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簡述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草案由全國人大財經委主持,立法效力層次非常高,也是想為我國電子版商務的發展奠定一個權基本的法律框架,所以立法涉及的面很廣。
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以及電子商務發展中比較典型的問題,都做了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想為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奠定法律框架,因為不能依賴一個部委,視角上就要求更加協調。
(1)簡述電子商務立法的主要內容擴展閱讀
立法背景:
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路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
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預測,到「十二五」末,中國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電子商務交易額、網路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至18萬億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產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最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2. 電子商務法包括哪些內容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導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概論
第二節 電子商務法的一般理論
第三節 國際電子商務立法
第二編 實體篇
第二章 電子商務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主體概述
第二節 在線自然人用戶
第三節 電子商務企業
第四節 電子商務主體的認定
第五節 網路服務提供商的侵權責任
第三章 電子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節 電子合同概述
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成立
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生效
第四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與違約救濟
第四章 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法律制度
第一節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
第二節 電子認證法律制度
第五章 電子支付法律制度
第一節 電子支付概述
第二節 電子資金劃撥關系與規范
第三節 電子貨幣的法律問題
第四節 網路銀行的法律制度
第六章 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第一節 域名權
第二節 域名爭議及其解決機制
第三節 電子商務中的著作權保護
第四節 電子商務專利
第七章 電子商務市場規制
第八章 電子商務熱點法律問題
第三編 程序篇
第九章 網路案件的管轄及爭端解決機制
第十章 電子商務中的證據法律制度
主要參考書目
3.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內容簡介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創立於2000年7月,是我國第一家專業的電子商務法律網站。宗旨就是-"中國電子商務的法律專家"。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擁有深厚的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立法、研究和實務的背景及資源,定位全面、深刻、及時、權威地關注中國電子商務的政策、立法、司法、行政與實務,經歷了多年來電子商務的風雨飄搖,在各級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眾多用戶的支持下,不斷得到發展壯大。
提供的信息
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主要側重於提供三大類的信息:
第一類是電子商務與網路領域關繫到政策法律的最新動態,以動態、案例、法律法規和立法動態為主,力求及時、准確、精煉,並保持一定的翻譯的新聞,盡量做到與國際同步。
第二類是經過精心編輯的信息,如熱點專題、法規查詢、案例查詢、合同範本、登記許可實務等,力求為產業界提供可指導實際操作的有價值的信息。
第三類是原創的信息,這些信息將集中於該領域的焦點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判斷、比較和研討。"電子簽名法專欄"、"案件追蹤"、"法律博客"、"應用研究"、"電子商務法律在線咨詢"、"電子商務欺詐信息舉報中心"、"電子商務糾紛在線調解"等都是特色專欄,在熱點專題中,還有"網路鏈接"、"網路下載"、"電子證據"、"電子支付"、"網路游戲"、"ICP登記"等熱點內容。
在涉及范圍上,電子商務與網路的政策法律問題是核心內容。除此之外,與其密切關聯的IT領域的政策法律問題(如計算機軟體、硬體、集成電路領域等)、電子政務與信息化的政策法律問題、電信領域的政策法律問題及相應的知識產權問題等,也是關注的主題。
《電子商務法律》於 2004年01月01日出版。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電子商務法律》共分五編十五章,分別就電子商務法律概論、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等五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編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章 電子商務法律概論
第一節 電子商務法律概貌
第二節 網路法律概貌
第三節 計算機法律概貌
第二章 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一節 美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述
第三節 其他國家(地區)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簡介
第四節 我國電子商務與網路立法概論
第二編 電子商務相關節點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網站規范管理
第一節 網站名稱注冊規范管理
第二節 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規范管理
第三節 網站案例評析
第四章 域名規范管理
第一節 互聯網(中文)域名規范管理
第二節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規范管理
第三節 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第四節 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五節 NSI域名爭議政策
第六節 域名案例評析
第五章 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規范管理
第一節 電子郵件發送商業信息行為規范
第二節 垃圾郵件處理、反垃圾郵件和拒收垃圾郵件指南
第三節 美國1997年版電子郵件保護法
第四節 美國電子郵件使用者保護法案
第五節 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侵權案例評析
第三編 有關電子商務企業法律制度
第六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規范管理
4. 我國電子商務立法有哪些
電子商務立法:
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的比較晚,但是速度比較快,我國也內已經有一些法律法容規進行規范。
1、主要有:197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9年3月1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與三十三條的規定,第十一條主要認可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第三十三條則是規定了電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其它的則主要是根據合同法的一般條款來對待,如第十六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電子合同生效的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和合同成立的地點等。
2、國務院也頒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實施細則》、《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出入口信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字簽名法》。
5. 《電子商務示範法》的內容
電子商抄務立法主要用於調整電子商務過程中參與各方的法律關系,以實現法律對於交易的確認、保護和救濟。其內容主要涉及
(1)電子簽章、電子合同、電子記錄的立法,特別是電子簽章的有效性問題、電子合同的形式問題。
(2)交易環節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關方權益保護立法:如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特別是電子交易的安全問題立法。
(3)電子商務信任環境立法:如數據與隱私權保護、消費者保護等問題的立法。消費者保護、隱私權保護。
(4)其他還有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法律管轄沖突、電子提單的法律問題,垃圾郵件、網路廣告的法律問題;鏈接和軟體的可專利性問題。
這其中最重要的是電子簽章、電子合同、電子記錄的法律,自1985年以來,國際上制定了一系列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範法》 、《國際海事委員會電子提單規則》等。
6. 電子商務法制立法體系有哪些組成部分
電子商務法制立法體系的組成部分主要有以下部分:
數據電文法律制度:電子商務的數據會出現寬大,不實的數據,來引導消費者;
電子簽名法律制度:「在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邏輯上與數據電文有聯系的數據,它可用於鑒別與數據電文有關的簽字人和表明此人認可數據電文所含信息」;
電子認證法律制度:電子認證是保障電子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是身份認證的保障;
電子合同法律制度:電子合同的違約方雖然對於違約行為沒有過錯,但也應向電子合同的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其所受到的損失可依據協議或者法律規定,確保電子商務商家和買家的權益;
電子信息交易法律制度:根據本條所做的保證僅得以明確的語言,或根據使被許可方有理由知道許可方不保證不存在對抗性請求,或許可方僅授予其可能擁有的權利的具體情況予以否認或修改;
電子支付法律制度:電子支付安全涉及到商家和買家共同的利益,所以此法律制度是必須制定的;
電子商務安全的法律制度:電子商務安全包括電子商務支付安全,商家和買家的寶貝和財產安全的保證;
電子商務假冒偽劣的法律制度:假冒偽劣是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為確保消費者的利益和電子商務環境的良好發展;
電子商務虛假宣傳的法律制度:電子商務存在虛假宣傳,為了防止電子商務商家的行為,應該嚴格的處理;
電子商務信息資料泄露的法律制度:買家的信息資料泄露會給買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為了保護買家而制定相關的法律制度。
7. 簡述我國電子商務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九十年代以來,電子商務的發展十分迅猛,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引起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它改變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模式、政府的管理模式和人們的生活方式。無論從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已經頒布或正在起草的有關電子商務的法律文件,還是從世界各國的電子商務法律文件來看,大都使用的是廣義的電子商務概念,本文所論述的電子商務是基於互聯網但不限於互聯網,使用電子技術所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
電子商務有其特有的屬性,商務活動對電子技術的依附性越來越強,技術甚至成為商務活動成敗的關鍵。電子商務的無紙化、網路化、全球性、實時性、交互性和開放性特性必然帶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並對現行的法律體系提出挑戰。
電子商務帶來的法律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與電子商務中技術有關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法律要規定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相關技術標准,明確設施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加強國際間電子市場的相容性;要對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經營者的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要制訂通訊技術、信息保密與加密技術的法律規定;要打擊針對計算機和網路的各種犯罪行為。第二部分電子商務中與商務活動有關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要加強電子商務行業監管,規范市場主體行為規范;要確定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對電子合同的要約、承諾、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做出規定;要確認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要制訂完善的電子支付制度;要修改稅法,使之適應電子商務的需要;要加強網路環境下對消費者知情權、退換貨等權利的保護;要加強對網上隱私權、知識產權的保護。第三部分電子商務中的程序法問題,電子商務豐富了行政立法的種類,擴大了行政主體的范圍;在豐富了行政行為的同時,對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和有效要件提出了新的要求;改變了原有的行政管理許可權,擴大了行政監督的種類和方法;電子商務中如何反壟斷;如何解決網上糾紛的管轄權之爭;如何認定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等問題,如何處理好有關域名的程序法問題,也是法律必須面對的問題。因為電子商務是一個總合概念,我們對其帶來的法律問題不可能絕對分開,只是相對而言做了三部分的劃分,在每一部分中也只是列舉了幾個主要的問題,並未能窮盡所有的問題,並且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隨著對電子商務法律問題研究的深入,這一部分的內容將會是十分豐富的。
電子商務法是一個新興的法律領域,各國為了解決這些法律問題已經並正在做著積極的立法和司法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從實證法上看,近年來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制訂了為數眾多的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為世界各國制訂電子商務法律提供了示範樣本,極大地促進了全球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這些成果既是對國際社會電子商務立法經驗的總結,同時又反過來指導著各國的電子商務法律實踐。國際電子商務立法的原則基本上是鼓勵而非限制電子商務的發展,要點在於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寬松、和諧的環境。國際電子商務立法的特點主要是國際立法先於國內法的制訂,邊制訂,邊完善,支持貿易自由化;重點在於修改原有法律條款使之在網路環境下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發達國家在國際立法中居主導地位,而發達國家的工商壟斷企業在電子商務技術標準的制訂過程中又起著主要作用。
電子商務立法體現了行政、商事、民事法律制度的融合。從長遠講,電子商務有必要單獨立法。電子商務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調整的社會關系有明顯的特徵。傳統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程序法等很難適用於虛擬環境中的商務活動,這主要體現在電子合同的效力確定、訴訟管轄、證據認定等保障實體法實施的理論和方法不能支持現有的電子商務案件。但現階段在我國制訂獨立的電子商務法時機尚不成熟,但並不妨礙我們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我國電子商務近年來取得了較大的進步,特別是在立法方面取得一些進展,新合同法基本肯定了數據電文的有效性;刑法上加大了針對計算機犯罪的打擊力度,在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域名管理、標准制訂等方面都制訂了一些行政法規。但是我國的電子商務立法在指導思想和原則上、在立法的技術和側重點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改善。在立法原則上,應堅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體系,保持現有法律體系的完整性與穩定性;應該打破部門利益,建立公平合理的電子商務環境;應遵循國際通行作法,與國際接軌,努力爭取電子商務領域的立法權;應加強立法領導,規范立法程序,建立立法規劃;應充分發揮政府在電子商務發展和立法中的作用。我國在電子商務方面已經有了較多的司法實踐,這些實踐將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
在考慮電子商務立法時,首先應考慮的是電子商務法在法律體系中的的地位,與其他法律的關系是怎樣的這樣一個全局性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從總體上准確地把握。 電子商務是一場商務的革命,其固有的屬性必須帶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這些問題有的是側重於技術方面的,有的是側重於商務方面的,有的是側重於程序法方面的,這些問題對現行的法律體系提出了挑戰。本文通過研究將電子商務帶來的法律問題按照技術、商務、程序三方
面進行了分類論述,這在此領域中還是首次如此系統、詳細地進行論述。
電子商務立法體現了行政、商事、刑事法律制度的融合。通過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的幾個特徵,我們可以從中發現:一是電子商務打破了地域界限,形成了地理區域的融合;二是電子商務的過程從網上選擇商品到最後獲得實物是一個完整的系統,而這一系統中部門管理職能難以在形態上完全分割,從而使工商、稅務、銀行、海關、外貿、外匯、技術監督、檢驗檢疫、認證等多個部門的管理職能趨於融合;三是政府利用行政行為來調控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和規范市場行為,形成了行政法律關系;市場經營主體在運用商事法律關系來實現交易目的;而整個過程中計算機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從而又涉及到刑事法律關系。由此,產生了行政、民事和刑事三大法律關系的融合。
電子商務法是一個新興的法律領域。各國為了解決這些法律問題已經並正在做著積極的立法和司法努力,並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從實證法上看,近年來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制訂了為數不少的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規范。它們是世界各國電子商務立法經驗的總結,同時又反過來指導著各國的電子商務法律實踐。本文對世界組織、各個國家及我國在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最新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果進行了分類收集整理,打破了原來的收集歸類辦法。同時,收集整理了在電子商務司法實踐方面的情況。
從長遠講,電子商務有必要單獨立法。電子商務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調整的社會關系有明顯的特徵。傳統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程序法很難適用於虛擬環境中的商務活動,這主要體現在電子合同的效力確定、訴訟管轄、證據認定等保障實體法實施的理論和方法不能支持現有的電子商務案件。但現階段在我國制訂獨立的電子商務法時機尚不成熟,但並不妨礙我們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我國電子商務近年來雖有較大的進步,但是在基礎設施、信用制度、法律保障方面同先進國家的差距還是巨大的,特別是在立法方面雖有一些進展,但是在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在立法的技術和側重點等方面都還有待進一步改善。我國在電子商務方面已經有了較多的司法實踐,這些實踐將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
8. 當前國際電子商務立法主要涉及的內容是什麼
電子抄商務立法主要用於襲調整電子商務過程中參與各方的法律關系,以實現法律對於交易的確認、保護和救濟。其內容主要涉及
(1)電子簽章、電子合同、電子記錄的立法,特別是電子簽章的有效性問題、電子合同的形式問題。
(2)交易環節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關方權益保護立法:如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特別是電子交易的安全問題立法。
(3)電子商務信任環境立法:如數據與隱私權保護、消費者保護等問題的立法。消費者保護、隱私權保護。
(4)其他還有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法律管轄沖突、電子提單的法律問題,垃圾郵件、網路廣告的法律問題;鏈接和軟體的可專利性問題。
這其中最重要的是電子簽章、電子合同、電子記錄的法律,自1985年以來,國際上制定了一系列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簽字示範法》 、《國際海事委員會電子提單規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