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子商務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注意要保存來好雙方來往自信件,如有嚴重糾紛還可申請公證,保全電子證據。2.一般電子商務雙方不在同一地點,所以請在簽訂合同前確定對方的資信以及實力,保證對方是有資格和你方交易的。一般通過查看對方經營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等文件資料確定對方真實客觀存在並有資質。3.注意在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約定將來如果發生糾紛的處理方式以及管轄法院。如果是涉外電子商務最好約定採用中國法律,有中國法院處理;如果是國內的,應約定由你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 B2B電子商務網的電子商務網站法律法規建設
信用和法規困境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已經意識到B2B平台在降低交易成本、避免重復投資、減少資源浪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B2B平台行業面臨的一些問題還是讓很多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如專業化服務問題、推廣成本過高等,但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信用危機。 企業在網上進行電子商務,交易雙方一般都不曾見過面,雙方缺乏必要的認識,往往會擔心遇到網路欺詐。據《中國電子商務誠信狀況調查》顯示,有23.5%的企業和26.34%的個人認為,B2B最讓人擔心的是誠信問題,具體表現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網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信用要過五大關:商業信用、銀行信用、系統(設備和網路)信用、社會信用及司法信用。一方面,我國現有的信用體系建設未實現銀行、稅務、法律、保險等部門信息庫共享。另一方面,目前我國企業信用數據的一個重要來源是專業的資信公司和信用評估機構建立的企業資信資料庫,但由於信用評級還屬於行業和個人行為,評級的中介機構、依據等都未得到法律認同,致使評級缺乏有效性和權威性。 此外,健全的信用體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我國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進行規范,加大了電子商務活動的風險。雖然2004年國家頒布了《電子簽名法》,但此法只是在一個很淺的層面上對電子商務企業進行控制。由於對電子商務活動缺乏法律制約,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從事網上欺詐活動,嚴重製約了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平台行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為此,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現行的相關立法,盡快出台《信用信息公開法》、《隱私權法》、《消費信用保護法》等信用法律規范;同時建立相關信用管理機構,如行業誠信管理、信用中介機構管理、企業信用管理和消費信用管理等,並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尤為重要的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有不良信用紀錄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懲罰,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
3. 電子商務對傳統法律的的影響有哪些
電子商務對傳統法律的的影響有以下幾方面:
一、行為規范方面。
1、電子服務商的設立不規范,其設立的條件、程序以及經營的范圍缺乏相應規范;
2、從事電子網路經營活動的主體資格缺乏規范。傳統的民商事主體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方可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由於網路的虛擬性,物理主體一旦進入虛擬空間,物理上的特徵全都消失。
電子商務主體在電子商務平台上以虛擬的形式出現,這個主體是否是一個合格的行為主體人們無法確認。再由於網路市場的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性,使得電子商務經營商從事的經營活動多樣化,可以不受行業、部門、區域的限制,如果適用傳統民商事主體嚴格規定的經營范圍,便不足以體現網路市場的特點,不利於電子商務便捷性、高效性的發揮。
二、取證方面。
由於網上虛擬如何界定證據的概念,一直是我國法律上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我國民事訴訟法並未對證據的概念作出明文規定,學術界一般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1款的規定來解釋民事證據。該條款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於是,我國許多學者據此得出「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這樣的證據定義。 暫且不論這樣的證據定義是否科學,單就其用於電子證據而言,就顯得更難以讓人信服。
從目前的實踐來看,人們經常面對並且普遍接受的電子證據包括電子郵件、電子公告、電子聊天、電子數據交換與電子簽名等,那麼,試問它們中哪一個屬於事實呢?再者,由於電子數據只能處於一種虛擬的環境中,它們很容易遭受篡改、且不易被發覺,司法人員又如何確保他們所用的電子數據必然是真實的呢?如果上述回答是否定的話,則顯然那種認為「(電子)證據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電子形式的)事實」的觀點不能成立。
三、認證方面。
認證是指法官對證據的認定,它主要包括採納與採信兩個方面,即可采性認定與證明力認定兩個方面。我國法律對於證據的採納標准與採信標准只作了形式上規定,而未作實質性規定。依照我國學理的主流意見,某一證據必須具有關聯性、合法性與真實性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證據證明力的大小取決於確實性與充分性。上述標准似乎理應當然適用於電子證據。
一般來說,關聯性和充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事實問題,電子證據是否具有關聯性與充分性同傳統證據相比並無特別之處。但是,合法性標准與真實性標准肯定會構成我國判斷電子證據可采性的難題,確實性標准也肯定會構成判斷電子證據證明力的難題。任何國家面對新生事物所做出的法律應對都不可能脫離本國的法律環境,因此各國的做法雖有相通之處,但差別也很明顯。從世界范圍來看,為消除電子商務糾紛中的證據障礙,一些國家、組織和個體通過立法、司法、判例和理論研究等方式做出了積極的回應,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對策,積累了一些有益的經驗。通觀解決電子證據障礙的現行做法,基本上可以概括為立法途徑、司法途徑與合同途徑三種。
4. 我們做了一個電商網站,請問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有哪些了或者說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規有哪些了
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專辦法》加屬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加大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辦法》明確適用范圍為對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的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進行規范,不包括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
第二,《辦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市場准入規則,即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只有實名制自然人或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不得無照經營;對於從事平台類電子商務的,只能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
第三,強化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責任,例如,規定開展自營業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須以顯著方式對平台自營部分和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予以區分和標注。
第四,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例如,新設第十六條即「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5. 電子商務的法律及政策風險有哪些
狹義的電子商務法屬商法與國際商法范疇,主要用於規范電子商務活動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以及相關的程序要件,可以包括電子簽名法、電子合同法等。而廣義的電子商務法則范圍要廣得多,除電子簽名、電子合同外,還包括對電子商務基礎環境、安全認證、消費者保護、信息發布、市場准入、責任承擔等多個環節的規范和調整。
中國的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同中國的電子商務一樣,在99年之前基本處於相對空白的狀態,而在99年開始涌現的電子商務熱潮的帶動與要求下,相關立法呼聲越來越高,並產生了2000年春天人大會上的電子商務立法一號提案。此後,《電信服務標准》、《電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相繼出台。連同《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商用密碼管理條例》、《電信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暫行辦法》、《軟體產品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新聞登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在內,基本形成了我國一整套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體系。這其中,還包括《國務院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等相關政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司法解釋。
201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商務部副部長發表了關於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政策:
一是要繼續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繼續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關於規范電子商務發表意見,關於流通的電子商務的意見,關於促進電子購物健康指導意見。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關於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規范,同時我們將積極推動電子商務的統計標准和統計體系的建設。制定「 十一五」電子商務的運營規劃,繼續組織好、編寫好中國電子商務報告。
二是要積極推動企業電子商務利用,電子商務發展離不開企業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電子商務應用以及商務部繼續採取措施鼓勵企業在內的電子商務利用,融合資源,鼓勵公共平台建設,推動模式創新,促進電子商務的普及和提高。
6. 電子商務的可行性應從哪些方面分析
企業能力
商業范圍
定價
收入來源
客戶資源
持久性
7. 電子商務涉及哪些主要法律問題
(1)電子交易的基本規則。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包括企業、消費者、金融機構和網路服務商等主體之間必須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業規則,且這種規則要為各國法律所確認。這些規則包括:電子商務合同訂立,生效的時間、地點、電子商務文件的證據效力,電子商務的書面形式要求和電子簽名的認證,爭端的解決方式及電子商務糾紛的司法管轄權問題等內容。
(2)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賣家希望他們的知識產權不被剽竊,買家也不希望買到假冒偽劣產品。電子商務活動中涉及到域名、計算機軟體、版權、商標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單純地依靠加密等技術手段是無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護的,必須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為權利人提供實體和程序上的雙重法律依據。
(3)電子商務稅收。電子商務的虛擬特徵、多國性、流動性及無紙化特徵,使得各國基於屬地和屬人兩種原則建立起來的稅收管轄權面臨挑戰。同時,電子商務方式與傳統商務方式的區別對納稅主體、客體、納稅環節、地方等稅收概念、理論受到巨大沖擊。因此,面對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必須修改。綜合歐盟、美國的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在對電子商務征稅時應遵循的原則有:
(a)中性原則,不應交易方式及採用技術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稅收待遇;
(b)減少電子商務的稅收成本;
(c)避免國際雙重征稅;
(d)保持稅收政策的簡化和透明度。
(4)保護隱私權。電子商務既要保證信息公開,自由流動,又要防止濫用個人信息。所以要對商品及服務供應商、網路服務商收集、加工、儲存和使用個人信息進行規范,防止因隱私權問題而影響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5)確保交易安全。保證電子商務的安全進行除了建立完善的加密、解密系統等技術措施外,還要立法保障通訊網路順暢、信息系統的安全、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修改等。如制定對電腦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的製造與傳播等行為的防範和懲罰的法律法規。
8. 開網店有哪些法律方面的可行性
從1996「軟體港」開始網上銷售軟體,到現在的易趣、eBay、阿里巴巴、淘寶網等一大批電子商務類網站的興起,電子商務在中國蓬勃發展,大量的電子商務公司也先後上市。據中國較權威的調查機構賽迪顧問發布的數據,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在2006年已經突破1萬億元,是2003年的3.6倍。2005年,2006年年均增長50%到60%。2007年電子商務市場總體規模估計為17000億元。
從誠實信用、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說明了網店工商登記和稅收登記的必要性,並在法律上具有可行性!
9. 電子商務網站建設的可行性分析辦含哪四個
建設電子商務網站分析的要點如下:
1、建站前的分析:
對市場主要競爭者分析,競爭對手上網情況及其網站規劃、功能作用;網站自身條件的分析、網站概況、市場優勢,可以利用網站提升商品促銷競爭力,建設網站,能夠帶來產品銷售;
2、網站建設的目的及功能的定位
整合企業資源,確定網站的功能。根據公司的需要和計劃,確定網站的功能,產品宣傳型、網上營銷型、客戶服務型、電子商務型等等。根據網站功能,確定網站應達到的目的作用。
3、對網站技術進行分析並做出方案
網站採用自建伺服器;選擇合適的操作系統,確定投入成本、功能、開發、穩定性和安全性等等;採用系統性的解決方案等公司提供的企業上網方案、電子商務解決方案;確定網站安全性措施,防黑、防病毒方案,相關地程序開發,如網頁程序asp、jsp、資料庫程序等。
4、網站設計,網頁設計、功能設計、網站維護等方面。
電子商務網站是建設用戶使用的,需要注意功能模板的搭建,以滿足用戶的需求。網站的設計頁面是否人性化,提高用戶體驗。此外,網站的維護,伺服器需穩定。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