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鄭州芝麻開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鄭州芝麻開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1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物聯網回技術開發、應用等。
法定代答表人:張宏偉
成立時間:2014-12-17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1019900008484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鄭州高新區翠竹街1號18號樓六層
B. 廣西芝麻開門電子商務是傳銷嗎
杭州芝麻開門,抄廣西芝麻開門,福建芝麻開門,實際上都是是一家公司。
傳銷有一點把。主要是詐騙。
一個配送公司能搞成傳銷詐騙,這家公司人也很牛了。
2016年9月11日杭州芝麻報道,十幾分鍾填完一個入職表,合同都沒簽,就把我派到福建了,車票自己買的,一直沒報,當時是說找區域經理,當晚到龍岩住在旅社。
9月11日至9月30日,在龍岩,多次找上級詢問具體工作安排,毫無音訊,也沒有簽合同,住在公司租的房子,自己吃,每天的工作,沒辦法,就是幫配送站搬貨卸貨,還有區域經理所謂的學習系統操作。到9月30日被安排從龍岩到漳州,報銷被推諉了下去,工作安排也毫無動靜,兩邊區域經理都在顧左右而言他。
10月3日,攤牌走人,區域經理吳某承諾會在10日把報銷和工資結清。
10月10日,銀行卡空白。19日,吳某試圖獲取銀行卡和身份證圖片,未果,打款446,在該公司期間路費+住宿,除了無法開票的,應付472。
工資一分沒有,還自己搭進去幾千塊錢,自己眼瞎,就當給自己一個很深刻的教訓。
C. 廣西陳泰安芝麻開門電子商務是傳銷嗎
判斷一個行為是否為傳銷行為,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
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