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故宮的意義
故宮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使人們對故宮古建築價值的認識有了深化。建築是人類歷史文化的紀念碑,偉大的建築往往成為一個城市、一個民族,甚至一個國家的象徵物。故宮就是這樣的象徵物,故宮不只是宏偉的古建築,還包括珍藏其間的文物精品,它們聯結在一起,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一個載體與中華文明成就的一個標志。
故宮所代表的是已經成為歷史的文化,而且有著宮廷文化的外殼,同時它卻代表了當時的主流文化,經過了長時期的歷史篩選和積累,當然不能簡單用「封建落後」來概括。故宮和博物院不是毫不相干或對立的,而是有機的統一,相得益彰。
把它們結合起來,就可看到,故宮博物院是世界上極少數同時具備藝術博物館、建築博物館、歷史博物館、宮廷文化博物館等特色,並且符合國際公認的「原址保護」、「原狀陳列」基本原則的博物館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遺產的基本精神是文化的多樣性,從世界文化遺產的角度,人們努力挖掘和認識故宮具有的突出的和普世的價值。
建造過程
北京本來是燕王朱棣的封地。靖難之役以後,永樂元年(1403年),禮部尚書李至剛等奏稱,燕京北平是皇帝「龍興之地」,應當效仿明太祖對鳳陽的做法,立為陪都。明成祖於是大力擢升燕京北平府的地位,以北平為北京,改北平府為順天府,稱為「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