將各項醫療費用作以50%的減免。這樣能夠真正地緩和這一領域的問題。

2)補助工作崗位不合適

單憑額度有限低保補助,是難以滿足貧困人員的日常生活的。因此很多貧困人員尋求通過再就業的方式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然而目前相關部門提供的一些工作崗位是不適合部分殘疾人進行就業的。工作崗位雖然多,但是他們力所能及的很少。當然,提供就業的方法在相當程度上緩解了相關問題,但這只是針對健全人而言。這些工作是有些身體殘疾的貧困人員力所不能及的。因此能否為殘疾人提供合適的工作,是問題的關鍵之一。

3)心向太陽 知足常樂

在同這些貧困人員的談話過程中,他們樂觀的態度深深地打動了我們。我們沒有想到,盡管他們的生活還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困難,但他們對待生活卻一如既往地從容,從未怨天由人。在談話中,一位視力殘疾的大叔對我們說,「要知足才能常樂。國家給予我們這么好的政策,我們還要奢求什麼呢?」心向太陽,知足常樂。當離開他們的時候,我們發現他們雖然身體、經濟上步履維艱,他們卻是精神上的強者。

3.事後總結

活動結束,我們對於社會低保制度的薄弱環節,可以概括為兩點:其一,醫療保障需要改進。巨額的醫療費用是低保人員無法承受的。如果能夠在看病花費的總費用中給予50%的減免,他們的生活會改變許多。其二,應為殘疾人提供他們力所能及的崗位。畢竟他們也想要工作,也想通過工作改善生活,單純的低保金是不足以維持他們生活的。

許多人認為,低保人員是窮潦倒的,心理狀態大多有些偏激。但我們今天采訪的低保戶,他們的精神狀態卻是風雨過後的雲淡風輕。可以說,他們雖然貧困,卻不潦倒。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5

在市、街道民政部門的幫助指導下,***社區民政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民政工作維護社會穩定,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的職能,***社區民政工作努力開展各項民生工程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求真務實,認真落實民政低保工作、殘疾人救助、醫療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項民生救助的方針政策。做到民生對象有進有出、應保盡保、不漏保、不虛報,充分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困難居民家中。切實維護了民政對象的基本生活權益,為***社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

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一、低保工作

為了做好社區民政低保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文件精神,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相關的實施條例及方案,並在街道民政辦的指導下,***社區結合本社區的實際情況,在貫徹落實上下功夫,認真負責地開展本社區低保對象重新認定審核工作,

1、加強領導 統一認識

成立了***社區城市低保重新認定審核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並制定了實施方案。通過學習大家對城市低保「應保盡保、應退即退」動態管理工作機制,有了統一認識。

2、及時宣傳動員:

社區採取進巷入戶進行宣傳告知,並在社區各主要幹道、巷口張貼宣傳通知單。社區參與宣傳人員70人次,發放《致城區居民及低保戶一封信》宣傳單500多份。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這次重新審核的目的'、申請時間、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區內全覆蓋、家喻戶曉、不留死角、不讓一戶低保戶因信息延誤不能及時重新申請辦理,給原本就困難的生活造成傷害。

3、認真收填申請材料:

社區低保員認真核對每個申請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根據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員檔案。低保實行了動態管理,

4、積極入戶調查:

社區成立專職入戶調查小組,深入到轄區申請低保戶家中,認真聽取申請戶本人或家人陳述;細心觀看申請戶家庭擺設;禮貌走訪左鄰右舍; 耐心詢問申請戶家庭成員情況。逐步推進社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會化管理。

5、民主評議公示。

社區實施了邊調查、邊民主評議的工作方法,審核實行集體評議,記錄准確、完整,按要求對低保對象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全面,公示欄按要求固定室外,公示欄上有各級舉報電話。

6、落實公益勞動

落實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制度,記錄完整、續保登記制度落實,且記錄准確完整,處罰到位。今年低保戶參加社區志願者活動58次。

二、殘疾人救助工作

殘疾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更需要社會的關愛。社區現設有殘聯協會,殘聯協理員。對社區內的殘疾人開展了「關愛你我行計劃」,組織社區志願者走進殘疾家庭,為社區的殘疾人提供關愛。社區針對殘疾人開展了一系列的幫扶工作,如:對社區內白內障人員免費治療登記工作、殘疾兒童未入學人員統計工作、殘疾人免費安裝假肢登記工作、殘疾人免費相親會登記工作和殘疾人機動車燃油補貼登記工作。

在幫助殘聯人工作中,積極做好助殘的宣傳活動,為有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就業培訓,為他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讓社區內的殘疾人在愛心的關愛下更快樂的生活。

三、廉租住房工作

為確保社區廉租房有效地實施,認真執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補貼制度,對社區內申請保障性住房戶入戶調查,其家庭情況記錄、建立個人檔案。對申請人員遞交的相關材料嚴格審核。定期對已享受政策的居民進行排查,及時掌握他們生活情況,入戶了解他們的生活變化,認真做好動態管理,嚴格檔案的建立,資料齊全,認真保存,爭取做到細致,准確,周到。使廣大居民家庭切實真正的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

四、大病救助工作

為切實做好特貧困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社區積極宣傳、認

真審核並及時受理患病人員的救助工作,建立專人專檔,高度透明。

五、老年證辦理工作

隨著政府相繼出台一系列針對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社區辦理老年證的人數也相繼增加,考慮到一些老年人的行動不便,社區成立了愛心小組,專門負責上門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辦理老年證,把關愛老年人落到了實處。

六、節日慰問工作

在重大節日期間,社區把老弱病殘、低保戶列為重點慰問對象,同時也考慮到了軍屬、僑胞、困難黨員、監控對象、困難職工家屬等等,在實際慰問過程中對老弱病殘慰問對象進行上戶慰問,在物質慰問的同時還為困難群體帶去情感上的溫暖,精神上的鼓勵,溫馨的祝福,真誠實在的慰問困難群體,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

七、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對社區居民宣傳低保政策的力度還不夠,少數居民對低保概念理解不夠,以後,社區將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各種宣傳低保政策的力度,促進社區各項民政惠民工作的順利開展。

2、積極鼓勵支持享受低保人員創造就業機會,鼓勵他們樹立自強自立的精神,為創建和諧社區做出應有的貢獻。

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繼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尤其是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方面加大精力,將困難群眾的需要作為工作的第一信號,深入居民,了

解民情,掌握民意,傾聽民聲,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實實在在地為困難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真正讓困難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為打造和諧、溫馨社區,而貢獻我們的力量。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6

柳背橋社區居委會在石橋鋪街道事務科的指導下,認真開展低保調查審核以及低保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一)嚴格低保審批程序

社區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低保評議制度、評議小組成員名單、低保分類管理工作名冊,社區居委會按不同人員實施了分類管理及參加公益勞動管理制度; 搞好長效管理,我們社區,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時,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到社區簽到,由低保居乾和社區管衛生的居干一起帶隊,打掃居民活動場地、綠化帶等。一方面安排有勞動力的低保人員在門崗值班,參加社區巡邏隊巡邏,加強社區治安防範;勞動不到位者嚴格按低保管理條例處理。

(二)加強動態管理

(1)柳背橋社區到11月份低保發放表止,享受低保戶數35戶,總人數59人,其中A類人員 21 戶、B類人員 9戶、C類人員 5 戶;從12底至11月止,新增低保戶 16 戶;調增低保金3戶,停止低保戶18戶,其中2 戶遷離本轄區、12 戶辦.超齡養老保險、 2戶不原意參加社區公益活動取消、4戶社區幹部推薦其就業、已走上就業崗位。

(2)我社區堅持按街道統一的工作程序辦事,堅持戶主申請、入戶調查、張榜公布、群眾評議,將低保政策落到實處。社區對申請享受低保的人員堅持認真調查、嚴格審核、規范材料,確保低保對象、不漏、不誤。每月對三類人員進行審核、二類人員按季審、一類人員半年審核一次;為了讓上級部門及時掌握各種數據,我社區均能在規定時間上報各種統計報表,並做到真實、正確方的案,范的文的.歡,迎您1..。

(三)、強化分類救助工作

社區現有分類救助人員24人, 70 歲以上的有 1 戶、重殘和殘疾人2戶、重病有3戶

(四)低保與就業聯動工作

(1)社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為低保對象聯系單位爭取再結業,對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實施低保漸退制度,在三個月的試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對象免除了後顧之憂,09年社區幹部推薦其就業、已走上就業崗位的有 4人;

(五)基礎管理工作

(1)社區對群眾的來電、來訪,均做到熱情接待,仔細調查,認真記錄,認真處理,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為了方便群眾舉報,社區在張榜公布的公告上公開了街道事務科、居委會的舉報電話號碼,另設有舉報箱一個。

(2)社區根據街道的要求,對每戶低保對象的本人申請、審批表、證明材料等都進行歸類建檔管理;

(3)認真開展低保建檔工作。社區居委會為每一戶低保家庭建立了檔案,做到人數清,人員情況准確,並對低保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六)創新低保管理方法:.方的和工作手段

(1)社區居委會幹部對轄區特困戶低保居民 5 戶,執行一幫一服務、對轄區享受低保困難殘疾人 2人,執行二幫一服務;

(2)為轄區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難戶家庭申請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款 10050元。

(3)在春節來臨之際,社區工作人員分批、分期走訪、了解、看望了轄區 45戶低保戶;為 24 戶特困低保戶送去了米、油、臘肉、板鴨等。

社區低保工作總結7

xx年我社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及鎮辦的指導下,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基礎上,堅持認真做好各項低保工作。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建立建全組織機構,加強管理

我社區今年把低保證工作作為社區居務工作的重點來抓,由社區支部書記親自掛帥,社區低保專干認真貫徹落實《匯川區高橋鎮20xx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管理、組織、落實轄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強化學習,堅持每月工作例會中學習研究有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文件,提高業務水平。

二、嚴格規范操作,健全動態機制

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社區緊密聯系社區低保評議小組成員,深入走訪、調查,了解特困群眾疾苦,做到應保盡保。堅持與本地最低工資標准和失業保險標准相銜接,對不同人員實行不同的保障金額,使保障金更加科學,更加符合實際。規范操作,確保公正、公平,制定了從個人申請到逐級審核、資金發放的一整套操作規程。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低保補差有升有降,加強了規范化管理,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動態管理機制。

回顧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帶著淚水一路走來,我們從艱辛、困苦中磨練了意志,提高了業務能力,堅定了「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難」的工作信念,決心立足低保崗位,服務弱勢群體,切實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級領導的關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熱情和干勁,有社區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將與時俱進,積極踐行「中國夢」重要思想,不負眾望,努力將社區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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