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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簽

發布時間:2020-12-05 21:07:16

電子商務簽證目的與邀請函不符合會拒絕回國嗎

有時候會卡,辦理簽證之前就要問易簽公司搞清楚再做,專業的事情找專業的公司

② 網上電子商務公司簽合同怎麼才算合法有效

沒有第三方公證,合法性也不強。

③ 泰國電子商務簽

你找專業旅行是辦理簽證就可以了。專業的人士不一定在網路知道上面。找專業的旅行是辦理又快又好幫你解決這個問題。

④ 電子商務數字簽名是通過什麼實現的

數字簽字和認證機構是電子商務的核心技術。數字簽名作為目前中電子商務重要的技術,不斷地進行改進,標准化。本文從數字簽名的意義出發,詳細介紹了數字簽名中涉及到的內容與演算法,並自行結合進行改進。

引言
RSA密碼系統是較早提出的一種公開鑰密碼系統。1978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的Rivest,Shamir和Adleman在題為《獲得數字簽名和公開鑰密碼系統的方法》的論文中提出了基於數論的非對稱(公開鑰)密碼體制,稱為RSA密碼體制。RSA是建立在「大整數的素因子分解是困難問題」基礎上的,是一種分組密碼體制。
對文件進行加密只解決了傳送信息的保密問題,而防止他人對傳輸的文件進行破壞,以及如何確定發信人的身份還需要採取其它的手段,這一手段就是數字簽名。在電子商務安全保密系統中,數字簽名技術有著特別重要的地位,在電子商務安全服務中的源鑒別、完整性服務、不可否認服務中,都要用到數字簽名技術。在電子商務中,完善的數字簽名應具備簽字方不能抵賴、他人不能偽造、在公證人面前能夠驗證真偽的能力。
實現數字簽名有很多方法,目前數字簽名採用較多的是公鑰加密技術,如基於RSA Date Security 公司的PKCS(Public Key Cryptography Standards)、Digital Signature Algorithm、x.509、PGP(Pretty Good Privacy)。1994年美國標准與技術協會公布了數字簽名標准而使公鑰加密技術廣泛應用。公鑰加密系統採用的是非對稱加密演算法。
目前的數字簽名是建立在公共密鑰體制基礎上,它是公用密鑰加密技術的另一類應用。它的主要方式是,報文的發送方從報文文本中生成一個128位的散列值(或報文摘要)。發送方用自己的私人密鑰對這個散列值進行加密來形成發送方的數字簽名。然後,這個數字簽名將作為報文的附件和報文一起發送給報文的接收方。報文的接收方首先從接收到的原始報文中計算出128位的散列值(或報文摘要),接著再用發送方的公用密鑰來對報文附加的數字簽名進行解密。如果兩個散列值相同、那麼接收方就能確認該數字簽名是發送方的。通過數字簽名能夠實現對原始報文的鑒別。
在書面文件上簽名是確認文件的一種手段,其作用有兩點:第一,因為自己的簽名難以否認,從而確認了文件已簽署這一事實;第二,因為簽名不易仿冒,從而確定了文件是真的這一事實。
數字簽名與書面文件簽名有相同之處,採用數字簽名,也能確認以下兩點:第一,信息是由簽名者發送的;第二,信息自簽發後到收到為止未曾作過任何修改。這樣數字簽名就可用來防止電子信息因易被修改而有人作偽,或冒用別人名義發送信息。或發出(收到)信件後又加以否認等情況發生。
應用廣泛的數字簽名方法主要有三種,即:RSA簽名、DSS簽名和Hash簽名。這三種演算法可單獨使用,也可綜合在一起使用。數字簽名是通過密碼演算法對數據進行加、解密變換實現的,用DES算去、RSA演算法都可實現數字簽名。但三種技術或多或少都有缺陷,或者沒有成熟的標准。
用RSA或其它公開密鑰密碼演算法的最大方便是沒有密鑰分配問題(網路越復雜、網路用戶越多,其優點越明顯)。因為公開密鑰加密使用兩個不同的密鑰,其中有一個是公開的,另一個是保密的。公開密鑰可以保存在系統目錄內、未加密的電子郵件信息中、電話黃頁(商業電話)上或公告牌里,網上的任何用戶都可獲得公開密鑰。而私有密鑰是用戶專用的,由用戶本身持有,它可以對由公開密鑰加密信息進行解密。
RSA演算法中數字簽名技術實際上是通過一個哈希函數來實現的。數字簽名的特點是它代表了文件的特徵,文件如果發生改變,數字簽名的值也將發生變化。不同的文件將得到不同的數字簽名。一個最簡單的哈希函數是把文件的二進制碼相累加,取最後的若干位。哈希函數對發送數據的雙方都是公開的。
DSS數字簽名是由美國國家標准化研究院和國家安全局共同開發的。由於它是由美國政府頒布實施的,主要用於與美國政府做生意的公司,其他公司則較少使用,它只是一個簽名系統,而且美國政府不提倡使用任何削弱政府竊聽能力的加密軟體,認為這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Hash簽名是最主要的數字簽名方法,也稱之為數字摘要法(Digital Digest)或數字指紋法(Digital Finger Print)。它與RSA數字簽名是單獨的簽名不同,該數字簽名方法是將數字簽名與要發送的信息緊密聯系在一起,它更適合於電子商務活動。將一個商務合同的個體內容與簽名結合在一起,比合同和簽名分開傳遞,更增加了可信度和安全性。數字摘要(Digital Digest)加密方法亦稱安全Hash編碼法(SHA:Secure Hash Algorithm)或MD5(MD Standard For Message Digest),由RonRivest所設計。該編碼法採用單向Hash函數將需加密的明文「摘要」成一串128bit的密文,這一串密文亦稱為數字指紋(Finger Print),它有固定的長度,且不同的明文摘要必定一致。這樣這串摘要使可成為驗證明文是否是「真身」的「指紋」了。
只有加入數字簽名及驗證才能真正實現在公開網路上的安全傳輸。加入數字簽名和驗證的文件傳輸過程如下:
發送方首先用哈希函數從原文得到數字簽名,然後採用公開密鑰體系用發達方的私有密鑰對數字簽名進行加密,並把加密後的數字簽名附加在要發送的原文後面;
發送一方選擇一個秘密密鑰對文件進行加密,並把加密後的文件通過網路傳輸到接收方;
發送方用接收方的公開密鑰對密秘密鑰進行加密,並通過網路把加密後的秘密密鑰傳輸到接收方;
接受方使用自己的私有密鑰對密鑰信息進行解密,得到秘密密鑰的明文;
接收方用秘密密鑰對文件進行解密,得到經過加密的數字簽名;
接收方用發送方的公開密鑰對數字簽名進行解密,得到數字簽名的明文;
接收方用得到的明文和哈希函數重新計算數字簽名,並與解密後的數字簽名進行對比。如果兩個數字簽名是相同的,說明文件在傳輸過程中沒有被破壞。
如果第三方冒充發送方發出了一個文件,因為接收方在對數字簽名進行解密時使用的是發送方的公開密鑰,只要第三方不知道發送方的私有密鑰,解密出來的數字簽名和經過計算的數字簽名必然是不相同的。這就提供了一個安全的確認發送方身份的方法。
安全的數字簽名使接收方可以得到保證:文件確實來自聲稱的發送方。鑒於簽名私鑰只有發送方自己保存,他人無法做一樣的數字簽名,因此他不能否認他參與了交易。
數字簽名的加密解密過程和私有密鑰的加密解密過程雖然都使用公開密鑰體系,但實現的過程正好相反,使用的密鑰對也不同。數字簽名使用的是發送方的密鑰對,發送方用自己的私有密鑰進行加密,接收方用發送方的公開密鑰進行解密。這是一個一對多的關系:任何擁有發送方公開密鑰的人都可以驗證數字簽名的正確性,而私有密鑰的加密解密則使用的是接收方的密鑰對,這是多對一的關系:任何知道接收方公開密鑰的人都可以向接收方發送加密信息,只有唯一擁有接收方私有密鑰的人才能對信息解密。在實用過程中,通常一個用戶擁有兩個密鑰對,一個密鑰對用來對數字簽名進行加密解密,一個密鑰對用來對私有密鑰進行加密解密。這種方式提供了更高的安全性。

⑤ 電子商務簽證去外國做和邀請函里不一樣的生意行嗎

這個不可以的。千萬不要冒險僥幸。一旦被拒簽再撈回來的可能很小

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解決了目前電子商務發展的哪些問題

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所面臨的一些關鍵性的法律問題,實現我國電子簽名合法化、電子交易規范化和電子商務法制化。

我國《電子簽名法》明確和規范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 明確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明確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這樣,電子簽名便具有與手寫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承認電子文件與書面文書具有同等效力,從而使現行的民商事法律可以適用於電子文件。

2、明確了電子簽名所需要的技術和法理條件。電子簽名必須同時符合"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等若干條件,才能被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這一條款為確保電子簽名安全、准確以及防範欺詐行為提供了嚴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規定。

3、對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和行為做了規定。電子商務需要第三方對電子簽名人的身份進行認證,這個第三方稱為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認證機構的可靠與否對電子簽名的真實性和電子交易的安全性起著關鍵作用。

考慮到目前中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健全,為了確保電子交易的安全可靠,《電子簽名法》規定了認證服務市場准入制度,明確了由政府對認證機構實行資質管理的制度,並對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提出了嚴格的人員、資金、技術、設備等方面的條件限制。

4、 明確了電子商務交易雙方和認證機構在電子簽名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行為規范。

如對電子合同中數據電文的發送和接收時間、數據電文的發送和接收地點、電子簽名人向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的程序、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的原則、電子簽名人或認證機構各自應承擔的法律義務與責任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5、明確了"技術中立"原則。這次立法借鑒了聯合國電子簽名示範法的"技術中立"原則,只規定了作為可靠的電子簽名應該達到的標准,沒有限定使用哪一種技術來達到這一標准,這為以後新技術的採用留下了空間。

6、增加了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法律責任的條款。"負責電子認證服務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部門的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職責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立法明確指出追究不依法進行監督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這是國外電子商務立法中所沒有的,也是針對目前我國市場信用制度落後、電子商務大環境不完善而特別需要加強監管的國情而實際做出的。

⑦ 電子商務中如何運用數字簽名和證書技術

有關數字簽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應用,以下整理自網友,供參考:
電子商務(e-business) ,指使用Web技術幫助企業精簡流程、增進生產力、提高效率。使公司易與合作夥伴、供貨商和客戶進行溝通,連接後端數據系統,並以安全的方式進行商業事項處理。
Internet技術的出現,使人們藉助互聯網路廣泛地從事商品與服務的電子化交易,這不僅大大擴展了交易范圍,而且可以有效地縮短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
電子商務承載著政府機關、企業和個人的重要信息,這些信息在操作、傳輸、處理等各個環節都必須保證其完整性、保密性、不可抵賴性。概括起來,通過網路實現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系統所面臨的安全問題有:
1、身份認證:如何准確判斷用戶是否為系統的合法用戶;
2、用戶授權:合法用戶進入系統後,對其訪問哪些信息,是否有修改或刪除做出許可權管控;
3、保密性:如何保證系統中涉及的大量需保密的信息通過網路傳輸過程中不被竊取;
4、完整性:如何保證系統中所傳輸的信息不被中途篡改及通過重復發送進行虛假交易;
5、抗抵賴性:如何保證系統中的用戶簽發後又不承認自己曾認可的內容。
由於傳統的「用戶名+口令」的認證方式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如口令有可能被破解;並且通過登錄的用戶名無法有效判斷登錄系統用戶的真實身份,從而導致非法用戶可以偽造、假冒系統用戶的身份;登錄到系統可以借機進行篡改、破壞等。
在電子商務系統運行過程中,系統安全和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萬一出現不安全的意外情況,應能及時發現、立即補救。

⑧ 電子商務有哪幾種模式

電子商務都有哪些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企業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九類電子商務模式等等。現在應用比較廣的主要有B2B、B2C、C2C、O2O這四種運營。

(1)B2B模式(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wo)。如阿里巴巴網。

(2)B2C模式(B2C =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如今的B2C電子商務網站非常的多,比較大型的有京東商城、哈妹網、當當網等。

(3)C2C模式(C2C = 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O2O模式(O2O=Online to Offline)

O2O是近年來新興起的一種電子商務新商業模式,即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

⑨ 和電商TP代運營簽合同需要注意的細節

TP代運來營要小心,簽合同一定要利用源甲方的優勢,避免合同陷阱

  1. 盡量採取傭金加提成,避免保證金的方式,如果不合適可以隨時換,只浪費一點傭金而已,避免被大額保證金套住;

  2. 傭金避免給的太高,2W已經是上線了,夠發基本工資即可

  3. 了解行業提點,算好利潤,3%-8%之內,看能不能承受

  4. 一定要規范合同附件,對方的工作職責、明細,並每周提供相關計劃和內容匯報

  5. 小心陷阱條款,比如打款延遲是的利滾利合同條款;

  6. 要有合作試用期,試用期內,可單方面終止合作

【如果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⑩ 開網店和電子商務簽電子合同有效嗎

簽電子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提供可靠的電子簽名。

根據《電子簽專名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屬,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合同才被法律認可。

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簽署的電子合同,完全滿足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三個條件,是安全、合規的,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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