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球電子商務的興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及我國的對策)論文誰有資料
中國利用電子商務促進對外貿易的策略
(一)電子商務在出口貿易中的效益體現
美商網總裁童家威在本屆國際周「矽谷傑出華人論壇」上稱,國內中小企業要做電子商務,目前最現實、最有效益的就是出口貿易。
在美國的許多商場超市,國內製造的產品比比皆是,但其價格卻是國內價格的5至10倍,因為這是層層轉手的結果。而電子商務可以避免這些環節。
目前互聯網模式可分為三種,一種是內容模式,像雅虎、搜狐、新浪網等,以媒體的方式出現,以新聞信息為主要內容,又可提供娛樂、聊天之所,這類網站收入的來源是提高訪問率以獲取網上廣告,屬於「眼球經濟」。應該說國內此類網站比美國落後了3~4年。第二種是社區模式,在國外已開始出現,比如關於「鞋」的網站,「鍾表」的網站,滿足網民的專類需求,這類網站目前國內還沒有;第三種是整合模式。是針對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這種網站是為買家、賣家提供第三方服務的整合平台。它使買賣雙方在網上溝通、洽談,同時為可能達成的貿易合同提供整套的一站式服務。
認為,整合模式在國內做產品外貿最有效,因為買家——外國商家上網,那麼賣家——國內企業依靠這類電子商務網站就立刻可以做生意,從而實現企業與電子商務網站雙贏。而如果電子商務立足於內貿,根據互聯網相關調查,目前上網最多的是學生而非企業家和商家。
(二)開拓新的國際市場要求發展無紙貿易
開拓新的國際市場的途徑比比皆是,唯獨網路貿易成本低廉,發展迅猛,覆蓋面廣,是90年代興起的一種國際貿易方式。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單靠傳統手段搞經營已經遠遠不夠。上網開拓新的國際市場已被全球大公司認為是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經營手段。面對蓬勃興起的網路貿易,我國的外經貿企業正在抓住機遇,制定對策,積極參與。現在已有不少企業在網上建立了站點,通過網路獲取市場信息,並把自己的產品介紹出去。但這遠遠不夠,還必須從戰略的高度出發,設計網路貿易的環境和模式,調整企業管理模式、信息溝通方式,將網路貿易與企業現有的經營規模相結合,為企業創造一個新型經營管理模式。第一,利用網路貿易對國際生產領域產生的影響,發展有利於數字化產品的國際貿易,推動金融、保險、電訊、影視、音樂、信息咨詢、程序設計、工程開發、旅遊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根據訂單來組織生產、管理零庫存。第二,利用網路貿易對國際消費的影響,及時了解國際市場的需求,以最快的速度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同時廣泛收集市場對產品的反饋,及早調整產品結構。第三,網路貿易在發達國家已普遍採用,發展中國家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還處於劣勢。我國的信息網路產業雖在近幾年有了很大發展,但離發達國家的水平還有些差距,因此,外經貿企業應急起直追,爭取改變網路貿易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利益分配不均的現狀。對於眾多的中國外經貿企業,特別是近100萬戶的私營企業來說,網路貿易是企業開拓新的國際市場的必由之路。
因為中國正面對與世界經濟多極化格局相對應的各種區域貿易網路,許多國家作為中國的貿易夥伴,90年代初就開始接收EDI方式的訂單,如美國和歐盟大部分國家的海關則宣布,對於非EDI方式的報關請求推遲處理,或不再選擇為貿易夥伴。可見,今後沒有EDI就如同沒有電話一樣,沒有EDI就不會有訂單。為了加快我國全國外經貿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外經貿部於1996年2月成立了國際貿易EDI服務中心,1997年5月正式更名為「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並負責建設、運營及管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IBM公司與中軟賽博公司聯合開發的中國第一個超大型電子商務軟體系統,中國商品交易中心的CCEC網路於1997年10月28日正式開通,並開始進入了實質性的操作階段,揭開了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新篇章。綜上所述,電子商務是科技發展及經濟全球化的必然產物。由於它的出現,傳統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論將發生重大變化,電子商務會創造巨大的效益和機會,會將市場的空間形態、時間形態和虛擬形態結合起來,將物質流、現金流、信息流匯成開放的、良性循環的環路,使經營者以市場為紐帶,在市場上發揮最佳的作用,得到最大的效益。電子商務會創造巨大的效益和機會,帶來一個經濟更加繁榮的時代。
(三)迎接挑戰的對策
對於一國的貿易發展來講,電子商務是機遇與挑戰並存。無論是機遇還是挑戰,電子商務取代傳統貿易方式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只有快速發展電子商務,才可能在21世紀貿易競爭中占據主動地位,贏得與發達國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機會。
1. 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電子商務在一國的應用與發展有賴於完備的信息基礎設施作為基礎。目前,全球電子商務銷售額的80%發生在美國,美國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是以其資金、技術的高投入和完備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基礎的。目前,美國已基本形成一個由地下光纜、海底光纜和通信衛星組成的海陸空立體化高速通訊網路。電子商務在歐洲的推行與發展也與其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同步。1994年2月,歐盟委員會主席德洛爾宣布了建設歐洲信息高速公路的計劃,這一工程預計為期5年,耗資850億美元。歐盟各國在積極支持這一計劃的同時,也加緊自己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歐洲信息高速公路及歐盟各國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快了電子商務在歐洲的發展。在亞洲,電子商務發展得比較好的一些國家,如日本、新加坡、韓國等,也無一例外,都有較為完備的信息基礎設施作為基礎。與發達國家的高投入及密如蛛網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較,我國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上明顯投入不足、基礎薄弱。全國只有上海、天津等幾座城市信息設施建設搞得比較好,形成一定規模。從全國的范圍來看,我們在光纜鋪設、電腦普及以及網路建設方面明顯落後,許多邊遠貧困地區至今沒有建立網點,成為信息高速公路建設的「盲點」或「荒漠」。目前,我國電話普及率不到5%,家庭電腦擁有率不到1%,而這一數字在美國為93%和45%,在澳大利亞為96%和33%。「信息貧困化」被視為下世紀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瓶頸,而我國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落後,有可能使我們失去電子商務給經濟發展帶來的機遇,在競爭中拉大與發達國家的差距。為了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在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更要有效利用現有的網路資源。
(1)打破行業分割管理體制,提高資源效益
由於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發展信息產業的資源本來就十分有限,現行的行業分割造成了信息產業整體管理混亂,資源緊缺與大量重復建設所帶來的資源閑置並存,限制了資源的有效利用。以網路建設為例,郵電網和廣電網、中國電信網和聯通網各自為政,外貿、海關、稅務等政府部門各有自己的一套網路系統,大量的重復建設致使我國網路傳輸能力的利用率只有20%~30%,遠低於發達國家70%~80%的水平。
(2)改革現行收費制度,把過高的資費降下來
過高的收費是制約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以上網費為例,目前我國國內互聯網的上網費是美國的15倍,國際專線價格昂貴,DDN專線不但收取月基本費用,同時收取流量費。改革現行收費制度,建立一個完整的符合市場要求的資費體系,把過高的資費降下來,是提高我國社會公眾對電子商務的接受水平,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條件。
2. 加強關鍵技術研究
技術問題是各國發展電子商務共同面臨的問題,由於我國技術研究力量相對薄弱,對這一問題的解決尤顯迫切。通過電子商務發展國際貿易,涉及外經貿及與其業務相關的銀行、稅務、海關、外匯、保險等諸多部門和行業,電子商務在我國的推行也有賴於以上各行業、部門和單位之間的協調與共同努力。當前圍繞著保密技術、安全管理、CA認證及電子支付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各方應加強聯系、緊密合作、共同開發,改變國內網路「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早日實現國內網互聯,建立起全國外貿專用信息網,進而有計劃、有組織地實現同聯合國貿易信息網及其他國際商務信息網路的聯網,並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使我國的技術研究力量有一個明顯的提高。
3. 推動社會公眾認識
在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的支持、鼓勵與引導至關重要,這是推行電子商務比較成功的國家的共同經驗。以新加坡為例,政府在EDI的推廣、應用上發揮了重要作用。早在1990年,新加坡政府就投資2.1億新元建成全國貿易信息網TRADENET,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全國性貿易網路,為新加坡創造了良好的無紙貿易環境。在設立多個培訓中心進行普及性培訓之後,政府強制規定自1991年起所有進出口商品都要採用EDI報關。目前,EDI廣泛應用於報關、稅收、貿易、運輸、教育、醫療等各個方面,在貿易領域,應用水平更達到95%以上,超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我國政府信息化意識較為淡薄,雖然中央政府已於1998年4月組建成立信息產業部,但地方各級政府對全球信息化浪潮所可能帶來的沖擊認識不夠,在推廣電子商務的活動中缺乏主動性,措施不得力,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目前,電子商務在我國仍處於起步階段,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4. 大力推動企業信息化
企業是推行電子商務的重要主體,企業的積極參與是發展電子商務的必要保證。但目前,我國企業正處於改革的攻堅階段,在企業經營機制及領導、員工思想觀念上,還沒有真正實現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沒有良好的效益和追求發展的內在動因做基礎,必然造成企業信息化意識淡薄,缺乏發展電子商務的積極性。統計資料表明,在1~5萬家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只有10%的企業初步實現信息化或運用信息手段比較好;大約有70%的企業擁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正著手向實現企業信息化的方向努力;而20%的企業只有少量計算機,並且僅用於財務和文字處理工作,中小型企業信息化程度則更低。
5. 加強法律法規的研究與制定
現行國際貿易法是基於傳統的有紙貿易方式而制定的,許多規定不適用於電子商務方式,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會帶來許多難以克服的障礙。為了保證電子商務的發展,圍繞電子商務發展及相關的網路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結算、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應加快現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及時制定、出台新的貿易法規。
6.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對話
電子商務打破了時空界限,加快了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面對電子商務帶來的諸如關稅與稅收、統一商業代碼、知識產權保護等一系列新問題,各國加強了對話與合作。對於國際性討論對話活動,我國政府雖有參與,但不夠積極。事實上,這些對話活動不但直接影響著電子商務下新貿易規則的制定,決定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利益分配,而且加強了各國與世界的交流,提高了各國電子商務的國際兼容性。對此,我國政府應予以足夠重視。
7. 參加國際公約和貿易夥伴協議
目前,世界上制定的關於電子商務方面的貿易夥伴協議有:歐共體1990年擬定的《貿易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協議草案》、芬蘭和經互會成員國1991的商定的《傳遞國際貿易數據範本》、英國EDI協會1990年擬定的《英國標准交換協議》和美國律師協會1990年擬定的《電子數據交換貿易夥伴協議範本》等。另外,對由於網路信息中傳輸錯誤的責任承擔問題,可以參照1924年的《海牙規則》、1968年的《維斯比規則》、1978年的《漢堡規則》等國際運輸公約對承運人責任的規定,簽訂一個網路經營者和用戶之間的服務協議。
結 論
信息經濟是從信息角度對經濟的描述,也是從經濟角度對信息的描述,從工業社會的產業經濟,向信息社會的信息經濟轉換,這是一種經濟形態的變遷。這種經濟變遷包容力之大,乃至涵蓋了在世紀之交的產業社會——知識社會轉換歷程中,從經濟理論、社會經濟結構,經濟增長到企業內部管理的社會經濟變革,現有宏觀,又有微觀。
在這一轉換過程中,電子商務是一種重要的非常關鍵的手段和措施,因為它是信息技術與傳統經濟的橋梁,對世界經濟發展和競爭格局都產生巨大影響,從各國對電子商務發展戰略的態度和規劃,便可窺一斑。發展電子商務不僅是技術問題,而且關繫到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電子商務大大縮短了生產廠家與消費者之間供求鏈的距離,改變了傳統的市場結構。從它的交易方式可以看出,電子商務拉近了廠商與客戶的距離,企業可以跳過傳統的經銷商跑去跟客戶直接聯系,客戶的需求就直接轉化為企業生產的指令,於是,減少了中間環節,大幅度降低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成本,這種廠家到消費者的市場模式,是一種間接經濟到直接經濟的變革。在EC的推動下,由於市場結構的變化,也使商業活動發生了變化。原來的在傳統商場經營的商業已經不知不覺面臨一種通過網路進行購物的境地。
機會和挑戰似乎從來都是並存的,電子商務對我國的外貿而言,不僅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機遇,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改革時期,市場體制化建設尚處在進行之中,國有企業的改革也處於攻堅階段。再加上電子商務本身的管理體制問題,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安全問題,以及進行電子商務時人員素質的要求問題,都是我國當前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銀行、信息管理部門、各級經貿管理部門以及從事相關理論和方法研究的工作者必須面對和認真解決的問題。
風雲變幻的國際貿易環境不會為誰而有所遲疑,在電子商務鋪天蓋地的巨大推動之下,無論是大小企業,還是整個外貿政策,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中國在入世之初的良性互動下,應該抓緊時機,以電子商務為切口,國際貿易為依託,在將整個國民經濟推上一個新的台階,在新的世界經濟格局中有所作為。
❷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特點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國際性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與國內貨物買賣的基本區別就在於其具有國際性。所謂國際性通常採用的衡量標准有:交易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處於不同的國家,或者當事人具有不同的國籍,或者訂立合同的行為完成於不同的國家,或者貨物經由一國運往另一國。但究竟採用哪一種標准,則各國均有不同的情況。按照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國際性的標准則採用第一種情況,即交易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處於不同的國家。
確定一個貨物買賣合同是否具有國際性,關鍵是要確定當事人的營業地。所謂營業地,是指固定的、永久性的、獨立進行營業的場所。代表處機構所在地的處所就不是《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意義上的「營業地」。這些機構的法律地位實際上是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它們是代表其本國公司進行活動的。因此,某國當事人和外國公司駐該國的常駐代表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仍然具有公約意義上的「國際性」。
根據國際性的特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相對比較復雜。首先,它會涉及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有關國家的法律;其次,它會受到有關國家政治、經濟等條件的影響;最後,它還會受到運輸、保險、關稅等許多因素和相關程序的影響。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貨物
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貨物,但究竟什麼是貨物,或者貨物是如何確定的,國際組織對此也曾經過長期探討。《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則採取了排除法,即將下列產品排除在該公約的適用范圍之外:
(1)供私人、家屬或家庭使用而進行的購買;
(2)經由拍賣方式進行的買賣;
(3)根據法律執行應進行的買賣;
(4)各種債券或者貨幣的買賣;
(5)船舶、氣墊船或飛機的買賣;
(6)電力的買賣。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公約主要適用以商業為目的的有形的動產銷售。在以上六種被排除的標的物中,有的是屬於特殊貿易的標的物,這些特殊買賣要統一起來比較困難,如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而購買的貨物,屬於消費品買賣。現在大多數國家都注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制定有保護消費者的法律和產品責任法,而且都是強制性法律,為了避免法律沖突,《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將其排除在外。有的則不屬於貨物的范疇,如公債、股票、投資證券、流通票據等,電力在許多國家也不被列為貨物的范疇。拍賣情況比較復雜,各國對拍賣也都定有自己的專門法律,由於拍賣一般要受拍賣發生地國家法律約束,因此,公約將拍賣留待拍賣發生地國家的法律去管轄。對於依執行令狀或法律授權的買賣,與一般國際貨物買賣有根本的差別,當事人之間無法洽談合同的條款,而且買賣的方式和效力要受有關國家的特殊法律規則的支配。而船舶、飛機等買賣要受各國國內法的拘束,難於統一,因此也都被排除在《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范圍之外。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性質為買賣
所謂買賣合同,按照《英國貨物買賣法》的規定,是指由賣方將貨物的所有權轉換給買方,以換取買方的金錢作為對價。這一特徵是買賣合同與其他類型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的重大區別。例如,在光船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並不將船舶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承租人取得的是船舶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而出租人取得的是租金而非價款。
❸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從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條款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開頭部分。主要包括買、賣雙方的全稱、住址、訂約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訂約的詞句,合同的名稱、編號等。
②合同的結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數,雙方當事人的簽字。
開頭和結尾部分規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圍和有效條件的主要問題,全稱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開頭部分註明的訂立合同中的時間和地點,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對合同生效的時間另有規定,否則應以該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對該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發生法律沖突時,按國際私法的法律沖突原則,關於該合同的有效性的問題,一般應由合同成立地法律來確定。
(2)權利與義務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內容的主要成份:
①標的物條款(也稱商品條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稱、規格、質量、性能、質量、包裝等。對有些商品還要商品的生產國別、製造廠商加以規定。
②價格條款。合同中規定的標的物單位和總價的各條文,屬於價格條款。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總是以"貿易術語"為基礎和一個特定數額的貨幣單位來表示商品單位的。如"鋁錠FOB安特衛普港每噸640英鎊"單價乘以交易商品的數量,即為總價。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交貨地點的貿易術語。
③保留所有權條款。賣方在收到用現金支付的貨款以前,保留貨物的合法所有權;如果買方對賣方的貨物作出處分,則買方仍是作為賣代理人或受信託人持有此項收益,賣方有權獲得此項收益。
④裝運和保險條款。主要規定裝運時間、裝運港與目的港以及裝運通知事項。這一條款主要是規定由誰負責投保和支付保險費用、投保險別、保險金額等。此條款規定與所採用的貿易術語有著直接的聯系。
⑤支付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買方支付貨款的各個條款。包括:支付工具、貨幣的種類、支付時間、支付的方式,以及賣方為取得貨款應提供的單證等各項規定。在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一般採用跟單信用證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況下採用托收方法。
⑥商檢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商品檢驗的條文,通常規定:檢驗權、檢驗機構、檢驗證書、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方法、檢驗標准等內容。
⑦負責條款。主要包括:
a.規定構成不可抗力的條件(哪些條件屬不可抗力);
b.說明因不可抗力,當事人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不應承擔責任;
c.規定發生不可抗力的事項時,當事人應如何處置(力爭減少損失)。
⑧法律適用條款。以上條款,是雙方當事人為一筆買賣交易而明確記載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條款,但這些約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各個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規定該合同適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適用於××國法律"。
(3)索賠與爭議的解決部分
此部分是關於程序問題的規定。主要包括:
①索賠的手續;
②提出索賠的期限;
③提出索賠所需單證;
④索賠的方式。
如索賠遭到拒絕,在當事人之間就會發生爭議。在國際貿易中,雙方當事人一般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選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因此,合同條款應明確約定是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二者選擇其一。當事人還可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將爭議提交國際法院解決。
❹ 你好,你能把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這篇論文發給我一下嗎謝謝
進入21世紀以來,電子商務正以驚人的速度發展並在國際貿易領域產生了重大影響。本文分析了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討論了它對國際貿易產生的影響,並提出了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發展電子商務的對策。
1 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
1.1顯著降低國際貿易成本
在國際貿易交易中,花費的成本主要指買賣過程中所需的信息搜尋、合同訂立和執行、售後服務等方面的成本。電子商務使得企業可以從國際互聯網龐大的信息資料中獲得所需要的信息,從而大幅降低搜尋成本。據美國《福布斯》的統計表明,電子商務可以節省企業交易成本的5%-10%。可見,電子商務可以顯著降低國際貿易成本。
1.2交易效率顯著提高
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國際貿易,買賣雙方可採用標准化、電子化的格式合同、提單、保險憑證、發票和匯票、信用證等,使各種相關單證在網上即可實現瞬間傳遞,大大節省了單證的傳輸時間,而且還能減少因紙面單證中數據重復錄入導致的各種錯誤,對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十分明顯。
1.3全天候業務運作,提高客戶滿意度
由於世界各地存在時差,進行國際商務的談判就相當不便,對企業來講,在傳統的條件下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客戶服務往往感到力不從心。而利用電子商務可以做到24的全天候服務,任何客戶都可在全球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從網上得到相關企業的各種商務信息。電子商務全天候、不間斷運作可使全球范圍內的客戶隨時得到所需的信息,為出口企業帶來了更多的訂單,並且可大大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2 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分析
2.1電子商務促進了國際貿易的增長
電子商務通過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價格,提高效率,不斷創造出額外的商業機會,這些額外的商業機會一方面能降低價格,增加國際需求;另一方面是它能創造新的貿易,讓那些成本過高或執行困難的交易變得可行,另外,電子商務能作為傳統交易手段的補充,與有形貨物運輸一起完成交易。總之,電子商務由於突破了時空限制,使得信息跨國傳遞和資源共享得以真正實現,滿足了國際貿易快速增長的要求,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
2.2電子商務導致貿易主體的變化
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貿易中介在國際市場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使得市場上產生了大批「虛擬」企業。這種虛擬組織在功能和效果上己經遠遠超出了原有的中介公司,甚至可以迅速向全球范圍擴展。由於虛擬企業、網路公司在專業領域擁有卓越的技術,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場提供商品和服務,因此它們逐漸淘汰那些以信息不完全賺取差價的進出口業務中介。同時,電子商務技術簡化了國際貿易的流程,為中小企業進入國際市場提供了有力的武器,擴大了國際貿易的經營主體。
2.3電子商務使國際貿易交易方式發生重大變化
2.3.1交易工具
新型國際貿易用EDI取代了傳統的有紙貿易,EDI將日常往來的經濟信息,按協議通過網路進行傳送,使文件傳送速度提高了81%,而且文件處理成本和出現的差錯都有大幅度的降低。Intemet網上廣告代替了電視、雜志、等日常新聞媒介;E-mail和網路電話,比起以前的一些傳統工具既降低了成本和交易費用又節省了時間。
2.3.2支付方式
傳統的貿易支付是通過開信用證、托收等方式支付,還要使用匯票、本票、支票等單證。而新型的國際貿易使用電子支付系統,電子商務網上銀行系統在網路上實行電子付款,即將資金存入電子銀行或者信用證公司的電腦中,交易達成後,在網路終端輸入信用證的號碼,在網路上進行資金結算、轉賬、信貸等服務。
2.3.3交付方式
網路上電子商務的交付方式分為兩種:一是對有形產品的直接貿易方式,即買賣雙方通過網路傳輸進行商務洽談、訂貨、付款、開發票、收款等活動,然後在商定的地點進行實際產品的交割。二是對無形產品的直接貿易方式,就是進行網上支付和貨物運送的電子商務。這種完全國際電子商務能使交易雙方超越地理空間障礙進行電子交易,可以充分挖掘全球電子商務市場的潛力。
2.4深化國際分工
第一,電子商務催生了彈性企業,使生產更具靈活性。第二,電子商務的發展將促進跨國公司生產布局的全球化。第三,電子商務推動電子協作,提高貿易產品的技術含量和服務貿易在全球貿易中的比重,推動世界產業結構向高級化發展。第四,電子商務導致發達國家之間的水平分工進一步發展,這又加速了產品和半成品在國家和地區間迅速流動。
3 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發展電子商務的對策
3.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電子商務是網路技術發展的產物,它對網路基礎設施有很高的要求。與發達國家的高投入及密如蛛網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較,中國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上明顯投入不足、基礎薄弱。而中國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落後,有可能使中國失去電子商務給經濟發展帶來的機遇,在競爭中拉大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因此為了促進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在加快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
3.2完善我國外貿領域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
電子商務迅猛發展,而相關法律制度、運行規則則相當滯後。國家應該圍繞電子信息安全措施、市場准入制度、合同認證制度、金融結算、知識產權保護、交易權益保護等問題,及時制定新的制度、規則,盡早將電子商務納入法制軌道。
3.3加強人才培養
針對我國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和國際電子商務所需要的綜合性人才匾乏的現狀,我們應該建立起人才培養體系。首先我國的高校應該承擔起培養這方面人才的重任,根據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增設電子商務專業,我國的教育部門也應建立起從初中即開始培訓學生電子商務知識的體制,從而給這項人才培訓計劃以長期性、體制性的保證。其次,應充分發揮我國業余大學、遠程教育、民辦大學等社會辦學力量,針對市場對這方面人才的需求,加大培養電子商務人才的力度。
3.4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對話
電子商務打破了時空界限,加快了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面對電子商務帶來的諸如關稅與稅收、統一商業代碼、知識產權保護等一系列新問題,各國加強了對話與合作。對於國際性討論對話活動,我國政府雖有參與,但不夠積極。事實上,這些對話活動不但直接影響著電子商務下新貿易規則的制定,決定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利益分配,而且加強了各國與世界的交流,提高了各國電子商務的國際兼容性。對此,我國政府應予以足夠重視。
4 結論
電子商務的出現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可以預見,電子商務將會逐漸成為未來國際業務運作的主要方式。中電子商務在國際上已經得到迅速發展和實踐,將在國際商貿中占據主導地位。國內電子商務的研究逐漸深入,實踐上己經有所行動。中國己經開始密切國際合作、制定相應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及時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環境、逐步進入電子商務的活動方式、進行電子商務管理、最終能參與電子商務時代的國際競爭。可以說,電子商務己成為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錯過了電子商務的發展機會就等於放棄了未來。
❺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案例分析
本案中,英商的觀點是成立的,即合同已經按照3770元每噸的報價成立。
合同成立需要具備要約和承諾,沒有特殊規定,合同自承諾時起成立並生效。
7月份,我方發出要約,得到英商的回復,因為涉及到合同內容實質性變更,雖然無具體數額,但構成反要約。我方同意變更合同,再次發盤,屬於新要約,且該要約具有期限,屬於不可撤銷要約。英商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接受該盤,雖然提出附加條件,但對貨物包裝的規定,不屬於合同內容實質性變更,英方的承諾實現,合同已經締結。我方的拒絕成交復電,意味著對合同約定的違反,屬於合同違約。故而應當履行合同,按照後一個要約內容履行合同。
❻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有哪些形式和內容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般包括約首、正文和約尾等形式和內容。
(一)約首。這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另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意願以及執行合同的保證等內容。
(二)正文。這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列明各項交易的條件或條款,通常有品名、品質規格、數量、單價、包裝、交貨時間與地點,運輸與保險條件,支付方式以及商品檢驗,異議與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條款。這些條款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為避免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發生爭執,應把這些條款規定的准確、詳細而嚴密。
(三)約尾。這是合同本文後的結尾部分,在該部分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
❼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盡管,但我是學國際貿易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多少幫到你
不知你公司是賣方還是買方,合同採用CIF後,賣方在裝運地完成交貨義務,採用這些術語訂立的買賣合同均屬「裝運合同」性質。按此類術語成交的合同,賣方在裝運地(港)將貨物交付裝運後,對貨物可能發生的任何風險不再承擔責任。而在國際貿易中,大宗商品的交易通常採用程租船運輸,在多數情況下,船公司一般是不負擔裝卸費的。因此,在CIF條件下,買賣雙方容易在卸貨費由何方負擔的問題上引起爭議。為了明確責任,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對卸貨費由誰負擔的問題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如買方不願負擔卸貨費,在商訂合同時,可要求在CIF術語後加列「LinerTerms」(班輪條件)或「Landed」(卸到岸上)或「ExTackle"(吊鉤下交貨)字樣。如賣方不願負擔卸貨費,在商訂合同時,可要求在CIF術語後加列「ExShip'sHold」(艙底交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