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團餓了么等類型電子商務公司業務標准化流程
電商業務流程標准化
目前面對日益上漲的勞動力成本,以及不斷上升的原材料價格等問題,很多傳統企業面臨著轉型升級的壓力,於是相當一部分傳統企業紛紛嘗試開展電子商務來降低成本、拓展營銷和創新商業模式。企業轉型升級本質上是對自身流程與標準的升級轉化,使得生產、銷售以及管理環節都更加高效。電子商務運營要想助力於企業整體運營,則需要規范化電子商務業務流程,以適應企業升級的需要。
中國的電子商務雖然起步較晚,但是仍在不斷發展壯大中,近兩年迎來了爆發期及轉型期。2013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同比2012年的8.5萬億增長了29.9%。而目前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進入規模性發展階段,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伴隨著電子商務在各領域應用的不斷拓展和深化,業務流程外包行業方興未艾。
囿於多種條件的限制與自身因素,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歐美日等電子商務流程已實現標准化的發達國家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國內電子商務企業要想達到國外企業的能力水平,必須要形成自己規范的作業流程並逐漸形成標准。
電子商務領域中,完整的電子商務業務操作系統可以全面整合企業上下游供應鏈,幫助企業實現企業管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化的有機融合。在電商領域,倉儲物流環節靠系統建立標准與流程,同時庫存管理系統與物流配送系統都需要專業化操作。與傳統物流流程相比,電商物流不單慈肆餼觥W魑誒嚇頻娜痰繾由濤褳獍襠討唬順ば糯鐫繚�2010年就推出了一種全新的倉儲管理系統——WMS系統。該系統可實現與企業資源管理ERP、電商業務、財務管理等系統無縫銜接,成為企業供應鏈或物流一體化管理的關鍵點。
WMS系統是在電商生態下開發研製的,更加利於電商企業的發展。除了物流配送環節, 興長信達還自主研發了一整套專為傳統品牌企業提供全程電子商務服務支持的系統——PEC平台,打通了電子商務的整條供應鏈,在電子商務服務外包這一行業中形成了自己的業務操作系統。
中國的電子商務仍在蓬勃發展中,業務外包流程的規范化、標准化也在深入發展中。中國業務外包企業在互聯網大環境下面臨著機遇和挑戰,要不斷加強自己的技術研發與創新能力,同時也要形成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加快行業標準的確立與提高。
② 標准化工程和電子商務專業哪個前景好一點
建議電子商務,10年內大有作為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內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容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③ 怎樣查找國際標准化組織對電子商務的定義
國際標准化組織(ISO)關於電子商務的定義:
電子商務(EB)是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信息內容與需求交換的一種通用術語。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for administration, commerce and transport (EDIFACT) -- Application level syntax rules (Syntax version number: 4, Syntax release number: 1) -- Part 2: Syntax rules specific to batch EDI
④ 電子商務技能的標准由誰制定
域名基礎知識 商務電子化,已成為加快商務活動中各個環節進程、減少差錯率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商務活動數據或單證能被不同國家、行業貿易夥伴的計算機識別處理,一定要有數據格式的一致約定。這就是電子商務活動中標准化所要解決的問題。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現狀,即電子商務技術標准包含了四個方面的內容:EDI標准、識別卡標准、通訊網路標准和其他相關的標准。目前涉及我國標准約有1250多項。我國把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作業作為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政策積極推行。
1.EDI標准:國際上60年代起就開始研究EDI標准。1987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綜合了經過10多年實踐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和歐洲流行的「貿易數據交換(TDI)」標准,制定了用於行政、商業和運輸的電子數據交換標准(EDI FACT)。該標準的特點,一是包含了貿易中所需的各類信息代碼,適用范圍較廣;二是包括了報文、數據元、復合數據元、數據段、語法等,內容較完整;三是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進行擴充,應用比較靈活;四是適用於各類計算機和通訊網路。因此,該標准應用廣泛。目前我國已等同轉化為5項國家標准。此外,還按照ISO6422《聯合國貿易單證樣式(UNLK)》、ISO7372《貿易數據元目錄》等同制定了進出口許可證、商業發票、裝箱單、裝運聲明、原產地證明書、單證樣式和代碼位置等8項國家標准。現在EDI FACT標准有170多項,至今在北美地區廣泛應用的美國ANSI X.12系列標准有110項。由於我國EDI標准研究起步晚,需要制定更多的國家標准。根據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積極研究、採用EDI FACT標准和ANSI X.12系列標准。
2.識別卡標准: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從80年代開始制定識別卡及其相關設備的標准,至今已頒布了37項。我國於90年代從磁條卡開始進行識別卡的國家標准制定工作。現有6項磁條卡國家標准,基本齊全,等同採用ISO7810《識別卡物理特性》和ISO7811《識別卡記錄技術》系列標准;三項觸點式集成電路卡(IC)國家標准,等同採用ISO7816《識別卡帶接觸件的集成卡》系列標准。另外,有5項國家標准涉及到金融卡及其報文、交易內容,採用了相應的ISO標准。目前,我國尚未將無接觸件集成電路卡、光存儲卡以及使用IC卡金融系統的安全框架等國際標准轉化制定為我國標准。
3.通訊網路標准:通訊網路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目前國際上廣泛應用的有MHS電子郵政系統和美國Internet電子郵政系統。前者遵循ISO、IEC、CCITT聯合制定(個別是單獨制定)的開放系統互聯(OSI)系列標准,後者執行美國的ARPA Internet系列標准。這兩套標准雖然可兼容,但還有差異。因此,我國制定通訊網路國家標准時,主要採用OSI標准,但不要考慮ARPA Internet標准。現在我國有146項網路環境國家標准,其中有99項標准分別採用ISO、IEC標准,佔67.8%。我國現有的網路環境國家標准還不配套。如網路管理,我國僅有2項國家標准,而ISO/IEC有40多項標准。其中系統管理、管理信息機構、系統間信息交換是我國標准空白。
這里需指出,數據加密、密鑰管理、數據簽名等安全要素,已有國際標准草案,需要我們追蹤,及時等同地轉化為我國標准。通訊、網路設備標准約有380項,其中123項採用IEC、CCITT等標准佔32%。微波通訊、衛星通訊、移動通訊等方面的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准比例較低,如衛星通訊18項國家標准中採用國際標準的僅一項。信息傳輸介質國家標准較多。以光纖通訊電纜為例,有53項國家標准,其中45項採用IEC、CCITT標准,8項涉及到進網要求,視我國情況而定,故沒有採用。
4.其他相關標准:與電子商務活動有關的標准,有術語、信息分類和代碼、計算機設備、軟體工程、安全保密等標准,約有440項國家標准,其中採用ISO標準的有164項,佔37%。這些相關標准中許多標准僅描述我國特有的信息,如民族代碼,漢字點陣模集等,因此不能也不應該採用外國標准。
綜上所述,我國電子商務技術標准,一是起步晚,EDI等領域內的技術標准工作在90年代才開始的;二是標准未成體系,EDI標准、EDI FACT有170項,ANSI X.12有110項,我國僅有13項,其中租賃計劃詢價單、稅務情況報告等還是空白;三是積極採用國際標准,90年代前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有60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30%;90年代制定的電子商務國家標准約650項,採用國際標准佔50%。這表明我國進一步重視電子商務標準的國際化
⑤ 中國當前對於電子商務方面的政策方針
參考《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1、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2、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3、促進就業創業;
4、推動轉型升級;
5、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6、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7、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8、健全支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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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電子商務標准體系發分為哪四個部分
電子商務標准可分為基礎技術標准、業務標准、支撐體系標准和監督管理標准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可根據具體情況再進行細分。
1 基礎技術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電子商務基礎性、框架性和通用技術類標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總體通用」、「軟體技術架構」、「描述技術」、「自動識別與標識技術」以及「網路協議」五部分;
2 業務標准:該分體系主要指與商務活動直接相關的各類業務和應用標准,包括商務活動的語義單元、信息實體、信息流和業務流程等方面的標准。該分體系既包括各行業和領域通用的業務標准,又包括特定行業和領域專用的業務標准。按照標准化的一般原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信息分類編碼」、「數據元」、「元數據」、「單證格式」、「流程與介面」和「注冊維護」六部分;
3 支撐體系標准:該分體系主要解決電子商務的各類支撐體系建設的標准化問題。按照國務院2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必須建立健全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安全認證四大支撐體系。因此,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和「安全認證」四部分;
4 監督管理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規范電子商務中的各種主體和客體對象(比如企業、人員、服務、服務平台、軟體等)的行為、質量、統計、評價和功能測試等方面的標准。這類標准對於進一步提高電子商務交易總量,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服務規模,拓寬服務內容,規范服務模式具有重要的作用。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服務質量」、「統計評價」和「符合性測試」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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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國家試行農村電子商務服務規范是什麼
農村電子商務服務規范(試行)
本服務規范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了6方面的具體建議,並對功能、建設和服務等要求進行了系統闡述,便於開展農村電子商務的縣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企業參考。本服務規范非強制性要求,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優化和完善。
各縣級人民政府發展農村電子商務要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合作共贏」的原則,搭建綜合性的縣域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包括縣級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公共服務中心)、農村電子商務培訓體系、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體系、農產品電子商務供應鏈管理體系、農村電子商務營銷體系和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體系。
通過縣級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整合各方資源,構建培訓、物流、農村服務站、農村產品營銷和供應鏈體系,解決理念、創業培訓、氛圍營造、農產品銷售、O2O農村消費等問題。提供公共倉儲、代發貨等基礎服務;加強品控,制定標准,建立農村產品供應鏈上行體系;推動政府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整合資源,協助農村群眾對接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第三方服務商(如:物流、金融)等,讓有意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企業、農戶等市場主體能在公共服務中心找到所需要的相應服務。
通過農村電子商務培訓體系建設,提供公益性和市場化相結合的電子商務理論及實操培訓,提高農村群眾電子商務技能。有計劃地培養一批理論和實踐能力強的農村電子商務專業人才,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電子商務應用能力。
通過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建設,整合縣域現有的物流資源,力爭實現資源的合理化配置,為農村群眾提供快遞收發、本地物流配送等服務,為實現「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奠定基礎。
通過農產品供應鏈管理體系建設,為縣域內從事農村電子商務的群眾,提供產地預冷、集貨倉儲、分揀包裝、冷鏈運輸、質檢追溯等公共服務,指導農民開展標准化生產並根據消費需求變化及時調整生產結構。
通過農村電子商務營銷體系建設,為農村群眾提供活動策劃、產品包裝設計與視頻拍攝、代運營、分銷體系建設等服務,指導創建自有品牌,積極推動「三品一標」、「一村一品」農產品網上營銷。
通過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體系建設,突破農村信息瓶頸,為農村群眾提供在線購物、銷售、繳費、出行、娛樂、資訊、創業等服務,方便農民生產生活,促進農村消費,帶動農村產品銷售,促進農民增收,搞活農村經濟。
一、縣級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
在農村,由於受地域、文化、配套設施等因素影響,互聯網應用難度較大,必須主動推進。公共服務中心可以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運行,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交由具備運營經驗及條件的企業運營管理,定期重新招標。也可以由政府招聘一批熟悉電子商務運作的人員,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負責運營管理。
公共服務中心應紮根於農村,服務於政府、企業及農民,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公共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持、培訓孵化、產品對接、品牌建設、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務等,使縣域電子商務形成抱團合力、區域特點和優勢。根據需要可設產品中心、單品(Stock Keeping Unit,簡稱SKU)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二維碼中心、質量追溯中心、訂單中心、客服中心、移動電子商務中心、O2O中心、商流中心等子中心。
(一)建設內容。
1.一個固定的場地。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應因地制宜,由當地政府利用現有資源提供一個固定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可以統籌考慮物流、培訓、交流等需要,預留空間。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適應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要求的冷鏈設施,提供低溫環境下的分揀、加工、包裝、倉儲等服務,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場地要交通便利,滿足辦公接待需求。
2.一個運營團隊。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的運營團隊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商公共服務平台運營經驗,配備專職運營人員。要具備常規的業務對接、咨詢等服務功能,還能根據當地實際提供特色增值服務內容。
3.一個服務前台和線上體驗區。設立一個獨立的服務前台和線上體驗區,並配備專業服務人員,負責為區域內企業、網商、服務商提供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在顯著位置放置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運營授權標識。
4.一個線上服務平台系統。具備以下幾個功能模塊:一是電子商務資訊,統計分析;二是服務內容展示;三是電子商務(遠程)培訓;四是本地電子商務企業展示。
5.一套服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僅限於會員服務登記及服務、公共服務中心服務項目公示、服務時間、設備管理、網站平台信息維護、投訴反饋、公共服務中心崗位職責和考核指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項制度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保證落實到位。
6.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運營經費保障。公共服務中心要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列支專項資金保障運行。基礎服務免費,特色增值服務微利,體現公益性。
(二)服務規范。
公共服務中心要積極做好服務資源落地和專業服務需求對接工作,加強資源整合,建立服務標准,規范服務流程,確保服務資源有保證、服務質量有保障、服務機制有效率。
1.決策支持。編制縣域農村電商發展規劃;監督落實農村電子商務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村電商基礎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業開展相關業務等提供支撐。
2.電商主體發展及管理。公共服務中心是一個面向全縣各市場主體的服務機構,針對網商、第三方服務商、有關企業和個人等農村電商發展的重要力量,進行需求挖掘和分析。中心可開展會員服務。
3.資源整合與統籌。
整合政府資源。將原有的分散在商務等有關部門的政策進行整合,將政府電子商務政策通過一個口落地。
整合行業資源。推動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加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旅遊企業等主體進行市場化整合,引導企業向薄弱、缺失環節投資,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物流資源整合,提供物流解決方案。組織對接活動,協助企業尋找經銷(分銷)商。
整合第三方服務商資源。為企業提供全產業、全方位電商服務解決方案。將原來分散、自發的第三方服務商有機結合,讓電商企業、傳統企業和其它有需求的企業能快速地與平台運營商、品牌策劃公司、營銷公司、本地生活服務企業及電商培訓機構建立聯系。
4.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及營銷服務。
推動農業生產、流通數據信息開放共享,探索農業生產資料電子商務與農業生產技術指導協同發展模式,推動農業技術、商業模式集成,加強農產品供應鏈規劃、建設和管理,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質量標准和追溯體系,針對當地特色農產品的生產、分布特點,規劃和建設一批物流、初加工節點,建立健全農產品上行渠道,引導農民生產滿足消費需求、適合網路銷售的產品,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針對當地特色農產品,幫助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網商、服務商集中產品,做好拍攝、文字編輯,形成縣域產品資源庫,實現農產品向網銷單品SKU的轉化。
公共服務中心為當地特色農產品提供品牌、商標注冊服務,打造特色品牌。通過全網營銷體系進行縣域產品整合式網路銷售。
5.電商氛圍營造與宣傳。為網路創業人員實際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提供咨詢與解答;向政府推薦優秀電商創業項目,爭取政策扶持;組織開展各類電商文化活動,舉辦網上創業創新項目大賽等,為創業人員、電商企業和人才之間搭建交流平台。挖掘和培育一批優秀網商、典型網商、創業案例,通過政府網站、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宣傳渠道進行宣傳,並將本地電子商務氛圍營造、平台建設與當地農特產品宣傳、休閑旅遊產品推介有機結合。
二、農村電子商務培訓體系建設
建立覆蓋對象廣泛、培訓形式多樣、管理運作規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訓體系。
(一)建設內容。
1.一個固定場所。具備辦公場地、培訓場地和實訓機房,可長期實施電商培訓,方便停車,電商理念、企業文化、往期培訓照片上牆,統一標識標牌。可考慮設在公共服務中心之內,或與本地院校、黨校、行政培訓機構等緊密合作。
2.一個專業的培訓工作團隊和講師團隊。具備電商知識、經驗以及教學經驗,團隊人員需具備常規培訓業務接單、培訓計劃擬定、培訓計劃對接及培訓相關事項咨詢能力,還可以根據需求方的實際情況調整培訓計劃方案。
3.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和培訓管理制度。制定講師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課件研發制度等相應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每項制度及工作流程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保證後續能落實到位。
4.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培訓經費保障。當地政府對於培訓相關工作在政策及經費上應給予一定支持與保障。
(二)服務規范。
組織當地院校、社會組織,或引進培訓機構,對合作社農民、創業就業人員、電商轉型的企業和政府人員開展電商理念培訓、技能方法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等不同層次、公益性和市場化相結合的培訓。建立農村電子商務培訓實踐教育機制,對培訓進行跟蹤,提供後續實踐引導和服務,確保培訓實效。
能夠提供電商理念和實操培訓,實操培訓內容包含微商系類、淘寶系類及第三方營銷平台和其他新平台的實操。開展現場和網路遠程培訓。基礎公益培訓可在網上免費下載。
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於每月培訓場次、人數、培訓學員滿意度等都要做好規劃,並嚴格執行。嚴格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訓管理辦法,做好培訓情況的記錄,加強培訓檔案和經費管理。嚴格挑選講師及工作人員,制定完善工作監督與考核機制。
三、縣、鄉、村三級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建設
當前農村收發的物流數量還不多,並且很多農民白天在田間勞作無法收貨,物流企業業務收益與支出不相稱,不少地區的農村還是快遞物流的盲區。可通過整合當地郵政、各大快遞物流公司,成立專業的物流公司,負責從縣到村的農村物流體系建設,包括建設農村物流倉儲中心、農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及農村物流運輸體系。
農村物流倉儲中心和物流運輸體系建設,要充分發揮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可以以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為基礎,結合郵政現有的鄉鎮物流配送網路,交通運輸部門的農村公交班線,以及本地貨運等各種運輸資源,解決物流服務在農村服務能力較弱問題。
農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設,重點解決農村物流資源的協調統籌,降低農村物流成本。快遞跟蹤信息能夠從縣級物流倉儲中心傳達到農村,讓農村群眾實時查詢到包裹在縣域內的流轉情況,享受包裹到達簡訊提醒等服務。
(一)建設內容。
1.縣、鄉、村三級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轉。縣級電子商務物流倉儲中心可建於交通便利處,場地周圍便於停放物流運輸車。有條件的可設於縣級公共服務中心內。鄉鎮、村的物流中轉應在鄉鎮、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開辟的物流服務區實現,避免重復浪費。
2.一個物流體系運營團隊。不同范圍的工作人員可以給予不同定位,縣級工作人員必須配備專業團隊,鄉村相關工作人員可以兼職。
3.一套管理制度。針對縣鄉村三級物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登記流程、產品貨架歸類制度、問題件處理流程、配送員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農村物流配送要固定時間、固定地點、明確價格,每項制度及工作流程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保證後續能落實到位。
4.一個高效機制。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需在現有的基礎上充分整合郵政等物流資源,以行政方式推動,採取市場化方式解決,要處理好每個環節的物流中轉銜接和每個環節所代表的利益分配。
(二)服務規范。
1.快遞收發。對於快遞不能直接配送到村的,需要建立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承擔快遞收發工作,解決農村物流配送最後一公里問題。
2.本地化物流配送。協助當地村民將農村產品配送到縣城。
3.物流整合。在基於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的自有物流配送體系的基礎上,需要不斷整合市場化的物流資源。
四、農產品電子商務供應鏈體系建設
農產品具有鮮活易腐性,對外在條件的依賴比較明顯。農業生產的區域性、季節性、分散性也十分突出,農產品供應鏈是一個從田間地頭到消費者餐桌的過程,傳統的農產品交易是農產品沿著農戶、加工企業、配送中心、批發商、零售商,向消費者運動的一個網狀鏈條。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有必要加強農產品供應鏈管理,統籌資源,加強協作,以信息化帶動農產品生產、流通的標准化、規模化和現代化。
(一)建設內容。
可建於縣級農村電子商務物流中心或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地。場地應能停放物流配送車。品控部門需要有獨立的化驗室,場地要位於通風處,配備品控檢測的專業儀器和設備、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等必要的軟硬體設備。擁有專業農產品開發人員、品控人員、倉儲配送人員。需建立品控、售後、供應商入駐、產品檢測、發貨流程、倉儲6S管理等各崗位的管理制度。
(二)服務規范。
一是建設農產品開發體系,讓農產品能實現在線化、互聯網化、品牌化;建設農產品品質管理體系,通過集中倉儲加強產品品質監控。
二是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農產品溯源系統。健全「三品一標」、「一村一品」等基礎資料庫,記錄農產品種植、加工、包裝、檢測、運輸、銷售等關鍵環節的信息,設置系統預警,並通過互聯網、手機APP、電話等途徑發布信息,增強公眾對產品的認可,實現質量可追溯、責任可追查。
三是提供農產品電子商務標准化工作指導。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堅持統一、簡化、協調和最優化原則,與便民、規范、效益相結合,確立可測量的標准化方針和目標,建立可操作的服務程序和制度,開展多元化、特色化服務。
鼓勵農產品企業按照國際、國內相關標准,制定適應電子商務要求的農產品等級劃分、包裝、物流配送、流程規范等質量規范和質量追溯要求。鼓勵支持快遞企業制定適應電子商務寄遞需求的定製化包裝、專業化服務等規范。
四是提供專業的供應鏈培訓服務。構建電子商務平台下的供應鏈管理模式,要注意保持農產品供需的相對穩定,減少信息不對稱,對農產品產銷形成穩定預期。
五、農產品電子商務營銷服務體系
以電子商務為手段,在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加強互聯網技術應用和推廣。運用電子商務大數據引導農業生產,拓寬農產品、民俗產品、鄉村旅遊等市場。
由公共服務中心牽頭,帶動和扶持本地網商、農業和旅遊企業參與到營銷體系建設中來。運用多種電子商務營銷手段,如微信營銷、微博營銷、手機APP、農產品垂直營銷平台等,提高農產品的產業化、組織化程度,讓更多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以便捷的方式、通暢的渠道進入市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一)建設內容。
可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盡量靠近旅遊路線附近和有實際需求的地方,建設一個具備網超條件的O2O展示展銷中心。既在線下推銷本地產品,也提供線下展示功能。對於缺乏上述條件的縣城,不建議建設線下展示中心。
(二)服務規范。
重點在線上進行主題策劃、活動策劃、媒體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場監測,進行稿件、媒體、活動等公關、推廣,渠道維護和拓展。
積極組織、引導合作社與電商平台對接。在繼續做好農產品營銷促銷工作的同時,集中打造網上展示大廳,推動「名特優新」、「三品一標」、「一村一品」農產品上網營銷,加強宣傳推介,提高農產品網路銷售的公信力、信譽度和美譽度。
引導農民合作社與城市社區建立直供關系,共同設立農產品體驗店、自提點和提貨櫃。推動建立海外營銷渠道,推動跨境農業電子商務發展。
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體系建設
分級建立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為農民提供電子商務基礎服務。
(一)建設內容。
鄉鎮、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場地位於村民日常活動集中區,且網路已覆蓋,可以選擇建於農村商店、村民活動中心、村民自住房等。一個行政村建設服務站點個數盡量不超過一個,已有企業服務站點的,可以考慮合並建設。
至少配備1名及以上專職人員,且參加過相應培訓,能夠熟練操作農村電子商務平台上的各項服務功能,能夠對所在服務區域的農民的需求和生產進行摸底統計。
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誠信經營,對各個電商平台開放,不能僅為一家平台服務。服務站應定期向縣級公共服務中心報送有關信息,並建立日常網路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貨物配送等制度。
(二)服務規范。
1.入戶宣傳。向村民宣傳服務站各項功能、電子商務行業相關資訊,提供農村電子商務普及培訓,培育農村群眾網上購物、商品銷售、購買服務等習慣。
2.網上代買代賣。幫助村民網上購物,並協助解決購物過程產生的糾紛等問題。公共服務中心組織村級服務站收集當地特色農產品,匯總後對外發布信息、銷售。
3.便民服務。為村民提供水、電、寬頻、話費等生活網上繳費,代收代發快遞、車票代購、酒店預定、本地資訊等服務。與金融機構合作,提供小額取現、生產貸款等服務。對外發布村級各項服務內容。
4.創業服務。組織當地青年參加網上創業就業學習、交流,營造氛圍,培育人才。
5.生產服務。與種子、農葯、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企業合作,依託村級服務站網上銷售,開展技術指導。
6.依照當地情況其他增值服務。
⑧ 2015年國務院對電子商務發展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不僅創造了新的消費需求,引發了新的投資熱
潮,開辟了就業增收新渠道,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了新空間,而且電子商務正加速與製造業融合,推動服務業轉型升級,催生新興業態,成為提供公共產品、
公共服務的新力量,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原動力。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管理方式不適應、誠信體系不健全、市場秩序不規范等問題,亟需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
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
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靠改革推動科學發展,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解決電
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重大問題,大力推進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快建立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電子商務創
新動力、創造潛力、創業活力,加速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基本原則。一
是積極推動。主動作為、支持發展。積極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矛盾與問題。在政府資源開放、網路安全保障、投融資支持、基礎設施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方
面加大服務力度。推進電子商務企業稅費合理化,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釋放電子商務發展潛力,提升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水平。二是逐步規范。簡政放權、放管結
合。法無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在放寬市場准入的同時,要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市場秩序,
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創業活力,拓寬電子商務創新發展領域。三是加強引導。把握趨勢、因勢利導。加強對電子商務發展中前瞻性、苗頭
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及時在商業模式創新、關鍵技術研發、國際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引導力度,引領電子商務向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
發展,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創新動力,加速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步伐。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基本建成。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創業、穩定就業、改善民生服務的重要平台,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二、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四)降低准入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國務院審改辦,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簡化注冊資本登記,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改革。(工商總局、中央編辦)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完善相關管理措施。(省級人民政府)推進對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施備案制管理。(郵政局)簡化境內電子商務企業海外上市審批流程,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匯局、證監會、人民銀行)放開外商投資電子商務業務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探索建立能源、鐵路、公共事業等行業電子商務服務的市場化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合理降稅減負。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遊電子商務、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財政部、稅務總局)
(六)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證監會)支持商業銀行、擔保存貨管理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無形資產、動產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商業保理機構、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人民銀行、商務部)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發展改革委)
(七)維護公平競爭。規
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建立開放、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
溯、屬地查處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完善部門間、區域間監管信息共享和職能銜接機制。依法打擊網路虛假宣傳、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反國家出口管
製法規政策跨境銷售兩用品和技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行動,促進合法、誠信經營。(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公安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重點查處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通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商務部)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研究進一步加大網路商業方法領域發明專利保護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加大政府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進行采購的力度。(財政部)各級政府部門不得通過行政命令指定為電子商務提供公共服務的供應商,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電子商務的競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促進就業創業
(八)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把
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
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
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
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統計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
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實訓式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培訓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各類培訓機構增加電子商務技能
培訓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
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
網路創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
(十)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規
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路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相
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
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僱用5人及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
注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路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四、推動轉型升級
(十一)創新服務民生方式。積
極拓展信息消費新渠道,創新移動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面向城鄉居民社區提供日常消費、家政服務、遠程繳費、健康醫療等商業和綜合服務的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加
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路服務能力,支持文化產品電子商務平台發展,規范網路文化市場。支持教育、會展、咨詢、廣告、餐飲、娛
樂等服務企業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鼓勵支持旅遊景點、酒店等開展線上營銷,規范發展在線旅遊預訂市場,推動旅遊在線服務模式創新。(旅遊局、工商總局)加快建立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後維權機制,研究制定7天無理由退貨實施細則,促進網路購物消費健康快速發展。(工商總局)
(十二)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開辦網上商城,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台優勢互補,加強服務資源整合,促進線上交易與線下交易融合互動。(商務部)推動各類專業市場建設網上市場,通過線上線下融合,加速向網路化市場轉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鋼鐵、林業等行業電子商務平台規范發展的相關措施。(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完善互聯網食品葯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食品、保健食品、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網路經營行為,加強互聯網食品葯品市場監測監管體系建設,推動醫葯電子商務發展。(食品葯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商務部)
(十三)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互聯網與農業農村融合發展,引入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等現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務部、農業部)加強鮮活農產品標准體系、動植物檢疫體系、安全追溯體系、質量保障與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大力發展農產品冷鏈基礎設施。(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農業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推動信息進村入戶,利用「萬村千鄉」市場網路改善農村地區電子商務服務環境。(商務部、農業部)建設地理標志產品技術標准體系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支持利用電子商務平台宣傳和銷售地理標志產品,鼓勵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一村一品」,促進品牌農產品走出去。鼓勵農業生產資料企業發展電子商務。(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支持林業電子商務發展,逐步建立林產品交易誠信體系、林產品和林權交易服務體系。(林業局)
(十四)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支
持生產製造企業深化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三維(3D)設計及列印等信息技術在生產製造各環節的應用,建立與客戶電子商務系統對接的網路製造管理系統,
提高加工訂單的響應速度及柔性製造能力;面向網路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建立網路化經營管理模式,發展「以銷定產」及「個性化定製」生產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大力開展品牌經營,優化配置研發、設計、生產、物流等優勢資源,滿足網路消費者需求。(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鼓勵創意服務,探索建立生產性創新服務平台,面向初創企業及創意群體提供設計、測試、生產、融資、運營等創新創業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建
設完善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台,制定相關應用服務的政策措施,推動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支付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等加強合作,實現
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推廣應用具有硬體數字證書、採用國家密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演算法的移動智能終端,保障移動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實
性;制定在線支付標准規范和制度,提升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的安全性,滿足電子商務交易及公共服務領域金融服務需求;鼓勵商業銀行與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多元化金
融服務合作,提升電子商務服務質量和效率。(人民銀行、密碼局、國家標准委)
(十六)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鼓勵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等企業和機構依法進行網路化創新,完善互聯網保險產品審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產品銷售等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新型監管方式。(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規范保險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研究制定電子商務涉及的信用保證保險的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發展小微企業信貸信用保險、個人消費履約保證保險等新業務,擴大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范圍。完善在線旅遊服務企業投保辦法。(保監會、銀監會、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推動跨地區跨行業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設,鼓勵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發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組織新模式。(交通運輸部、商務部、郵政局、發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設施建設,鼓勵社區物業、村級信息服務站(點)、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務。支持快遞服務網路向農村地區延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商務部、郵政局、農業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財政部、商務部、郵政局)鼓勵學校、快遞企業、第三方主體因地制宜加強合作,通過設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發室、委託校園郵政局所代為投遞、建立共同配送站點等方式,促進快遞進校園。(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郵政局、商務部、教育部)根據執法需求,研究推動被監管人員生活物資電子商務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條件的城市應將配套建設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終端設施納入城市社區發展規劃,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和物流(快遞)企業對網路購物商品包裝物進行回收和循環利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八)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各
地區要按照有關規定,推動城市配送車輛的標准化、專業化發展;制定並實施城市配送用汽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管理辦法,強化城市配送運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車輛的便利通行;鼓勵採用清潔能源車輛開展物流(快遞)配送業務,支持充電、加氣等設施建設;合理規劃物流(快遞)配送車輛通行路線和貨物裝卸搬運地點。
對物流(快遞)配送車輛採取通行證管理的城市,應明確管理部門、公開准入條件、引入社會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完善倉儲建設標准體系,鼓勵現代化倉儲設施建設,加強偏遠地區倉儲設施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林業局)各地區要在城鄉規劃中合理規劃布局物流倉儲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中合理安排倉儲建設用地,引導社會資本進行倉儲設施投資建設或再利用,嚴禁擅自改變物流倉儲用地性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物流(快遞)企業發展「倉配一體化」服務。(商務部、郵政局)
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二十)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積
極發起或參與多雙邊或區域關於電子商務規則的談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國與國際認可組織的互認機制,依託我國認證認可制度和體系,完善電子商務企業和商
品的合格評定機制,提升國際組織和機構對我國電子商務企業和商品認證結果的認可程度,力爭國際電子商務規制制定的主動權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話語權。(商務部、質檢總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檢驗檢疫、結匯、繳進口稅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簡化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返修與退運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負面清單、風險監測制度,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與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種資源流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大力支持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快在全國范圍推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抓緊研究制定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業務范圍內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投資並購的貸款支持,研究制定針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上市的規范管理政策。(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拓寬其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業務辦理渠道。(外匯局)支
持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各駐外機構應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力度。進一步開放面向港澳台地區的電子商務市場,推動設立海
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鼓勵發展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電子商務合作,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建立政府、企業、專家等各個層面的對話機
制,發起和主導電子商務多邊合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二十三)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電
子商務企業要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相關要求,採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設備和網路安全產品,建設完善網路安全防護體系、數據資源安全管理
體系和網路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鼓勵電子商務企業獲得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加強與網路安全專業服務機構、相關
管理部門的合作,共享網路安全威脅預警信息,消除網路安全隱患,共同防範網路攻擊破壞、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國家認監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密碼局)
(二十四)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研究制定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電子商務交易各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電子認證信任體系,促進電子認證機構數字證書交叉互認和數字證書應用的互聯互通,推廣數字證書在電子商務交易領域的應用。建立電子合同等電子交易憑證的規范管理機制,確保網路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各方信息保護,保障電子商務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密碼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五)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電
子商務企業要切實履行違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記錄及日誌留存、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銷售管制商品網路商戶的資格審查和對異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監控,防範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給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洗錢等便利,並為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跨
機構合作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網路盜竊、網路詐騙、網上非法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健全支撐體系
(二十六)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快推進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或適時修訂相關法規,明確電子票據、電子合同、電子檢驗檢疫報告和證書、各類電子交易憑證等的法律效力,作為處理相關業務的合法憑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投訴管理制度,制定基於統一產品編碼的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信息發布規范,建立電子商務糾紛解決和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機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逐步推行電子發票和電子會計檔案,完善相關技術標准和規章制度。(稅務總局、財政部、檔案局、國家標准委)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擴大電子商務統計的覆蓋面,增強統計的及時性、真實性。(統計局、商務部)統一線上線下的商品編碼標識,完善電子商務標准規范體系,研究電子商務基礎性關鍵標准,積極主導和參與制定電子商務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委、商務部)
(二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推進人口、法人、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逐步降低查詢及利用成本。(工商總局、商務部、公安部、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共享,推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商務部)推動電子商務領域應用網路身份證,完善網店實名制,鼓勵發展社會化的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發展電子商務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保障制度,推動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電子商務中的推廣應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八)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開
展電子商務基礎理論、發展規律研究。加強電子商務領域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能交易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實施網路定製服務、網路平台服務、網路交
易服務、網路貿易服務、網路交易保障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示範工程。強化產學研結合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鼓勵企業組建產學研協同
創新聯盟。探索建立電子商務學科體系,引導高等院校加強電子商務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更多的高層次復合型專門人才。(科技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建立預防網路詐騙、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個人信息等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服務機制。(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九)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各地區要把電子商務列入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按照國家有關區域發展規劃和對外經貿合作戰略,立足城市產業發展特點和優勢,引導各類電子商務業態和功能聚集,推動電子商務產業統籌協調、錯位發展。推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建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託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加快開展電子商務法規政策創新和試點示範工作,為國家制定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加強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支持與指導。(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於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體政策。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
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要完善電子商務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研究重大問題,加強指導和服務。有關社會機構
要充分發揮自身監督作用,推動行業自律和服務創新。相關部門、社團組織及企業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密切協作,開拓創新,共同推動建立規范有序、社會共
治、輻射全球的電子商務大市場,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國務院
2015年5月4日
⑨ 電子商務標准化工作主要有哪些
標准化工作抄主要指制定標襲准、組織實施標准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於企業來說,從原材料進廠到產品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都要有標准,不僅有技術標准,而且還要有管理標准,工作標准等,即要建立一個完整的標准化體系。做好企業標准化工作,對開發新產品、改善經營管理、調整產品結構、開拓國內外市場等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⑩ 電子商務規范化的前提是什麼
簡單說,完善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安全、方便的網路環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誠信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