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微商是什麼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九條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B. 電商和微商的區別
一、平台的區別
對於電商,我們經常接觸到的平台就是某寶,某東等。在這里平台中可以展示很多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客戶憑借這些信息來贏得需求。
微商是基於微信的,商家憑借著微信平台展示自己的信息,贏得客戶並形成交易。
二、銷售的區別
電商和微商都是在銷售,但銷售的本質是不同的。
電商平台目前種類多,不管是某寶,某東等,相應的客流量也比較大。細看電商的營銷模式不難發現,這些平台有點像超市一樣,客戶與賣家就是單純的交易關系。只要客戶有需求,就會打開平台進行購物,沒有需求的話根本不會打開鏈接。
另外,大家可以細想一下,那就是我們對購買過產品的商家,很少會產生復購,總是憑借著價格與口碑選擇較好的商家。也就是說對於買賣商品的隨意性還是很大的,大家都看好商品的需求,選擇喜歡的類型,並不會對店鋪有所印象。而相對於商家而言,客流量相當大,但流動性也很大,很難形成忠實的客戶。綜上,我們知道電商實際上僅僅賣的單純需求。
微商則不同於電商,一般來講微商不僅僅賣需求,還包括信任與機會。
1、賣需求
在這一點上微商與電商相同,客戶看到商品,喜歡並產生購買力,這是相當常見的情況,也是基本規律。例如,當我們在鏈接上看到一款商品很對自己的胃口,因此產生購買的慾望,就這樣交易成功。這就是微商賣需求的基本表現了。
2、賣信任
也許大家會注意到微商成交,大多並非賣家的商品質量優秀,而是因為熟人的關系所以產生訂單。舉例來說,當我們的同學或者同事成為微商,發布一些商品,而且這些商品恰恰是我們需要的,那麼如此一來,總要照顧一下,畢竟有著很好的關系。其實這樣的交易是基於信任的基礎上實現的,相信有不少朋友們都曾經買過朋友的東西。
3、賣機會
微商的核心就是這個,也許大家不知為何短短數年時間微商成長如此迅速,其實大多是受到機會的影響。靠著賣機會,微商的發展才會如此迅猛。大家其實都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成為舉世矚目的成功者。也許你是在家看孩子的寶媽,不想成為靠男人的主婦;也許你是一個學生,大學之餘找點事做,不想成為向父母要錢的人;也許你是上班族,不想拿著微薄的死工資。這些人群都在找機會,微商恰恰就為大家提供了這個機會。
C. 什麼是電商,什麼是微商
電子商務,簡稱電商,是指在互聯網(Internet)、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專子交易方式屬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3)電子商務微商擴展閱讀:
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微商經歷了速度為王、產品為王、團隊為王、品牌為王的階段,接下來將朝著構建完整微商生態系統的趨勢發展,形成完整的商業閉環,上中下游相互協作、推進。
D. 微商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2016年9月,國家工商局正式施行新的廣告法;並明確聲明對微商做出規范!
要求微商渠道的商版家,和權其他行業一樣,遵守廣告法的約束,同時新廣告法對個人朋友圈的言論也做出規范要求,如果有人通過微商渠道做違法生意,或虛假宣傳,法律一定嚴懲不貸!
言外之意,認可微商渠道是合法的,並且國家的官方機構也認為微商是合法的!!!
E. 電商與微商的區別是什麼
電商與微商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版具,權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電子商務,簡稱電商,是指在互聯網、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
(2)模式不同:
微商=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電子商務包括電子貨幣交換、供應鏈管理、電子交易市場、網路營銷、在線事務處理、電子數據交換、存貨管理和自動數據收集系統。在此過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術包括:互聯網、外聯網、電子郵件、資料庫、電子目錄和行動電話。
(3)盈利不同:
電商盈利模式有如下幾種模式:網上目錄盈利模式、數字內容盈利模式、廣告支持盈利模式、廣告—訂閱混合盈利模式、交易費用盈利模式、服務費用盈利模式等。但是對於微商而言,盈利模式比較單一,只有「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這個模式。
F. 電商與微商的區別是什麼
二者來都是電子商務自,區別在於規模,電商更多是大型商業公司,微商是個體或者小微企業。
微商,英語名稱We business(全民創業)。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2]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秘書長馮凌凜於2017年4月11日在第三屆世界微商大會上對這一概念進行了補充說明,認為微商=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
電商,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
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
G. 微商和電子商務的區別
1、產來品目標源不同。
電商的目標是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以吸引更多的客戶。
微商的目標不僅是銷售產品,還有發展下線代理商,再由下級代理商將產品賣給客戶。
2、反饋機制不同。
電商的店鋪有相應的信用評級,每一個消費者都能給反映商品相對有效的質量好壞。
微商的買家看不到真實有效的產品評價。
3、支付機制不同。
電商支付中的支付寶可以在買賣雙方中間起著調節作用,有力的保證產品的售後。
微商沒有保障,也沒有第三方,消費者購買商品危險系數高。
H. 2019年微商和電商的區別是什麼
1、從銷售渠道上看
微商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內人為容中心,社交為紐帶開展銷售。
「電商」整個 銷售渠道更廣,利用網路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的電子化,電商包含微商,電銷等。
2、從產品價格上看微商與電商:
微商:從來不拼價格,微商產品的價格往往最適合目標消費者,是性價比最高的。
電商:拼價格,價格混亂,價格越低越好賣!所以搞得好多大品牌和小品牌不得不降價。
3、客戶群體不同:
微商的客戶群體主要是朋友圈的親朋友好友,做的是朋友圈營銷。
電商的客戶群體面向整個市場,客戶群體范圍更廣,可以是認識的人也可以是不認識的人。
4、經營方式不同:
微商營銷模式主要是直銷模式,一級一級的發展代理模式。
電商營銷模式多種多樣,直銷、分銷、代銷等。
I. 什麼是微商,什麼是電商
說得通俗一點,,微商就是通過微信為銷售渠道的商業行為,電商就是通過互聯網為銷售渠道的商業行為,,,電商包括微商
J.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法了嗎
納入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微商、代購納入監管范圍。想做微商、代購,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還要納稅。
根據《電商法》第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組織就包括微商和代購。
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微商、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取得相關許可,並納稅。
(10)電子商務微商擴展閱讀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