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簡述電子商務網路消費者的購買動機
(1)求實動機。這是消費者最普遍和基本的購買動機。在購買商品時,他們主要追求商品的實惠、使用方便、偏重於購買低價及中等偏低的大路貨,而較少追求商品的外形美觀,不易受社會潮流和各種廣告的影響。
(2)求全動機。這是消費者普遍的購買動機。要求商品在使用過程與使用以後,保證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如食品、葯物、交通工具及電氣用具等均要求安全可靠,有利身體健康。
(3)求廉動機。這是一般顧客的普遍動機,具有這種動機的顧客,在購買商品時,特別重視商品的價格,要求物美價廉。這些顧客多半屬於經濟收入較低或是有勤儉節約的習慣。
(4)求新動機。這是以追求商品的時尚和新穎為特點的購買動機。具有這種動機的顧客特別重視商品的款式新穎、格調清新和社會流行的式樣。他們對商品的實用程度及價格高低不大注重。這類顧客多半是經濟條件較好的青年男女。
(5)求美動機。這是以重視商品的欣賞價值和藝術為主要特點的購買動機。這些顧客在購買商品時,重視商品的造型、色彩和藝術美,重視對人體的美化作用。
(6)求名動機。這是以追求名牌產品、特點產品的購買動機。這些顧客在購買商品時,很注意商品的商標、牌號、產地、名聲和購買地點。
(7)求奇動機。這是以重視商品的與眾不同之處為主要特徵的購買動機。這種購買者對商品奇特的樣式,別具一格的造型等特別感興趣,也容易受刺激性強的促銷措施的誘惑,觸發沖動性購買。
『貳』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稱為
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稱為C2C。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個人間的電子商務行為。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2)電子商務消費擴展閱讀:
《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九條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第十七條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合同格式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採用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叄』 電子商務中應如何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謝謝!
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已逐漸成為其發展的阻礙,亦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嚴峻挑戰。電子商務只是人們生活消費的途徑之一,它沒有改變消費者的定義也沒有改變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所以現行法律對消費者的定義同樣適用於電子商務領域。在尊重電子商務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從法律及相關層面採取各種措施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首先來看看對於消費者的定義。
消費者就是指為生活消費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業性服務的,由國家專門法律保護其消費權益的個體社會成員。
我們還要注意的是問題是,電子商務具有交易主體虛擬化、交易過程無紙化、支付手段電子化、交易空間泛地域化等特點,這些特點使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力量對比更加懸殊,網路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全權等更容易遭到網路經營者的侵犯。
消費者與經營者是相對應、相對立的關系,沒有經營者就沒有消費者,反之亦然。電子商務中可能存在的消費者與經營者的交易模式有三種:B2B、B2C、C2C,其中B2C模式中存在消費者與經營者是毫無爭議的。
再者,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角度看,消費者作為分散孤立的個人,處於不利或弱勢地位。且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性等因素,在電子商務中,因網路的虛擬化、電子化使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更加明顯。例如在C2C交易中,一些尚品店鋪在線銷售者只是披露商品信息或自己的身份信息,消費者無法對其信息作出真偽鑒別。如果銷售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內容,那麼購買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信息不對稱在C2C交易模式里表現的淋漓盡致,整個交易過程中購買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
C2C交易中,大部分的個人銷售者以出售商品為業,主觀上具有營利目的,客觀上存在營利行為。由於網路的特性,個人銷售者可以只憑借個人身份證或相關證件開設「店鋪」,銷售商品。其「店鋪」規模及產品種類甚至可以和現實生活中的商家相媲美,甚至規模更大、種類更多。其銷售方式多樣,包括拍賣、零售、批發等。這類個人銷售者的性質和現實生活中的經營者是一樣的,唯一的區別是其藉助了網路這一便利資源。將這一類個人銷售者視為經營者,更有利於網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在C2C交易模式下,企業可能以個人身份注冊並從事經營,而購買者很難得知與其交易的對象究竟是企業還是個人。如果法律一概將注冊為個人用戶的企業銷售者排除在經營者的范圍之外,那麼與這類銷售者進行交易的個人不會被法律視為消費者從而無法受到特殊的保護。
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僅要關注電子商務消費以及合法合理的措施做到自身維護消費權益,做一位聰明的消費者,而且希望國家有關部門也不可放鬆對消費者利益的關注。從立法、司法角度還做到全面的保護,它涉及到政府、行業、消費者自身等多個層面,甚至涉及到整個社會的信用體制等問題。更要從其他方面來引導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實現,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網路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體系。每位消費者,經營者,都應該為營造公正公開的消費環境而出謀劃策。因為保護網路消費權益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尤其是在網路盛行,電子商務的大環境下!
『肆』 電子商務將改變人們的消費方式
是的,電子商務將改變人們的消費方式,主要是有以下幾個方面:
1、電子商務相比傳回統商務,更加答方便、安全、便宜,
2、因為電子商務不受時間、空間、地理位置的限制,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購買;
3、安全,現在的電子商務其實比線下更加的安全,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線上會有一個信用評價系統,所有購買過的人都可以對你的服務或是產品進行評價,以此來約束你,而傳統商務做不到這點,只能是評口碑了;
4、因為電子商務將傳統商務的很多環節給去掉了,所以會相應的減少很多成本,讓客戶買到更多實惠而美好的產品。
『伍』 什麼是電子商務
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 是網路化的新型經濟活動,即基於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電信網路等電子信息網路的生產、流通和消費活動,以實現整個商務過程的電子化、數字化和網路化,而不僅僅是基於互聯網的新型交易或流通方式。
●網上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商品或服務交易,又稱「網路貿易」。其常見的形勢主要有:企業間交易(B2B)、企業和消費者間交易(B2C)、個人間交易(C2C)、企業和政府間交易(B2G)等。
電子商務分類:
●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簡稱。指這樣一種互聯網企業以提供互聯網展示推廣平台的方式,為跨行業的各類企業的國際、國內貿易和即時溝通提供便利,同時也在線下為企業提供市場推廣服務,特別是在交易會等場合的市場推廣活動,是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
●B2C: 按電子商務的交易對象分類,即BtoC,全稱是Business to Customer,是指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Internet開展在線銷售活動。
●C2C:按電子商務的交易對象分類,即CtoC,全稱是Customer to Customer,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由於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C2C的特點就是大眾化交易。
●B2G:即企業與政府之間通過網路所進行的交易活動的運作模式,該模式由於活動在網上完成,使得企業可以隨時隨地了解政府的動向,能減少中間環節的時間延誤和費用,提高政府辦公的公開性與透明度。
●B2M:Business to Marketing,面向市場營銷的電子商務企業。B2M電子商務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核心而建立起的營銷型站點,並通過線上和線下多種渠道對站點進行廣泛的推廣和規范化的導購管理,從而使得站點作為企業的重要營銷渠道。相對於擁有站點的簡單電子商務模式,B2M注重的是網路營銷市場和企業網路營銷渠道的建立,相對於B2B、B2C、C2C的一種全新的電子商務模式。
●M2C:Merchant to Consumer商家對消費者,商家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消費者通過支付費用獲得自己想要的。商家最終還是要將產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此模式是針對B2M的電子商務模式而出現的延伸概念。在M2C環節中,經理人將面對Consumer,即最終消費者。
『陸』 電子商務對消費者的影響都有哪些
1、擴大了消費者的購物地域;
2、有限時間內讓消費者有更多挑選商品的機會;
3、方便購買不易購到的商品;
4、能購買性價比更好的商品;
.......
『柒』 零售的電子商務為消費者提供那些信息和服務
原話是(零售:向最終消費者個人或社會集團出售生活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以供其最終消費之用的全部活動。)
而你所說的提供,可以是無償提供即屬於捐贈了,那麼就是違背了意思,所以系錯的
『捌』 什麼人群成為電商消費主力
近日,95後接棒 成為電商消費主力
喜歡囤口紅、有個性、不愛隨大流、男生也開始敷面膜……作為正在接棒成為消費主力的人群,95後正在引來市場關注。
在消費喜好上,彩妝偏好更強成為95後美妝消費的主要特徵。其中,口紅、BB霜、眉筆成為95後最愛的彩妝品類,而面膜則成為品牌打入95後男性美妝市場的敲門磚。在線上奢侈品消費行為中,95後對於奢侈品的需求還是主要集中於送禮和購買大件產品,銷售額佔比最高的是首飾和手錶。
《報告》顯示,95後獲取時尚資訊的媒體中,微信朋友圈、微博平台穩定的領先位置和短視頻、直播平台等社交化平台的迅速崛起,代表95後日益看重自身的社交價值彰顯。
此外,在消費理念上,95後展現高財商特點。在分期觀念和嘗試互聯網理財產品上,95後也均有著高於80後和70後的突出表現。
『玖』 電子商務給消費者帶來了哪些效益
電子商務的發展依賴於市場依賴於消費者,要說到電商給消費者帶來什麼什專么效益的話,基屬本有以下的幾點吧
改變人們的購物方式,讓更多的人認識到一種新的商業模式
提升了人們的生活效率,很多的東西可以不必親自的東奔西跑的去購買
能夠為更多的人節省一定的費用,電子商務的出現更多的打破了交易不平等的現象,讓消費者能夠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還能有可靠的保障。
『拾』 電子商務給網路消費者產生的影響
電子商務存在價值就是讓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節省了客戶與企業的時間和空間,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於工作忙碌的上班族,也大量節省了其寶貴時間。在消費者信息多元化的 21 世紀,可以通過足不出戶的網路渠道,然後再享受現場購物樂趣,已經成為消費者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