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子商務發展狀況以及近幾年數據
一、探討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誠信問題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誠信建設戰略思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大家都稱誠信是電子商務的基石。應當看到,電子商務不是空中樓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傳統經濟方式和交易環境的。因此我認為,誠信,不僅是電子商務的基石,首先也是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我國的信用評價和監管機制不健全,還處在多頭管理的階段,一些信用評價機構本身服務的誠信可能就有問題,甚至出現3A評級也可以隨意買賣的現象,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還沒有建立,一些個人和企業沒有為經常性的違約、失信而付出代價。這種「守信卻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會得到更大懲罰」的現象,給商業交易帶來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約了傳統商業走向電子商務的步伐。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通常是買賣雙方不見面的,更加需要參與者誠實守信:
(一)
買賣雙方信用狀況信息不對稱甚至缺失,往往憑經驗直覺、網上交流、網下調查等進行綜合判斷,而網下調查的成本很高,有些業務很難調查到,這就很容易出現在交易信息、供貨、付款等方面出現誠信問題,影響用戶對網上交易的信心;
(二)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希望傳統商業模式下的信用模式盡快完善,信用數據盡快共享;同時我們認為需要為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建立必要、實用的、符合電子商務特徵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數據管理機制;
(三)
健全我國的信用管理體系,涉及的因素較多,但與信用有關的立法、執法是重中之重。我們已經有了一部《電子簽名法》,未來可能還需要有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管理辦法、網上拍賣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稅收及發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四)
金融領域的信用管理體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響到電子支付和正常服務的履約,影響電子商務的效率和質量。底層的信用體系,會影響到客戶端對電子商務的信任、信心與效率。
具體在B-C、C-C、B-B電子商務中,誠信狀況還是有差別的。
(一)
B-C電子商務:B2C交易趨於成熟,雖然存在個別商家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比例不大。消費者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較高的網站購物。從98、99年至今,我們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如卓越、當當這樣在細分領域的品牌不斷涌現,一定程度上對交易誠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誠信的商務平台交易額連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給商戶平台及其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創建於1998年的「首都電子商城」(現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創性地打造了基於銀行的「信任機制」—— 整合銀行服務資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賬戶開設在銀行,資金支付通過銀行執行,保證及時准確結算,使銀行的客戶(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在信任銀行的前提下,逐漸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年審證明,防止誠信不足的商戶欺詐消費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觀中立,成功地解決商家、消費者、銀行之間的糾紛,保護了各方的利益。這種模式已被同行業廣泛採納。
(二)
C-C電子商務:C-C電子商務的難點是,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難找到一個信任的「支點」。在信用評級模式和擔保模式之間,擔保模式似乎更受個人用戶歡迎。第三方中介的這種以擔保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C2C業務的發展,但這種模式設計的起點就是互相不信任,由於導致了資金流與物流之間的不同步、甚至較長時間的割裂,因而減緩了電子商務的交易效率,比如說賣家遲遲收不到貨款導致經營成本過高,無法滿足數字化虛擬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需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看,這種擔保模式是誠信體系不完備、認證注冊機制不健全情況下的一種臨時過渡模式。C-C電子商務是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晴雨表,這種誠信與支付模式,必將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而不斷創新。
(三)
B-B電子商務:我們都知道,國內的B-B電子商務基本上還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階段,只有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購或銷售平台,90%左右的企業甚至還沒有體驗過B-B電子商務給自身業務帶來的優勢。由於企業之間交易的額度較大,誠信問題更為突出,反過來企業不講誠信的代價往往也很高。以大企業為核心的B-B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垂直性行業平台,由於各方面的資質背景與行業領導優勢,誠信度相對較高;而其他類的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平台與綜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較多的是在網上獲取信息、談判、下單、網下再商議、再談判等傳統的方式來實現。
針對上述情況,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發布了基於多銀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務,有幾方面的特點:
1)
是基於國內各銀行的信用體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評價體系,對買方交易支付情況實時反饋,;
2)
二是將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機結合,款項瞬間到帳,滿足了B-B電子商務平台中部分業務對實時交易的要求,對交易談判起到很大促進作用;
3)
三是能夠為企業在商業談判、下單、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製服務,例如:分期、保證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務要立足於國情,因地制宜。我們的經驗是,在解決支付問題的同時與賣方企業、銀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機制」,能很好地解決B2B交易中的支付、誠信、資金安全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在各方面與國際電子商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不是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而是誠信體系、安全認證與支付方面。作為從業者,我們既需要自身誠信,更需要積極配合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進行不斷的創新與突破。
二、探討支付市場與第三方支付發展的問題
國內電子支付市場,主要包括三種業務形態:銀行或銀聯的電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電子支付平台,企業內部自行建設的電子支付平台。在行業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如下一些問題,已經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註:
1.
虛擬貨幣作為新的貨幣形式,形成了虛擬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央行的監管體系之前,及早防範風險;
2.
電子支付服務的風險管理、自律與監管體系需要建立和加強;
3.
電子支付營運資格的認定、保護與發展的問題;
4.
支付服務客觀上提供著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務,應明確其業務范圍,促進其業務大膽清晰的創新;
5.
要警惕支付行業內無序甚至惡性的競爭,損害支付服務,甚至對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起到負面沖擊作用。
6.
在保護電子交易的同時,國家要考慮從支付認證、支付標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為工商管理、稅收征管、政府的行業管理業務統一籌劃建立一些標准上的、技術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備。
7.
要高度警惕電子支付行業中的洗錢、國際支付轉移、國際信用卡盜竊、國際交易稅收流失等問題;
可見,放任電子支付行業不加以監管的風險很大,但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監管時,我們認為應該給第三方支付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於:利益中立,商業模式比較開放,能夠滿足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變革,幫助商戶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銀行的服務為基礎,與銀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電子支付服務,為銀行發展面向用戶的增值服務。很顯然,銀行的個性化服務成本仍然較高,一些銀行操作起來成本高的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可能是盈利的業務。
第三方支付在近兩年飛速發展,創新應用不斷涌現,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1、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1)銀行加快了處理速度和效率,企業減少了人力和時間成本;
2)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企業與多家銀行連接,減少了開發和維護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遲、付款失敗、信用欺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業競爭力
1)企業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進了許多新型創新服務的出現;
2)企業的業務覆蓋區域擴大,顧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選擇;
3)第三方支付服務商促進了消費者消除對中小商家交易的疑慮。
3、促進產業發展
1)幫助銀行推廣了電子銀行業務,推動了B-C、C-C業務的發展;
2)銀行、企業能夠根據專注於產品服務設計與市場推廣;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觀中立地處理交易,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可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專業與專注,確實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發展環境也逐漸復雜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收益模式經受考驗。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漸透明,下降幅度較大,加之從交易手續費中付給銀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務的直接毛利率相當低。如果再以低於銀行成本、甚至免費進行服務,那麼這些服務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業務對支付業務的補貼是普遍現象,但這種用戶互聯網的免費思路來進行對虛擬經濟運行極為關鍵的支付服務,站在行業發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險的。所以,希望政府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從長計議,認定、保護、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
第二,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銀行與銀聯、企業內部的支付平台之間的支付業務重疊比例越高,惡性競爭就越大,很容易導致支付服務商在穩健經營、高質量服務、誠信方面不出現問題,最終的結果是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實力弱、缺乏創新和利潤增長點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業銀行的發展促使支付服務商加快創新。銀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重要戰略合作夥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時個別銀行使用低於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費率,與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直接展開低端的競爭。銀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約以及市場不成熟制約下,前幾年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現在銀行認識到網銀業務的重要性,逐漸基於網銀發展針對用戶的在線服務。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跳出過去的業務局限,這樣才能在新的起點上與銀行達成更深入的合作,實現新的業務創新,做到雙贏。
第四,行業主管部門在監管支付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扶持政策。我們都知道,央行針對電子支付行業的管理規則即將陸續出台,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該如何幫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較理想的環境是,主管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幫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爭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統一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規范,統一各銀行的數字證書,給市場一個相對寬松、有利發展的環境。
建立和實現安全、簡單、大眾化的電子支付功能,是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這應該是政府、銀行和支付服務商共同的責任。
作為行業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並不是行業創新的主體,應該更多發揮政策支撐的作用;
商業銀行承擔著創新的職責,同時也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對企業和個人服務能力有限,發展業務的靈活程度也有不足,應該利用自身的優勢,與支付服務商合作創新;
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各自有著網上、網下、全國、地方、行業等不同的性質,採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務於不同的對象,對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徹的理解,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的主力,是商業銀行的合作者,同時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在相當程度上依託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系。國內電子支付市場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卡基支付、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同時並存,有著巨大的市場容量,全國性的網上支付服務商和移動支付服務商、地方性的線下支付服務商、綜合多種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務商都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支付服務商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一類,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業,可能是電信運營商、公共服務運營商、互聯網業務運營商、電子商務企業等,他們具備深厚的行業基礎或者巨大的客戶數量,也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隊伍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三、安全認證問題
我們知道,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活動。各種商務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應當認真負責地執行買賣雙方委託的任務,並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其中認證中心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雖然還沒有一個對於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准,但我國各行業、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的電子認證機構已多達百餘家,部分銀行也開始做自己的認證系統。盡管,CA認證對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交易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從電子商務產業的未來發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國家從交易、支付、虛擬貨幣的監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統一各種分散的CA認證體系;第二,需要考慮買賣雙方認證、訂單認證、虛擬貨幣認證的統一注冊問題;第三,CA認證的發展,需要和應用相結合,例如在推行G2B的業務過程中(企業網上納稅等等),推廣CA的應用。第四,電子商務也要重視中小企業市場。
談到電子商務,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業才有可能從電子商務發展中獲益。事實上,根據我們的服務經驗,廣大的中小企業在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提供著各種各樣的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以及數據內容的銷售等。據數據統計,在我國:
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5%;
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比重超過50%;
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46.2%的稅收收入;
中小企業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中小企業創造了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
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數量巨大,勇於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也應該是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服務行業的重要力量。
站在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誠信與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無論誠信體系設計還是支付服務的定位上,要放遠未來,不要忽視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市場,無論是國內貿易、國外貿易、資金結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務,都能支撐支付服務企業的發展。
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共同推廣電子商務發展的成功經驗,攜手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諧、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共同建設中國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㈡ 求電子商務最近幾年的發展,數據越新越好
電子商務
目錄·【分類】
·【電子商務在國際的發展狀況】
·【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狀況】
·【電子商務的主要應用系統包括】
·【電子商務的支撐環境】
·【電子商務遇到的問題】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中國網路營銷網」 Tinlu相關文章指出,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或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兩種。另外還有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這種大步增長的模式。隨著國內Internet使用人口之增加,利用Internet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快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SSL及SET兩種。
海式機構認為,電子商務營銷是組織或個人基於開放便捷的互聯網路,對產品、服務所做的一系列經營活動,從而達到滿足組織或個人需求的全過程。電子商務營銷是一種新型的商業營銷模式。
【分類】
B2B、B2C、 C2C、B2M四類電子商務模式。
B2B 指的是Business to Business.
as in businesses doing business with other businesses,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o)。 B2B的典型是阿里巴巴,中國製造網等。
B2C即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在網上支付。由於這種模式節省了客戶和企業的時間和空間,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於工作忙碌的上班族,這種模式可以為其節省寶貴的時間。
C2C即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B2M 指的是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對於B2B、B2C、C2C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是一種全新的電子商務模式。而這種電子商務相對於以上三種有著本質的不同,其根本的區別在於目標客戶群的性質不同,前三者的目標客戶群都是作為一種消費者的身份出現,而B2M所針對的客戶群是該企業或者該產品的銷售者或者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職業經理人通過為企業提供服務而獲取傭金。
B2M與傳統電子商務相比有了巨大的改進,除了面對的用戶群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外,B2M具有一個更大的特點優勢:電子商務的線下發展!以上三者傳統電子商務的特點:商品或者服務的買家和賣家都只能是網民,而B2M模式能將網路上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完全的走到線下,企業發布信息,經理人獲得商業信息,並且將商品或者服務提供給所有的百姓,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
以中國市場為例,傳統電子商務網站面對1.4億網民,而B2M面對則是14億的中國公民!
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信息服務、交易和支付。主要內容包括:電子商情廣告;電子選購和交易、電子交易憑證的交換;電子支付與結算以及售後的網上服務等。主要交易類型有企業與個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業之間的交易(B to B方式)兩種。 參與電子商務的實體有四類:顧客(個人消費者或企業集團)、商戶(包括銷售商、製造商、儲運商)、銀行(包括發卡行、收單行)及認證中心。
從貿易活動的角度分析,電子商務可以在多個環節實現,由此也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兩個層次,較低層次的電子商務如電子商情、電子貿易、電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級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利用INTENET網路能夠進行全部的貿易活動,即在網上將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實現,也就是說,你可以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到洽談、訂貨、在線付(收)款、開據電子發票以至到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INTERNET一氣呵成。
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還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入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理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還有兩類:
B2A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Business-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例如,政府將采購的細節在國際互聯網路上公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招標,企業也要通過電子的方式進行投標。
目前這種方式仍處於初期的試驗階段,但可能會發展很快,因為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樹立政府形象,通過示範作用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這類電子商務實施對企業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開展統計工作,企業可以通過網上辦理交稅和退稅等。
政府應在推動電子商務發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國,柯林頓政府已決定在近期對70%的聯邦政府的公共采購實施電子化。在瑞典,政府已決定至少90%的公共采購將在網上公開進行。
我國的金關工程就是要通過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如發放進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退稅、電子報關等,建立我國以外貿為龍頭的電子商務框架,並促進我國各類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C2A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Consumer-to-administrations)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政府隨著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對社會的個人實施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服務。政府各部門向社會納稅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社會福利金的支付等,將來都會在網上進行。
【優點】
電子商務是網際網路爆炸式發展的直接產物,是網路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網際網路本身所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並使得電子商務大大超越了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它不僅會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且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與結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電子」技術平台為傳統商務活動提供了一個無比寬闊的發展空間,其突出的優越性是傳統媒介手段根本無法比擬的。
★1.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互聯網使的傳統的空間概念發生變化,出現了有別於實際地理空間的虛擬空間或者虛擬社會.處於世界任何角落的個人、公司或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建立虛擬社區、虛擬公司、虛擬政府、虛擬商場、虛擬大學或者虛擬研究所等,以達到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智力共享等。
★2.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開放性和全球性的特點,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貿易機會。互聯網跨越國界,穿越時空,無論你身處何地,無論白天與黑夜,只要您利用瀏覽器輕點滑鼠,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登錄任何國家、地域的網站,與你想交流的人面對面的直接溝通.。
★3.電子商務使企業可以以相近的成本進入全球電子化市場,使得中小企業有可能擁有和大企業一樣的信息資源,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4.電子商務重新定義了傳統的流通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使得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
★5.電子商務一方面破除了時空的壁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為各種社會經濟要素的重新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這將影響到社會的經濟布局和結構。21世紀是信息社會,信息就是財富,而信息傳遞速度的快慢對於商家而言可說是生死攸關。互聯網以其傳遞信息速度的快捷而倍受商家青睞,可以說,北半球剛剛發生的事情,南半球的人們便可在十幾分鍾、分鍾甚至短時間內通過上網獲知。互聯網真正使整個地球變成了一個地球村。
★6.互動性:通過互聯網、商家之間可以直接交流、談判、簽合同,消費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饋建議反映到企業或商家的網站,而企業或者商家則要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及時調查產品種類及服務品質,做到良性互動。
綜合以上優勢,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於20世紀最後的十年出現在人們面前.和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電子商務有很多優越之處,如它可以突破地域和時間限制,使處於不同地區的人們自由地傳遞信息,互通有無,開展貿易。它的快捷、迅速、自由和交換的低成本為人們所樂道,真是何樂而不為呢?
【電子商務在國際的發展狀況】
以歐美國家為例,可以說電子商務業務開發的如火如荼。在法、德等歐洲國家,電子商務所產生的營業額已佔商務總額的1/4,在美國則已高達1/3以上,而歐美國家電子商務的開展也不過才十幾年的時間。在美國,美國在線(AOL)、雅虎、電子港灣等著名的電子商務公司在1995年前後開始賺錢,到2000年創造了7.8億美元,IBM、亞馬遜書城、戴爾電腦、沃爾瑪超市等電子商務公司在各自的領域更是取得了令人不可思議的巨額利潤。歐美國家電子商務飛速發展的因素有以下幾點:
★1. 歐美國家擁有電腦的家庭,企業眾多,網民人數占總人口的2/3以上,尤其是青少年,幾乎都是網民,優裕的經濟條件和龐大的網民群體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2. 歐美國家普遍實行信用卡消費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保障體系,這為電子商務的網上支付問題解決了出路。細致說來,歐美國家的信用保證業務已開展有80年的時間。在歐美國家,人們可自由流動,不用像中國一樣受戶口的限制,為方便生活起居,每個人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不能偽造並伴隨終生的信用代碼,持此信用卡進行消費,發卡銀行允許持卡人大額度透支,但持卡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將所借款項歸還,如果某企業或個人惡意透支後不還款,那也就意識著以後他無論走到何地,他的信用記錄上都會有此污點,不論他想貸款買房,購車或辦公司,銀行都不會貸款給他,這在貸款成風的西方世界是及其可怕的!因此,西方人普遍將信用看作自己的第二生命,誰也不願意貪小利失大義,當在網上購物時,他們會在點擊物品直接輸入密碼,將信用卡中的電子貨幣劃撥到網站上,商務網站在確認款到後,立即組織送貨上門。
★3. 歐美國家的物流配送體系相當完善,正規,其是近年來大型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出現,使的不同地區的眾多網民,往往能在點擊購物的當天或轉天就可收到自己所需的產品。這要得益於歐美國家近百年的倉儲運輸體系的發展史。以美國為例,第二次世界大站後,許多企業將軍隊後勤保障體系的運做模式有效地加以改造運用到物資流通領域中來,逐漸在全國各地設立了星羅棋布,無孔不入的物流配送網路。即使在電子商務業務還未廣泛開展的十多年前,只要客戶打電話通知要貨,幾乎都可以享受免費的送貨家政服務。美國聯邦快遞,UPS(聯邦包裹快遞)等是大型物流公司的典範,專門負責為各個商家把產品送到顧客手中,有了這樣龐大的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當電子商務時代到來後,美國只需將各個配送點用電腦連接起來,即順理成章的完成了傳統配送向電子商務時代配送的過度,電子商務活動中最重要最復雜的環節——物流配送問題就是這樣輕而易舉的解決了。
【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狀況】
中國電子商務始於1997年。如果說美國電子商務是「商務推動型」,那麼中國電子商務則更多的是「技術拉動型」,這是在發展模式上中國電子商務與美國電子商務的最大不同。在美國,電子商務實踐早於電子商務概念,企業的商務需求「推動」了網路和電子商務技術的進步,並促成電子商務概念的形成。當Internet時代到來的時候,美國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先進和發達的電子商務基礎。在中國,電子商務概念先於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啟蒙者」是IBM等IT廠商,網路和電子商務技術需要不斷「拉動」企業的商務需求,進而引致中國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了解這一不同點是很重要的,這是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大特點,也是理解中國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的一把鑰匙。
在1997年和1998年,中國電子商務的主體正是一些IT廠商和媒體,它們以各種方式進行電子商務的「啟蒙教育」,激發和引導人們對電子商務的認識、興趣和需求。經過這一階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網站為主要特徵的電子商務服務商在風險資本的介入下成為中國電子商務最早的應用者,成為這一階段中國電子商務的主體。隨著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的深化,隨著資本市場泡沫的破滅,網站電子商務開始跌入低谷,而企業特別是傳統卻開始大規模進入電子商務領域,中國電子商務從2001年開始進入第三個階段,企業電子商務成為中國電子商務新的主體。
這一變化是深刻的,然而也引發了對中國電子商務形勢的一些不正確看法。人們已經習慣以網站電子商務,特別是以一些「熱點」網站電子商務作為了解和判斷電子商務形勢的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據。因此,一些「熱點」網站電子商務的衰落,導致不少媒體和專業人士作出了中國電子商務處於低谷、走向衰退或者乾脆從此一蹶不振的判斷,許多人因此對電子商務的發展前景產生極大的懷疑,對電子商務的優越性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負面的、否定性的意見。
這是看法可以理解但並不正確。事實上,與表面情形相反,中國電子商務正在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總的態勢是健康的。電子商務的主體正在由IT廠商、媒體和電子商務服務商轉換為企業,傳統企業正在大規模進入電子商務領域,其特點是堅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業電子商務是今後觀察和判斷電子商務形勢的主要視角。
在中國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的歷程中,有不少很基本的問題需要重新思考,比如,究竟什麼是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是E-Commerce還是E-Business,電子商務的范圍有多大,政府采購算電子商務還是電子政務,網路廣告是不是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包不包括ERP,電子商務交易額怎麼計算,等等。
㈢ 近幾年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狀況有關數據
你到CNNIC 上面去了解就是了!這些都有的
㈣ 近幾年全球電子商務的相關數據以及圖表
艾瑞網,CNNIC都是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上邊有很多近些年互聯網的發展,國內互聯網的現狀等等一些信息資源,可以到上邊去看
㈤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變化相關數據(近3年)
據中國B2B研究中心調查顯示:僅2007年,國內各類電子商務網站的創辦數量就超回過了現有網站總數的30.3%。該答階段正是我國電子商務的崛起與高速發展階段。
2008-2009據中國B2B研究中心調查顯示:僅在此二年不到時間內創建的電子商務網站占現有網站總數的22.3%,且有75.4%的電子商務網站專注於細分行業的B2C。該時期電子商務行業優勝劣汰步伐加快,模式、產品、服務等創新層出不窮。無疑,該階段是我國電子商務的轉型與升級時期。
㈥ 2014年電子商務貿易佔gdp比值
2014年電子商務貿易佔gdp百分之十五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內中國容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達7.85萬億,同比增長30.83%,按2012年的數據計算,電子商務佔GDP的比重已經高達15%,成為經濟發展新引擎,利用好這一新引擎,對於啟動消費、擴大內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具有重要意義
㈦ 近幾年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數據
同意上面的看法,我給你提供點資料吧,呵呵
黃金周的消費熱浪同樣席捲了網路商鋪,「400萬像素拍得麗數碼相機原價1780元,現價999元」,「黃金周購物免運費」等促銷活動在各電子商務網如火如荼。據了解,卓越網的零售額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易趣、當當等電子商務網站的零售額至少比平時上升了1.5倍,然而火熱的網路交易卻給稅收征管帶來難題,初步估計,僅南京一市,每月流失的稅款就高達百萬元。
某經營化妝品店鋪的知情人士透露,在網上售賣化妝品的顧客只會關心產品質量問題,只要承諾包退換,一般沒人會索要發票,化妝品利潤空間本來就大,加上可以「不繳稅」,所以盡管店鋪開在網上,她的月收入至少在4000元以上。如果按5000元以下增收5%的個人所得稅來算,一個網路個體工商戶一月便少交稅250元,而據了解,僅在西祠胡同開設商鋪的南京個體戶就在3000左右,再算上淘寶網、易趣網、新浪商城、搜狐商城等網站上的「老闆」,南京流失的稅款何止百萬元。
江蘇省國稅局流轉稅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雖然電子商務、個人經營網路店鋪不同於街面銷售,可其作為個體工商戶轉讓貨物所有權的銷售性質並沒改變,仍然應該按照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由於網路交易隱蔽性強,自行來稅務部門申報稅務登記證的人很少,所以稅收監管難度較大,存在盲區。不過逃稅一旦被查實,將被罰款甚至處以刑罰。
有的權威人士估計我國稅收流失每年至少100億元[1],而有的學者則認為1993年和1994年,我國每年僅關稅一項,稅收流失就在1000億元~2000億元之間
㈧ 2000年到2014年電子商務占市場份額數據在哪可以找到
可以去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看看,裡面有個電商數據。但是,不知道有沒有2000年的,最近一兩年是有的
㈨ 2000到2009中國電子商務交易每年的年交易總額數據
2000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來易額達源3.77億元
2001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4.0億元
2002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8.8億元
2003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11.6億元
2004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38.9億元
2005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137.1億元
2006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30億元
2007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萬億元
2008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3.1萬億元
2009年中國C2C電子商務交易額達3.8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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