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重慶商會商會簡章
上海市重慶商會章程,於2010年11月6日由二屆一次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旨在引導會員遵紀守法,促進渝籍企業及個人發展,並加強與各方的經濟與技術交流。其核心任務包括組織學習國家政策、舉辦講座、反映會員意見、維護權益、開展企業交流與合作、提供信息服務等。
商會實行自願入會、自由退會原則,會員包括重慶籍在滬企業、服務組織、有識之士,以及關心重慶發展的非渝籍企業。會員享有投票權、信息獲取權、請求幫助權等,同時需履行遵守章程、參加活動、繳會費等義務。商會組織結構中,全體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執行日常工作,設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等職務。
商會經費來源多樣,包括會費、捐贈、資助等,經費使用需經過嚴格的審批制度,並接受監督。商會終止時,需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並確保剩餘財產按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