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有哪些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安全問題的版產生;2、交易環境權的安全性;3、交易對象和交易過程的安全性;4、網上支付的安全需求。
信息保密性 (有加密要求)
交易者身份的確定性
不可否認性(由於商情的千變萬化,交易一旦達成是不能被否認的。否則必然會損害一方的利益)
不可修改性(交易的文件是不可被修改的,如其能改動文件內容,那麼交易本身便是不可靠的,客戶或商家可能會因此而蒙受損失。因此電子交易文件也要能做到不可修改,以保障交易的嚴肅和公正)
『貳』 電子商務的安全性需求包括哪些內容
電子商務的安全性需求:電子商務的安全性需求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計算機及網路系統安全性的要求,表現為對系統硬體和軟體運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系統抵禦非法用戶入侵的要求等;另一方面是對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的要求。
(1)信息的保密性:指信息在存儲、傳輸及處理過程中不被他人竊取。
(2)信息的完整性:包括信息在存儲中不被篡改和破壞,以及在傳輸過程中收到的信息和原發送信息的一致性。
(3)信息的不可否認性:指信息的發送方不可否認已經發送的信息.接收方也不可否認已經收到的信息。
(4)交易者身份的真實性:指交易雙方是確實存在的,不是假冒的。
(5)系統的可靠性:指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硬體和軟體工作的可靠性,是否會因為計算機故障或意外原因造成信息錯誤、失效或丟失。
電子商務中的安全隱患有:
(1)篡改。電子的交易信息在網路上傳輸的過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的修改,刪除或重放(指只能使用一次的信息被多次使用),從而使信息失去了真實性和完整性。
(2)信息破壞。包蔽敏括網路硬體和軟體的問題而導致信息傳遞的丟失與謬誤;以及一些惡意程序的破壞而導致電子商務信息遭到破壞。
(3)身份識別。如果不進行身份識別.第三方就有可能假冒交易一方的身份,以破壞交易.敗壞被假冒一方的聲譽或盜竊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而不進行身份識別,交易的一方可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進行否認,相互欺詐。(4)信息泄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內容被第三方竊取或交易一方提供給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慎擾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宏孝枝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叄』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有哪些
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有以下幾點:
1、運營要穩定,系統不能崩潰,如果有電腦系統崩潰,則必須有用於自動切換的系統備用。
2、遇到線路出故障時,有備用線路。
3、能進行主動防禦,並且遇到攻擊時,可以迅速修復。
4、軟體系統應避免發生漏洞,確保數據安全,數據定期進行備份,包括會員數據和交易數據,防止數據被破壞、丟失或被竊。
5、確保金融安全,要保證往來資金流的安全,交易賬戶及相關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