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平台內經營者如何履行義務
經營者的義務有10種:1、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2、接受監督的義務;3、保證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4、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5、表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6、出具購貨憑證和服務單據的義務;7、保證質量的義務;8、履行「三包」或其他責任的義務;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單方作出對消費者不利規定的義務;10、不得侵犯消費者人格權的義務。
㈡ 什麼是個人信息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時的義務有哪些
個人信息是指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信息等和自己有關的信息。
不能透露用戶的個人信息。
㈢ 電子商務主體的責任和義務
看你怎麼樣去劃分了,電子商務的主體是有變化的,不是固定不變的,電子商務的主體可以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2C),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2B),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B2G),不同的主體在不同的情況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有差別的。但是基本上的責任和義務都是要以服務消費者為根本。
㈣ 電子商務法概述、電子商務法的基本框架制度、電子商務經營主體設立規范 求祥
電子商務法概述 電子商務法的調整對象應當是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而這類社會關系是在廣泛採用新型信息技術並將這些技術應用到商業領域後才形成的特殊的社會關系,它交叉存在於虛擬社會和實體社會之間,有利於實體社會中的社會關系,且完全獨立於現行法律的調整范圍。 電子商務法的特點: 1、 形式規范 2、 技術規范 3、 開放規范 4、 多重手段規范 電子商務法的原則: 1、 中立原則 2、 自治原則 3、 功能等同原則 4、 安全原則 電子商務法是調整在計算機環境下開展的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而形成電子交易形式法律規范的總稱。 電子商務法的信息法律地位: 1、 調整對象是獨立的,明確的調整的是電子商務交易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2、 有明顯的特徵,這些社會關系交互存在虛擬社會的實體社會之間。 3、 傳統的民法,經濟法及其程序很難適應於虛擬環境中的商務活動。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框架制度: 1、 電子商務經營法律規范 2、 電子合同法律規范 3、 電子簽名法律規范 4、 安全認證法律規范 5、 電子支付法律規范 6、 電子商務稅收法律規范 7、 網路商務的知識產權保護法 8、 個人隱私保護問題 9、 電子商務糾紛處理機制的法律規范 《電子簽名法》的四個方面內容: 1、 確定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明確了在眾多的電子簽名方法和手段中,滿足什麼條件的電子簽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同等效力。 2、 對於數據電文,也就是電子形式的文件作了規定。 3、 設立電子認證服務的准入制度 4、 規定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制度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設立規范: 1、 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A、 依法成立的公司 B、 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C、 為用戶提供長期的服務的信譽和能力 D、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2、 經營性互聯網接入國際聯網許可 A、 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或者事業法人 B、 具有相應的計算機信息網路,裝備及相應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C、 具有健全的安全保管理制度和技術保護措施 D、 符合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3、 經營性網路信息內容服務業務許可 A、 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B、 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C、 服務項目屬於《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已取得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電子商務條件下,買方應當承擔的義務: 1、 買方應承擔按照網路交易規定方式支付價款的義務 2、 買方應承擔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受標的物的義務 3、 買方應當承擔對標的物驗收的義務 電子商務條件下,賣方應當承擔的義務: 1、 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交標的物及單據 2、 對標的物權利承擔擔保義務 3、 對標的物質量承擔擔保義務 注冊域名應當特別注意的條款: 1、 域名注冊人保證不侵權的陳述 2、 域名注冊人保證所提供信息真實的陳述 3、 域名注冊人提供信息不真實的違約責任 4、 域名注冊人同意域名注冊組織公布其聯系信息的條款 5、 域名注冊組織聲明收集和公布注冊人的聯系信息公出於注冊目的,保證不將域名注冊人的聯系信息付諸商業性使用 6、 域名注冊人同意受或注冊組織採用的糾紛程序和約束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權利: 1、 獨立運營的權利 2、 域名資源及相關資源所有權 3、 違約求償權 4、 電子商務安全保護權 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義務: 1、 合法經營 2、 身份明示義務 3、 信息內容記錄 4、 交易中的合同義務 5、 遵守知識產權和隱私權等其他民事權益的義務電子商務合同法 電子合同的特點: 1、 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碟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存儲等過程均在計算內進行。 2、 電子合同的生效具有不同的特點。 3、 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路上運作,可不見面。 4、 電子合同所依賴的電子數據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動性 我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定義和基本原則做全面規定: 1、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堅持公平原則 2、 以合理方式提出免責和限制責任條款 3、 格式合同不得加重對方責任與排除雙方主要權利 4、 合同爭議的解釋權 電子代理人歸屬的要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有自己的名稱 2、 有必要的財產 3、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4、 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 依法成立 6、 具備保證電子代理人正常運行的技術條件和人員 7、 具備完善的網上企業信息披露制和客戶的資料保密制度 8、 在近三年內無違法經營記錄 所謂電子代理,是指不需經人為的審視,電腦程序能以電子化或其他自動化的方式發出電子信息或對電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響應。 我國《電子簽名法》對於電子代理人的信息發送責任也明確為由系統所有人承擔發送責任,該法第九條規定:「數據電文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發件人發送:」 1、經發件人授權發送的 2、發件人的信息系統自動發送的 3、收件人按照發件人認可的方法對數據電文進行驗證後結果相符的 我國《電子簽名法》規定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的因素。 1、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其他相關因素。 我國《電子簽名法》規定的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保存要求的條件: 1、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2、數據電文的格式與其生成、發送或者接收時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夠准確表現原來生成、發送或接收的內容; 3、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 1、它們處於兩個不同階段 2、構成要件不同 3、產生的法律效果不同
㈤ 關於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一些相關法律
北京:3種網上開店無須辦證照
日期:2008-03-07 16:00:14 點擊:8 評論:0
《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去年12月1日正式實行,但只在第26條第2款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並無具體內容。市工商局此次公布的意見稿對該條款進行了細化,明確指出網上經營不需要辦理執照的3種情況(詳見附件),其中包括個人在網上開店出售、置換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面臨誠信問題 落實規范有難度
日期:2008-01-10 10:46:08 點擊:11 評論:0
近日商務部出台了《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下面簡稱《意見》),要求規范電子商務信息傳播、交易、電子支付和商品配送等行為。電子商務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後,在國民經濟中的影響力與日俱增,但由於一直沒有一部相關的法律予以規范,電子商務在發展過程中也面 [閱讀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日期:2008-01-02 12:35:36 點擊:8 評論:0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是我國第一部電子商務方面的國家法律文件,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電子商務簽名法於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閱讀全文]
《電子簽名法》與我國電子商務發展
日期:2008-01-02 12:32:30 點擊:22 評論:0
所謂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通俗地說,也就是通過密碼技術對電子文件所進行的電子形式的簽名。電子簽名運用一定的加密技術,將簽名人信息轉化為加密狀態,並在需要時進行解密還原。電子文件在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法律體系框架
日期:2008-01-02 12:08:55 點擊:22 評論:0
電子商務是在一個虛擬空間上進行交易的。在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買賣雙方與銀行之間,買賣雙方、銀行與認證機構之間都將彼此發生業務聯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法律關系。 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實質上表現為雙方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買賣雙方的權利和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地方法規:上海市電子商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日期:2008-01-02 12:07:34 點擊:5 評論:0
《上海市電子商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數字證書部分)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電子商務數字證書(以下簡稱數字證書)認證服務價格管理,規範本市數字證書認證服務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價格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地方法規:上海市營業執照副本(網路版)管理試行辦法
日期:2008-01-02 12:04:52 點擊:10 評論:0
為加強互聯網上經營行為的監管力度,有效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上海市營業執照副本(網路版)管理試行辦法》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該《試行辦法》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適應互聯網經濟的發展,確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互聯網上的經營主體資格的真實性,保護 [閱讀全文]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匯編》全文
日期:2008-01-02 11:56:31 點擊:3 評論: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籌規劃我國電子商務認證機構,規范電子商務認證機構建設和運營,根據國家有關密碼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規,特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子商務認證機構是指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有關各方提供數字身份證書服務的獨 [閱讀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日期:2008-01-02 11:54:50 點擊:2 評論:0
電子商務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電子商務是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舉措,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我國電子商 [閱讀全文]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日期:2008-01-02 11:52:14 點擊:26 評論:0
電子商務是網路化的新型經濟活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發展,已經成為主要發達國家增強經濟競爭實力,贏得全球資源配置優勢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戰略機遇期。抓住機遇,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 [閱讀全文]
網上交易管理辦法正在著手制定
日期:2007-12-28 12:43:02 點擊:7 評論:0
商務部信息化司副司長聶林海27日在首屆中國電子商務與物流配送研討會上表示,商務部致力推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將於近期發布和著手制定相關法規,年底前完成反映今年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的報告,2008年將發布第一批電子商務統計數據。 據聶林海介紹,商務部制定 [閱讀全文]
㈥ 電子商務與法律
電子商務及法律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具有較強的網站的建設管理及在商務中應用的能力,以及特許經營體系設計、構建和運營管理實際操作能力。
一、知識能力:
1、掌握信息科學與技術的基本知識;
2、掌握管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工商管理的基本知識;
3、掌握電子商務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4、掌握電子商務的實際技術與技能;
5、了解電子商務的運作過程;
6、了解電子商務和企業運營管理的最新進展與發展動態;
7、熟練掌握英語語言應用能力;
8、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
二、電子商務與法律專業: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路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路。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如果沒有一個成熟的、統一的法律系統來仲裁電子商務的各種糾紛,人們對電子商務就會望而卻步。世界各國多年的立法實踐經驗成果相當豐富,我們應充分借鑒和吸收成功經驗,服務於中國的電子商務立法。
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旨在培養既具有現代信息科學技術的方法與手段,又具有扎實的法律與管理理論基礎,能在較寬的領域從事電子商務運作與管理、開展商務活動的復合型人才。
三、電子商務與法律書籍:
《電子商務與法律》是2001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征。主要講述了本書針對電子商務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從現行法律適用中遇到的挑戰及立法上出現的盲區出發,分為八章進行研究和探討。
㈦ 簡述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權利
1.賣售人的資格及審定。電子商務法律明確規定了賣售人的資格,並且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設定審查制和准則制等審定方法。在電子商務建設的早期,建立審查制,只有通過法定條件的審定,才有可能在電子商務中作為賣售人參與交易;隨著電子商務建設的不斷完善,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作為賣售人參與交易。
2.買受人的資格及審定。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鼓勵公眾參與網上交易,任何人只要具備網上交易的能力和有效的網上支付工具,能為自己的交易決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便可作為買受人參與網上交易活動。
3.交易服務機構的資格及審定。交易服務機構是指數字證書認證機構 (ca)、密鑰管理機構(km)、信息服務提供商(isp)、信息提供商(icp )等, 其中ca和km等機構作為交易的必然參與人,有必要通過法律對其資格條件和審定予以規定,同時為了保證電子商務的安全進行,也需要對參與電子商務的 icp、isp的資格條件及其審定予以規范。
4.交易主體權利義務的規定,電子商務法律應當對參與交易的主體所應享有的權利和所應履行的義務明確規定,並使之成為交易主體的自覺行為。
㈧ 違反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經營者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義務類型是什麼
因為你說的情況,他已經違反了電子商務法,屬於違法行為任何的違法行為肯定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