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正確認識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應該採取什麼對策
一、探討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誠信問題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誠信建設戰略思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大家都稱誠信是電子商務的基石。應當看到,電子商務不是空中樓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傳統經濟方式和交易環境的。因此我認為,誠信,不僅是電子商務的基石,首先也是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我國的信用評價和監管機制不健全,還處在多頭管理的階段,一些信用評價機構本身服務的誠信可能就有問題,甚至出現3A評級也可以隨意買賣的現象,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還沒有建立,一些個人和企業沒有為經常性的違約、失信而付出代價。這種「守信卻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會得到更大懲罰」的現象,給商業交易帶來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約了傳統商業走向電子商務的步伐。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通常是買賣雙方不見面的,更加需要參與者誠實守信:
(一)
買賣雙方信用狀況信息不對稱甚至缺失,往往憑經驗直覺、網上交流、網下調查等進行綜合判斷,而網下調查的成本很高,有些業務很難調查到,這就很容易出現在交易信息、供貨、付款等方面出現誠信問題,影響用戶對網上交易的信心;
(二)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希望傳統商業模式下的信用模式盡快完善,信用數據盡快共享;同時我們認為需要為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建立必要、實用的、符合電子商務特徵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數據管理機制;
(三)
健全我國的信用管理體系,涉及的因素較多,但與信用有關的立法、執法是重中之重。我們已經有了一部《電子簽名法》,未來可能還需要有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管理辦法、網上拍賣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稅收及發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四)
金融領域的信用管理體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響到電子支付和正常服務的履約,影響電子商務的效率和質量。底層的信用體系,會影響到客戶端對電子商務的信任、信心與效率。
具體在B-C、C-C、B-B電子商務中,誠信狀況還是有差別的。
(一)
B-C電子商務:B2C交易趨於成熟,雖然存在個別商家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比例不大。消費者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較高的網站購物。從98、99年至今,我們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如卓越、當當這樣在細分領域的品牌不斷涌現,一定程度上對交易誠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誠信的商務平台交易額連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給商戶平台及其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創建於1998年的「首都電子商城」(現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創性地打造了基於銀行的「信任機制」—— 整合銀行服務資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賬戶開設在銀行,資金支付通過銀行執行,保證及時准確結算,使銀行的客戶(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在信任銀行的前提下,逐漸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年審證明,防止誠信不足的商戶欺詐消費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觀中立,成功地解決商家、消費者、銀行之間的糾紛,保護了各方的利益。這種模式已被同行業廣泛採納。
(二)
C-C電子商務:C-C電子商務的難點是,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難找到一個信任的「支點」。在信用評級模式和擔保模式之間,擔保模式似乎更受個人用戶歡迎。第三方中介的這種以擔保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C2C業務的發展,但這種模式設計的起點就是互相不信任,由於導致了資金流與物流之間的不同步、甚至較長時間的割裂,因而減緩了電子商務的交易效率,比如說賣家遲遲收不到貨款導致經營成本過高,無法滿足數字化虛擬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需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看,這種擔保模式是誠信體系不完備、認證注冊機制不健全情況下的一種臨時過渡模式。C-C電子商務是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晴雨表,這種誠信與支付模式,必將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而不斷創新。
(三)
B-B電子商務:我們都知道,國內的B-B電子商務基本上還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階段,只有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購或銷售平台,90%左右的企業甚至還沒有體驗過B-B電子商務給自身業務帶來的優勢。由於企業之間交易的額度較大,誠信問題更為突出,反過來企業不講誠信的代價往往也很高。以大企業為核心的B-B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垂直性行業平台,由於各方面的資質背景與行業領導優勢,誠信度相對較高;而其他類的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平台與綜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較多的是在網上獲取信息、談判、下單、網下再商議、再談判等傳統的方式來實現。
針對上述情況,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發布了基於多銀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務,有幾方面的特點:
1)
是基於國內各銀行的信用體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評價體系,對買方交易支付情況實時反饋,;
2)
二是將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機結合,款項瞬間到帳,滿足了B-B電子商務平台中部分業務對實時交易的要求,對交易談判起到很大促進作用;
3)
三是能夠為企業在商業談判、下單、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製服務,例如:分期、保證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務要立足於國情,因地制宜。我們的經驗是,在解決支付問題的同時與賣方企業、銀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機制」,能很好地解決B2B交易中的支付、誠信、資金安全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在各方面與國際電子商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不是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而是誠信體系、安全認證與支付方面。作為從業者,我們既需要自身誠信,更需要積極配合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進行不斷的創新與突破。
二、探討支付市場與第三方支付發展的問題
國內電子支付市場,主要包括三種業務形態:銀行或銀聯的電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電子支付平台,企業內部自行建設的電子支付平台。在行業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如下一些問題,已經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註:
1.
虛擬貨幣作為新的貨幣形式,形成了虛擬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央行的監管體系之前,及早防範風險;
2.
電子支付服務的風險管理、自律與監管體系需要建立和加強;
3.
電子支付營運資格的認定、保護與發展的問題;
4.
支付服務客觀上提供著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務,應明確其業務范圍,促進其業務大膽清晰的創新;
5.
要警惕支付行業內無序甚至惡性的競爭,損害支付服務,甚至對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起到負面沖擊作用。
6.
在保護電子交易的同時,國家要考慮從支付認證、支付標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為工商管理、稅收征管、政府的行業管理業務統一籌劃建立一些標准上的、技術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備。
7.
要高度警惕電子支付行業中的洗錢、國際支付轉移、國際信用卡盜竊、國際交易稅收流失等問題;
可見,放任電子支付行業不加以監管的風險很大,但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監管時,我們認為應該給第三方支付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於:利益中立,商業模式比較開放,能夠滿足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變革,幫助商戶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銀行的服務為基礎,與銀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電子支付服務,為銀行發展面向用戶的增值服務。很顯然,銀行的個性化服務成本仍然較高,一些銀行操作起來成本高的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可能是盈利的業務。
第三方支付在近兩年飛速發展,創新應用不斷涌現,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1、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1)銀行加快了處理速度和效率,企業減少了人力和時間成本;
2)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企業與多家銀行連接,減少了開發和維護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遲、付款失敗、信用欺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業競爭力
1)企業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進了許多新型創新服務的出現;
2)企業的業務覆蓋區域擴大,顧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選擇;
3)第三方支付服務商促進了消費者消除對中小商家交易的疑慮。
3、促進產業發展
1)幫助銀行推廣了電子銀行業務,推動了B-C、C-C業務的發展;
2)銀行、企業能夠根據專注於產品服務設計與市場推廣;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觀中立地處理交易,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可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專業與專注,確實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發展環境也逐漸復雜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收益模式經受考驗。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漸透明,下降幅度較大,加之從交易手續費中付給銀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務的直接毛利率相當低。如果再以低於銀行成本、甚至免費進行服務,那麼這些服務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業務對支付業務的補貼是普遍現象,但這種用戶互聯網的免費思路來進行對虛擬經濟運行極為關鍵的支付服務,站在行業發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險的。所以,希望政府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從長計議,認定、保護、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
第二,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銀行與銀聯、企業內部的支付平台之間的支付業務重疊比例越高,惡性競爭就越大,很容易導致支付服務商在穩健經營、高質量服務、誠信方面不出現問題,最終的結果是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實力弱、缺乏創新和利潤增長點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業銀行的發展促使支付服務商加快創新。銀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重要戰略合作夥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時個別銀行使用低於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費率,與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直接展開低端的競爭。銀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約以及市場不成熟制約下,前幾年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現在銀行認識到網銀業務的重要性,逐漸基於網銀發展針對用戶的在線服務。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跳出過去的業務局限,這樣才能在新的起點上與銀行達成更深入的合作,實現新的業務創新,做到雙贏。
第四,行業主管部門在監管支付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扶持政策。我們都知道,央行針對電子支付行業的管理規則即將陸續出台,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該如何幫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較理想的環境是,主管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幫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爭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統一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規范,統一各銀行的數字證書,給市場一個相對寬松、有利發展的環境。
建立和實現安全、簡單、大眾化的電子支付功能,是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這應該是政府、銀行和支付服務商共同的責任。
作為行業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並不是行業創新的主體,應該更多發揮政策支撐的作用;
商業銀行承擔著創新的職責,同時也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對企業和個人服務能力有限,發展業務的靈活程度也有不足,應該利用自身的優勢,與支付服務商合作創新;
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各自有著網上、網下、全國、地方、行業等不同的性質,採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務於不同的對象,對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徹的理解,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的主力,是商業銀行的合作者,同時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在相當程度上依託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系。國內電子支付市場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卡基支付、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同時並存,有著巨大的市場容量,全國性的網上支付服務商和移動支付服務商、地方性的線下支付服務商、綜合多種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務商都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支付服務商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一類,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業,可能是電信運營商、公共服務運營商、互聯網業務運營商、電子商務企業等,他們具備深厚的行業基礎或者巨大的客戶數量,也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隊伍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三、安全認證問題
我們知道,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活動。各種商務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應當認真負責地執行買賣雙方委託的任務,並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其中認證中心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雖然還沒有一個對於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准,但我國各行業、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的電子認證機構已多達百餘家,部分銀行也開始做自己的認證系統。盡管,CA認證對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交易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從電子商務產業的未來發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國家從交易、支付、虛擬貨幣的監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統一各種分散的CA認證體系;第二,需要考慮買賣雙方認證、訂單認證、虛擬貨幣認證的統一注冊問題;第三,CA認證的發展,需要和應用相結合,例如在推行G2B的業務過程中(企業網上納稅等等),推廣CA的應用。第四,電子商務也要重視中小企業市場。
談到電子商務,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業才有可能從電子商務發展中獲益。事實上,根據我們的服務經驗,廣大的中小企業在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提供著各種各樣的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以及數據內容的銷售等。據數據統計,在我國:
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5%;
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比重超過50%;
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46.2%的稅收收入;
中小企業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中小企業創造了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
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數量巨大,勇於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也應該是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服務行業的重要力量。
站在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誠信與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無論誠信體系設計還是支付服務的定位上,要放遠未來,不要忽視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市場,無論是國內貿易、國外貿易、資金結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務,都能支撐支付服務企業的發展。
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共同推廣電子商務發展的成功經驗,攜手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諧、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共同建設中國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B. 我國電子商務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在信息化高度發達的21世紀,電子商務在全球經濟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作為一種嶄新的商務運營模式,電子商務以其獨特的優勢已成為新世紀經濟增長的引擎,受到世界許多國家的重視。雖然我國電子商務的形成才剛剛經歷了幾年的時間,但是按目前的發展趨勢,其發展速度不亞於國際發展速度,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在對電子商務的未來充滿信心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還存在許多問題,如網路基礎設施薄弱、信用體制不健全、缺乏網上支付手段、相關法律不完善、物流配送體系滯後等。這些問題得不到實質性的解決,我國的電子商務就不可能健康、快速地發展。
1、制約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問題。
1.1 網路基礎設施薄弱。
電子商務是基於信息網路通信的商務活動,其特點是實時、快速,電子商務的發展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取決於信息基礎設施的規模,為此,需要建設必要的信息基礎設施。但我國由於經濟實力和技術等方面的原因,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還比較緩慢和滯後,已建成的網路質量離電子商務的要求還相距較遠。另一方面,上網用戶相對較少,網路利用率低,致使網路資源大量閑置和浪費,投資效益低,嚴重製約著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如何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提高投資效益,改變網路通信方面的落後面貌,應是促進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的首要問題。
1.2 缺乏健全的信用機制。
不健全的市場信用機制是阻礙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網上交易雙方在進行每一筆交易的時候,都要鑒別對方是否是可信的。在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框架體系,他們設計了一整套調查和評估消費者個人信用的指標,包括可靠性、信用等級、償付能力、人品以及一般信譽。由於信用機制基礎牢固,持卡人可以通過信用卡消費,風險小而且方便快捷。他們以銀行為商品交易的核心,和買賣雙方建立起一種三角形的穩定關系,以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的形式,把交易建立在以信用、擔保為基礎的平台之上。就目前而言,我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還未普遍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也沒有統一的信用認證機構,現金交易還佔主導地位。
C. 我國電子商務物流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1)由於電子商務倉儲物流需要將不同參與企業的資源有機整合,並根據每個企業的版具體情況合權理安排和調度,形成第三方獨特的服務技能和全面深入的運營技能,要求電子商務倉儲物流的管理能力很高,不僅有一個或幾個業務管理方面。核心競爭力是具有綜合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對各行業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2)電子商務倉儲物流是在整合社會資源的基礎上整合起來的,要發展電子商務倉儲物流,首先要發展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企業,培育大型企業集團。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倉儲物流的優勢在於為供應鏈提供了一站式的解決方案。電子商務倉儲物流的發展必須建立在企業供應鏈業務外包的基礎上。
(3)電子商務倉儲物流需要很好的信息流支持、市場信譽和信息系統的高透明度,這也要求電子商務倉儲物流在過程中的建立。設計企業的組織結構、流程、規范形式和協調的企業關系體系,建立有效的防火牆機制,確保相關企業的秘密不被泄露。
D.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的主要問題有:
(1)、落後的信息化建設水平
最近幾年,即便我國全面加大對信息化基礎建設的投入,建設資金逐年遞增,但相對於歐美等發達國家,我國信息化建設仍處於較低的發展水平。當前我國許多企業在進行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過分偏重於硬體建設和網路建設,而忽略了軟體建設和數據建設,甚至有些企業對數據建設有心無力。以上種種,對當今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起到較大的阻礙。
(2)、電子商務安全保密建設相對較弱
電子商務的安全建設包括計算機網路系統硬體和軟體的建設。電子商務作為一個開放的交易平台,為了保障交易雙方之間的誠信、平等以及交往信息的安全等,需要確保交易者身份的真實性、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信息的保密性。而我國在電子商務的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上還不完善,交易中時常出現信譽問題。電腦黑客、病毒與各種手段的網上騙局、網上盜竊等也讓人猝不及防。這些電子商務中時常發生的篡改、信息破壞、身份識別、信息泄密等問題都造成了人們對電子商務信任的降低。
特別在電子商務支付與結算問題上,各個商業銀行一般都開通了自己的網上銀行業務並結合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相應的服務,但由於我國目前在身份認證、數據加密、商用密碼、通訊安全控制措施等各種技術參數方面還沒有形成比較完善的國家標准,各個銀行在營業活動中所採用的網路平台並不統一,銀行與銀行之間的通訊、支付與結算也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無疑增加了電子商務活動的交易風險。
(3)、電子商務稅務發展的滯後
隨著網上經營的急劇擴增,導致傳統貿易數量的縮小,而我國還沒有一個相對電子商務的稅務標准。作為商業發展中的一個新興模式,相應的稅務征管電子化還未建立。作為開放的網路市場,網上貿易無法有效掌控,致使出現大量的「征稅盲區」,造成稅收流失問題嚴重。怎樣解決電子商務中稅源監管,提高稅務稽查效率是我國政府當前主要面對的問題之一。
(4)、緩慢的物流配送管理建設
企業要想正常運營和可持續發展需要一套有效的物流管理體系作為保障。企業只有通過物質資料流入轉化和流出才完成整個的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可見,物流系統在企業整體經營活動秩序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對於我國電子商務的物流管理,卻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全國性貨物配送體系,電子商務公司僅僅通過其內部建立效率低,規模小,平台分散的物流平台。致使物流狀況與電子商務交易所需的一整套物流服務要求無法契合。
(5)、不完善的法律法規
由於電子商務快速的國際化發展,使得產品、勞務和信息全球流動。國際化的互聯網電子商務平台運作中存在著諸如國際民事訴訟、知識產權、簽名認證、隱私權等法律風險。這就需要我國與時俱進,快速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才能使電子商務更加健康、壯大的發展起來。
E. 《淺談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麻煩給一篇示範畢業論文啊,謝謝了!
http://wenku..com/view/8c6352c24028915f804dc25f.html
http://maybach118.blog.163.com/blog/static/5732076520095992849270/
http://hi..com/%CF%AC%C0%FB%B8%E7%CA%E9%B5%EA/blog/item/d38283d99b516102622798e0.html
F. 結合我國實際談談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電子商務及在我國的發展 電子商務源於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簡寫為(EC)。其內容一是電子方式,二是商貿活動。一般來說是指利用電子信息網路等電子化手段進行的商務活動,是指商務活動的電子化、網路化。廣義而言,電子商務還包括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各種內部業務的電子化。電子商務可被看作是一種現代化的商業和行政作業方法,這種方法通過改善產品和服務質量、提高服務傳遞速度,滿足政府組織、廠商和消費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並通過計算機網路加快信息交流以支持決策。電子商務可以包括通過電子方式進行的各項社會活動。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的內涵和外延也在不斷充實和擴展。電子商務在我國的應用起源於90年代,並率先在外貿、海關、運輸等領域得到了應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據了解,交通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等單位已經成立了EDI中心,專門從事行業內的電子商務管理。從1994年開始,企業開始涉足電子商務,並取得了喜人的成績。今天,證券交易網覆蓋全國,有效地保證了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金融結算系統覆蓋全國,大大的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此外,中國商品交易網、中國商品訂貨系統等電子網路相繼建立。由外經貿部主辦的網際網路上的「中國商品市場」於 1998年7月 l日正式推出。進出口企業可以通過連接在外經貿部官方主頁(http:// www.moftec.gov.cn )上的「中國商品市場」進行網上推銷。 二、電子商務中的稅務問題 據報道,1995年至2000年全球電子商務營業額達到250億美元,預計2000年至2010年網上交易額將達到4500億至6000億美元。我國的電子商務雖然起步較晚,但對於全國將近700多萬互聯網用戶而言,電子商務必然會象雨後春筍一般,以難以預料的速度向前發展,任何人只要擁有一台帶有 MODEM的計算機,一條電話線,通過互聯網入口提供的服務便可參與互聯網貿易。任何區域性電腦網路只要在技術上執行互聯網協議,就可以進入互聯網;任何企業向網路服務商(ISP)交納一定的注冊費後,即可獲得自己專用的城名,在網上自主從事商貿活動和信息交流。因此,我國稅務部門將遇到如下問題。 1.納稅義務人難以確定傳統的貿易模式下,交易雙方是明確的,很容易被界定;而在網路貿易尤其是國際間電子商務中,情況則復雜得多。就我們現有的稅法而言,稅務人員征稅是依據居民稅收管轄權和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在居民稅收管轄權中,目前各國判定法人居民身份一般是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為標准。而在電子商務中,一個企業的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可能存在於世界上多個國家,或根本不存在於任何國家,這就給稅務人員判定法人居民身份帶來困難。對於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而言,在國際間網上貿易時,行使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時所涉及到的常設機構判斷原則也遇到了障礙。傳統的常設機構是指一個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經營活動的固定營業場所。而在網際網路中,一國在另一國設立的用以開展商務活動的伺服器能否被視為常設機構尚未可知,有待進一步確認。 2.離線現金交易造成的稅收障礙這是我國最具特色的電子商務稅收難題。嚴格的說,網上看貨。離線現金交易並未實現完全意義上的商務電子化。但就我國目前的狀況來看,這種現象是極為普遍的,其主要原因是信用卡、儲蓄卡等銀行卡在我國的普及率還很低。由於在傳統稅收的征管和稽查中需要稅收憑證,電子商務的無紙化交易本身就已給國家征稅帶來諸多難題,再加上我國電子商務支付方式落後,即使在技術上解決了網上追蹤稽查的難題,也難以避免網上現金交易導致的稅收流失。美國稅務局(IRS)關於電子商務的文件中提出了國際互聯網影響征稅的幾個特點是:①消費者可以匿名。②製造商容易隱匿其住所。③稅務機關該不到信息,無法判斷電子商貿的情況。④電子商務的交易性質本身也容易隱藏。在網上傳遞的數據流中,稅務機關難以分辨何為銷售所得,何為勞務所得或特許權使用資,劃分工聯網貿易所得性質困難重重,從而導致稅務處理相對混亂,加之各國之間的稅務處理方法存在很大差異,使納稅人往往利用所得性質的混亂而逃避稅款。 3.企業利用互聯網開展電子商務而達到避稅的目的。國際互聯網被稱為世界第八大洲——「虛擬洲」,是沒有國界的全球共享性網路,具有的信息能力和傳輸能力打破了空間地域的限制。企業可利用設在低稅國或免稅國的站點與外國企業進行商務洽談和交易,使「避稅港」成為稅法規定的經營地。因為各國都有權就發生在其境內的應稅行為征稅,納稅人選擇「避稅港」建立網站這個「虛擬公司」並通過其進行交易,利用「避稅港」的稅收優惠避稅,達到規避稅收的目的。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稅收管轄權採取居民稅收管轄權和所得來源稅收管轄權,當存在國際雙重或多重課稅時,所得來源稅收管轄權優先,在出現難於確定管轄權等疑問時,各國往往通過國際稅收協定的方法解決,然而,電子商務的數字化、虛擬化、隱匿化及支付方式的多樣化,使交易場所、使用地等難以判斷。由於網路傳輸的快捷,關聯企業各成員在對待特定商品的生產和銷售上擁有更充裕的籌策時間,關聯企業可以快速地在各成員之間有目的地調整國際收入、分攤成本費用,輕而易舉地轉讓定價,逃避巨額稅款,以達到整個集團的利益最大化。 4.電子商務的發展可能對納稅人遵從稅法的程度造成影響。電子商務的交易手段是高科技的,結果是隱蔽的。在互聯網上,交易實體是無形的,由於存在「電子貨幣」,交易與匿名支付系統聯結,沒有有形的合同,其過程和結果很難留下痕跡。對於稅務檢查部門而言,加密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使確定納稅人身份或交易的細節極為困難,沒有明確的納稅人或交易數字,稅務檢查部門對可能存在的稅收違法行為很難做出准確的定性處理。 三、對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措施的建議 電子商務在我國尚屬新興事物,它所帶來的稅收難題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國可以借鑒一些電子商務較發達的國家的經驗,同時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實施好這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新稅收政策。 1.積極維護我國的稅收權益,堅持居民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並重。初期採取居民管轄權與收入來源地管轄權並存的方式,並逐步向居民管轄權過渡。 2.逐步更新現行稅收觀念,進一步完善稅收法律制度。應針對電子商務的特性,對居民、常設機構、所得來源、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概念進行重新界定。在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關稅等法規中補充對電子商務征稅的相關條款,完善稅收法律制度。這里有兩個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一是電子會計數據的法律效力問題。可參照聯合國1996年通過的法律範本《電子商務示範法》的規定,明確作為有效法律證
G.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隨著計算機技術、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商務以其自身的高效性、全球性、互動性等優勢成為了時代的潮流和新興的經營模式,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小企業為了迎合和適應時代的需要,也應積極引進電子商務,為自身的快速發展拓寬途徑。然而目前中小企業在IT應用方面水平相對較低。絕大部分的信息化停留在部門級的手工模擬應用上,國家中小企業網站資料顯示:目前,全國中小企業中能上網的不到70%,只有40%左右的企業能用計算機管理部分業務,運用計算機軟體進行企業管理以及電子商務的甚至不到10%。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存在問題:
1.對電子商務認識不足
很多中小企業領導對電子商務的相關知識不甚了解,認為開展電子商務是趕時髦,實際意義並不大。有的領導甚至對開展電子商務持消極態度,仍然把競爭焦點定位於實體市場,沒有充分認識到知識經濟時代搶占網路信息虛擬市場的必要。部分了解一些電子商務的企業領導對電子商務的認識也存在片面性問題,認為電子商務就是上上網,建立一個企業網站,藉以宣傳企業形象,並未認識到電子商務給企業發展帶來的機遇。由於此種現象大量存在,導致中小企業中上網企業數量少,而且主要分布在大城市。中小企業上網少,瀏覽客戶就少,網路給企業創造的效益趨於減緩,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2.缺乏相關人才
除認識不足外,缺乏專業人才也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一個現實問題。開展電子商務首先需要既掌握電腦和網路技術又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即我們通常說的信息主管。同時又需要全體員工能夠運用計算機和網路。而我國很多中小企業為家族式企業,家族成員廣泛參與企業的管理與運作,但其信息化程度往往不能適應現代化企業的要求。因此,人才的匱乏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直接原因。
3.缺乏必要的資金
電子商務是指利用網路提供的通信手段在網上進行的商業活動,如市場分析、客戶聯系、物資調配等等,亦稱作電子商業(e-business)。因此,電子商務是計算機技術與網路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所以電子商務的前提是企業需要擁有足夠的計算機和完善的網路系統,而這些基礎設施的建設是需要大量的資金的。我國中小企業大多面臨資金短缺、融資困難的處境,因此。短時間內完善電子商務所需的物質設施,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存在資金上的壓力。
4.網路基礎設施不完善
如前所述,發展電子商務必須依賴網路技術和網路系統,而目前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主要分布在縣、鄉鎮甚至村級行政區域,這些地方網路基礎設施往往不夠完善,有的地方甚至根本就沒有網路,這也在客觀上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
5.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電子商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人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質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此眾多的部門參與和復雜的環節,必然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規來保障這一活動的順利進行。雖然我國出台了一些保障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但是還很不健全,尤其是在跨國家,跨地區、跨部門協調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另外有關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缺乏保障。以上這些因素,嚴重影響電子商務的發展。
解決的對策研究:
1.解放思想,轉變觀念
在知識經濟時代的當今,在網路技術高度發達、網路遍及全球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管理者首先要確立信息化、知識化管理觀念和營銷觀念,充分認識到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便捷性,認識到網路在企業管理和營銷中的作用。其次要確立知識是重要生產要素的觀念。充分認識到知識是生產和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知識是重要的生產力。此外,中小企業管理者還要改變傳統的資產觀念。確認企業的無形資產及其在企業中的資產主體地位。
2.創造軟硬體條件,為實施電子商務提供物質基礎
實施最簡單的電子商務所需的基礎硬體和軟體條件其實並不復雜,從廣泛意義的角度講,只要企業擁有一台電子計算機並上了網,就可以說已經具備了電子商務的基本條件了。許多企業管理者對電子商務有一種誤解,認為電子商務門檻很高,認為電子商務一定要做網上商場。有完備的配送體系和網上支付系統,需要大量的投入。其實,最簡單的電子商務起步價至多也不過萬元左右,包括一台能上網的電腦及另外要注冊一個域名。所以,中小企業能否發展電子商務關鍵是觀念,而不是物質限制。
3.加強對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電子商務是一項復雜的商務活動,在開展電子商務的過程中,企業需要一些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人才來統籌運作企業的電子商務活動,其中包括策劃、網路、程序、美工、貿易、營銷、翻譯等,因此。企業要有計劃地培養和引進所需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的方式可以多種:可以對企業員工通過開設各種形式的短期學習班進行電子商務知識及應用技術的培訓學習;也可以鼓勵企業員工到有關院校學習進修電子商務專業知識;通過各種政策鼓勵留住人才或引進人才等 等。人員培訓不僅是指員工的培訓,更重要的是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的首要問題是解決企業—把手的觀念問題。政府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企業經營者信息化知識和電子商務知識方面的培訓,並重視輿論宣傳,推廣典型經驗。為推動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建設營造輿論氛圍。廣大中小企業領導也應該加強自身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
4.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電子商務
第三方平台電子商務是指以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為基礎,通過計算機和通信網路實現的中小企業之間或中小企業與顧客之間的普通商務活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實質是依賴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因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具有專業性、公用性,公平性和服務性等特點,中小企業利用第三方平台的電子商務服務實現網上交易,會給企業帶來很多好處:首先是節省了自己建設電子商務所需的財力、物力和人力;其次是市場范圍得以拓寬,商業機會得以增加。中小企業在選擇第三方平台服務時要慎重,一是要選擇提供的服務與自己行業比較相近的第三方平台服務;二是要選擇有一定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第三方平台型網站,企業可以選擇幾個第三方平台網站提供服務。但不宜過多,如果選擇過多可能影響到企業收集到商業機會信息的質量,有的網站提供的服務信息缺乏有效控制,導致虛假商業信息過多,反而給企業帶來負面的影響。在國內,比較成熟悉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有阿里巴巴、慧聰和環球資源網等。
5.加強企業信息化建設
企業管理要向信息化靠攏,搭建信息化的基礎平台,並逐步實現辦公自動化,無紙化辦公,轉變觀念,增加對企業信息化的投入。搞好企業資訊化的基本建設,整合與業務相關的企業所有系統。在滿足客戶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成本,實現了從傳統的推銷自己產品為中心的模式。轉變到現代營銷理論所強調的客戶、成本、便利、溝通,即以客戶為中心的模式上來。同時還要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電子商務的運用方式,切實發揮電子商務的作用。以信息技術改造我國傳統產業,提高我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