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商務合同形式分哪幾種
你好 樓主抄 很高興為你解答!襲
電子商務合同的形式
傳統的合同形式主要有兩種,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口頭或電話等直接表達的方式達成的協議。而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非直接表達方式即文字方式來表達協議的內容。我國《合同法》已經將傳統的書面合同形式擴大到數據電文形式。根據((合同法》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也就是說,不管合同採用什麼載體,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即視為符合法律對「書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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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電子合同和電子商務合同是一回事嗎(不要概念)
電子合同和電子商務合同是一回事。電子合同(ElectronicContract),亦稱電子商務合同。隨著電回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答同得以出現,其雖然也通過電子脈沖來傳遞信息,但是卻不在以一張紙為原始的憑據,而只是一組電子信息。
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路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路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叄』 企業如何發展電子商務論文的格式怎麼寫啊
我在網上搜了篇論文,大體格式就是這樣的,如果較為正規的話,摘要用英文寫.
電子貨幣的發展及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摘要: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電子貨幣作為基於網路的支付結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文章從電子貨幣概念出發,不僅分析了它的發展情況,而且針對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對其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進行了重點研究。最後提出了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關鍵詞:電子貨幣 網路金融 電子商務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電子支付工具越來越多。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一類是電子貨幣類,如電子現金、電子錢包等;另一類是電子信用卡類,包括智能卡、借記卡、電話卡等;還有一類是電子支票類,如電子支票、電子匯款( EFT) 、電子劃款等。本文將針對電子支付的工具之一——電子貨幣在電子商務中的適用性進行分析與研究。
一、電子貨幣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電子貨幣的基本概念。
電子貨幣作為當代最新的貨幣形式,從20 世紀70 年代產生以來,其應用形式越來越廣泛。電子貨幣是一種在網上電子信用發展起來的,以商用電子機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電子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信技術為手段,以電子脈沖進行資金傳輸和存儲的信用貨幣。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的金融電子信息交換,電子貨幣與紙幣等其他貨幣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費用低,標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優勢。尤適宜於小金額的網上采購。電子貨幣技術解決了無形貨幣的存儲、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術問題,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美國的Mark Twain 銀行是美國第一家提供電子貨幣業務的銀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獲得了一萬個電子貨幣客戶。
2電子貨幣的主要形式。
電子貨幣有兩種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數字方式的貨幣文件。前者主要用於網下的支付,後者用於網上的支付。
電子現金,它的主要用途在於取代日常小額消費的鈔票及硬幣。Mondex卡除了擁有現金的特性以外,同時還具有一個比現金更優良的特點,即是它能安全地通過電子管道(如電話、網際網路等) 來作為人對人、人對商家、人對銀行的遠距轉值。我國的電子商務正在起步,網上金融服務開展較少,電子貨幣系統的建設進展緩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於現金的電子貨幣。
E - Cash 是由Digicash 開發的在線交易用的數字貨幣。它是一種數據形式流通的貨幣。把現金數值轉換成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數,通過這些序列數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用戶在開展電子現金業務的銀行開設賬戶並在賬戶內存錢後,就可以在接受電子現金的商店進行購物。
二、電子貨幣的發展
1. 電子貨幣的發展概況。
電子貨幣的產生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電子貨幣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現金的發行,使得貨幣的發行費用降低;二是發行主體將由中央銀行向其他主體轉變。
目前的電子貨幣主要有銀行卡和網上電子貨幣兩種。現在,銀行卡已在人們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應用。對於客戶來說,利用銀行卡購物付款、提現、存款、轉賬,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獲得咨詢和資金融通的便利。同時,世界上由網上電子貨幣帶動的網上金融服務正在迅速發展。據統計,網上金融業務在2004 年占傳統金融業務量的10 %~20 % ,其中美國的網上金融業務發展最快,歐洲國家也在大力發展; 在亞洲,新加坡等是發展電子貨幣的先進地區。新加坡貨幣委員會的官員稱,該國將力爭於2008年全部改用電子化貨幣,貨幣將包括一種「電子數字脈沖」,發射裝置安裝在手機、掌上電腦甚至手錶上,然後發射脈沖信號進行支付活動,屆時所有商業和服務機構都將依法接受電子貨幣。歐洲央行也指出,電子貨幣的應用范圍將越來越廣,推廣電子貨幣將成為歐洲央行未來貨幣政策的組成部分之一。
2. 我國電子貨幣的發展情況。
從總體上講,我國電子貨幣的發展情況相對於發達國家起步較晚,尚處於起步階段,網上金融服務開展較少,電子貨幣系統的建設進展緩慢。由於國情的緣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國商品經濟發展初期沒有市場基礎,一直到20 世紀90 年代中後期,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銀行被推向市場,商品經濟的生存競爭意識才迫使中國的銀行界開始思考電子貨幣的發展策略。
在我國,目前發展的重點主要仍在信用卡業務上。我國的第一張銀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國銀行珠海分行發行的「中銀卡」,與國外相比,銀行信用卡發展歷史很短。近年來我國銀行卡業務發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國共有55 家金融機構開辦了銀行卡業務,發卡總量達3. 3 億張;銀行卡賬戶存款余額3742 億元,僅2003 年上半年交易總額達48532 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24 %;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銀行卡的銀行網點12. 9 萬個,商戶約10 萬戶;各金融機構共安裝自動櫃員機4. 9 萬台,銷售終端33. 4 萬台。
3. 電子貨幣的發展趨勢。
目前電子貨幣的發展十分迅速。據專家預測,美國在近十年內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將以電子方式進行,並且該發展趨勢仍將不斷加快。2000 年有約10 %的人用電子貨幣進行商業交易。在我國,也有業內人士分析電子商務將會蓬勃的發展。可見,電子貨幣將會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支付方式也會趨於簡單化和統一化,電子貨幣必然有更廣闊的發展前景。
三、電子貨幣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面對已經到來的數字化時代,隨著金融電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發展,網路作為一種新的貿易領域正在逐漸成為商務的一大發展趨勢。電子貨幣系統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只有正確認識電子貨幣的優勢,建立和完善電子貨幣系統,才能真正開展電子商務活動。
1電子商務流程的簡單描述。
電子商務是一種採用最先進信息技術的買賣方式。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工業經濟階段商務活動的翻版,電子商務是將「通信服務」、「數據管理服務」、「安全服務」等三項基本服務融為一體的商業服務。在電子商務過程中,消費者和商家(即買賣雙方) 將自己的各類供求意願按照一定的格式輸入電子商務網路,電子商務網路便會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尋找相關信息並提供給消費者多種買賣選擇。一旦消費者確認,電子商務就會協助完成合同的簽定、分類、傳遞和款項收付等全套業務。同時,為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認證機構對在互聯網上交易的買賣雙方進行認證,確認其真實身份。電子商務實質上形成了一個虛擬的市場交換場所。
2.電子貨幣與電子商務。
電子貨幣與電子商務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在電子商務中,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為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應用的深度和廣度直接影響到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們通過電子商務的流程可以看到,電子商務不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時也涵蓋了資金流的范疇。在支付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過網路進行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利用電子貨幣可以安全、靈活地把貨幣採用匿名的形式存儲在自己的硬碟上,並在支付過程中使用。它將消費者和商家(買賣雙方) 與銀行聯系在一起,消費者可以在有關銀行開立賬戶,在需要使用電子貨幣的時候,可以安裝相應的軟體或預存現金,但消費者與商家洽談好以後,簽定訂貨合同,就可以使用相應的電子貨幣支付所購買商品的費用。其中認證機構保證了交易過程的安全。
3.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電子貨幣的應用和發展使網路上現貨、現金交易成為可能,促進了企業營銷結構、營銷方式、結算方式的創新;而方便、快捷、輕松的購物方式,也將極大地刺激消費,擴大需求,給零售商帶來了無限商機;同時,由於實施開放式的網路經營,大大加劇了市場競爭,促使企業為市場提供優質價廉的商品、優質高效的服務。
在電子商務中,使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與傳統的貨幣支付方式相比有許多的優勢。首先,在同樣的空間內,電子貨幣可以存儲的面值是無限的;而傳統貨幣面值是有限的。其次,電子貨幣受時空的限制比較小,能夠通過通訊系統在短時間內進行遠距離傳遞。第三,電子貨幣可以採用計算機進行管理,彌補了傳統貨幣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電子貨幣的匿名性比傳統貨幣要強,避免了面對面的交易。另外,作者還認為,電子貨幣與傳統的貨幣相比具有信息承載量比較大的優點。通過在交易過程中使用電子貨幣,商家、廠家以及消費者都能夠從中得到比傳統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網路上迅速、及時地統計熱銷產品的銷售量,可以通過用戶注冊信息准確地看出參加瀏覽或購買的用戶資料,甚至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後續的市場調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同時消費者也可以獲得快捷的反饋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後服務。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為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應用於電子商務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這一問題上,普遍存在著很多觀點。比如,安全問題、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電子商務的發展還不很成熟、系統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數字認證技術等,這些問題的出現都將會對電子貨幣的發展產生極大的影響。要使電子貨幣能夠迅速、健康的發展,必須盡快解決出現的這些問題。不僅要加強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互聯網路的普及率;同時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進而帶動電子貨幣的發展;另外,也要盡快出台並且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給網路安全提供相應的法律保障,規范網上交易程序,正確使用數字證書。
另外,作者通過對電子貨幣的研究,認為電子貨幣的產生和應用對傳統的價值經濟學和貨幣銀行學提出了新的挑戰。未來的發展,將會由於電子貨幣的應用,使得中央銀行不能再通過調節貨幣的發行量這一手段來調節市場經濟,新的價值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將會產生,通貨膨脹、通貨緊縮也將會有新的詮釋,以適應未來網路經濟的發展。電子貨幣將會形成一門全新的學科,沖擊經濟金融界的傳統理論、理念。
四、結束語
拓展電子貨幣的業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不斷加快的經濟全球化進程以及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貨幣金融體系電子化的實現將是一個必然趨勢。目前,與信息技術有關的電子商貿、電子商務、基於安全數據交換協議的各類網上購物系統、供應鏈管理以及網路營銷等活動的不斷興起,使得原先的計算機應用系統、管理系統、貿易體系結構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在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帶動下,電子貨幣也將會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余旭濤,沙濟彰. 電子貨幣的技術問題. 河海大學常州分校學報,2005 (1)
2. 翟鳳榮. 電子貨幣與電子支付. 價值工程,2004 (5)
3. 白靜. 試論電子貨幣及其在我國的發展. 甘肅理論學刊,2005 (5)
4. 陳紅. 電子貨幣發展情況初探. 廣西金融研究,2004
5. 許小勇. 電子貨幣的發展及其風險防範. 浙江金融,2003 (2)
『肆』 對電子商務合同形式有那些規定求大神解答!小弟急需啊!
你問得太籠統了。。不太好回答呢
1、合同的正式內容
2、明確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對合同內容(標的物)的特指名詞釋義
4、違約責任
5、合同終止條款
6、法律糾紛解決
7、簽署雙方簽字蓋章
嗯,大概的流程內容是這些,根據行業不同和合同不同,可能有 保密協議、競業協議、價格協議等。如果簽署合同後,需要更改合同,可以再簽署一個補充協議。
給分把。童鞋,手打呢
『伍』 電子商務合同分為哪幾種
電子商務合同的形式
傳統的合同形式主要有兩種,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口頭或電話等直接表達的方式達成的協議。而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採用非直接表達方式即文字方式來表達協議的內容。我國《合同法》已經將傳統的書面合同形式擴大到數據電文形式。根據((合同法》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也就是說,不管合同採用什麼載體,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即視為符合法律對「書面」的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滿意,您的採納也是對我的一種鼓勵!
(一)要約和要約邀請
要約是指締約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而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關於要約的形式,聯合國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以通過電子意思表示的手段來表示,並不得僅僅以使用電子意思表示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執行性。要約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備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4、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和完整。
5、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從事電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的行為到底應該視為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在該問題上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邀請,他們認為這些廣告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另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因為這些廣告所包含的內容是具體確定的,其包括了價格、規格、數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要約一旦做出就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是撤回,否則要約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由於電子交易均採取電子方式進行,要約的內容均表現為數字信息在網路上傳播,往往要約在自己的計算機上按下確認鍵的同時對方計算機幾乎同步收到要約的內容,這種技術改變了傳統交易中的時間和地點觀念,為了明確電子交易中何謂要約的到達標准,《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二)承諾
承諾,又稱之為接盤或接受,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並願意與要約人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承諾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
2、承諾必須是對要約明確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諾的內容不能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的變更。
4、承諾應在要約有效期間內做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即時做出,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的,
『陸』 請論述電子商務運營中,合同的訂立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項
這個個人建議你,你到網路文庫去查一下,看看人家的合同是怎樣寫的。你就根據它裡面裡面的來總結就可以了。
『柒』 電子商務合同形式分哪幾種
電子商務合同的形式 傳統的合同形式主要有兩種,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
『捌』 電子商務合同還存在哪些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合同一般情況下存在的一些法律問題,是我們在簽訂電子商務合同時要重視的,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書面形式問題
書面合同的具有明確肯定,有據可查的特點,有利於防止爭議和解決糾紛。合同是否採用書面形式,依照我國《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意願來確定,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是其他形式。
我國《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該條解決了數據電文的「書面形式」問題。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中國合同當事人可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法律要求的「書面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問題
1.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與成立地點 。
(1)關於數據電文形式的承諾的生效時間 。
(2)關於數據電文的發出與收到地點 。
2.意思表示的撤回與撤銷。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達對方之前與之到達對方的同時,表意人又向其發出通知以否認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約的撤回和承諾的撤回。
在電子網路環境下,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實現的。例如,要約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一份可撤銷的要約,受要約人收到要約後,並沒有馬上答復作出承諾,此達到對方。但若受要約人使用了自動回應系統,對符合條件的要約自動進行回復,則要約人可能無法撤銷要約。筆者以為制定電子商務立法時,應根據不同的電子傳遞方式作出較為靈活的規定,以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
(三)數字簽名及認證問題
1、在電子商務的無紙化交易環境下,傳統意義上的親筆簽名顯然是無法實現的。但是,鑒於親筆簽名在傳統交易方式中的多種功能:確定當事人的身份;表明當事人同意合同的內容並願意受其拘束;證明合同文書是真實和完整的。它所具有的證明合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功能,對於一直為網路安全問題所困擾的電子商務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因此,簽名要求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不僅不應被廢除,相反,應當得到強化。
2、身份認證(Authentication)是與數字簽名相關的一項重要制度。網上交易的買賣雙方在進行每一筆交易時,需要鑒別對方的可信度,因此要有一個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來認證雙方的身份,保證網路交易的安全。
(四)電子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問題
格式條款的產生和發展是20世紀合同法發展的重要標志之一,它的出現不僅改變了傳統的訂約方式,而且對合同自由原則形成重大的挑戰。格式條款在電子商務也有著極為廣泛的適用餘地。一些大型的電子商務網站都擬訂了極為詳盡的格式條款。
(五)電子證據的效力問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了七種法定證據:(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電子證據到底該歸入何類,這是一個頗值得探討的問題。
『玖』 電子商務合同的優越性
在日常生活和商業交往中,合同是最常見的規范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文書,幾乎所有的糾紛都會涉及到合同。一份好的合同,能夠保障商業活動的正常進行,有效預防和避免糾紛的產生;而一份有缺陷的合同,則會留下隱患,產生糾紛和訴訟,給一方或雙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簽好一份合同極其關鍵。對於商業新手而言,必須要學會一些簽訂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識和技能,具備一定識別合同陷阱,預防合同欺詐的能力。
電子商務合同是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應用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合同形式,電子商務合同是以電子方式訂立的合同,主要是指在網路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目的,通過電子郵件和電子數據交換等形式簽訂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簽訂電子商務合同與簽訂傳統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等同的,但是形式上有所不同。
首先,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之間只是進行電子數據交換,合同條款是通過計算機屏幕顯示的,不存在傳統意義上的書面形式;其次,合同當事人多不互相見面,合同條款的協商、合同的訂立甚至合同的履行都是藉助於網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