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份轉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型大小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准。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股權結構
1、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占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注冊時的認股人為准。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設立股份公司後_________日內,應由注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並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系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簽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注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准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台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股,占_______股份。
公司股權結構如下表所示:
甲方願意將其中_______股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_______股,以每股_______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的賬戶。
3、因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交易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鑒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受讓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甲方: 身份證號住址:
甲方:身份證號: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甲乙雙方就雙方共同持股的位於威寧縣新世紀廣場 5-2-3(「藝剪美連鎖燙染美發城」)股份轉讓事宜,雙方進行了誠信、友好的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股份結構:甲方由三股東共同持有美發店 100% 股份,總投資35萬元,三股東各占總股份的33.3的股份。
二、甲方願意將% 股份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大寫:萬元整小寫:
(轉讓費包括店鋪房租房,宿室房租房、裝修及初步投資所有費用在內)。
三、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有權參加的管理及策劃意見權,並和甲方共同承擔贏利及虧損,(贏利及虧損抱括:店內水電費及宿室水電費、員工工資、生活開支費用、進貨產品費、廣告印刷費、車船使用費、員工培訓費、店內設施更換費及生活開支的其它雜費在內)。
四、雙方約定自簽訂之日起 ,美發店由雙方獨立經營,甲乙雙方按股份的贏利分配及承擔虧損。公司如有模式改變及須重新整改的股東必須參加開設股東會議,並且拿出方案。並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五、在合作過程中如乙方要開下一分店,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開設分店。
六、股權轉讓費必須在簽定協議之日一次性付清,不予以拖欠。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並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量解決。
甲方簽字 :
乙方簽字 :
20xx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