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1)關於電子商務的意見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⑵ 中國當前對於電子商務方面的政策方針
參考《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1、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2、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3、促進就業創業;
4、推動轉型升級;
5、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6、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7、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8、健全支撐體系。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4-0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⑶ 能給一些關於電子商務創業的建議嗎
首先就是要有錢啦,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其次就是店鋪了,有了店鋪就好辦事了,最後就是人,有人才能將事情做下去。這三個都有了句可以開始了。
⑷ 對於電商運營小白,你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人們的經營方式從實體店,逐漸的轉為了互聯網方面的方式。所以也就稱為電商,電商的話包括很多,會包括在網路上開店鋪,來銷售自己的產品。也有一些是網路加上實體的配合,共同來銷售。電商的內容包含也很多,一定要根據自己當下的一種實際銷售情況和成本以及利潤等等,仔細的進行詳細的數據分析,才能夠有好的一種方法來進行調節和改善。
對於初做電商的人,心態也一定要好,以學習的心態來嘗試。並且通過時間的累積,讓自己在這方面有更好的積累。同時,能夠達到自己業績上的提升,滿足自己事業成長的需求。總之,想好了就開始做,從行動上進行實際的改善。
⑸ 電子商務稅收的意見建議
2.中國應制定對國內電子商務實行稅收優惠的政策。對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應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但不應該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征稅上。因此,在一定時期內,中國不應對中國尚十分幼稚的電子商務進行征稅。在國際上普遍對電子商務進行免稅的情況下,中國對電子商務征稅,不利於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另外,以中國的技術水平(國際上也是如此),對電子商務進行征稅,稅收成本高,技術上也無實現可能。此外,中國尚未建立一支既懂電子商務技術又熟悉稅收政策的具有綜合素質的稅務隊伍。更重要的是,中國還未建立健全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配套法律。
從電子商務的具體運作形式和發展進度看,全球性電子商務暫時不會對中國稅收收入產生強烈沖擊。電子商務涉及到的有形實物交易,仍可以通過海關進行稅收管理。對於網路上的數字化產品,如軟體、資料庫產品、音像產品等,亦可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稅收征管。
國際上對電子商務不征稅將持續二三年的時間,中國應利用這段寶貴時間,抓緊制定、建立中國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其中不僅應制定有關電子商務的優惠政策,還應制定對與電子商務密切相關的高科技產業的優惠政策。
(1)對建立電子商務交易中心,提供電子貿易服務的企業(網路服務商)給予稅收優惠,如免徵營業稅;
(2)對以電子商務為載體的新型服務行業,給予供政策優惠,如減免營業稅;
(3)對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進行國際型產品銷售或服務加大鼓勵力度(如提高出口退稅稅率),提高國際經濟競爭力;
(4)對企業進行內部技術更新、提高自動化程度、信息化程度的投資;尤其企業進行btob電子商務建設,給予稅收優惠,如實行投資抵免;
(5)對通過電子商務直接銷售自產商品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如減征有關的稅收;
(6)利用稅收政策,促進以信息產業為主體的高技術產業,包括生命科學、基因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空間技術、海洋開發技術、環境技術等無污染、可持續發展產業的發展。總之,對中國剛剛起步的電子商務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既不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又可以促進中國電子商務的健康、迅速發展。 在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同時,還應加強稅收征管電子化建設和建立高素質的稅務隊伍的工作。在某種意義上說,在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確定之後,稅收征管電子化和高素質稅務隊伍建設就是決定的因素,這是以電子商務為特徵的網路經濟對稅收工作的必然要求。
(1)應適應經濟信息化和稅收征管信息化的要求,統一和制定符合現代網路經濟和網路社會特點的稅收征管業務規程。計算機技術和信息技術,不僅提供了高技術產品和信息承載處理手段,而且以此為基礎,誕生了高效的管理科學。它能改變組織結構、增強管理功能、革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辦法。我們應運用這一科學,建立新的稅務信息系統運行和管理體制,形成新的稅收管理模式。
(2)應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和國民經濟信息化建設,建立與海關、金融機構、企業、工商甚至外國政府間的信息共享網路(這一網路已初步形成),對企業的生產和交易活動進行有效監控。
(3)在城市一級建設現代化的、以廣域網路為依託的、充分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的稅收監控體系和稅收征管體系(中國稅務部門已建立了國家、省、地(市)三級聯網的廣域網,並正向縣級稅務部門延伸),並以此為基礎建設完善的全國各級宏觀稅收徵收、管理、分析、預測、計劃信息庫,形成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分析、預測、計劃體系和機制。
(4)總結稅務部門已建設和運行的以增值稅發票計算機交叉稽核、防偽稅控、稅控收款機為主要內容的「金稅工程」的經驗,針對電子商務的技術特徵,開發、設計、制定
監控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軟體、標准,為今後對電子商務進行征管做好技術准備。
(5)加強稅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稅務幹部既懂得信息網路知識,又熟悉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業務,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質的適應新形勢下稅收征管的稅務隊伍。
⑹ 我國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哪些
所謂電子商務就是用電子工具從事商務貿易活動的行為,對於這些行為是受到我國電子商務法定調整的,除此之外還有相應的法規。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於我國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哪些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一、我國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哪些⑺ 對淘寶電子商務的發展建議
作為一直在使用淘寶的會員我的一些建議如下:
1、目前的頁面上的內容太版多一進去都是些廣告權信息,希望能簡化一下頁面布局;
2、目前商家刷單特別多,希望對刷單做出新的政策強烈實行,這樣淘寶的信譽才能一直持續下去,不會產生信譽危機;
3、對於淘寶禁止的物品希望要加強管理,尤其是淫穢物品,教育證件等等;
4、加強淘寶欺詐的售後維護。
⑻ 對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幾點建議
導語:電子商務產業園要為就業免費提供場地、免費提供必要的培訓,物流配送等一些服務區塊可以剝離出去,相對偏離市中心,減少成本;當地政府要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相應資源傾斜。
就業免費提供場地、免費提供必要的培訓,物流配送等一些服務區塊可以剝離出去,相對偏離市中心,減少成本;當地政府要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相應資源傾斜。
一、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必須是少而精
目前,社會上固定資產閑置的`多,要求建電近幾年,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迅速崛起,據初步調查,台州16個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擬建、在建或已建成,但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發揮作用有多大,值得思考。
1、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功能應准確定位
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首先要瞄準功能定位,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有許多功能,但各園區之間功能都有所區別,有共性,也有差異性。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功能主要有:電子商務平台服務功能、電子商務應用服務功能、電子商務培訓、交流服務功能、商品物流配送服務功能、互聯網金融服務功能、代運營代管理服務功能、產品展示展銷服務功能、配套設施服務功能等,各功能之間可能有交叉,但各有側重點。一個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不可能布局所有功能,要因地制宜,有選擇地進行功能定位,並圍繞功能選擇運營主體,明確發展方向,確定發展任務和發展目標。
2、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主要問題
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主要是集聚相關電子商務資源,整合發揮各資源優勢,形成電子商務產業生態體系,從台州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情況來看,還沒有形成電子商務產業鏈融會貫通體系,還沒有實現產業資源的有效集聚,三、四線城市可能由於電子商務服務資源的缺失,難以滿足園區發展的必要條件,電子商務園區類似“寫字樓|”、“菜市場”、“做房東收租金”,與當地傳統產業結合不夠明顯,服務性不夠強,綜合效果欠佳。
3、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要加強引導
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宗旨是:一加一要大於二,類似婚介所,介紹雙方不認識人通婚,通婚後要產子,若園區不產“子”,那園區就沒有實質性內涵,園區首先是一個服務的場所,服務所到之處是產出;其次,園區是一個特定群體集聚地方,有著共同目標和需求;第三,入園主體服務性要強,服務對象點多面廣,服務內容比較廣泛。本人認為: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二、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基本功能必須到位。
孵化、應用等基本服務性功能要具備,三、四線城市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可能不多、不強,重點應突出電子商務應用服務上,電子商務應用服務企業、培訓機構等應優先入園,以便更好指導當地電子商務產業發展。
三、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責任目標必須明確 。
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應事先確定功能區塊,然後開展招商,園區建成後,要圍繞功能開展相應服務活動,要有具體量化指標,納入統一管理制度,做到責任到位、任務到位、具體目標到位。
四、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低窪效應”必須體現
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最好利用廢舊廠房、舊倉庫改造後作為硬體設施,低成本出租給運營主體,大學生創業、子商務產業園區的多,上門要政策的也多。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不在多,而在於精,一個縣域一、二個就足夠了,可以根據當地產業和對電子商務需求情況,設立多個服務點,以園帶點,資源共享,共同發展。
⑼ 我們國家的電子商務有哪些的不足,有什麼策略和意見
1、網路自身有局限性
有一位消費者在網上訂購了一新款女式背包,雖然質量不錯,但怎麼看款式都沒有網上那個中意。許多消費者都反應實際得到的商品不是在網上看中的商品。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在把一件立體的實物縮小許多變成平面的畫片的過程中,商品本身的一些基本信息會丟失;輸入電腦的只是人為選擇商品的部分信息,人們無法從網上得到商品的全部信息,尤其是無法得到對商品的最鮮明的直觀印象。由此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說,並不是商家有意欺騙消費者,網路自身的局限性會自然不自然地誤導消費者,可能使消費者不再輕易相信自己的眼睛,對電子商務的可靠性產生懷疑。
2、搜索功能不夠完善
當在網上購物時,用戶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在眾多的網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並以最低的價格買到。搜索引擎看起來很簡單:用戶輸入一個查詢關鍵詞,搜索引擎就按照關鍵詞到資料庫去查找,並返回最合適的Web頁鏈接。但根據NEC研究所與Inktomi公司最近研究結果表明,目前在互聯網上至少10億網頁需要建立索引。而現有搜索引擎僅僅能對5億網頁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這主要不是由於技術原因,而是由於在線商家希望保護商品價格的隱私權。因此當用戶在往上購物時,不得不一個網站一個網站搜尋下去,直到找到滿意價格的物品。
3、用戶消費觀念跟不上
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方式一個很大的不同是交易的當事人不見面,交易的虛擬性強,這就要求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要好,信用消費的觀念要深入人心。西方國家的電子商務發展勢頭比較好,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西方的市場秩序比較好,信用制度比較健全,信用消費觀念已被人們普遍接受。然而在我國,一方面人們信用消費的意識非常薄弱,信用卡的使用遠沒有普及;另一方面,人們到商場還怕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更何況是在不知道離自己多遠的網上?由於網路的使用還沒有完全普及,人們對網路的不了解也是影響網上消費的重要原因。目前大部分網民對網路的使用主要是了解信息和聊天,對於許多人來說網路甚至只是一個概念,這種情況下電子商務不景氣也是可以預料的。
4、交易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仍然是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因素。由於Internet的迅速流行,電子商務引起了廣泛的注意,被公認為是未來IT業最有潛力的新的增長點。然而,在開放的網路上處理交易,如何保證傳輸數據的安全成為電子商務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調查公司曾對電子商務的應用前景進行過在線調查,當問到為什麼不願意在線購物時,絕大多數的人的問題是擔心遭到黑客的侵襲而導致信用卡信息丟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業因擔心安全問題而不願使用電子商務,安全成為電子商務發展中最大的障礙。目前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安全可靠的通訊網路;
B、有效防護連接在網路上的信息系統;
C、有效防止資料被竊取或盜用;
D、培訓電子商務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護其信息系統和資料的安全。
為了確保商業事務的安全性,必須滿足一系列重要條件,換句話說,不僅要安全,更要易於管理和使用。首要條件是電子商務中所有的參與方之間(包括用戶和服務方)進行身份確認,用戶身份被認證無誤後,才能相應地解決和管理用戶的數據訪問。考慮到當今業務的分散性和使用Internet具有風險性,在線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必須象在資料庫中一樣得到保證。另外,必須確保電子商務記錄和事務的長期完整性,防止欺詐行為,這樣才能提供廣泛的電子商務所必需的可信度。最後,必須遠離來自Internet的多方面的威脅,以保證計算機系統自身的完整性,在這些安全特性下,用戶可以信賴他的系統去完成重大的商務應用。
5、電子商務的管理還不夠規范
電子商務的多姿多彩給世界帶來全新的商務規則和方式,這更加要求在管理上要做到規范,這個管理的概念應該涵蓋商務管理、技術管理、服務管理等多方面,因此要同時在這些方面達到一個比較令人滿意的規范程度,不是一時半時就可以做到的。另外電子商務平台的前後端相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前台的Web平台是直接面向消費者的,是電子商務的門面。而後台的內部經營管理體系則是完成電子商務的必備條件,它關繫到前台所承接的業務最終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實現。一個完善的後台系統更能體現一個電子商務公司的綜合實力,因為它將最終決定提供給用戶的是什麼樣的服務,決定電子商務的管理是不是有效,決定電子商務公司最終能不能實現贏利。
6、稅務問題
稅務(包括關稅和稅收)是一個國家重要的財政來源。由於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是在沒有固定場所的國際信息網路環境下進行,造成國家難以控制和收取電商務的稅金。因此,在制定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政策法規時,需要重新審視傳統的稅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稅收機制。
7、標准問題
各國的國情不同,電子商務的交易方式和手段當然也存在某些差異,而且我們要面對無國界、全球性的貿易活動,因此需要在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建立相關的、統一的國際性標准,以解決電子商務活動的互操作問題。中國電子商務目前的問題是概念不清,搞電子的搞商務,搞商務的搞電子,呈現一種離散、無序、局部的狀態。因此,目前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解決統一標準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二是電子商務的關鍵在於業務,應用是其龍頭,因此要把各種各樣的業務和服務接進來;三是解決互聯互通的標准問題。
8、支付問題
由於金融手段落後、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國人更喜歡現金交易,沒有使用信用卡的習慣。而在美國,現金交易較少,國民購物基本上採用信用卡支付,而且國家出於金融、稅收、治安等方面的原因,也鼓勵使用信用卡以減少現金的流通。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B to C電子商務發展的基本條件。不難看出,影響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不單是網路帶寬的狹窄、上網費用的昂貴、人才的不足以及配送的滯後,更重要的原因來自於信用制度不健全與人們的生活習慣。因此,我們應該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健全法制、建立信用制度,正確引導人們改變一些生活習慣,為我國B to C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
9、配送問題
配送是讓商家和消費者都很傷腦筋的問題。網上消費者經常遇到交貨延遲的現象,而且配送的費用很高。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國內缺乏系統化、專業化、全國性的貨物配送企業,配送銷售組織沒有形成一套高效、完備的配送管理系統,這毫無疑問地影響了人們的購物熱情。
10、知識產權問題
在由電子商務引起的法律問題中,保護知識產權問題又首當其沖。由於計算機網路上承載的是數字化形式的信息,因而在知識產權領域(專利、商標、版權和商業秘密等)中,版權保護的問題尤為突出。
11、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
在電子商務中,傳統商務交易中所採取的書面合同已經不適用了。一方面,電子合同存在容易編造、難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問題;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尚未對電子合同的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法律效力進行規范。此外,現有技術還無法做到對數字化印章和簽名的唯一性、保密性進行准確無誤的認定。如何保證電子商務活動中合同的有效性以及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是保證電子商務正常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12、電子證據的認定
信息網路中的信息具有不穩定性或易變性,這就造成了信息網路發生侵權行為時,鎖定侵權證據或者獲取侵權證據難度極大,對解決侵權糾紛帶來了較大的障礙。如何保證在網路環境下信息的穩定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是有效解決電子商務中侵權糾紛的重要因素。
13、其他細節問題
最後就是一些不規范的細節問題,例如目前網上商品價格參差不齊,主要成交類別商品價格最大相差40%;網上商店服務的地域差異大;在線購物發票問題大;網上商店對定單回應速度參差不齊;電子商務方面的法律,對參與交易的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還沒有進行明確細致的規定。
當然,電子商務目前發展遇到的問題不僅僅局限於上面談到的,電子商務的發展還會帶來什麼樣的問題誰也無法預料,而我們要解決和完善這些問題並不是由某個人或者某個團體所能及的,因此想要騰飛,翅膀將會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