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年力挺農村電商,國家都有哪些政策支持
YiShop電商系統:
農村電商將成政策支持重點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司長聶林海在會議期間介紹,電商向三四線城市及農村延伸的高速發展已經成為我國電商的新增長點。
資料顯示,全國各類涉農電子商務網站已近30000家。2014年我國農村網路市場規模達1800億,此外,農產品在網上銷售額1000億。
聶林海透露,下一步農村電子商務的力度將放在農產品進城。「農民的農產品不僅可以賣出去,而且可以賣更好的價格,只有農民賺更多的錢才有能力消費。」
梳理今年出台的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扶持政策可以發現,在國務院層面,今年已經發布有關電子商務的六個文件:國發24號文《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40號文《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46號文《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72號文《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77號文《關於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以及國辦發78號文《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指導意見》。
國家將給予農村電商的各項支持
1.鼓勵社會資本、供銷社等各類主體建設涉農電商平台。
2.鼓勵農村商貿企業建設配送中心,發展第三方配送等。
3.嚴打網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大力培養農村電商人才。
4.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網上支付、供應鏈貸款等產品,簡化小額短期貸款手續,加大對電商創業的信貸支持。
② 如何看待 2016 年 4 月 8 日起實行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
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24日發布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以推動跨境電商健康發展。----立軒老師
③ 2016年跨境電商即將迎來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摘自:YiShop電商系統
1.電子發票全覆蓋電商征稅:
我國2016年將實現所有發票版的網路化運行,權推行電子發票電子底賬,實時採集、存儲、查驗、比對發票全要素信息。專家表示,採取以上舉措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將顯著提高征管能力,也將為電商征稅清除技術障礙。
2.我國進出口關稅部分降低: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其中,2016年將適度擴大日用消費品降稅范圍,以暫定稅率方式降低進口關稅稅率相對較高、進口需求彈性較大的箱包、服裝、圍巾、毯子、真空保溫杯、太陽鏡等商品的進口關稅。
④ 2016電子商務行業現在怎麼樣
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電商人見證了一個個令人興奮的歷史時刻。僅在「雙十一」當日,淘寶天貓銷售額超過912億元,比去年多出400億元;而京東商城銷售額是五年「雙十一」的總和,突破400億元。在2016年伊始,我們可以預見今年仍將是電商大步躍進的一年。而隨著移動端購物和跨屏購物增長迅猛,想在2016年做成功的電商,我們必須關注以下七大不可忽略的趨勢與應對策略。
一、跨屏購物趨勢愈加顯著
如今,半數的電子商務交易都是通過多台設備完成的,並且這一數據在2016年有望超過50%。對此,零售商們需要重新規劃線上購物體驗,以應對這一新趨勢。
應對策略:電商廣告投放應該覆蓋各個設備渠道,充分利用移動端和桌面端。
二、智能手機端的交易將持續增長
現在,手機是大多數消費者的首選購物工具,尤其當下大屏智能手機使得移動購物更加便捷。用智能手機替代平板電腦或台式機購物的消費者數量正日益增長。
應對策略:優先採用移動APP渠道戰略;優化手機購物體驗。
三、在大型網購時節,電商交易量將繼續增長
據發布的數據顯示,在購物節的網購熱潮在2016年將更為顯著。
應對策略:電商需要重新調整在大型購物節時線上和實體店戰略;在年度銷售高峰時,相較於實體店,線上及實體復合型零售商將有望實現更大的銷量。
四、零售商將連接消費者在線上及線下的接觸點
當下,很多顧客在光顧實體店之前都會預先在網上瀏覽一番,對零售商而言,理解消費者的預先的線上行為尤為重要。據谷歌統計,每10位使用智能手機的消費者中,就有8位會在實體店內使用手機輔助購物,即便大多數人最終會在POS機上完成購物。
零售商正開始通過APP接觸顧客,並且也在收銀處使用Beacons及其它技術關聯到顧客郵箱或者會員信息,從而更好地了解顧客的購物過程。
應對策略:電商在投資這些技術時,應當確保擁有專業技術和運營資源,從而實現與顧客的實時互動。
五、市場營銷將由「設備為本」轉向「以人為本」
雖然模糊匹配和精準匹配現今均已可行,但跨設備的互聯仍處於起步階段。
2016年,營銷人員將營銷投入放到關注消費人群是如何通過設備、發布商平台以及IT環境來接收信息。我們也將看到越來越「以人為本」的市場營銷。
應對策略:消費者不會單獨從設備、瀏覽環境,或是發行商平台角度來考慮消費渠道,所以電商們也不必如此去考慮。電商需要做的是調整營銷團隊架構,充分了解消費者的意圖並實現銷售突破。
六、廣告更具關聯性而非侵入式
傳統的橫幅廣告日漸式微,這在移動端尤為明顯。消費者期望看到的是非侵入式的廣告以及個性化的內容,廣告主自當如此進行廣告推送。同時,廣告屏蔽功能也會促使廣告往非侵入式的方向發展。好消息是,根據數據顯示,75%的用戶並不介意接收到非侵入式廣告。
應對策略:電商廣告應該向關聯化、非侵入式趨勢轉變,與消費者切實互動,消費者也會報以更高的廣告轉化率。
七、即時發貨熱度持續上升
消費者對於到貨速度的要求越來越高,電商們對訂單的配送也格外關注。很多電商平台等都已經紛紛推出了快件當日達、次日達服務。
⑤ 國家對跨境電商有什麼政策支持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貿易的監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也意味著從檢驗檢疫這塊已經為進口電商打開了一道「口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還將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
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5)2016年電子商務政策擴展閱讀: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⑥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6)2016年電子商務政策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⑦ 2016年最新跨境電商稅收政策有哪些
目前,合理數量、個人自用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照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行郵稅針對的是非貿易屬性的進境物品,對關稅與進口環節消費稅、增值稅三稅合並徵收,這樣稅率則普遍低於同類進口貨物的綜合稅率比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通過郵遞渠道進境,其中交易有著貿易屬性,全環節僅僅徵收行郵稅,總體稅負水平低於國內銷售的同類一般國產貨物的稅負和貿易進口貨物,使得形成了不公平競爭。為此,政策將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根據貨物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以及關稅。
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根據貨物征稅的同時,在考慮到大部分消費者的合理消費需求,這個政策也會單次交易限值由行郵稅政策中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時以設置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0000元。那麼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關稅稅率暫設為0%,暫根據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對於完稅價格如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將根據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以滿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相關部門會制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並且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