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子商務法對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記錄、保存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並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Ⅱ 電商從業者在信息保密性方面需要怎樣的職業道德
恪守信用,嚴守機密。
恪守信用,嚴守機密,電子商務師必須恪守信用,維護企業的商業信用,維護自己的個人信用。要遵守諾言,守時。言必信,行必果。在商務活動中,電子商務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通過網路安排的各種活動,自己要事先做好准備工作,避免因個人的疏忽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亞守機密是電子商務師的重要素質。電子商務師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掌握的機密較多,特別是商業機密。因此,要求電子商務師必須具備嚴守機密的職業道德,無論是上機操作還是文字工作都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加強保密觀念,防止機密泄露。
Ⅲ 電子商務法對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完整性通常被理解為「防止未授權的更改"和「防篡改」等,在不同的環境往往被賦予不同的含義。在信息安全領域,信息資產的完整性往往還要意味著:准確而且正確未篡改僅能以被認可的方法更僅能被授權人員或過程更有意義且能用的
可用性通俗的講就是「合法用戶想用時能用」。一個目標或者服務被認為是可用的,應該以能用的方式呈現有滿足服務要求的能力有清晰的流程,如果在等待狀態下,這種等待不是無限期的服務在可接受的時間段內可以完成。
對保密性而言,信息不能泄露給未授權者,這些未授權者可能包括個人、實體或者是過程。泄露的途徑有很多,例如口頭泄露、通過網路、列印機、復印機、USB存儲設備等。我們可以這樣通俗的理解保密性:只有授權個人、實體或者是程才能訪問受保護的信息。保密性是在日常的信息安全工作中強調的比較多的方面,也是我們最容易理解的一個屬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Ⅳ 電子商務保密制度的最高級別是
絕密級。電子商務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信息的安全級別一般可分為3級:
1、絕密級。此部分網址、密碼不在Internet上公開,只限於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掌握;
2、機密級。此部分網址、密碼在Internet上公開,只限於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掌握;
3、秘密級。此部分網址、密碼在Internet上公開,供消費者瀏覽,但必須有保護程序,防止「黑客」入侵。
Ⅳ 電子商務的安全保密技術包括哪些方面
電子商務的安全保密技術包括以下幾方面:
1、數字簽名技術、
2、認證技術、
3、密鑰管理技術、
4、網路安全技術,
5、安全協議和PKI技術,
6、移動商務安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