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做電子商務法律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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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之案例涉及到許多方面,不知道你具體需要哪方面的案例?主要的案例比如:A.域名搶注\域名糾紛/域名管理案B.電子簽名案.C.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利案.D.信息服務案例,E.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F.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等.下面我列舉上述典型案例各一個.
A.域名搶注\域名糾紛/域名管理案
(美國)匡威公司訴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計算機網路域名糾紛
原告:(美國)匡威公司,住所地美利堅合眾國馬薩諸塞州北安多爾一高街01845號。法定代表人傑克•博伊斯,首席執行官。
被告: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29號(東環廣場B座5層N1室)。法定代表人趙惠川。
訴訟請求: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並注銷「converse.com.cn」域名,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案由:
原告匡威公司(舊譯康沃斯公司)創建於1908年,擁有商標「CONVERSE」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經過90多年的發展,「CONVERSE」已經成為世界運動鞋類和服裝領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個國家通過約9000家經銷商向顧客銷售,在中國各大中城市先後建立了190多家專賣店和專櫃。
被告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搶先於2000年2月23日注冊了 「converse.com.cn」並使用了該域名,但被告使用該域名的網站為網路類,與服裝運動鞋類無關。
問題:
你認為本案應當如何判決?為什麼?
判決結果:法院判決書認為:我國與美國均屬《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成員國,在其正當權益在中國受到侵害時,匡威公司有權依照該公約規定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中國法院將依據有關法律和公約的規定進行審理。匡威公司是中國注冊的「CONVERSE」商標的權利人,其對該商標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受中國法律保護。
國網公司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將匡威公司的注冊商標「CONVERSE」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並加以使用,可能造成與匡威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混淆,並可能導致社會公眾誤認為該域名的持有者與匡威公司存在某種聯系,引起公眾對其出處的混淆,誤導網路用戶訪問其網站。該行為無償佔有了匡威公司的商業信譽,損害了其權益,具有主觀惡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國網公司注冊、使用「CONVERSE」域名的行為對匡威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了侵害,屬不正當競爭行為,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的法律責任。匡威公司的訴訟請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停止使用、注銷「converse.com.cn」域名。
B.電子簽名案.
情簡介:
2004年1月,楊先生結識了女孩韓某。同年8月27日,韓某發簡訊給楊先生,向他借錢應急,簡訊中說:「我需要5000,剛回北京做了眼睛手術,不能出門,你匯到我卡里」。楊先生隨即將錢匯給了韓某。一個多星期後,楊先生再次收到韓某的簡訊,又借給韓某6000元。因都是簡訊來往,二次匯款楊先生都沒有索要借據。此後,因韓某一直沒提過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楊先生借款,楊先生產生了警惕,於是向韓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於是起訴至海淀法院,要求韓某歸還其11000元錢,並提交了銀行匯款單存單兩張二張。但韓某卻稱這是楊先生歸還以前欠她的欠款。
為此,在庭審中,楊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證據中,除了提供銀行匯款單存單兩張外,還提交了自己使用的號碼為"1391166XXXX"的飛利浦行動電話一部,其中記載了部分簡訊息內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點資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麼這么實在!我需要五千,這個數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剛回北京做了個眼睛手術,現在根本出不了門口,見人都沒法見,你要是資助就得匯到我卡里!等韓某發來的18條簡訊內容。
後經法官核實,楊先生提供的發送簡訊的手機號碼撥打後接聽者是韓某本人。而韓某本人也承認,自己從去年七八月份開始使用這個手機號碼。
法庭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仲的關於承認的相關規定,"1391173XXXX"的行動電話號碼是否由韓女士使用,韓女士在第一次庭審中明確表示承認,在第二次法庭辯論終結前韓女士委託代理人撤回承認,但其變更意思表示未經楊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原告楊先生對該手機號碼是否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擔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對該手機其沒有使用過承擔舉證責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關證據,故法院確認該號碼系韓女士使用。
依據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的規定,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行動電話簡訊息即符合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同時行動電話簡訊息能夠有效的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經本院對楊先生提供的行動電話簡訊息生成、儲存、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進行審查,可以認定該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根據證據規則的相關規定,錄音錄像及數據電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數據電文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還應有其它書面證據相佐證。
通過韓女士向楊先生發送的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可以看出:2004年8月27日韓女士提出借款5000元的請求並要求楊先生將款項匯入其卡中,2004年8月29日韓女士向楊先生詢問款項是否存入,2004年8月29日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顯示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5000元;2004年9月7日韓女士提出借款6000元的請求,2004年8月29日韓女士向楊先生詢問款項是否匯入。2004年9月8日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顯示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6000元。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1月韓女士屢次向楊先生承諾還款。
楊先生提供的通過韓女士使用的號碼發送的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載明的款項往來金額、時間與中國工商銀行個人業務憑證中體現的楊先生給韓女士匯款的金額、時間相符,且行動電話簡訊息內容中亦載明了韓女士償還借款的意思表示,兩份證據之間相互印證,可以認定韓女士向楊先生借款的事實。據此,楊先生所提供的手機簡訊息可以認定為真實有效的證據,證明事實真相,本院對此予以採納,對楊先生要求韓女士償還借款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主要問題:
1、從此案法官判決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電子簽名法》中的規定,您認為在此案中,手機簡訊是否能作為證據?
2、如何來確定簡訊的法律效力?
3、在《電子簽名法》頒布以前,據您所知有沒有相關案例?
4、這個案子的意義?
簡單答復:
在本案中,法官引用了電子簽名法的有關規定裁判了本案,我認為是合適的,根據對本案的描述,依據電子簽名法,本案中的手機簡訊可以作為證據。
電子簽名法的核心內容,在於賦予數據電文、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中數據電文的概念非常廣泛,基本涵蓋了所有以電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記錄、單證、合同等,我們可以理解為信息時代所有電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在電子簽名法出台實施之前,我們缺乏對於數據電文法律效力的最基本的規定,如數據電文是否符合書面形式的要求、是否能作為原件、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具備什麼樣的證據效力等,十分不利於我國信息化事業的發展,甚至可以說,由於缺乏對於數據電文基本法律效力的規定,我們所構建的信息社會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第八條的規定,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的因素是:「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關因素。」也就是說,審查一個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主要是從該系統的操作人員、操作的程序、信息系統本身的安全可靠性等幾個方面來考量的。如審查傳送數據電文的系統是否具備相當的穩定性,被非法侵入、篡改的可能性有多大,操作時是否嚴格按照所要求的程序來進行,能否有效地鑒別發信人,等等。
在本案中,針對主要證據——手機簡訊息,法官根據電子簽名法第八條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審查了該證據的真實性,在確定能夠確認信息來源、發送時間以及傳輸系統基本可靠的情況、文件內容基本完整的情況下,同時又沒有相反的證據足以否定這些證據的證明力的情況下,認可了這些手機簡訊息的證據力。我認為,適用法律是恰當准確的,判斷方法是科學合理的,符合電子簽名法的要求。
在電子簽名法出台之前,可以說有很多類似的案例,主要是針對電子郵件能否作為證據的,由於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為此上海高院還專門出台了相關的解釋,這種情況隨著電子簽名法的出台得到了根本的改變。
根據有關報道,本案是我國電子簽名法實施後,法院依據電子簽名法裁判的第一起案例,意義重大,意味著我國的電子簽名法真正開始走入司法程序,數據電文、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通過電子簽名法的實施,基本上所有與信息化有關的活動在法律的層面都有了自己相應的判斷標准。
C.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利案.
史文權訴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2004)一中民初字第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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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處:chinaeclaw.com 時間:2004-12-28 11:33:54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04)一中民初字第46號
原告史文權,男,漢族,1970年12月18日出生,住北京市東城區桃條胡同3號。
委託代理人余文生,北京市聯法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8號和喬大廈B座6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歡,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楊安進,北京市金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國風因特軟體(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1號3號樓4門502室。
法定代表人周鴻禕,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楊安進,北京市金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史文權訴被告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七二一公司)、國風因特軟體(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風因特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糾紛一案,本院於2003年12月23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04年4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史文權的委託代理人余文生,被告三七二一公司及國風因特公司之共同的委託代理人楊安進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史文權訴稱:原告是一名互聯網用戶,經常需要上網搜索資料、瀏覽信息,原告下載安裝了網路搜索伴侶軟體,並正常使用,其直接與網路網站結合使用,並在IE工具欄內有明確的圖標和菜單指示。近日,原告在瀏覽部分網站時,被提示安裝「網路實名軟體」。在安裝網路實名軟體後,原告發現電腦中原有的網路搜索伴侶軟體、IE工具欄中的網路搜索伴侶圖標和菜單均被非法刪除,致使原告無法繼續使用網路搜索伴侶軟體進行搜索。原告在重新安裝網路搜索伴侶的過程中,發現網路搜索伴侶的下載和安裝受到了網路實名軟體的非法屏蔽,原告點擊網路網站的相關頁面中的「在線安裝」鏈接後,系統提示安裝失敗,原告試圖將網路搜索伴侶軟體的安裝文件下載到本機安裝,但仍然受到網路實名軟體的非法屏蔽而無法安裝完成。只有在原告完全卸載網路實名軟體後,才得以重新下載並安裝網路搜索伴侶軟體。網路實名軟體的上述非法刪除和屏蔽行為,嚴重影響了原告對互聯網路信息的檢索和使用,使原告不得不耗費時間和精力來卸載該侵權軟體,重新安裝網路IE搜索伴侶。為證明網路實名軟體的上述非法刪除和屏蔽行為,原告申請北京市公證處對上述情況進行了網路證據保全。網路實名軟體來源於「3721」網站,其網站所有者為國風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該軟體得到了來源於國風因特公司的技術支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上述各被告所生產經營並提供技術支持的網路實名軟體非法刪除原告電腦內軟體並對原告瀏覽部分網路鏈接進行非法監視和屏蔽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對相關軟體的合法使用權;該軟體並未對侵權功能作出詳盡說明,侵犯了原告作為該軟體消費者的知情權;該軟體屏蔽其他軟體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對於此類軟體的自主選擇權,構成了強制交易行為;該軟體非法監視用戶上網行為,屏蔽網路鏈接的行為,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原告依法享有對其侵權行為索取賠償的權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兩被告:1、停止侵權行為;2、向原告書面賠禮道歉;3、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4、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三七二一公司及國風因特公司共同答辯稱:一、被告的軟體產品質量符合要求。被告的「3721網路實名」軟體系被告合法擁有著作權的產品,其質量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被告設計上述軟體時,所設定的功能包括:在瀏覽器地址欄中直接輸入中英文名字,快速直達網站;獲得綜合搜索結果;清理瀏覽器地址欄中的網址;保護並修復用戶IE瀏覽器不被惡意破壞等。該軟體以IE瀏覽器插件軟體形式進行開發,從而在IE瀏覽器運行時自動運行該軟體,符合行業慣例。二、作為免費軟體,被告盡到了對用戶的義務。被告的軟體在網站上供不特定的公眾免費下載,用戶下載時無需履行任何對價義務,被告在履行對免費用戶的告知義務時,只需考慮一般用戶的需求即可,而無需考慮可能存在的特殊用戶。用戶在下載安裝該軟體時,被告已通過軟體許可協議、提示框等方式對軟體概況、主要功能、技術特性、法律條款等事項進行了說明,同時提供了互聯網和免費電話兩種咨詢方式。在軟體安裝時,用戶可以查詢被告提供的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內容及功能介紹和使用方法等詳細信息,並在對話框中選擇「是」或「否」決定是否安裝,不存在任何強迫用戶安裝的行為。最後,被告還提供了安全卸載和刪除的方法,供用戶將軟體從計算機中徹底清除。因此,被告沒有侵犯原告的知情權等權利。三、原告所聲稱的現象並非被告過錯所致。一般用戶在事先沒有安裝被告網路實名軟體的情況下,會選擇安裝正式版軟體,而原告卻錯誤地安裝修復版軟體。修復版軟體只有在已經安裝網路實名軟體並遭受了破壞的情況下才能下載安裝,這可能是導致出現本案現象的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是軟體沖突。原告分別使用了被告的3721網路實名軟體和網路公司的搜索伴侶軟體。這兩個軟體共用一個IE地址欄,且在功能、介面、運行機理等方面都極近似。這通常容易導致軟體沖突。被告所能作到的,就是盡量避免兩個沖突的軟體同時運行,但這主要取決於消費者的選擇。四、原告起訴書中陳述的事實缺乏依據。原告在起訴書中聲稱:安裝被告軟體後,發現電腦中原有的網路搜索伴侶軟體、I.E.工具欄中的網路搜索伴侶圖標和菜單被非法刪除,原告在重新安裝網路搜索伴侶軟體過程中受到了網路實名軟體的非法屏蔽,這些事實沒有在證據中得到反映。原告起訴書中的其他事實,也只是從公證的現象出發,通過推測得出的結論,缺乏證據支持。綜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國風因特公司另答辯認為:其並非網路實名業務的經營服務者,原告僅憑「3721」網站所有者而認為國風因特公司為網路實名業務的經營服務者,與事實不符,故原告起訴國風因特公司是錯誤的,請求撤銷其作為不適格當事人的身份。
經審理查明:
2002年11月2日,北京因特國風網路軟體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因特國風網路軟體公司)向長安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長安公證處對其代理人在計算機及互聯網上操作的過程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2)長證內經字第03799號公證書。國風因特公司以其中的「3721網路實名軟體使用許可協議」證明其已就其軟體可能產生的沖突及解決方法向用戶盡到告知義務。該許可協議包括12個條款,主要內容有:本軟體的著作權由北京因特國風網路軟體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所有、本軟體為免費軟體、本軟體的功能、本軟體的安裝、本軟體的刪除、本軟體的自動升級、本軟體的免費支持為北京因特國風網路軟體公司、電話、傳真等、軟體沖突的免責、及如無法解決兼容性問題,用戶可以刪除本軟體等。
2002年12月23日,因特國風網路軟體公司向長安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長安公證處對因特國風網路軟體公司的代理人在計算機上的操作和從互聯網上下載所需文件的過程及下載的文件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2)長證內經字第05338號公證書,該公證書共公證了94個步驟。2003年11月12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北京市公證處對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該處聯網計算機,對網路IE搜索伴侶和CNNIC通用網址軟體、新浪IE通、每步直達網址控制項之間的兼容性問題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3)京證經字第13563號公證書。國風因特公司及三七二一公司以上述兩證據證明軟體沖突的現象及該現象是關鍵詞定址行業難以避免的正常現象。
2003年10月13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北京市公證處對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該處聯網計算機的過程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3)京證經字第12414號公證書。三七二一公司以其中的「3721網路實名軟體使用許可協議」證明其已就其軟體可能產生的沖突及解決方法向用戶盡到告知義務。該「許可協議」共18條,主要內容有:本軟體的著作權由國風因特公司所有、本軟體為免費軟體、本軟體的功能、本軟體的安裝、本軟體的刪除、本軟體的自動升級、本軟體的免費支持為國風因特公司、電話、傳真等、軟體沖突的免責、及出現軟體沖突時,將覆蓋或卸載沖突軟體等。
2003年11月17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北京市公證處對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該處聯網計算機的過程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3)京證經字第15877號公證書,三七二一公司以其中的安裝了3721網路實名軟體後,能正常使用,然後安裝網路IE搜索伴侶軟體,出現頁面顯示:「很遺憾,安裝失敗。失敗的原因可能由於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我們的軟體,也有可能你安裝了其它的類似軟體和我們的軟體沖突。如果您願意,您可以聯系網路公司……」按照提示框的操作卸載網路實名軟體,然後安裝網路IE搜索伴侶軟體,安裝成功並能正常使用的情況,證明其就軟體可能產生的沖突及解決方法向用戶盡到了告知義務,並切實可行。
2003年12月3日,史文權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2003年12月7日,在北京市公證處兩名公證員的監督下,史文權操作其個人的IBM THINKPAD X31筆記本計算機,分別登陸了網路網站(網址為:http://www..com)、3721網站(網址為:http://www.3721.com)進行網頁列印、保存和文件下載,北京市公證處對上述過程進行了公證,並製作了(2003)京證內字第12806號公證書,記載了上述內容。該公證書載明了22項操作過程,1、確認已連接到互聯網,2、建立「保全文件」的文件夾,用於保存證據保全過程中的數據,3、在I.E.瀏覽器地址欄中輸入網址:www..com,進入「網路」網站首頁,4、點擊「搜索工具」,進入「搜索工具」頁面,5、點擊「網路搜索伴侶」,進入「網路搜索伴侶」頁面,該頁面顯示:「網路搜索伴侶,是最新一代的互聯網沖浪方式,它使用戶無須登錄搜索引擎,直接利用瀏覽器地址,快速獲得由全球最大中文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豐富信息……網路搜索伴侶為您提供兩種下載安裝方式:在線安裝、下載至本地安裝。安裝成功後就可以通過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關鍵詞直達網站、同時實現地址欄快速搜索。」並在頁面最下方「我已經仔細閱讀網路搜索伴侶安裝使用協議書,並認可協議內容」處點擊「√」,6、點擊「點此在線安裝(只需幾秒鍾)」,頁面出現「恭喜您,已經成功安裝網路搜索伴侶」字樣,7、8、9、載明使用「網路搜索伴侶」搜索相關網路內容,10、在I.E.瀏覽器地址欄中輸入「http://www.3721.com」,進入「3721」網站,頁面顯示中包括:「為你的電腦開啟網路實名功能,盡享中文上網的便捷!並有免費開啟、了解更多、在線設置、功能修復模塊可供選擇。11、點擊「功能修復」模塊,進入「修復實名」頁面,頁面顯示:「如果您發現自己計算機中的網路實名功能不能使用了,這是因為網路實名功能受到了破壞。當您安裝了CNNIC通用網址控制項和網路IE搜索伴侶控制項後,就可能出現此問題。為了保證修復的效果,在修復網路實名功能之前,3721網路實名開啟及修復工具將會刪除CNNIC通用網址控制項和網路IE搜索伴侶控制項,然後修復網路實名的功能。網路實名開啟及修復工具可以通過控制面板中的「添加/刪除程序」完全卸載」。頁面中部有「下載網路實名開啟及修復工具」模塊。12、點擊「下載網路實名開啟及修復工具」模塊,下載「setup.exe」程序到「保全文件」文件夾中,13、在「保全文件」文件夾中點擊「setup.exe」程序,彈出「補丁安裝」對話框,顯示:「如果您同意下面的許可協議,請點擊[修復],否則點擊退出程序,並提供了「修復」、「退出程序」模塊,14、在「補丁安裝」對話框中選定「許可協議」並復制到「許可協議.txt」文件中,該「許可協議」共18條,主要內容有:本軟體的著作權由國風因特公司所有、本軟體為免費軟體、本軟體的功能、本軟體的安裝、本軟體的刪除、本軟體的自動升級、本軟體的免費支持為國風因特公司、電話、傳真等、軟體沖突的免責、及出現軟體沖突時,將覆蓋或卸載沖突軟體等。(與(2003)京證經字第12414號公證書中載明的「許可協議」相同。)15、點擊「修復」模塊,進行安裝,頁面顯示:「恭喜您,網路實名已經成功修復,請點擊確定退出程序,建議您重新啟動計算機」,16、啟動一個空白的I.E.瀏覽器,17、啟動I.E.瀏覽器,進入「網路網站」中的「網路搜索伴侶」頁面,點擊「點此在線安裝(只需幾秒鍾),進行在線安裝,頁面顯示:「很遺憾,安裝失敗。失敗的原因可能由於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我們的軟體,也有可能你安裝了其它的類似軟體和我們的軟體沖突。如果您願意,您可以聯系網路公司……」,18、在「網路搜索伴侶」頁面點擊「下載本地安裝」,在滑鼠右鍵菜單中選擇「打開」,無反應,19、卸載「網路實名」軟體,20、卸載「3721中文郵」軟體,21、重新啟動計算機,啟動IE瀏覽器,進入「網路網站」中的「網路搜索伴侶」頁面,點擊「點此在線安裝(只需要幾秒鍾)」,進行在線安裝,頁面顯示:「恭喜您,已經成功安裝網路搜索伴侶」,22、在「網路搜索伴侶」頁面點擊「下載本地安裝」,彈出「文件下載」對話框,下載「iesearch-dg.exe」文件到「保全文件」文件夾中。
史文權於2003年12月12日向北京市公證處支付1000元證據保全費。
2003年12月17日,通過http://www.hd315.gov.cn查詢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登記信息,顯示:網站名稱:3721,域名:www.3721.com.cn等,網站所有者為:三七一公司、國風因特公司。
以上事實,有第12806號公證書、查詢單、公證費發票、第03799號公證書、第12414號公證書、第15877號公證書、第05338號公證書、第13563號公證書及庭審筆錄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就本案而言,史文權作為互聯網路的用戶,其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三七二一網站上免費提供的網路實名軟體及網路網站上免費提供的網路搜索伴侶軟體供自己使用,其已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消費者,應享有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規定的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國風因特公司系網路實名軟體的著作權人,並為網路實名軟體提供技術支持,國風因特公司及三七二一公司是三七二一網站的所有者,是網路實名軟體的提供者,故國風因特公司及三七二一公司應共同對網路實名軟體承擔法律責任。國風因特公司主張其不是本案適格被告,沒有事實依據
2. 7種常見的PPT設計元素
PPT的設計製作是每個人都關心的技能,如何設計好的PPT模板,在設計PPT時,所運用的元素,能起到關鍵作用。有時候運用一些元素,就能讓PPT成為奪人眼球的一份藝術品。
7種常見的PPT設計元素
設計的元素,可以從PPT素材網站上尋找,也可以直接下載好看的PPT模板,我喜歡直接找一些元素運用的好的模板,直接套用,再自己調整,將一些元素重新組合,就會形成自己的PPT風格了!
下面歸納總結一些常見的PPT設計元素,與大家分享!
1. 流線型、圖形元素
在安排版面時,流線型的畫面十分流暢,加上絢麗的色彩和層疊而成的流線將會令畫面更有層次感;而以正圓或半圓構成版面的中心,在此基礎上按照標准型順序安排標題、說明文和標志圖形,在視覺上非常引人注目。
2. 商務型PPT模板可插入一些人像元素
一些商務型的人像照片素材可放入PPT中,給人親切的印象,同時更有專業的感覺。重疊性的人像、人影矢量圖,也會令人眼前一亮,使版面產生節奏感,增加畫面情趣. 精美電子商務PPT模板http://www.pptbz.com/Special/shangwu/
3.獨特的藝術風格元素會令你的PPT更顯品位,如在表達創意、古典、莊重的題材時,PPT可運用水墨畫元素,突顯品位,又貼合主題。
4.立體圖
插入一些立體元素圖,可令PPT畫面更加有立體感,在閱讀PPT時參與感也更強烈。奪人眼球。
5. 指向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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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會計如何適應電子商務時代
來源:233網校論文中心[ 13-01-10 10:57:51 ]閱讀:3142作者:杜麗霞編輯:studa1211
【論文摘 要】電子商務的發展極大地改變了會計環境,會計對象由過去實物形態的經濟業務變成了虛擬狀態的電子商務。相應地傳統會計理論與實務正在逐步改變,未來的會計如何發展,這是本文探討的問題。
一、傳統會計的改變
1.會計觀念方面。要求改變傳統的會計觀念,樹立五種新的觀念。一是新的時空觀念,網路環境下,要求會計採用一種面向未來的時空觀,即從面向過去的回顧型轉向以對未來的預測及設想為中心的預期型,使會計系統與現實環境密切地融為一體;二是新的時點觀念,網路環境將使公司的生產經營越來越多地採用實時管理、在線管理,只有時點觀念才能與此相適應;三是風險觀念,由於網路的運用,會計信息透明度提高,加劇了競爭,風險將伴隨著整個商務活動,為此,應將風險內容列入會計的對象,或成為會計的一個要素,並盡可能地用適當的方法反映這些風險,以便使會計信息內容與用戶的需求密切相關,真正具有決策價值;四是網路系統觀念,網路系統是一個便利的信息交流系統,它一方面極大地拉近信息提供者與用戶的時空距離,另一方面,通過交流,使交流者的思維相互啟發,極大地增加了信息容量,豐富了信息的內涵與形式,形成了密切而多樣化的信息交流和使用關系。以網路系統理論為基礎的會計信息系統,將成為一個面向全球的系統,市場對其內容、方式的要求更高,意味著會計信息必須以用戶的需求為基本出發點,及時提供靈活的多樣化信息;五是信息質量觀念,在快速變化的世界裡,新事物層出不窮,不確定性因素日益增多,很難對任何事項都進行確切的驗證或計量,因此,有必要在現行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加入概率、方差等反映不確定性因素的概念,建立專門反映不確定事項的會計方法體系,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
2.會計理論方面。四項基本假設與權責發生制已無法滿足電子商務發展的客觀需要。例如,企業間虛擬聯合、戰略聯盟的出現,打破了傳統會計主體假設的活動范圍;網上兼並、收購、破產等活動的進行,對持續經營假設提出了疑問;會計實時報告系統的出現,可以隨時生成財務報告,使會計分期假設已無存在的必要;伴隨著資產從有形到無形的過程,會計計量也隨之從計量有形資產向計量無形資產、貨幣與非貨幣計量並存的方向發展。再如,電子商務交易中,交易發生、付款和發送貨物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的,每一筆交易只有一個會計期間,即交易期間,不存在多個期間中前後各期的問題 ,公司的收支均在同一交易期內完成,使得權責發生制已失去存在的基礎,採用收付實現制更為合理。
3.會計組織方面。電子商務環境下,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相互融合,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以及與外界的溝通,出現了模糊分工狀況,會計組織結構由垂直型變為扁平型,會計組織功能由核算型變為管理型、服務型。
4.會計服務方面。電子商務是基於信息網路、信息社會的產物,可以將原有的商務活動擴散,伸向商品生產企業的采購、銷售環節,伸向政府的貿易,伸向消費者的辦公室,伸向家庭等網路可以到達的一切地方,相應地形成全球統一、規范競爭的大市場。會計為了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服務范圍將不斷擴大,將面向政府、流通行業、生產行業、消費者及國內外貿易的各個方面。正朝著一體化的方向發展,因為電子商務是國際性的,相應地,反映電子商務的會計也必然是國際性的,會計服務必將打破國界,使全球各地區的人們可以在國際化的會計市場中方便地尋求自己所需的會計商品,同時也可以提供自己的會計商品。
5.會計工作方面。必須從傳統的會計轉向計算機網路會計。工作重心是,編制財務預算,對系統所產生的數據進行加工和對子系統進行設計,設計管理決策所用的各種內部報表,審查管理方案,編制稅單和外部用戶所需的信息報告,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提供各種信息咨詢等等
二、未來會計發展必由之路——電子商務會計
傳統的企業會計系統理念、理論與方法,面對電子商務的大潮顯然將是蒼白無力的,企業會計系統必然要轉型,這就使得一種新型的會計的理念—電子商務會計應運而生。如何將電子商務會計做好。針對面臨的種種問題,我們要努力做好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加強電子商務會計安全防範措施,建立起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會計系統。包括以下內容:必須建成一個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通信網路;設立防火牆、電子密鑰系統;必須有權威或認證機構,由專門的驗證中心驗證交易雙方的身份,並頒發安全證書,持有安全證書一方才有資格進入電子商務會計系統;
其次,加強電子商務立法措施,為電子商務會計發展提供一個健全的法律環境。在民法基本法的立法上,應反映出交易安全的理念。為此,要大膽借鑒和移植發達國家電子商務保護交易安全的成功經驗和制度,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構造一套強化交易安全保護的法律制度;在商事單行法的立法上,可以基於商法的特別法地位及其相對獨立性,滿足商法中商業行為較高的交易安全要 求;在計算機及其網路安全管理的立法上,應針對電子商務交易在虛擬環境中運行的特點,明確提出電子商務交易安全保護的法律措施;在法律解釋上,當務之急是全面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剔除不利於交易安全的結論,並在以後的解釋中注重考慮交易安全的因素;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指定保護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專門法規文件。此外,對於保密法,知識產權保護法、稅法、廣告法等,也有一個內容修改和范圍擴充的任務。
再次,要大力培養全方位、復合型電子商務會計人才。電子商務是一個系統,系統的中心是人。由於電子商務是信息現代化與商貿的有機結合,所以能掌握並運用電子商務技術與財務理論的人必然是掌握現代信息技術、現代商貿理論與實務的復合型人才。我們必須營造出一個全社會普及電子商務會計的社會氛圍,從深度和廣度上加強對電子商務會計理論的認識、理解、培訓。
最後,發展電子商務會計市場。電子商務會計市場是電子商務會計商品進行交換的場所,也是電子商務會計發展的客觀環境。完善的電子商務會計市場將對電子商務會計的發展起到重要的影響作用。我們要建立起面向全世界的國際電子商務會計市場,開通電子商務會計網站,與世界各國進行會計信息交流、促進會計信息自由流動,為會計准則協調與發展,提供一個廣闊的空間。同時,還要注重對電子商務會計市場安裝一個「凈化裝置」,如:簽訂市場准則協議、設立簽證中心等,對會計信息進入市場前先予以凈化、過濾,以保證在會計市場上流動的信息的質量性、及時性、有效性。
作為電子商務與傳統會計的結合物,電子商務會計將會對傳統會計理論框架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同時也蘊育著會計應用領域內一次劃時代的制度變遷。中國正在由傳統經濟向更高級的網路信用經濟發展,經濟結構調整後,中國的IT產業後發優勢還會發揮得更加充分,以後市場、政府、企業三種主體之間的相互配合還會變得更加密切。電子商務、電子會計模式就是這種新型市場經濟關系在網路上的成功應用。
參考文獻:
[1]林傑新,葛星《我國企業信息化的階段論》[J]商業時代,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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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月波 《電子商務概論》[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08.
4. 電子商務交易模式PPT
按交易對象分類的商業模式:
1、B2B模式
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模式特點專:1.交易次數少、交屬易金額大;2.交易對象廣泛;3.交易操作規范
分類:1.水平型B2B:跨行業;2.垂直型B2B:某一類產品
2、B2C模式
企業通過Internet為消費者提供在網上購買商品並完成支付的運行模式
流程:消費者訪問企業網站,向銀行付款,企業通知配送站發貨
3、C2C模式
消費者個人對消費者個人的電子商務模式
4、G2B模式
B2G(business-to-government)模式是企業與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電子商務。
5、G2C模式
政府對公民的電子商務模式。
6、O2O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是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如此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挑選服務,成交和在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