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的試點工作基本原則
本試點中所採用的系統以及系統的構成應符合以下原則:
l先進性
平台將是該系統在具體回運營過程中答不可或缺的應用系統,首先應遵循先進性原則,保證採用先進的技術、軟體架構和設計思想,使系統在未來的3~5年內保持一定的先進性。
l開放性
平台涉及的部門多、業務廣泛,系統應具備較強的開放性。在各有關單位部門的配合下建設技術介面,確保與現有相關系統(如:海關輔助管理系統、檢驗檢疫輔助管理系統等)的兼容和銜接,並且滿足不同時期系統平台的移植、遷移需求。同時,要滿足和行業內的技術標準的統一性,實現與行業平台的無縫結合、數據安全交換。
l易用性
E貿易平台應用涉及面廣、用戶層次多,系統應充分考慮人性化設計,操作功能簡單易用、貼近工作實際,以便於在各層次用戶推廣使用。
l安全性
系統設計應對物理層、系統層、應用層的安全性進行充分考慮,嚴格採用內外網物理隔離措施,合理部署網閘、防火牆、入侵檢測、防病毒等安全產品,運用安全身份認證、許可權控制等安全控制手段,並考慮異地多機房部署的容災性安全架構,以構建多層次的安全保障體系,確保系統運行安全可靠。
② 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
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
(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
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
(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
(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
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
(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2)推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③ 如何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加快推進跨境電商發展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做:
第一,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商的發展環境,包括宏觀環境的政策支持及監管,建立健全的跨境電子商務誠信發展環境,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加大跨境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培養跨境電商人才;另外,客觀條件環境上需加強跨境物流的發展,包括清關等方面制定健康簡化的流程,優化通關服務。
第二,沿著國家 「一帶一路」戰略,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最大化的消除各國的貿易壁壘,在優化通關服務和推進跨境物流業發展的同時促進我國跨境電商企業的發展。
第三,完善健全跨境電子商務支撐服務行業包括金融跨境電子商務、推動民航、鐵路、公路、航運等行業加快拓展電子客票、電子貨單服務;推動倉儲、郵政、快遞、物流配送企業;發展旅遊跨境電子商務;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幫助企業有效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結合當地實際和優勢,完善統計監測、信息共享、現代物流、金融服務、信用管理、風險防控、「單一窗口」、市場開拓和營銷等服務體系,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
第四,抓住未來發展趨勢,跨境電商企業順勢轉型「移動端購物」,平台化發展,藉助社交力量趨勢,進行精準傳播和營銷活動,抓住O2O趨勢,實現線上線下的實體經濟接軌與融合,像跨境進口電商洋蔥海外倉率先實現O2O的落地。
第五,研究制訂行業跨境電子商務規范,切實做好重點行業跨境電子商務試點示範,讓跨境電商走向規范化、品質化。
④ 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城市有哪些
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寧波,作為五個試點城市將「先行先試」跨境貿內易電子商務服務。容
由發改委、海關總署共同開展的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部署會,於2012年12月19日在鄭州召開,這標志著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⑤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和國際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區別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試點涉及B2C一般出口(郵件/快件)、B2B2C保稅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類業務,主要針對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進行國際貿易,以及運用郵件和包裹等形式郵遞貨物的中小微商家,在可提供增值稅憑證的情況下可申請出口退稅,減輕企業負擔。
希望對你有用,望採納!
⑥ 跨境購的項目發展歷程
2012年2月,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等八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組織利用各示範城市的地方電子口岸平台資源。
2012年6月,寧波國際物流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成功納入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專項的中央政策性試點范圍。
2012年12月,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在河南鄭州召開國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部署會,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2013年3月,寧波市政府簽發《關於推進我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寧波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關於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實施方案的工作匯報。
2013年6月,承辦了2013中國開放論壇的一個分論壇——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發展論壇。論壇取得了圓滿成功,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門戶正式發布。
2013年9月,《寧波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項目業務及技術實施方案》正式通過國家海關總署審批。寧波上報的進、出口方案同時獲得了批准。
2013年11月,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項目正式進入進口實單試運行階段。
2014年3月,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項目——寧波陽光海淘平台「跨境購」正式發布。
⑦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的出口方案優勢
出境郵件、快件業務流程的設計,關鍵點是加入了保稅環節。是充分利用和發揮保稅物流中心的「境內貨物入區退稅、及保稅倉儲物流」功能,以信息化平台為支撐點,讓參與出口的貿易商、貨代、物流方及網商以必須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入駐保稅中心為前提條件,通過集中申報進區,分批配送離境的方式實現了以下目的:
1、商品獲得退稅,外匯正常迴流。
一是貨物在集中批量入區時,獲得出口退稅聯,解決了E貿易物品不能享受出口退稅的問題;二是因為貨權從區外移向區內企業,自然外匯流向變成網民付給區內企業,區內企業付匯給區外企業,不僅使企業實現網上退稅和結匯申報,更加便利,也便於國家對E貿易電子商務資金流向進行有效監管。
2、商品的質量得到保障,知識產權受到保護。
在貨物入區報關時,必須先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通關單,即檢驗檢疫部門必須對貨物進行產地認證、質量、知識產權、商標等方面進行查驗,能有效防止我國E貿易出口商品因質量低劣和知識產權問題而使「中國製造」整體名譽受損,扭轉國家整體利益受損的局面。
3、廣大企業受益,政府財政受益
該流程使出口型E貿易企業獲得退稅而增加收益,也解決了結匯難問題,減少或避免灰色外匯迴流帶來的風險,能吸引企業紛紛選擇這種和在國外運作方式相同、便利的保稅平台,還會把建在國外的交易平台移到保稅中心來,國家也會獲得該企業所得稅,並有效遏制偷漏稅行為,保稅中心也因吸引更多企業入駐增加收益,E貿易供應鏈條體系自然形成,集聚效應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