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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交易主體

發布時間:2020-12-06 12:15:04

『壹』 B2B電子商務交易主體的作用是什麼

B2B電子商務即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也稱批發電子商務。B2B電子商務的涉及面十分廣泛是指企業通過信息平台和外部網站將面向上游供應商的采購業務和面向下游代理商的銷售有機的聯系在一起,從而降低彼此之間的交易成本,提高客戶滿意度的商務模式。B2B電子商務是目前電子商務市場的主流部分。
網路經濟是發展以創新為主導的知識經濟的必由之路。在這種情況下,電子商務一方面代表先進的生產力,另一方面也為中國企業的快速現代化提供了一個寶貴的契機。
按照參加交易的主體不同,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2C)、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2B)、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2C)、消費者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C2G)。
其中B2B是傳統的電子商務中發展最快的一種形式,已經有了多年的歷史,特別是通過增值網路上運行的電子數據交換,使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得到了迅速擴大和推廣。簡單地說,B2B就是把企業名錄、商品目錄放在網上,買方和賣方來交易,展現在人們面前的就是這樣一個電子商務網站建構的電子市場。
除此之外,B2B還包括物流配送、應用服務提供商、外包解決方案、拍賣解決方案軟體、內容管理軟體、應用集成軟體、網路商業軟體、傳統ERP公司等電子基礎設施。B2B的商務關系是構築在高信任度的基礎之上的,B2B的大宗交易能夠更大限度的發揮電子商務的潛在效益,並通過供應的集中、采購的自動化、配送系統的高效率而得以實現。
電子商務發展到目前為止,以B2B為代表的傳統電子商務做的都是物質商品貿易,由B2B衍生出來的B2C、C2C等各種形式的電子商務做的都是產品交易。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突破、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以及社會對品牌文化這種無形資產的進一步認可與依賴,局限於物質商品貿易的電子商務已經無法滿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品牌B2B」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的。
品牌B2B即brand to brand,也就是品牌整合傳播。它誕生於互聯網的環境,並植根於互聯網這片高科技土壤。它是利用互聯網手段來開展品牌對品牌的文化傳播,是以實現品牌的整合傳播為其模式的核心訴求,是主要針對客戶商和服務商的網路互動合作平台。
所謂服務商是指為品牌整合傳播服務的公關傳媒公司、機構或組織。所謂客戶商是指有品牌整合傳播需求的企業、城市政府或其他組織。
品牌B2B是傳統電子商務的補充和提升。這兩個階段或兩個方面相互滲透、相互作用,猶如密不可分的左右手,缺一不可。
與傳統電子商務的交易主體不同的是,為品牌整合傳播服務的人一般都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即使是自然人,在其本質意義上,他也是具有法人特性的自然人。
因此,可以說品牌B2B的交易主體中有一方一定是business。於是我們把品牌B2B劃分為B2B、B2C、B2G三種基本形式。

『貳』 B2B電子商務涉及哪些交易主體

B2B即是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一個互聯網市場領域的一種,是企業對企業之間的營銷關系。
廣義上,回交易主體答是指雙方企業,也可以理解為供需雙方。
狹義上,企業、消費者、銀行(金融機構)、財務系統、企業資源計劃ERP系統、供應鏈管理SCM系統、客戶關系管理CRM系統等屬於B2B的交易主體。

『叄』 電子商務主流主體是什麼

電子商務是指以企業為主體,在企業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B2B電子商務是電專子商務的主流。
屬基本簡介:
電子商務模式,就是指在網路環境中基於一定技術基礎的商務運作方式和盈利模式。研究和分析電子商務模式的分類體系,有助於挖掘新的電子商務模式,為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提供途徑,也有助於企業制定特定的電子商務策略和實施步驟。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從多個角度建立不同的分類框架,最簡單的分類莫過於BtoB、BtoC和CtoC這樣的分類,新型BOB模式,但就各模式還可以再次細分。

『肆』 按照交易參與主體對象我們把電子商務分為哪幾類

按參加主體劃分

一般來說,按電子商務參加主體來劃分,可以分為企業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企業與政府間的電子商務以及企業內部電子商務這四類。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電子商務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就是人們常說的B2C,是通過網上商店實現網上在線商品零售和為消費者提供所需服務的商務活動。這是大眾最為熟悉的一類電子商務,如亞馬遜書店等就屬於這一類。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這類電子商務有著強勁的發展勢頭。
對於商家而言,建立網上商店更新了原有的市場概念,傳統意義上的商圈被打破,客戶擴展到了全國乃至全世界,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化市場。另外,由於在線銷售可以避免有形商場及流通設施的投資,交易成本將大大降低,可以節省大量商流費用,提高了商家的競爭力。

2、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
企業與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又可稱為B2B,是指采購商與供應商通過互聯網談判、訂貨、簽約、付款以及索賠處理、商品發送和運輸跟蹤等所有活動。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包括供應商管理、庫存管理、銷售管理、交易文檔管理以及支付管理等功能。
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非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它是在開放的網路中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夥伴,並與夥伴進行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第二種是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是指過去一直有交易關系而且今後要繼續進行交易的企業間圍繞交易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特定企業間的買賣雙方既可以利用公用網路進行交易,也可以利用企業間專門建立的網路完成交易。
雖然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發展強勁,但企業間的商務活動的貿易額是消費者直接購買的10倍左右,無疑企業間電子商務將成為電子商務的重頭。

3、企業與政府間的電子商務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涵蓋了政府與企業間的各項事務,包括政府采購、稅收、商檢、管理條例的發布和法規政策的頒布等。政府一方面作為消費者,可以通過互聯網發布自己的采購清單,公開、透明、高效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購;另一方面,政府的宏觀調控、指導規范、監督管理的職能通過網路可以充分、及時地發揮作用。藉助網路及其他信息技術,政府職能部門能更及時、全面地獲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確決策,做到快速反應,將政策法規及調控信息傳達於企業,起到管理與服務的作用。
在發達國家,發展電子商務主要依靠私營企業的參與和投資,政府只起引導作用。對於發展中國家中,則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參與和幫助。這是由於發展中國家企業規模偏小、信息技術落後、債務償還能力低,政府的參與有助於改善這一狀況。並且由於電子商務的開展涉及到很多方面,沒有相應的法規予以規范也是難以進行的。而政府對於法規的制定、實施監督及對違法的制裁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總之,電子商務中政府扮演著雙重角色:既是電子商務的使用者,又是電子商務的宏觀管理者。對企業而言,政府既是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又是電子商務中企業的管理者。

4、企業內部電子商務
企業內部電子商務是指在企業內部通過網路實現內部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數字化。它的基本原理同企業間電子商務類似,只是企業內部進行交換時,交換對象是相對確定的,交換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較低,主要是實現企業內部不同部門之間的交換。而企業間電子商務實現的是兩個不同企業主體之間的交易,交易雙方存在信用管理、安全可靠等問題,因此比企業內部電子商務要求要高一些。企業內部電子商務是外部電子商務的基礎,而且相比外部電子商務更容易實現。

『伍』 電子商務按主體分類有哪些

B2C、B2G、B2B、Intranet、C2C等。

1、B2C

B2C是Business-to-Consumer的縮寫,而其中文簡稱為「商對客」。「商對客」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2、B2G

B2G是「Boot To Gecko」的縮寫,是Mozilla公司基於Web標准開發的完全開放的移動操作系統,從系統本身到應用程序完全由HTML5、CSS和JS來寫的。

3、B2B

B2B(也有寫成 BT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

它將企業內部網和企業的產品及服務,通過 B2B 網站或移動客戶端與客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4、Intranet

Intranet稱為企業內部網,或稱內部網、內聯網、內網,是一個使用與網際網路同樣技術的計算機網路,它通常建立在一個企業或組織的內部並為其成員提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等服務,例如萬維網,文件傳輸,電子郵件等。

5、C2C

C2C實際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其中C指的是消費者,因為消費者的英文單詞是Customer(Consumer),所以簡寫為c,又因為英文中的2的發音同to,所以C to C簡寫為C2C。C2C即 Customer(Consumer) to Customer(Consumer)。

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個人間的電子商務行為。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陸』 電子商務按主體分類

電子商務的類型 根據電子商務發生的對象,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四種類型:

1、B2B(商業機構對商業機構的電子商務):企業與企業之間使用Internet或各種商務網路進行的向供應商定貨、接收票證和付款等商務活動。
2、B2C(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電子商務主要是藉助於國際互聯網所開展的在線式銷售活動。
3、C2A(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
4、 B2A(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例如,政府將采購的細節在國際互聯網路上公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招標,企業也要通過電子的方式進行投標。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這類電子商務實施對企業的行政事務管理,如政府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開展統計工作,企業可以通過網上辦理交稅和退稅等。

電子商務按電子商務交易涉及的對象、電子商務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內容和進行電子業務的企業所使用的網路類型等對電子商務進行不同的分類。

(一)按參與交易的對象分類 按參與電子商務交易涉及的對象分類,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 TO 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 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萬維網(WWW)的出現,網上銷 售迅速地發展起來。目前,在網際網路上有許許多多各種類型的虛擬商店和虛擬企業,提供各種與 商品銷售有關的服務。通過網上商店買賣的商品可以是實體化的,如書籍、鮮花、服裝、食品、 汽車、電視等等;也可以是數字化的,如新聞、音樂、電影、資料庫、軟體及各類基於知識的商 品;還有提供的各類服務,有安排旅遊、在線醫療診斷和遠程教育等。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 即B TO B)。B TO 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 用最重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 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包括向供應商訂貨、簽約、接受發票和使用電子資金轉移、 信用證、銀行托收等方式進行付款,以及在商貿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如索賠、商品發送管理和 運輸跟蹤等。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經營額大,所需的各種硬軟體環境較復雜,但在EDI商務成功 的基礎上發展得最快。
3.企業與政府方面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Government B TO G)。這種商務活動覆蓋企業與 政府組織間的各項事務。例如企業與政府之間進行的各種手續的報批,政府通過網際網路發布采購 清單、企業以電子化方式響應:政府在網上以電子交換方式來完成對企業和電子交易的征稅等, 這成為政府機關政務公開的手段和方法。

(二)按交易涉及的商品內容分類 如果按照電子商務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內容分類,電子商務主要包括兩類商業活動。
1.間接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涉及商品是有形貨物的電子訂貨,如鮮花、書籍、食品、汽車等,交易的商品需要 通過傳統的渠道如郵政業的服務和商業快遞服務來完成送貨,因此,間接電子商務要依靠送 貨的運輸系統等外部要素。
2.直接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涉及商品是無形的貨物和服務,如計算機軟體、娛樂內容的聯機訂購、付款和交付, 或者是全球規模的信息服務。直接電子商務能使雙方越過地理界線直接進行交易,充分挖掘 全球市場的潛力。目前我國大部分的農業網站都屬於這一類,但這還是真正意義上的直接電子 商務。

(三)按電子商務使用的網路類型分類 根據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所使用的網路類型框架的不同,電子商務可以分為如下三種形式:
1.EDI網路電子商務(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電子數據交換)。EDI是按照一個公認 的標准和協議,將商務活動中涉及的文件標准化和格化式,通過計算機網路,在貿易夥伴的計 算機網路系統之間進行數據交換和自動處理。EDI主要應用於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批發商、批發 商與零售商之間的批發業務。EDI電子商務在90年代已得到較大的發展,技術上也較為成熟,但 是因為開展EDI對企業有較高的管理、資金和技術的要求,因此至今尚不太普及。
2.網際網路電子商務(Internet網路)。是指利用連通全球的Internet網路開展的電子商務 活動,在網際網路上可以進行各種形式的電子商務業務,所涉及的領域廣泛,全世界各個企業 和個人都可以參與,正以飛快的速度在發展,其前景十分誘人,是目前電子商務的主要形式。
3.內聯網路電子商務(Intranet網路)。是指在一個大型企業的內部或一個行業內開展的電 子商務活動,形成一個商務活動鏈,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業務的成本。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的主頁,客戶在該網站上可以查詢到有關中國專利的所有信息和 業務流程,這是電子商務在政府機關辦公事務中的應用;已經開通的上海網上南京路一條街 主頁,包括了南京路上的主要商店,客戶可以在網上游覽著名的上海南京路商業街,並在網 上南京路上的網上商店中以電子商務的形式購物;已開始營業的北京圖書大廈主頁,客戶可 以在此查閱和購買北京圖書大廈經營的幾十萬種圖書。上述兩個都是B TO C的電子商務應用 形式。展起來。目前,在網際網路上有許許多多各種類型的虛擬商店和虛擬企業,提供各種與 商品銷售有關的服務。通過網上商店買賣的商品可以是實體化的,如書籍、鮮花、服裝、食品、 汽車、電視等等;也可以是數字化的,如新聞、音樂、電影、資料庫、軟體及各類基於知識的商 品;還有提供的各類服務,有安排旅遊、在線醫療診斷和遠程教育等。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 即B TO B)。B TO 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 用最重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 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包括向供應商訂貨、簽約、接受發票和使用電子資金轉移、 信用證、銀行托收等方式進行付款,以及在商貿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如索賠、商品發送管理和 運輸跟蹤等。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經營額大,所需的各種硬軟體環境較復雜,但在EDI商務成功 的基礎上發展得最快。
3.企業與政府方面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Government B TO G)。這種商務活動覆蓋企業與 政府組織間的各項事務。例如企業與政府之間進行的各種手續的報批,政府通過網際網路發布采購 清單、企業以電子化方式響應:政府在網上以電子交換方式來完成對企業和電子交易的征稅等, 這成為政府機關政務公開的手段和方法。

(二)按交易涉及的商品內容分類 如果按照電子商務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內容分類,電子商務主要包括兩類商業活動。
1.間接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涉及商品是有形貨物的電子訂貨,如鮮花、書籍、食品、汽車等,交易的商品需要 通過傳統的渠道如郵政業的服務和商業快遞服務來完成送貨,因此,間接電子商務要依靠送 貨的運輸系統等外部要素。
2.直接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涉及商品是無形的貨物和服務,如計算機軟體、娛樂內容的聯機訂購、付款和交付, 或者是全球規模的信息服務。直接電子商務能使雙方越過地理界線直接進行交易,充分挖掘 全球市場的潛力。目前我國大部分的農業網站都屬於這一類,但這還是真正意義上的直接電子 商務。

(三)按電子商務使用的網路類型分類 根據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所使用的網路類型框架的不

『柒』 電子商務的交易主體包括哪些

b2b,就是business
to
business的意思,是指一個互聯網市場領域的一種,是企業對企業之間的營銷關內系。既然如此,交易主體肯定是容指雙方企業,比如說目前國內的最知名的電子商務平台:際通寶,他的交易主體就是全國的大、中、小企業。

『捌』 什麼是交易主體什麼是電子商務平台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2C),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就是通過網上商店(電子商店)實現網上在線商品零售和為消費者提供所需服務的商務活動。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2B),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是指在Internet上采購商。與供應商談判、訂貨、簽約、接受發票和付款以及索賠處理、商品發送管理和運輸跟蹤等所有活動。功能:供應商管理、庫存管理、銷售管理、交易文檔管理、支付管理。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非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它是在開放的網路中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夥伴,並與夥伴進行從訂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第二種是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活動,特點的企業間買賣雙方既可以利用大眾公用網路進行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也可以利用企業間專門建立的網路完成買賣雙方交易。
(3)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B2G)。政府作為電子商務參與主體,主要表現在政府采購上。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構、事業單位、團隊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電子商務服務業是以信息技術應用和經濟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社會全局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引領帶動作用的新興產業。中國電子商務正處在高速發展時期。加強電子商務標准化建設,對於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在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不僅溝通了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渠道,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也開辟了電子商務服務業的一個新的領域。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的服務規范,對於維護電子商務交易秩序,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玖』 電子商務交易的主體是什麼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2C),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就是通過內網上商店(電子商店)實容現網上在線商品零售和為消費者提供所需服務的商務活動。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2B),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是指在Internet上采購商。與供應商談判、訂貨、簽約、接受發票和付款以及索賠處理、商品發送管理和運輸跟蹤等所有活動。功能:供應商管理、庫存管理、銷售管理、交易文檔管理、支付管理。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非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它是在開放的網路中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夥伴,並與夥伴進行從訂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第二種是特定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活動,特點的企業間買賣雙方既可以利用大眾公用網路進行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面交易行為,也可以利用企業間專門建立的網路完成買賣雙方交易。
(3)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B2G)。政府作為電子商務參與主體,主要表現在政府采購上。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構、事業單位、團隊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拾』 參加電子商務的主體有哪些

消費者 商家 認證中心 金融機構【銀行】 網路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網路服務提供商【如淘寶、京東等】 配送中心 廠家 等等 以上是基本的。
可以參考電子商務法之類的書籍有具體視情況的在線交易主體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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