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品牌策劃設計包括什麼內容
品牌策劃包括五大內容:
1、市場調查(含企業內部調查和消費者及競爭對手調查三專個方面)
2、品屬牌戰略規劃(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文化、品牌訴求、品牌核心價值、品牌故事、品牌延伸、品牌個性)
3、品牌創意(LOGO設計、品牌包裝設計、海報、畫冊、DM平面設計、影視廣告創意拍攝)
4、品牌營銷策劃(4P策略)
5、整合營銷傳播(IMC)。
『貳』 個人在哪購買電子煙
監管部門「重拳出擊」之下,線上交易電子煙、引導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的現象,仍未斷絕。
1月18日,澎湃新聞發布獨家報道,記者調查發現,各大電商、社交品台上均有商家在售賣電子煙,且方式隱蔽,採用各種擦邊球詞彙或者視頻圖片來躲避審查。
2月22日,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教育部聯合印發《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即日起至4月底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強調要加強吸電子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勸阻青少年吸電子煙,禁止中小學生吸電子煙。
那麼,新政出台後,相關電商、社交平台的線上交易是否有所改善?
根據記者的追蹤調查,情況依然不容客觀:電子煙線上交易泛濫的情況未有明顯變化,平台引流和購買對未成年人毫無門檻,甚至形成組織化團隊,鼓勵向學生群體銷售。
同時,記者走訪電子煙線下門店發現,盡管線下門店對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的管理相對嚴格,但是依然可以通過添加微信、朋友圈微商等方式,在不需驗證身份的條件下輕松購買到電子煙。
線上交易「屢禁不止」,各大主流平台可輕易購買
「戒煙保護套」「電子煙充電器」「電子霧化」......對關鍵詞「改頭換面」進行電子煙銷售,成線上非法交易的關鍵手段,該情況在《方案》出台後,並未得到改善。
根據澎湃新聞記者發現,在電商平台搜索「電子煙」,會彈出「綠網計劃」提示,顯示法律規定不得通過信息網路銷售煙草專賣品。但相似的關鍵詞不會受到監管,搜索「悅刻5代」「戒煙套」「dzy」「電子霧化」等,會有大量銷售電子煙的店鋪彈出。
此前在社交平台上,當記者在聊天框中搜索「電子煙」時,發現大量以「電子煙」為ID的用戶公開在個人主頁售賣電子煙。根據搜索記錄,記者還加入5-6個以電子煙命名的群聊,群內主要交流電子煙線上交易的具體信息。
以某社交平台為例,根據記者調查,在《方案》出台後,以「電子煙」為ID、「電子煙」為名稱的群聊已經難覓蹤跡,但如果以「霧化」「電子蒸汽」「保護套」等關鍵詞搜索,依然可以發現大量電子煙線上交易的群聊和銷售商家。
同時,除了soul、虎撲、豆瓣、探探,記者在小紅書和閑魚上同樣發現了電子煙線上銷售的蹤跡,其中不少交易信息出現在評論區,賣家會發布「蹲客」「點這里」等暗示信息逃避關鍵詞,引導買家前往個人主頁。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電商還是社交平台,一個共同的特點是,平台均是引流方,最終交易方式還是通過「加微信」進行,經記者調查發現,在閑魚平台上,「加微信」交易更為普遍。賣家留下的信息均為「銷售保護套」,等到買家問詢後,就會主動要求加微信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記者與上述賣家溝通購買時,沒有一位賣家詢問記者的年齡,當記者亮明學生身份,甚至有一位買家表示:學生身份是最好賣的,並且熱情要把記者發展成代理商。
線上交易呈現「團隊化」「規模化」,逐層發展代理商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的電子煙交易已呈現明顯的「規模化」,在多個交易群聊內,都有賣家在主動發展代理商,並表示「動動手指就能掙錢」。
一位賣家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如今代理商主要分為兩種模式,第一種是通過進貨價拿貨,再將其高價售賣給客戶;第二種是給源頭賣家引流和擴展渠道,自己本身不拿貨。也有賣家稱要收200元的入會費才允許成為代理商。「會費不是交給我,是交給上面的人。」交納會費後,就能獲得進貨資格,至於能掙多少錢,「全部看自己本事」。
而代理商所需要的銷售素材、圖片和視頻等,均由上級統一提供。另一位賣家稱,電子煙銷售有明確的地下網路,通過會長,再到下級,一層一層遞進,每一層都會從中賺取差價,最後才到消費者。但是團隊之間彼此沒有聯系,只有進貨和出貨方有所接觸,他也不認識會長是誰,但是一些公用資料會在會員之中流傳。
不同團隊提供的進貨價格也不同。一位賣家給記者出示了電子煙進貨的報價單:以YOOZ Zero 二代系列為例,單桿進貨價為130元,官方售價則為248元-278元不等;悅刻五代系列,進貨價為每桿150元,官方售價為268元。具體出貨價可由自己決定,但普遍超過200元。
線下門店引導「微信交易」,購買不需出示身份證
澎湃新聞記者走訪多家電子煙門店發現,哪怕是線下交易,未成年人依然可以「轉換」到線上,輕松買到電子煙。
3月10日,記者走訪了位於上海市虹口區的多家悅刻電子煙線下門店,現場購買電子煙,需要掃碼實名登記,確認成年身份方可購買。
但是,多位店主均表示,以後不需現場到店購買,可先添加微信看朋友圈,有需要可直接「閃送」,至於閃送是否需要審核身份信息,店主表示不需要。
當記者明確表示自己是未成年人,或是替未成年人代為購買時,多位店主均表示同意。「只要付款就可以。」
一位電子煙企業從業者向澎湃新聞記者坦言,每一個公司、經銷商、甚至是門店,合規管理總是一個令人頭疼且繞不開的問題。特別是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當下,有利可圖是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最大原因。
「電子霧化器行業作為快消領域里迅速崛起的新賽道,亂價、竄貨、售假以及向未成年人銷售等現象屢禁不止,更嚴格的合規管理成了行業頭部企業必須要面臨的問題。」
該從業者表示,目前電子煙企業已經就防止未成年人購買加強舉措,如今大部分電子煙產品不僅在外包裝上明確警示禁止未成年人購買,針對到店顧客採取有效年齡查驗,在店內顯著位置上也會擺放有「禁止未成年人購買」的標識,警示未成年人購買,但是依然防不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泛濫的線上交易是青少年控煙難的源頭。
「電子煙對青少年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上海市控煙協會副會長陳德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大量的營銷手段和電子煙中添加的各種甜味、糖果或者水果口味的調味劑使得電子煙倍加吸引青少年接觸尼古丁並成癮。尼古丁是高度成癮性物質,青少年的大腦會發育到20歲,而尼古丁的使用會對青少年的大腦發育造成長期不良後果。
而一項全球系統調查顯示,使用電子煙的20歲以下不吸煙的青少年,未來吸煙的可能性是二者都不用的青少年的兩倍以上。
而在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宣布,已經形成《電子煙》國家標准(二次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對霧化物作出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徵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未下架電子煙,平台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對於在各大平台上頻繁出現電子煙非法交易,澎湃新聞記者也向平台了解相關應對舉措。
對於泛濫的電子煙「微商」,微信團隊回復澎湃新聞記者稱,利用微信進行煙草、電子煙等售賣行為,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屬於違反微信平台規范行為,對此一直根據用戶舉報提交證據進行核實,並進行梯度處理。此外,對於各類惡意違規行為,微信也會開展各類專項清理工作,根據用戶舉報線索,進行集中專項整治 。
自2022年1月起至今 ,經過對用戶提交的舉報帳號進行專項審核,已經排查發現相關違規帳號4753個; 對這批違規帳號,已根據帳號違規程度進行階梯式處罰,根據違規情節嚴重程度 ,分別處以警告、封禁朋友圈、封號的梯度處置。
微信稱,後續將繼續加強對於此類行為的舉報受理,針對各類對抗變種和隱晦暗語進行樣本的不斷收集 ,並做好用戶教育宣傳引導 ,讓用戶遠離違規。
抖音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平台一直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禁止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零配件、霧化棒、吸入式能量棒等)在平台的售賣行為。
同時,平台主動在顯著位置發出提示,「網路銷售電子煙違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搜索「電子煙」可見);對通過評論引流到其他平台售賣的行為,平台嚴格禁止。如發現將對其賬戶及相關內容進行嚴格處理。
抖音稱,歡迎廣大用戶一起參與監督,如發現違規行為,用戶可以在站內舉報或發送詳情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平台將及時跟進處理。
而截至發稿,其他相關平台均未回應此事。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上海四維樂馬律師事務所律師季立剛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對於為未盡到監測、勸阻和制止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義務的銷售平台,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他認為,《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中提到,「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台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並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通告》中未對平台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本質上仍是一種軟約束。
但,根據2021年生效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電子煙的管控再次加碼,首次在法律中明確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相關經營者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