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檢察院工作總結
檢察院工作總結
篇一
20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級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有效監督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不斷深化“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把強化偵查審判監督、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為經濟建設發展服務作為檢察工作重點,深入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把“銳意改革,科學管理,科技強檢,素質興院”作為整體工作思路,不斷深化檢察改革,創新工作管理機制,切實加強了班子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全院幹警上下一心,開拓進取,奮力拚搏,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呈現了良好發展態勢。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反貪污賄賂工作,堅持以創新為動力,優化工作模式,提升偵查理念,努力尋求亮點、突出特色,深入開展查辦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貪污案件9件,挪用公款案件3件,賄賂案件1件;大要案6件,占立案數的46%;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12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4萬余元。
——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以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為主要內容,把工作重點放在開辟案源上,
加大了對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犯罪案件的偵破力度,依法查處瀆職侵權案件。共受理各類案件6件,其中:涉嫌濫用職權案件2件,涉嫌玩忽職守案件3件,涉嫌徇私舞弊案件1件;立案查處玩忽職守案件3件,濫用職權案件1件;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4件,轉出1件,初查終結不予立案1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萬余元。
——刑事檢察工作,認真貫徹上級院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強化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偵查監督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本院決定逮捕的各類案件116件165人,批准逮捕和決定逮捕116件159人,不捕6人,立案監督4件,提前介入11件,追漏捕1件1人,防錯6人,改性6件6人,發糾正違法通知書4份,發檢察建議4份,向公安機關發提供法庭證據通知書12份,辦案時限均在法定時限內辦結。公訴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和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各類案件157件223人,其中提起公訴108件145人,不起訴11件11人,報送綏化市院13件27人,退回偵查機關補查26件40人,防錯追漏10件,提前介入6件,發檢察建議8份。
——監所檢察工作,重點是提高刑罰執行監督能力,強化對緩刑監外執行的法律監督。對在押人犯進行法制宣傳教育4次,與在押人犯談話96人次。自實行《關於防止發生超期羈押案件的管理辦法》以來,無超期羈押案件發生。
——民行檢察工作,真正發揮在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中的監督作用,繼續把查處“五類重點案件”作為工作重點,積極尋找案源,加大辦理民行抗訴案件力度。共受理各類民行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1件,國有資產流失案件2件;向綏化市院提請抗訴案件7件,綏化市院支持抗訴3件,未支持2件,未審結2件,終止審查1件,撤回申訴1件。向法院建議改判2件,採用檢察建議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2件。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從調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個案預防上,認真落實上級對大要案實施“五個一”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議,一案一整頓、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訪。積極深入金融部門、**、**等企事業單位進行調查研究,幫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12次,受教育面達1500餘人次。同時,到國稅、地稅、衛生以及國有企業等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座談,並抓住全市的民心熱點工程展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點在**供水改造工程質量監督上展開了一系列的預防工作。
——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在認真做好“三個百分之百”工作的同時,把處理涉法訪作為工作重點,採取深度匯談的方式,變上訪為下訪,主動深入基層,公開、公正、講理、依法地答復上訪者,有效解決了無理纏訴纏訪問題,進而達到息訪息訴目的。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60件(次),其中來信34件,接待來訪26人(次)。初查控告舉報類線索10件,採取公開答復方式妥善處理上訪案件2件,辦理上級院交辦的案件1件。
——政工和紀檢監察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綏化市委和安達市委關於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指示精神,按照院黨組的要求,把教育活動作為全院黨的建設的中心任務,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在創新上下功夫,在結合上做文章,在突破中求發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教育活動取得實效,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同時,按照院里的安排,組織全院幹警進行了“**”知識培訓,使檢察幹警在公務活動中注意培養樹立自身的形象,展示出個人的品行修養,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辦公後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點,挖掘工作“亮點”,不斷強化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務職能,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建設。年初以來,按照院黨組的安排部署,積極做好院內大、小會議室和幹警辦公室的門窗、牆面、地面以及樓內走廊、衛生間全面修繕各階段的基礎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保證了我院辦公環境的全面改觀,使幹警享受到了現代辦公環境的溫馨。同時,加大了對值班值宿的檢查力度,加強了衛生、行政、財務、車輛和槍支的管理,服務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為檢察工作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後勤保障。
——檢察調研宣傳工作,緊緊圍繞全院總體工作思路,廣泛拓展調研、宣傳渠道,檢察調研宣傳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截止到11月末,我院共撰寫調研宣傳文章70餘篇,其中:有44篇宣傳稿件被各級新聞媒體採用,其中:國家級2篇,省級21篇,*市級18篇、安達市級3篇;調研文章有19篇被各級媒體採用,其中被省級以上採用3篇,*市院採用8篇,*市政法委採用4篇,《法學與實踐》雜志採用4篇,“基層院檢察長應處理好十種關系”在2013年《龍之劍》第一期刊登,淺析《刑法》第15條之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認定淺析被新時期共和國政法戰線(第九卷)發表;編發**檢察簡報34期。
——科技強檢工作,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設規劃做
實,我們著眼於檢察工作的發展方向,在網上查閱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到軟體開發和硬體建設比較先進的檢察院進行實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經過反復推敲和論證,擬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方案,為更好地發揮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具體做法
1、服務大局的執法理念已成為檢察工作的第一要務。
年初以來,我們認真貫徹市委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提出**的總體要求開展執法活動,把服務大局理念作為檢察工作的第一要務。一是積極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行教育活動,在活動中堅持做到“五個貫穿始終”即:把思想教育貫穿始終、把提高黨員素質貫穿始終、把聯系檢察實際貫穿始終、把解決問題貫穿始終、把學習和工作相促進貫穿始終,在院黨組的直接領導下,各科室積極配合,全院幹警積極參與,確保了教育活動在我院扎實有效地開展;二是以深化“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按照綏化市院里的安排部署,在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我院開展了“十個一”系列活動。通過系列活動的開展,統一了幹警的執法思想,規范了幹警的執法行為,使全院幹警的素質明顯提升,公正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明顯加大,人民群眾的滿意率明顯提高,真正為我市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優良的法制環境;三是積極開展扶貧解困活動,為黨和政府分憂解難。今年,我們繼續深入開展“一幫一”扶貧解困工程,並重點抓了對貧困村的.包扶工作。
春耕時,我們為任民鎮裕民村的特困戶解決了所需的種子、化肥。同時,為所包扶的第*中學的貧困學生送去了班子成員全體捐贈的4000.00元錢,該學校有10名貧困生得到過資助,已畢業的3名貧困生均以優異的成績升入我市重點高中。
2、強化法律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大,監督效果明顯增強。
今年以來,我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工作主題,結合開展的“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把人民群眾反映的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犯罪行為作為監督的重點,樹立“大監督”意識,對辦案程序進行規范,對監督途徑進行探索,對監督手段進行強化,堅持“三個注重”,即注重查擺、注重整改、注重實效,積極發揮檢察監督職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訴,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縮短辦案時限,捕、訴准確率均達百分之百,辦理的案件無一超時限,無一出差錯。在立案偵查監督方面,偵監科經常深入到法醫鑒定所、醫院、各派出所、公安局法制科等單位,查閱卷宗和檔案,主動尋找立案線索,確保立案監督收到較好效果,通知公安機關立案4件,已全部立案。在審判監督方面,公訴科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督方法,重點對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輕罪重判、重罪輕判進行監督。同時,切實轉變執法觀念,增強責任意識,注重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保護,繼續把引導偵查取證工作作為重點,加強了與公安機關的協調合作,堅持執行《引導偵查取證制度》、《引導偵查取證聯席會議制度》等相關制度,適時介入公安機關偵查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使一些久拖不決的案件得以順利訴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防錯訴3件6人。在刑罰執行監督方面,監所科按照上級要求,全面試行監所檢察工作“四個流程”,繼續抓好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專項檢察工作,對監外執行的緩刑罪犯實現了規范化管理,達到了有效的檢察監督。民行檢察工作在加大提請民事行政案件抗訴工作力度的同時,繼續探索採用檢察建議方式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方法和途徑,共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2件。
3、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了重點突破。
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反腐敗會議精神,廣泛宣傳,充分激發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反腐敗斗爭主動性和自覺性,注重突出“三個結合”。即把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緊密結合起來;把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和群眾舉報緊密結合起來;把懲治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採取送法進社區、企事業單位,幫助整章建制,進行法制講座等形式,加強了職務犯罪預防網路的基礎建設,使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思想上、行動上構築了拒腐防變的堅實防線,為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系統預防上,加大了預防網路建設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網路建設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預防網路輻射面,預防網路單位由去年的14家增加到42家,預防網路建設達到並超過了省院規定的40%的要求。今年,我們還圍繞“懲防並舉、反腐倡廉”宣傳主題,積極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主管檢察長還就此次活動的目的、時間、意義和採取的方法步驟接受了電視台記者的專題采訪,通過電視播發,有效地激發了群眾的舉報熱情和參與反腐敗斗爭的積極性,在社會上起到了強烈的反響,收到了顯著效果。
篇二
20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級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有效監督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不斷深化“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把強化偵查審判監督、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為經濟建設發展服務作為檢察工作重點,深入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把“銳意改革,科學管理,科技強檢,素質興院”作為整體工作思路,不斷深化檢察改革,創新工作管理機制,切實加強了班子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全院幹警上下一心,開拓進取,奮力拚搏,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呈現了良好發展態勢。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反貪污賄賂工作,堅持以創新為動力,優化工作模式,提升偵查理念,努力尋求亮點、突出特色,深入開展查辦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xxxx,立案1xxxx,其中貪污案件xxxx,挪用公款案件xxxx,賄賂案件xxxx;大要案xxxx,占立案數的4xxxx;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1xxxx。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xxxx余元。
——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以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犯罪專項活動為主要內容,把工作重點放在開辟案源上,加大了對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犯罪案件的偵破力度,依法查處瀆職侵權案件。共受理各類案件xxxx,其中:涉嫌濫用職權案件xxxx,涉嫌玩忽職守案件xxxx,涉嫌徇私舞弊案件xxxx;立案查處玩忽職守案件xxxx,濫用職權案件xxxx;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xxxx,轉出xxxx,初查終結不予立案xxxx;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xxxx余元。
——刑事檢察工作,認真貫徹上級院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強化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偵查監督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本院決定逮捕的各類案件11xxxx16xxxx,批准逮捕和決定逮捕11xxxx15xxxx,不捕xxxx,立案監督xxxx,提前介入1xxxx,追漏捕xxxxxxxx,防錯xxxx,改性xxxxxxxx,發糾正違法通知書4份,發檢察建議4份,向公安機關發提供法庭證據通知書12份,辦案時限均在法定時限內辦結。公訴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和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各類案件15xxxx22xxxx,其中提起公訴10xxxx14xxxx,不起訴1xxxx1xxxx,報送綏化市院1xxxx2xxxx,退回偵查機關補查2xxxx4xxxx,防錯追漏1xxxx,提前介入xxxx,發檢察建議8份。
——監所檢察工作,重點是提高刑罰執行監督能力,強化對緩刑監外執行的法律監督。對在押人犯進行法制宣傳教育xxxx,與在押人犯談話9xxxx次。自實行《關於防止發生超期羈押案件的管理辦法》以來,無超期羈押案件發生。
——民行檢察工作,真正發揮在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中的監督作用,繼續把查處“五類重點案件”作為工作重點,積極尋找案源,加大辦理民行抗訴案件力度。共受理各類民行案件1xxxx,立案1xxxx,其中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xxxx,國有資產流失案件xxxx;向綏化市院提請抗訴案件xxxx,綏化市院支持抗訴xxxx,未支持xxxx,未審結xxxx,終止審查xxxx,撤回申訴xxxx。向法院建議改判xxxx,採用檢察建議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xxxx。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從調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個案預防上,認真落實上級對大要案實施“五個一”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議,一案一整頓、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訪。積極深入金融部門、**、**等企事業單位進行調查研究,幫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1xxxx,受教育面達150xxxx人次。同時,到國稅、地稅、衛生以及國有企業等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座談,並抓住全市的民心熱點工程展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點在**供水改造工程質量監督上展開了一系列的預防工作。
——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在認真做好“三個百分之百”工作的同時,把處理涉法訪作為工作重點,採取深度匯談的方式,變上訪為下訪,主動深入基層,公開、公正、講理、依法地答復上訪者,有效解決了無理纏訴纏訪問題,進而達到息訪息訴目的。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6xxxx(次),其中來信3xxxx,接待來訪2xxxx(次)。初查控告舉報類線索1xxxx,採取公開答復方式妥善處理上訪案件xxxx,辦理上級院交辦的案件xxxx。
——政工和紀檢監察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綏化市委和安達市委關於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指示精神,按照院黨組的要求,把教育活動作為全院黨的建設的中心任務,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在創新上下功夫,在結合上做文章,在突破中求發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教育活動取得實效,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同時,按照院里的安排,組織全院幹警進行了“**”知識培訓,使檢察幹警在公務活動中注意培養樹立自身的形象,展示出個人的品行修養,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辦公後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點,挖掘工作“亮點”,不斷強化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務職能,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建設。年初以來,按照院黨組的安排部署,積極做好院內大、小會議室和幹警辦公室的門窗、牆面、地面以及樓內走廊、衛生間全面修繕各階段的基礎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保證了我院辦公環境的全面改觀,使幹警享受到了現代辦公環境的溫馨。同時,加大了對值班值宿的檢查力度,加強了衛生、行政、財務、車輛和槍支的管理,服務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為檢察工作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後勤保障。
——檢察調研宣傳工作,緊緊圍繞全院總體工作思路,廣泛拓展調研、宣傳渠道,檢察調研宣傳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截止到11月末,我院共撰寫調研宣傳文章7xxxx篇,其中:有44篇宣傳稿件被各級新聞媒體採用,其中:國家級2篇,省級21篇,*市級18篇、安達市級3篇;調研文章有19篇被各級媒體採用,其中被省級以上採用3篇,*市院採用8篇,*市政法委採用4篇,《法學與實踐》雜志採用4篇,“基層院檢察長應處理好十種關系”在2012年《龍之劍》第一期刊登,淺析《刑法》第15條之規定、《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認定淺析被新時期共和國政法戰線(第九卷)發表;編發**檢察簡報34期。
——科技強檢工作,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設規劃做
實,我們著眼於檢察工作的發展方向,在網上查閱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到軟體開發和硬體建設比較先進的檢察院進行實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經過反復推敲和論證,擬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方案,為更好地發揮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具體做法
1、服務大局的執法理念已成為檢察工作的第一要務。
年初以來,我們認真貫徹市委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提出**的總體要求開展執法活動,把服務大局理念作為檢察工作的第一要務。一是積極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行教育活動,在活動中堅持做到“五個貫穿始終”即:把思想教育貫穿始終、把提高黨員素質貫穿始終、把聯系檢察實際貫穿始終、把解決問題貫穿始終、把學習和工作相促進貫穿始終,在院黨組的直接領導下,各科室積極配合,全院幹警積極參與,確保了教育活動在我院扎實有效地開展;二是以深化“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按照綏化市院里的安排部署,在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我院開展了“十個一”系列活動。通過系列活動的開展,統一了幹警的執法思想,規范了幹警的執法行為,使全院幹警的素質明顯提升,公正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明顯加大,人民群眾的滿意率明顯提高,真正為我市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優良的法制環境;三是積極開展扶貧解困活動,為黨和政府分憂解難。今年,我們繼續深入開展“一幫一”扶貧解困工程,並重點抓了對貧困村的包扶工作。春耕時,我們為任民鎮裕民村的特困戶解決了所需的種子、化肥。同時,為所包扶的第*中學的貧困學生送去了班子成員全體捐贈的4000.0xxxx錢,該學校有1xxxx貧困生得到過資助,已畢業的xxxx貧困生均以優異的成績升入我市重點高中。
2、強化法律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大,監督效果明顯增強。
今年以來,我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工作主題,結合開展的“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把人民群眾反映的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犯罪行為作為監督的重點,樹立“大監督”意識,對辦案程序進行規范,對監督途徑進行探索,對監督手段進行強化,堅持“三個注重”,即注重查擺、注重整改、注重實效,積極發揮檢察監督職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訴,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縮短辦案時限,捕、訴准確率均達百分之百,辦理的案件無一超時限,無一出差錯。在立案偵查監督方面,偵監科經常深入到法醫鑒定所、醫院、各派出所、公安局法制科等單位,查閱卷宗和檔案,主動尋找立案線索,確保立案監督收到較好效果,通知公安機關立案xxxx,已全部立案。在審判監督方面,公訴科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督方法,重點對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輕罪重判、重罪輕判進行監督。同時,切實轉變執法觀念,增強責任意識,注重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保護,繼續把引導偵查取證工作作為重點,加強了與公安機關的協調合作,堅持執行《引導偵查取證制度》、《引導偵查取證聯席會議制度》等相關制度,適時介入公安機關偵查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使一些久拖不決的案件得以順利訴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防錯訴xxxxxxxx。在刑罰執行監督方面,監所科按照上級要求,全面試行監所檢察工作“四個流程”,繼續抓好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專項檢察工作,對監外執行的緩刑罪犯實現了規范化管理,達到了有效的檢察監督。民行檢察工作在加大提請民事行政案件抗訴工作力度的同時,繼續探索採用檢察建議方式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方法和途徑,共審結國有資產流失案件xxxx。
3、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了重點突破。
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反****會議精神,廣泛宣傳,充分激發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反****斗爭主動性和自覺性,注重突出“三個結合”。即把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緊密結合起來;把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和群眾舉報緊密結合起來;把懲治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採取送法進社區、企事業單位,幫助整章建制,進行法制講座等形式,加強了職務犯罪預防網路的基礎建設,使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思想上、行動上構築了拒腐防變的堅實防線,為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系統預防上,加大了預防網路建設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網路建設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預防網路輻射面,預防網路單位由去年的1xxxx增加到4xxxx,預防網路建設達到並超過了省院規定的4xxxx的要求。今年,我們還圍繞“懲防並舉、反腐倡廉”宣傳主題,積極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主管檢察長還就此次活動的目的、時間、意義和採取的方法步驟接受了電視台記者的專題采訪,通過電視播發,有效地激發了群眾的舉報熱情和參與反****斗爭的積極性,在社會上起到了強烈的反響,收到了顯著效果。
;B. 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實施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實施辦法
法[2021]289號
為進一步規范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統一法律適用工作,包括起草制定司法解釋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發布案例、落實類案檢索制度、召開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案件等推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各項工作。
第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負責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
各部門根據職能分工,負責起草制定司法解釋、發布案例等統一法律適用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審管辦)負責統一法律適用的統籌規劃、統一推進、協調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各審判業務部門辦理審判執行案件,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遵循證據規則,正確適用法律,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對法律適用疑難問題和不統一等情形,應當及時總結經驗,通過答復、會議紀要等形式指導司法實踐,條件成熟時制定司法解釋或其他規范性文件予以規范。
第五條 研究室負責指導性案例的徵集、審查、發布、編纂和評估等工作。其他部門發布的典型案例等不得與指導性案例的裁判觀點、裁判標准相沖突,不得冠以指導性案例或指導案例等類似名稱。
第六條 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辦法官應當進行類案檢索:
(一)擬提交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
(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
(三)重大、疑難、復雜、敏感的;
(四)涉及群體性糾紛或者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
(五)與最高人民法院的類案裁判可能發生沖突的;
(六)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反映法官有違法審判行為的;
(七)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的;
(八)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生效類案裁判支持其主張的;
(九)院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許可權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
類案檢索可以只檢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第七條 根據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案件,承辦法官應當在審理報告中對類案檢索情況予以說明,或者製作專門的類案檢索報告。
類案檢索說明或者報告應當客觀、全面、准確反映類案檢索結果,並在合議庭評議或者專業法官會議、賠償委員會、司法救助委員會、審委會討論時一並提交。類案檢索報告應當隨案歸入副卷。
第八條 根據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案件,合議庭應當將案件統一法律適用標准情況納入評議內容。
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生效類案裁判支持其主張的,合議庭應當將所提交的案例或者生效裁判與待決案件是否屬於類案納入評議內容。
第九條 待決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適用方面與檢索到的指導性案例相類似的,合議庭應當參照指導性案例的裁判要點作出裁判。
參照指導性案例的,應當將指導性案例作為裁判理由引述,但不得作為裁判依據引用。在裁判理由部分引述指導性案例的,應當註明指導性案例的編號。
第十條 待決案件擬作出的裁判結果與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類案裁判法律適用標准不一致,或者擬作出的裁判結果將形成新的法律適用標準的,合議庭應當建議提交部門專業法官會議討論;院庭長發現待決案件存在前述情形的,應當依照程序召集部門專業法官會議討論。
前款規定的案件因涉密等原因不適宜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層報分管院領導批准可以直接提交審委會討論。
第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研究解決跨部門的法律適用分歧或者跨領域的重大法律適用問題。
第十二條 部門專業法官會議和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案件應當形成案件討論記錄和會議紀要。案件討論記錄和會議紀要隨案歸入副卷。
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紀要分送審委會委員和相關審判業務部門,審管辦負責整理存檔。
第十三條 各審判業務部門負責人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管理許可權,加強審判管理和業務指導,確保法律適用標准統一。
各審判業務部門應當對合議庭與專業法官會議意見、審委會決定不一致的案件進行分析研究,認真梳理總結審判執行實踐中存在的法律適用不統一、不明確問題。審管辦應當通過案件質量評查、群眾來信等途徑及時發現、收集、整理法律適用不統一、不明確問題。
第十四條 對於通過各種途徑發現的具體法律適用不統一、不明確問題,審管辦可以通過多種形式組織研究,提出解決方案提交審委會討論,以審委會法律適用問題決議等形式明確具體裁判規則。
第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統一法律適用平台及其資料庫,審管辦、研究室、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法院信息技術服務中心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負責統一法律適用平台及其資料庫的規劃、建設、研發、運行維護和升級完善。
第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各審判業務部門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請示案件、執行復議監督案件,經專業法官會議、賠償委員會、司法救助委員會、審委會討論的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件,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後,審管辦應當及時組織編纂並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
死刑復核案件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的標准和數量,由各刑事審判庭根據保密要求自行確定。
經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案件,應當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的,由各審判業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報送相關案件的專業法官會議紀要,隨案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
第十七條 對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的案例,應當及時進行檢查清理。
各部門在工作中發現納入統一法律適用平台資料庫的案例巳經不具有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或者相關裁判巳經被改判、撤銷的,應當及時通知審管辦進行更新。
第十八條 各部門應當加大對審判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強化審判人員在法律解釋、案例分析、類案檢索、科技應用等方面能力的培養,全面提升審判人員統一法律適用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條 審判人員參加專業法官會議、梳理案件裁判規則等情況應當計入工作量。各部門和審判人員推薦或編纂案例被審委會確定為指導性案例,或者對具體法律適用問題的研究意見被審委會採納形成審委會法律適用問題決議的,可以作為績效考核時的加分項。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實施辦法》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45次會議討論通過,於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現對《實施辦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作出簡要介紹和說明。
二、《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二十條,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從總體上對統一法律適用工作的內容作了規定,從統一法律適用角度重申了案件辦理、制定司法解釋、發布案例的基本要求,確保司法解釋和案例的規范指引作用充分發揮。二是進一步明確了類案檢索的情形和范圍,明確了類案檢索說明或報告的製作規范,強化類案檢索制度要求,促進「類案同判」。三是進一步補充明確了各部門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案件的范圍,同時建立健全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研究解決跨部門的法律適用分歧或者跨領域的重大法律適用問題,為法官辦理疑難復雜案件提供業務咨詢。四是創新具體法律適用問題解決機制,通過審判委員會法律適用問題決議等形式,提高裁判規則指引的及時性、便捷性。五是明確建設統一法律適用平台及其案例資料庫的要求,提升統一法律適用、規范裁量權行使的科技應用水平,解決實踐中法官檢索到無效類案信息過多、難以總結歸納參考等問題。
1.明確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件需要強制類案檢索的情形和范圍。《實施辦法》第六條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除《類案檢索指導意見》規定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案件外,對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完善「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規定的「四類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以及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生效類案裁判支持其主張的案件,也應當進行類案檢索,以強化對「四類案件」的監督管理,回應當事人期待,確保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之間不出現法律適用分歧。
在起草過程中,關於是否需要拓寬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情形,有意見認為,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情形已經有了制度規定,不必拓寬,防止加大法官工作量。制定過程中考慮到:(1)「四類案件」是人民法院需要實施監督管理的重點案件;(2)《類案檢索指導意見》對「四類案件」是否需要進行類案檢索規定的不夠明確,需要通過《專業法官會議指導意見》等關聯制度進行推導才能得出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結論,需要加以明確;(3)實踐中,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生效類案裁判支持其主張的案件,法官未採納當事人、代理人提交的類案觀點亦未進行釋明的情況廣受詬病,需要予以規范。最終《實施辦法》在全面歸納已有制度的基礎上確定了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案件類型。
《實施辦法》第七條要求,類案檢索說明、類案檢索報告應當客觀、全面、反映類案檢索結果。同時還統一規范了類案檢索報告樣式,確保全面反映承辦法官就爭議焦點進行類案檢索的過程、檢索到的不同裁判觀點、擬採納的觀點和理由。
2.明確了合議庭應當將案件統一法律適用標准情況納入評議內容。《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按照規定進行類案檢索的案件,合議庭應當將案件統一法律適用情況納入評議內容;同時規定,對於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類案裁判支持其主張的,合議庭應當將所提交的案例或者生效裁判與待決案件是否屬於類案納入評議內容。這一規定是為了防止出現案件承辦法官將當事人、代理人提交的案例、生效裁判束之高閣、不加理會的情形,有效銜接《類案檢索指導意見》第十條規定對當事人、代理人提交指導性案例、其他類案予以回應的要求,最終形成參考類案、統一法律適用情況由合議庭共同研究把關的審判機制。
3.補充明確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情形。《專業法官會議指導意見》規定了應當建議院庭長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情形,包括獨任庭認為需要提交討論的、合議庭內部無法形成多數意見或持少數意見的法官認為需要提交討論的等五種。《實施辦法》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補充明確,對於擬作出的裁判結果與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類案裁判法律適用標准不一致的待決案件,裁判結果將形成新的法律適用標準的待決案件,都應當由合議庭建議院庭長召集專業法官會議討論,以充分發揮專業法官會議在輔助辦案決策、統一法律適用、強化制約監督方面的作用。
4.建立健全最高人民法院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2021年1月印發的《專業法官會議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必要時可以跨審判專業領域、審判庭、審判團隊召開(專業法官會議)」,此後不少高中級法院建立了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普遍反映效果較好。今年6月,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的改革方案》明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審判實踐當中,最高人民法院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審判業務部門、各巡迴法庭之間對一些案件的法律適用標准還不一致,各審判領域對於部分刑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適用還存在分歧等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部署、妥善解決好上述法律適用分歧,此次制定《實施辦法》吸收借鑒了部分高中級法院的優秀經驗,在第十一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機制,研究解決跨部門的法律適用分歧或者跨領域的重大法律適用問題。實際上,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與各巡迴法庭行政法官共同研究部分行政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已經形成了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的雛形,此次以制度條文進一步予以明確。至於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的組成、召開、主持以及與審判委員會的銜接等程序內容,根據審判委員會討論意見,在實踐中進行磨合後再行細化明確。
5.創新具體法律適用問題解決機制。除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外,現有制度規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解決法律適用分歧需要依託具體案件,解決方式和途徑過於單一;而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通過具體案件解決法律適用分歧的積極性並不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的實施辦法》施行兩年來,依據該機制收到的分歧解決申請較少。為解決上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探索建立了新的具體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針對通過各種途徑發現的具體法律適用不統一、不明確的問題,特別是制定司法解釋或審判規范性文件的條件尚不成熟的,《實施辦法》規定由審判管理辦公室組織研究,提出解決後方案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以審判委員會法律適用問題決議的形式印發各審判業務部門明確具體裁判規則。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已從各審判業務部門徵集審判實踐中存在的法律適用標准不統一、類案裁判分歧等問題線索70餘個,較為全面地掌握了各審判領域存在的裁判規則不一致情形。審判管理辦公室已經從中優先選擇了反映集中、具有典型性的線索組織研究,並視情組織召開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徵求相關部門或者專家學者意見,最終形成具體研究意見、解決方案,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區別於較為系統、完整的司法解釋和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該機制更易切中分歧點的要害,研究成熟一項,即可提交討論一項;議決一項,即可將確定的裁判規則印發適用一項,具有程序簡易、靈活快捷、針對性強的特點,有利於及時統一內部裁判思路。
6.明確了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平台及其資料庫。為落實《2021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點》,為法官辦案提供規則指引和參考案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的需求,《實施辦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統一法律適用平台及其資料庫,由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法院信息技術服務中心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負責平台及資料庫的規劃、建設、研發、運行維護和升級完善。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資源為數據依託,打造集法律、司法解釋和案例檢索、應用、研究於一體的平台,與現有的辦案平台實現深度整合,確保安全可靠。平台上線後,可以為最高人民法院乃至全國法院法官辦理案件提供精準、權威的類案檢索系統,充分挖掘案例價值,通過智能分析和人工篩查相結合,快速出具類案檢索報告,提高統一法律適用的信息化水平。
為解決現有類案檢索平台提供的檢索結果缺少直觀的裁判規則、結果龐雜、匹配不精確,檢索效率和效果均不理想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還將適時組織相關審判業務部門對所作出的生效裁判進行系統梳理,提煉編纂裁判規則,將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各審判業務部門的二審案件、再審案件、請示案件、執行復議監督案件,經專業法官會議、賠償委員會、司法救助委員會、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及其他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件等均納入資料庫,以方便法官全面掌握和運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
《實施辦法》出台後,最高人民法院將在審判工作中全面落實,以進一步推動統一法律適用,規范裁量權正確行使,保證依法公正高效審判,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