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處理崗位培訓內容
一、培訓對象
各市、縣垃圾處理設施填埋場、焚燒廠、滲濾液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的操作工,或有志從事污水污染治理設施操作的個人均可報名。
二、報名條件
工作滿3年,年滿19歲。
三、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污水處理工培訓考核大綱》的要求,結合滲濾液處理的特點,進行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
四、培訓形式
1、課時:120 課時(含自學、自習時間),培訓採用集中上課方式,時間 5 天(包括考試。考試鑒定合格發給初級污水處理工《國家職業資格證》)。
2、根據報名人數分期培訓。
3、師資:由具備多年教學和實操經驗的高級工程師和該工種考評員授課。
4、具體培訓時間地點待報名結束後,另行通知。
五、收費標准
1、培訓費 950 元/人(含教材資料費、考證鑒定費、辦證費等)。學員可直接到我會繳交,也可通過銀行匯款。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惠福西路支行
② 污水處理廠新員工入職培訓一般多長時間
一般的崗前培訓要1個月以上
對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單位和崗位工作的能力。
對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崗前培訓。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前培訓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應當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政策知識、行為規范、紀律要求等。專業科目包括所聘或者擬聘崗位所需的理論、知識、技術、技能等。
崗前公共科目培訓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編制計劃,統一組織或者委託專門培訓機構組織,或者授權主管部門、事業單位按規定組織,一般採取脫產培訓方式進行。崗前專業科目培訓由主管部門或者事業單位組織,一般採取脫產培訓、網路培訓、以師帶徒等方式進行。
崗前培訓一般在工作人員聘用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累計時間不少於40學時或者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