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6年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1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
電子商務源於英文 Commerce. 簡寫EC。顧名思義,其內容包含兩方面:一是電子方式,二是商貿活動。它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集「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化」、「商貿信息網路化」為一體,旨在實現物流、資金流與信息流和諧統一,貿易活動全過程的電子化、網路化和數字化。它給傳統的交易方式帶來了巨大的沖擊,改變了人們傳統的交易方式和思維習慣,帶動了經濟的變革,是21世紀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推動力。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源於2世紀7年代的EDI應用,電子商務迅速發展起源於Internet的商用發展。我國政府從2世紀9年代初相繼實施「金橋」(國家信息化建設)、「金卡」(國家金融信息化建設)、「金關」(國家外貿處理信息化建設)、「金稅」(國家稅務信息化建設)等一系列「金」字工程。盡管電子商務在我國蓬勃發展,但電子商務的優越性在我國經濟領域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體現,許多電子商務的實踐還只停留在網上發布信息、瀏覽信息等初級階段,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商務。
2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信息基礎設施薄弱
要想真正實現網上交易,要求網路有非常快的響應速度和寬頻,必須在硬體、軟體上提供對高速網路的支持。而我國由於經濟實力和技術方面等因素,網路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比較緩慢和滯後,已建成的網路其質量離電子商務的要求相距甚遠。網路擁擠,等待時間長,帶寬明顯不夠,電信服務費用高。
2.2 物流現代化程度不高
物流是電子商務的基礎,網下實物的傳遞沒有高度發展的物流業支持是不可能的。例如在網上下訂單只需要幾分鍾,而送貨卻需很長時間,這是客戶所不能忍受的。如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交貨速度是當前物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目前我國的倉庫周轉率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這種滯後的物流與電子商務商流的快速、低成本不相適應,嚴重製約了電子商務的發展,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
2.3 電子商務立法迫在眉睫
當前,法律規范和市場信用不健全,使得交易權利和信息安全缺乏有效的保護。相關標准規則不完善以及網路基礎設施、技術和管理等等這些軟、硬體環境因素影響了我國電子商務向更深層次發展。要解決信息化社會所帶來的一切新的問題,使信息社會始終處於良性、有序的發展之中,就必須把信息社會納入規范化、法律化的軌道,運用法律手段對新的社會關系予以規范和調整,而僅靠傳統的法律體系已經越來越不能滿足信息社會的需要,這就需要制定出適應信息化社會的法律制度。
2.4 企業現代化水平低
企業的發展與現代化程度直接關繫到電子商務的基礎。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還處在信息化建設的初級階段,普遍存在著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結構不健全、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與建設成本過高、經營管理中運用計算機網路不充分等問題。國家企業中的信息處理能力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1%,國家重點企業中7%認為信息化投資不足,用於信息技術和設備投資累計僅占總資產的.3%,與發達國家大企業8%-9%的水平相距甚遠,有62%的企業還認為缺乏專業信息技術人才。
B.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個人認為是5電子商務法律
我國現在沒有一部法律系統的闡述電子商務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解決,象發生其他的問題和關系都可以通過這部法律來調整規范。
C.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面臨哪些問題
一、首先要使全社會,特別是領導幹部達成共識。需要正確認識在我國開展電子商務,是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提供新的經濟發展機遇和提高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要確立對電子商務的正確認識與觀念。電子商務不僅僅只是網上購物,從本質上看,應該是網路信息流與商務運作程序的融合,它主要是通過現代化網路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的信息流程,並以網路信息流引導物流和資金流,達到快速完成交易、有效地實現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電子商務的發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發展我國的電子商務的關鍵,從宏觀方面說,是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規范市場秩序,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從中觀方面說,是要大力發展物流、金融、信息等行業;從微觀方面說,電子商務發展的動力來自於企業,這些企業應該是產權清晰、管理科學、有競爭意識的現代化企業。
三、電子商務的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須從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客觀環境與條件出發,認真研究適合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模式與規律,針對我國發展電子商務存在的障礙,目前應該採取如下的對策:(1)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商務的初級體制。(2)建立良好的支持環境,從國家、企業和個人三個方面加強信息化建設。(3)有重點地開展示範工程。(4)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國際合作。(5)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專業人才。(6)有選擇性地開展科學預測和攻關。
D. 影響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瓶頸問題是什麼
互聯網作為新的產業革命的主導力量,已經融入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在產品流通方面也不例外,電子商務成為當今經濟領域中最為活躍的概念之一。發達國家電於商務發展迅速,通過Internet進行交易已成為潮流,電子商務浪潮勢不可擋。它將是企業對內這行高效管理,對外提高競爭力的必由之路。但在我國,由於網路建設正處於起步階段,網路應用還不夠普遍,金融電子化程序還不理想,電子商務的推行還需要時間。我個人認為,目前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而以下幾點里,最為關鍵的是3、4、5、8這四點。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電子商務想要騰飛,翅膀將會很沉。
1、網路自身有局限性
有一位消費者在網上訂購了一新款女式背包,雖然質量不錯,但怎麼看款式都沒有網上那個中意。許多消費者都反應實際得到的商品不是在網上看中的商品。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在把一件立體的實物縮小許多變成平面的畫片的過程中,商品本身的一些基本信息會丟失;輸入電腦的只是人為選擇商品的部分信息,人們無法從網上得到商品的全部信息,尤其是無法得到對商品的最鮮明的直觀印象。由此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說,並不是商家有意欺騙消費者,網路自身的局限性會自然不自然地誤導消費者,可能使消費者不再輕易相信自己的眼睛,對電子商務的可靠性產生懷疑。
2、搜索功能不夠完善
當在網上購物時,用戶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在眾多的網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並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搜索引擎看起來很簡單:用戶輸入一個查詢關鍵詞,搜索引擎就按照關鍵詞到資料庫去查找,並返回最合適的Web頁鏈接。但根據NEC研究所與Inktomi公司最近研究結果表明,目前在互聯網上至少10億網頁需要建立索引。
而現有搜索引擎僅僅能對5億網頁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這主要不是由於技術原因,而是由於在線商家希望保護商品價格的隱私權。因此當用戶在往上購物時,不得不一個網站一個網站搜尋下去,直到找到滿意價格的物品。
3、用戶消費觀念跟不上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方式一個很大的不同是交易的當事人不見面,交易的虛擬性強,這就要求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要好,信用消費的觀念要深入人心。西方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勢頭比較好,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西方的市場秩序比較好,信用制度比較健全,信用消費觀念已被人們普遍接受。然而在我國,一方面人們信用消費的意識非常薄弱,信用卡的使用遠沒有普及;另一方面,人們到商場還怕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更何況是在不知道離自己多遠的網上?由於網路的使用還沒有完全普及,人們對網路的不了解也是影響網上消費的重要原因。目前大部分網民對網路的使用主要是了解信息和聊天,對於許多人來說網路甚至只是一個概念,這種情況下電子商務不景氣也是可以預料的。
4、交易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仍然是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因素。由於Internet的迅速流行,電子商務引起了廣泛的注意,被公認為是未來IT業最有潛力的新的增長點 。然而,在開放的網路上處理交易,如何保證傳輸數據的安全成為電子商務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調查公司曾對電子商務的應用前景進行過在線調查,當問到為什麼不願意在線購物時 ,絕大多數的人的問題是擔心遭到黑客的侵襲而導致信用卡信息丟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業 因擔心安全問題而不願使用電子商務,安全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最大的障礙。目前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A、安全可靠的通訊網路;B、有效防護連接在網路上的信息系統;C、有效防止資料被竊取或盜用;D、培訓電子商務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護其信息系統和資料的安全。為了確保商業事務的安全性,必須滿足一系列重要條件,換句話說,不僅要安全,更要易於管理和使用。首要條件是電子商務中所有的參與方之間(包括用戶和服務方)進行身份確認,用戶身份被認證無誤後,才能相應地解決和管理用戶的數據訪問。考慮到當今業務的分散性和使用Internet具有風險性,在線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必須象在資料庫中一樣得到保證。另外,必須確保電子商務記錄和事務的長期完整性,防止欺詐行為,這樣才能提供廣泛的電子商務所必需的可信度。最後,必須遠離來自Internet的多方面的威脅,以保證計算機系統自身的完整性,在這些安全特性下,用戶可以信賴他的系統去完成重大的商務應用。
5、電子商務的管理還不夠規范
電子商務的多姿多彩給世界帶來全新的商務規則和方式,這更加要求在管理上要做到規范,這個管理的概念應該涵蓋商務管理、技術管理、服務管理等多方面,因此要同時在這些方面達到一個比較令人滿意的規范程度,不是一時半時就可以做到的。另外電子商務平台的前後端相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前台的Web平台是直接面向消費者的,是電子商務的門面。而後台的內部經營管理體系則是完成電子商務的必備條件,它關繫到前台所承接的業務最終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實現。一個完善的後台系統更能體現一個電子商務公司的綜合實力,因為它將最終決定提供給用戶的是什麼樣的服務,決定電子商務的管理是不是有效,決定電子商務公司最終能不能實現贏利。
6、稅務問題
稅務(包括關稅和稅收)是一個國家重要的財政來源。由於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是在沒有固定場所的國際信息網路環境下進行,造成國家難以控制和收取電商務的稅金。因此,在制定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時,需要重新審視傳統的稅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稅收機制。
7、標准問題
各國的國情不同,電子商務的交易方式和手段當然也存在某些差異,而且我們要面對無國界、全球性的貿易活動,因此需要在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建立相關的、統一的國際性標准,以解決電子商務活動的互操作問題。中國電子商務目前的問題是概念不清,搞電子的搞商務,搞商務的搞電子,呈現一種離散、無序、局部的狀態。因此,目前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解決統一標準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二是電子商務的關鍵在於業務,應用是其龍頭,因此要把各種各樣的業務和服務接進來;三是解決互聯互通的標准問題。
8、支付問題
由於金融手段落後、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國人更喜歡現金交易,沒有使用信用卡的習慣。而在美國,現金交易較少,國民購物基本上採用信用卡支付,而且國家出於金融、稅收、治安等方面的原因,也鼓勵使用信用卡以減少現金的流通。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B to C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條件。不難看出,影響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不單是網路帶寬的狹窄、上網費用的昂貴、人才的不足以及配送的滯後,更重要的原因來自於信用制度不健全與人們的生活習慣。因此,我們應該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健全法制、建立信用制度,正確引導人們改變一些生活習慣,為我國B to C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
9、配送問題
配送是讓商家和消費者都很傷腦筋的問題。網上消費者經常遇到交貨延遲的現象,而且配送的費用很高。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國內缺乏系統化、專業化、全國性的貨物配送企業,配送銷售組織沒有形成一套高效、完備的配送管理系統,這毫無疑問地影響了人們的購物熱情。
10、知識產權問題
在由電子商務引起的法律問題中,保護知識產權問題又首當其沖。由於計算機網路上承載的是數字化形式的信息,因而在知識產權領域(專利、商標、版權和商業秘密等)中,版權保護的問題尤為突出。
11、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
在電子商務中,傳統商務交易中所採取的書面合同已經不適用了。一方面,電子合同存在容易編造、難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問題;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尚未對電子合同的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法律效力進行規范。此外,現有技術還無法做到對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唯一性、保密性進行准確無誤的認定。如何保證電子商務活動中合同的有效性以及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是保證電子商務正常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2、電子證據的認定
信息網路中的信息具有不穩定性或易變性,這就造成了信息網路發生侵權行為時,鎖定侵權證據或者獲取侵權證據難度極大,對解決侵權糾紛帶來了較大的障礙。如何保證在網路環境下信息的穩定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是有效解決電子商務中侵權糾紛的重要因素。
13、其他細節問題
最後就是一些不規范的細節問題,例如目前網上商品價格參差不齊,主要成交類別商品價格最大相差40%;網上商店服務的地域差異大;在線購物發票問題大;網上商店對定單回應速度參差不齊;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對參與交易的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還沒有進行明確細致的規定。
當然,電子商務目前發展遇到的問題不僅僅局限於上面談到的,電子商務的發展還會帶來什麼樣的問題誰也無法預料,而我們要解決和完善這些問題並不是由某個人或者某個團體所能及的,因此想要騰飛,翅膀將會很沉。
E.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的主要問題有:
(1)、落後的信息化建設水平
最近幾年,即便我國全面加大對信息化基礎建設的投入,建設資金逐年遞增,但相對於歐美等發達國家,我國信息化建設仍處於較低的發展水平。當前我國許多企業在進行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過分偏重於硬體建設和網路建設,而忽略了軟體建設和數據建設,甚至有些企業對數據建設有心無力。以上種種,對當今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起到較大的阻礙。
(2)、電子商務安全保密建設相對較弱
電子商務的安全建設包括計算機網路系統硬體和軟體的建設。電子商務作為一個開放的交易平台,為了保障交易雙方之間的誠信、平等以及交往信息的安全等,需要確保交易者身份的真實性、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信息的保密性。而我國在電子商務的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上還不完善,交易中時常出現信譽問題。電腦黑客、病毒與各種手段的網上騙局、網上盜竊等也讓人猝不及防。這些電子商務中時常發生的篡改、信息破壞、身份識別、信息泄密等問題都造成了人們對電子商務信任的降低。
特別在電子商務支付與結算問題上,各個商業銀行一般都開通了自己的網上銀行業務並結合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相應的服務,但由於我國目前在身份認證、數據加密、商用密碼、通訊安全控制措施等各種技術參數方面還沒有形成比較完善的國家標准,各個銀行在營業活動中所採用的網路平台並不統一,銀行與銀行之間的通訊、支付與結算也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無疑增加了電子商務活動的交易風險。
(3)、電子商務稅務發展的滯後
隨著網上經營的急劇擴增,導致傳統貿易數量的縮小,而我國還沒有一個相對電子商務的稅務標准。作為商業發展中的一個新興模式,相應的稅務征管電子化還未建立。作為開放的網路市場,網上貿易無法有效掌控,致使出現大量的「征稅盲區」,造成稅收流失問題嚴重。怎樣解決電子商務中稅源監管,提高稅務稽查效率是我國政府當前主要面對的問題之一。
(4)、緩慢的物流配送管理建設
企業要想正常運營和可持續發展需要一套有效的物流管理體系作為保障。企業只有通過物質資料流入轉化和流出才完成整個的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可見,物流系統在企業整體經營活動秩序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對於我國電子商務的物流管理,卻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全國性貨物配送體系,電子商務公司僅僅通過其內部建立效率低,規模小,平台分散的物流平台。致使物流狀況與電子商務交易所需的一整套物流服務要求無法契合。
(5)、不完善的法律法規
由於電子商務快速的國際化發展,使得產品、勞務和信息全球流動。國際化的互聯網電子商務平台運作中存在著諸如國際民事訴訟、知識產權、簽名認證、隱私權等法律風險。這就需要我國與時俱進,快速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才能使電子商務更加健康、壯大的發展起來。
F. 如何理解網路支付與結算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之一
1、首先,電子商務對促進傳統生產經營模式創新發展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對經濟轉型和價值創造的貢獻潛力尚未充分顯現。
2、其次,電子商務服務業還在成長期,其商業模式尚不成熟,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服務范圍仍待拓展。再者,電子商務應用在城鄉之間、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間的發展還很不平衡。
3、特別是電子商務企業管理滯後,對電子商務活動監管不力,市場准入、服務監管體系、信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產業投融資機制亟待建立和完善。近年來發生的眾多電子商務糾紛,反映了電子商務監管的缺失,而網路的虛擬性使得電子商務信用問題凸顯,一些市場參與者信用缺失損害了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6)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瓶頸探究擴展閱讀:
解決方法:
1、首先,要強化監管,營造電子商務誠信發展的良好環境。監管缺失是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需要高度重視,著力解決。
2、其次,要力促轉型,鼓勵拓展電子商務服務。當前,電子商務企業迫切需要轉型,要根據形勢發展,以更妥帖周到的全方位服務來開發新的利潤增長點,滿足消費者日益發展的新需求,同時使企業獲得更全面健康的發展。
3、要培養人才,加快電子商務人才隊伍建設。目前,不少電子商務企業難以做大甚至難以生存,人才極度匱乏是重要原因之一。如何培養合適的電商人才,是發展電子商務的當務之急。
G. 如何正確認識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應該採取什麼對策
一、探討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誠信問題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誠信建設戰略思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大家都稱誠信是電子商務的基石。應當看到,電子商務不是空中樓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傳統經濟方式和交易環境的。因此我認為,誠信,不僅是電子商務的基石,首先也是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我國的信用評價和監管機制不健全,還處在多頭管理的階段,一些信用評價機構本身服務的誠信可能就有問題,甚至出現3A評級也可以隨意買賣的現象,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還沒有建立,一些個人和企業沒有為經常性的違約、失信而付出代價。這種「守信卻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會得到更大懲罰」的現象,給商業交易帶來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約了傳統商業走向電子商務的步伐。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通常是買賣雙方不見面的,更加需要參與者誠實守信:
(一)
買賣雙方信用狀況信息不對稱甚至缺失,往往憑經驗直覺、網上交流、網下調查等進行綜合判斷,而網下調查的成本很高,有些業務很難調查到,這就很容易出現在交易信息、供貨、付款等方面出現誠信問題,影響用戶對網上交易的信心;
(二)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希望傳統商業模式下的信用模式盡快完善,信用數據盡快共享;同時我們認為需要為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建立必要、實用的、符合電子商務特徵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數據管理機制;
(三)
健全我國的信用管理體系,涉及的因素較多,但與信用有關的立法、執法是重中之重。我們已經有了一部《電子簽名法》,未來可能還需要有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管理辦法、網上拍賣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稅收及發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四)
金融領域的信用管理體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響到電子支付和正常服務的履約,影響電子商務的效率和質量。底層的信用體系,會影響到客戶端對電子商務的信任、信心與效率。
具體在B-C、C-C、B-B電子商務中,誠信狀況還是有差別的。
(一)
B-C電子商務:B2C交易趨於成熟,雖然存在個別商家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比例不大。消費者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較高的網站購物。從98、99年至今,我們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如卓越、當當這樣在細分領域的品牌不斷涌現,一定程度上對交易誠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誠信的商務平台交易額連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給商戶平台及其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創建於1998年的「首都電子商城」(現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創性地打造了基於銀行的「信任機制」—— 整合銀行服務資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賬戶開設在銀行,資金支付通過銀行執行,保證及時准確結算,使銀行的客戶(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在信任銀行的前提下,逐漸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年審證明,防止誠信不足的商戶欺詐消費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觀中立,成功地解決商家、消費者、銀行之間的糾紛,保護了各方的利益。這種模式已被同行業廣泛採納。
(二)
C-C電子商務:C-C電子商務的難點是,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難找到一個信任的「支點」。在信用評級模式和擔保模式之間,擔保模式似乎更受個人用戶歡迎。第三方中介的這種以擔保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C2C業務的發展,但這種模式設計的起點就是互相不信任,由於導致了資金流與物流之間的不同步、甚至較長時間的割裂,因而減緩了電子商務的交易效率,比如說賣家遲遲收不到貨款導致經營成本過高,無法滿足數字化虛擬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需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看,這種擔保模式是誠信體系不完備、認證注冊機制不健全情況下的一種臨時過渡模式。C-C電子商務是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晴雨表,這種誠信與支付模式,必將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而不斷創新。
(三)
B-B電子商務:我們都知道,國內的B-B電子商務基本上還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階段,只有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購或銷售平台,90%左右的企業甚至還沒有體驗過B-B電子商務給自身業務帶來的優勢。由於企業之間交易的額度較大,誠信問題更為突出,反過來企業不講誠信的代價往往也很高。以大企業為核心的B-B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垂直性行業平台,由於各方面的資質背景與行業領導優勢,誠信度相對較高;而其他類的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平台與綜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較多的是在網上獲取信息、談判、下單、網下再商議、再談判等傳統的方式來實現。
針對上述情況,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發布了基於多銀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務,有幾方面的特點:
1)
是基於國內各銀行的信用體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評價體系,對買方交易支付情況實時反饋,;
2)
二是將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機結合,款項瞬間到帳,滿足了B-B電子商務平台中部分業務對實時交易的要求,對交易談判起到很大促進作用;
3)
三是能夠為企業在商業談判、下單、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製服務,例如:分期、保證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務要立足於國情,因地制宜。我們的經驗是,在解決支付問題的同時與賣方企業、銀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機制」,能很好地解決B2B交易中的支付、誠信、資金安全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在各方面與國際電子商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不是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而是誠信體系、安全認證與支付方面。作為從業者,我們既需要自身誠信,更需要積極配合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進行不斷的創新與突破。
二、探討支付市場與第三方支付發展的問題
國內電子支付市場,主要包括三種業務形態:銀行或銀聯的電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電子支付平台,企業內部自行建設的電子支付平台。在行業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如下一些問題,已經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註:
1.
虛擬貨幣作為新的貨幣形式,形成了虛擬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央行的監管體系之前,及早防範風險;
2.
電子支付服務的風險管理、自律與監管體系需要建立和加強;
3.
電子支付營運資格的認定、保護與發展的問題;
4.
支付服務客觀上提供著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務,應明確其業務范圍,促進其業務大膽清晰的創新;
5.
要警惕支付行業內無序甚至惡性的競爭,損害支付服務,甚至對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起到負面沖擊作用。
6.
在保護電子交易的同時,國家要考慮從支付認證、支付標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為工商管理、稅收征管、政府的行業管理業務統一籌劃建立一些標准上的、技術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備。
7.
要高度警惕電子支付行業中的洗錢、國際支付轉移、國際信用卡盜竊、國際交易稅收流失等問題;
可見,放任電子支付行業不加以監管的風險很大,但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監管時,我們認為應該給第三方支付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於:利益中立,商業模式比較開放,能夠滿足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變革,幫助商戶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銀行的服務為基礎,與銀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電子支付服務,為銀行發展面向用戶的增值服務。很顯然,銀行的個性化服務成本仍然較高,一些銀行操作起來成本高的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可能是盈利的業務。
第三方支付在近兩年飛速發展,創新應用不斷涌現,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1、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1)銀行加快了處理速度和效率,企業減少了人力和時間成本;
2)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企業與多家銀行連接,減少了開發和維護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遲、付款失敗、信用欺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業競爭力
1)企業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進了許多新型創新服務的出現;
2)企業的業務覆蓋區域擴大,顧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選擇;
3)第三方支付服務商促進了消費者消除對中小商家交易的疑慮。
3、促進產業發展
1)幫助銀行推廣了電子銀行業務,推動了B-C、C-C業務的發展;
2)銀行、企業能夠根據專注於產品服務設計與市場推廣;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觀中立地處理交易,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可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專業與專注,確實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發展環境也逐漸復雜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收益模式經受考驗。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漸透明,下降幅度較大,加之從交易手續費中付給銀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務的直接毛利率相當低。如果再以低於銀行成本、甚至免費進行服務,那麼這些服務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業務對支付業務的補貼是普遍現象,但這種用戶互聯網的免費思路來進行對虛擬經濟運行極為關鍵的支付服務,站在行業發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險的。所以,希望政府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從長計議,認定、保護、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
第二,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銀行與銀聯、企業內部的支付平台之間的支付業務重疊比例越高,惡性競爭就越大,很容易導致支付服務商在穩健經營、高質量服務、誠信方面不出現問題,最終的結果是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實力弱、缺乏創新和利潤增長點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業銀行的發展促使支付服務商加快創新。銀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重要戰略合作夥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時個別銀行使用低於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費率,與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直接展開低端的競爭。銀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約以及市場不成熟制約下,前幾年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現在銀行認識到網銀業務的重要性,逐漸基於網銀發展針對用戶的在線服務。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跳出過去的業務局限,這樣才能在新的起點上與銀行達成更深入的合作,實現新的業務創新,做到雙贏。
第四,行業主管部門在監管支付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扶持政策。我們都知道,央行針對電子支付行業的管理規則即將陸續出台,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該如何幫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較理想的環境是,主管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幫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爭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統一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規范,統一各銀行的數字證書,給市場一個相對寬松、有利發展的環境。
建立和實現安全、簡單、大眾化的電子支付功能,是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這應該是政府、銀行和支付服務商共同的責任。
作為行業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並不是行業創新的主體,應該更多發揮政策支撐的作用;
商業銀行承擔著創新的職責,同時也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對企業和個人服務能力有限,發展業務的靈活程度也有不足,應該利用自身的優勢,與支付服務商合作創新;
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各自有著網上、網下、全國、地方、行業等不同的性質,採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務於不同的對象,對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徹的理解,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的主力,是商業銀行的合作者,同時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在相當程度上依託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系。國內電子支付市場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卡基支付、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同時並存,有著巨大的市場容量,全國性的網上支付服務商和移動支付服務商、地方性的線下支付服務商、綜合多種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務商都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支付服務商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一類,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業,可能是電信運營商、公共服務運營商、互聯網業務運營商、電子商務企業等,他們具備深厚的行業基礎或者巨大的客戶數量,也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隊伍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三、安全認證問題
我們知道,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活動。各種商務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應當認真負責地執行買賣雙方委託的任務,並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其中認證中心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雖然還沒有一個對於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准,但我國各行業、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的電子認證機構已多達百餘家,部分銀行也開始做自己的認證系統。盡管,CA認證對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交易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從電子商務產業的未來發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國家從交易、支付、虛擬貨幣的監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統一各種分散的CA認證體系;第二,需要考慮買賣雙方認證、訂單認證、虛擬貨幣認證的統一注冊問題;第三,CA認證的發展,需要和應用相結合,例如在推行G2B的業務過程中(企業網上納稅等等),推廣CA的應用。第四,電子商務也要重視中小企業市場。
談到電子商務,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業才有可能從電子商務發展中獲益。事實上,根據我們的服務經驗,廣大的中小企業在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提供著各種各樣的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以及數據內容的銷售等。據數據統計,在我國:
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5%;
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比重超過50%;
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46.2%的稅收收入;
中小企業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中小企業創造了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
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數量巨大,勇於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也應該是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服務行業的重要力量。
站在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誠信與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無論誠信體系設計還是支付服務的定位上,要放遠未來,不要忽視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市場,無論是國內貿易、國外貿易、資金結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務,都能支撐支付服務企業的發展。
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共同推廣電子商務發展的成功經驗,攜手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諧、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共同建設中國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H.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研究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隨著計算機技術、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商務以其自身的高效性、全球性、互動性等優勢成為了時代的潮流和新興的經營模式,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小企業為了迎合和適應時代的需要,也應積極引進電子商務,為自身的快速發展拓寬途徑。然而目前中小企業在IT應用方面水平相對較低。絕大部分的信息化停留在部門級的手工模擬應用上,國家中小企業網站資料顯示:目前,全國中小企業中能上網的不到70%,只有40%左右的企業能用計算機管理部分業務,運用計算機軟體進行企業管理以及電子商務的甚至不到10%。
我國企業電子商務存在問題:
1.對電子商務認識不足
很多中小企業領導對電子商務的相關知識不甚了解,認為開展電子商務是趕時髦,實際意義並不大。有的領導甚至對開展電子商務持消極態度,仍然把競爭焦點定位於實體市場,沒有充分認識到知識經濟時代搶占網路信息虛擬市場的必要。部分了解一些電子商務的企業領導對電子商務的認識也存在片面性問題,認為電子商務就是上上網,建立一個企業網站,藉以宣傳企業形象,並未認識到電子商務給企業發展帶來的機遇。由於此種現象大量存在,導致中小企業中上網企業數量少,而且主要分布在大城市。中小企業上網少,瀏覽客戶就少,網路給企業創造的效益趨於減緩,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2.缺乏相關人才
除認識不足外,缺乏專業人才也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一個現實問題。開展電子商務首先需要既掌握電腦和網路技術又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即我們通常說的信息主管。同時又需要全體員工能夠運用計算機和網路。而我國很多中小企業為家族式企業,家族成員廣泛參與企業的管理與運作,但其信息化程度往往不能適應現代化企業的要求。因此,人才的匱乏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的直接原因。
3.缺乏必要的資金
電子商務是指利用網路提供的通信手段在網上進行的商業活動,如市場分析、客戶聯系、物資調配等等,亦稱作電子商業(e-business)。因此,電子商務是計算機技術與網路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所以電子商務的前提是企業需要擁有足夠的計算機和完善的網路系統,而這些基礎設施的建設是需要大量的資金的。我國中小企業大多面臨資金短缺、融資困難的處境,因此。短時間內完善電子商務所需的物質設施,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存在資金上的壓力。
4.網路基礎設施不完善
如前所述,發展電子商務必須依賴網路技術和網路系統,而目前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主要分布在縣、鄉鎮甚至村級行政區域,這些地方網路基礎設施往往不夠完善,有的地方甚至根本就沒有網路,這也在客觀上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
5.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電子商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人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質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此眾多的部門參與和復雜的環節,必然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規來保障這一活動的順利進行。雖然我國出台了一些保障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但是還很不健全,尤其是在跨國家,跨地區、跨部門協調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另外有關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缺乏保障。以上這些因素,嚴重影響電子商務的發展。
解決的對策研究:
1.解放思想,轉變觀念
在知識經濟時代的當今,在網路技術高度發達、網路遍及全球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管理者首先要確立信息化、知識化管理觀念和營銷觀念,充分認識到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便捷性,認識到網路在企業管理和營銷中的作用。其次要確立知識是重要生產要素的觀念。充分認識到知識是生產和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知識是重要的生產力。此外,中小企業管理者還要改變傳統的資產觀念。確認企業的無形資產及其在企業中的資產主體地位。
2.創造軟硬體條件,為實施電子商務提供物質基礎
實施最簡單的電子商務所需的基礎硬體和軟體條件其實並不復雜,從廣泛意義的角度講,只要企業擁有一台電子計算機並上了網,就可以說已經具備了電子商務的基本條件了。許多企業管理者對電子商務有一種誤解,認為電子商務門檻很高,認為電子商務一定要做網上商場。有完備的配送體系和網上支付系統,需要大量的投入。其實,最簡單的電子商務起步價至多也不過萬元左右,包括一台能上網的電腦及另外要注冊一個域名。所以,中小企業能否發展電子商務關鍵是觀念,而不是物質限制。
3.加強對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電子商務是一項復雜的商務活動,在開展電子商務的過程中,企業需要一些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人才來統籌運作企業的電子商務活動,其中包括策劃、網路、程序、美工、貿易、營銷、翻譯等,因此。企業要有計劃地培養和引進所需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的方式可以多種:可以對企業員工通過開設各種形式的短期學習班進行電子商務知識及應用技術的培訓學習;也可以鼓勵企業員工到有關院校學習進修電子商務專業知識;通過各種政策鼓勵留住人才或引進人才等 等。人員培訓不僅是指員工的培訓,更重要的是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的首要問題是解決企業—把手的觀念問題。政府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企業經營者信息化知識和電子商務知識方面的培訓,並重視輿論宣傳,推廣典型經驗。為推動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建設營造輿論氛圍。廣大中小企業領導也應該加強自身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
4.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電子商務
第三方平台電子商務是指以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為基礎,通過計算機和通信網路實現的中小企業之間或中小企業與顧客之間的普通商務活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實質是依賴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因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具有專業性、公用性,公平性和服務性等特點,中小企業利用第三方平台的電子商務服務實現網上交易,會給企業帶來很多好處:首先是節省了自己建設電子商務所需的財力、物力和人力;其次是市場范圍得以拓寬,商業機會得以增加。中小企業在選擇第三方平台服務時要慎重,一是要選擇提供的服務與自己行業比較相近的第三方平台服務;二是要選擇有一定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第三方平台型網站,企業可以選擇幾個第三方平台網站提供服務。但不宜過多,如果選擇過多可能影響到企業收集到商業機會信息的質量,有的網站提供的服務信息缺乏有效控制,導致虛假商業信息過多,反而給企業帶來負面的影響。在國內,比較成熟悉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有阿里巴巴、慧聰和環球資源網等。
5.加強企業信息化建設
企業管理要向信息化靠攏,搭建信息化的基礎平台,並逐步實現辦公自動化,無紙化辦公,轉變觀念,增加對企業信息化的投入。搞好企業資訊化的基本建設,整合與業務相關的企業所有系統。在滿足客戶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成本,實現了從傳統的推銷自己產品為中心的模式。轉變到現代營銷理論所強調的客戶、成本、便利、溝通,即以客戶為中心的模式上來。同時還要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電子商務的運用方式,切實發揮電子商務的作用。以信息技術改造我國傳統產業,提高我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能力。
I. 急求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的論文) 謝謝各位!
電子商務發展為企業創造機遇
電子商務推動經濟全球化與網路化浪潮,是未來25年世界經濟發展的首要推動力。作為一種經濟運作方式,源於商業領域,其影響又遠遠超出商業領域,電子商務的發展正引發一場商務和經營的革命,正改變傳統商務框架,推動經濟創新,被喻為人類社會經濟發民史上繼工業革命之後的又一場深刻革命。對企業而言,電子商務的發展為其創造絕佳的發展機遇。
首先,電子商務是利用現代信息網路進行商貿活動的一種最先進手段,一旦與傳統行業有效結合,可促其騰飛。
1、為企業發民創造巨大的市場,提供眾多、便捷的商機。 aaaaInternet的迅速發展使之成為繼傳統市場之後的又一個巨大的市場,這一市場突破國與國的界限,以全新的時空優勢,把全球的客戶和企業連接起來,創造巨大的市場。這一巨大新型市場主要表現為:第一、提供網路上的在線瀏覽、產品選擇與數字貨幣支付新方式;第二,創造公共網路上的新產品與新服務;第三,提供公共網路上安全傳輸信息。同時電子商務的發展首先意味著信息經濟高潮的真正來臨,可使散布在各地的信息資源匯集在一起,在這個市場上,信息的發布、傳輸、獲取和處理變得十分快捷,反過來促使信息呈指數般增長,這其中便為企業提供眾多、便捷的商機。據預測今後3年全球上網人數將增至10億,未來 10年全球1/3的國際貿易將從網路貿易形式完成。IDC的市場研究表明,到2001年商戶對商戶的電子商務市場交易將增至1770楊美元,到2002年將增至3270億美元。巨大的市場和無限的商機,展現出這一市場現實的和潛在的豐厚商業利潤所在。
2、促使企業採用先進經營管理模式,提高競爭力。
網路、通訊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現代商業的供貨能力、客戶需求都發生了變化,信息已成為信息時代的最重要的戰略性資源,因而企業有必要調整其組織機構,利用電子商務方式,採用先進的經營管理模式,充分獲取有效信息,了解市場需求,快速作出反應,提高競爭力。簡單地說,企業可利用Internet技術建立企業內部網路Intetnet,促進企業整體商務活動完全實現電子化和信息化,進一步促進企業內部的使用與交流;企業可以在Internet上建立自己的 Web網站,研究網上消費者的行為,定位網上產品,經營網上商店,發展網上虛擬企業,開展企業網上營銷,開創網路品牌;在條件具備時,企業可以把網路擴大到供應商或合作夥伴,建成Extranet。
3、可大大提高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率。
電子商務以一種最大公網路方式將顧客、銷售商、供應商和雇員聯系在一起,使供需雙方及時互通信息,因而極大地促進供需雙方的經濟活動,減少了交易費用和經營成本,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效率。對企業而言,利用電子商務,不僅開辟了新的市場,找到新的客戶,而且能夠保證與客戶之間的交易和服務更加簡單、高效。而像填寫訂單,出具發票,業務工作的統計,短、中、長期的經營決策,客房支持等一系列企業商務活動,不僅較傳統手工方式大幅度減少了業務量,同時能根據數據的記錄、處理、跟蹤和反饋情況及時進行業務處理,使商務流程更加通暢和快捷。據預測,2002年電子商務每年可為商界節約12500億美元。
其次,電子商務作為新興信息技術應用的主要領域,將極大推動新興信息產業的發展。電子商務主要技術是信息技術,它的發展將有力地帶動一批信息產業和信息服務企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為企業發展創造更為優良的外部環境。據世界銀行估計,1996年全球用於信息基礎設施升級改造的投入達3000億美元,可以預見,未來各國將為吸引資本建構信息設施開展激烈競爭。
值得指出的是,電子商務的發展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更為優良的發展環境。在電子商務市場,企業無需龐大的商業體系,無需眾多的營銷人員,而只通過 Internet上的一個網頁,便可以進入市場。企業無論大小,都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中競爭,用最直接的流通方式、最少的流通環節、最節省的庫存、最迅速的流通速度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據報道,過去兩年中,美國小企業上網比例由19.7%猛增到41.2%,2001年全美20%的小企業將設立自己的網頁, 36%的企業將網上銷售業務。電子商務為中小企業提供前所未有的發展新契機.
我國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面臨的挑戰
電子商務雖為企業發展創造巨大機遇,然而 ,企業開展電子商務並非一蹴而就之事,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面臨著眾多的挑戰與障礙。
電子商務本身存在的發展障礙是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一大挑戰。
這也是各國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面臨的共同挑戰。電子商務作為嶄新的商務形式,網路化和金融化是其發展的關鍵,解決電子商務運作中的身份驗證問題和安全性問題是其發展的前提。這些問題未獲較好的解決之前,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首先不是意味著高效率,而是高成本、不穩定、不安全。當企業走向網路世界,面對無限的信息和商機的時候,也將自己暴露在競爭對手和潛在破壞者面前,如若缺乏良好的技術防範手段,企業的信息經營與管理系統易遭受破壞,信息易被竊取,企業經營管理的風險因素增大;如若缺乏有效的法律責任制度作為保障,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不確定風險因素更高。只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將更多的企業吸引到這一巨大新型市場中來。
對於這些問題,必須同時採用技術手段和立法規范手段解決。一方面,通過技術創新和應用,提高網路化和金融化水平,使電子商務能簡便、安全和普遍得以實現。目前,Interent 技術的飛速發展,有助於我國網路化、金融化建設,而當前廣泛採用的技術手段,如數字簽名誰、加密技術、SSL協議、SET協議也為解決身份難問題和安全性問題提供途徑。另一方面,運用立法規范手段,確立有關規則,使電子商務建立在安全有保障的法制環境中。作為新興商務模式,具有與傳統商務模式迥異之特點,傳統商事法律規范難以適用,而商家、消費者、政府機構只有在確定的電子商務與目前進行的傳統的貿易形式具有同樣的確定性,交易方是在明確的權利義務規則及責任承擔制度下進行交易,電子商務才可能被更多的人接受。
但是,就現狀而言,頻頻發生的黑客(Hacker)事件表明解決問題的關鍵技術仍有待發展,關於電子商務的立法規范更是一項新鮮事物。199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電子商務示範法》是一重大嘗試。1998年新加坡制訂的《電子交易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關於電子商務的較為完整的專項國內立法。此外,美國也走在前列,許多州已經通過數字簽名和身份認證的法律。我國目前僅《合同法》涉及電子商務的有關法律問題,主要是就電子合同的形式問題作了規范,確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但與電子商務相關的一系列問題,諸如電子合同的證明力問題、電子合同管轄權問題、電子票據的法律效力問題、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認證中心的法律責任問題,均未確立必要規范。地方性規章在這方面先行一步,《廣東省對外貿易電子數據交換(電子商務)暫行規定》、《上海市電子商務管理辦法》對電子商務規范作了有益的嘗試。但總體而言,技術與立法有待發展是制約我國企業開展商務的一大客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