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出口稅收政策助力跨境電商騰飛
進出口稅收政策助力跨境電商騰飛
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出台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
公告規定,對本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內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徵收的出口關稅准予退還,出口時已徵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企業已辦理的出口退稅應按現行規定補繳。
業內專家表示,該政策的出台,有利於降低跨境電商企業出口退運成本,穩定跨境電商企業出口預期,增強有關市場主體信心,積極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
跨境電商出口遇到退運不便
近年來,我國電商行業發展很快,不僅成為境內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跨境電商行業發展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資料顯示,我國跨境電商發展迅速,規模5年增長近10倍,不僅帶動了我國出口貿易的穩步增長,也促進了傳統外貿轉型升級,為企業開拓新的國際市場發揮了積極作用。
業內專家表示,部分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可能會滯銷或者退換貨。對滯銷或退換貨的多數商品,企業採取降價促銷、轉賣其他市場,或者在海外倉就地維修、銷毀等方式處理,但仍有少量需退運進境。
按現行規定,出口退運進境的商品,除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四十三條啟脊純規定「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徵收進口關稅」外,均應徵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出口商品發生滯銷、境外消費者退換貨時,是否將其退運回國,企業通常要考慮運費成本、重新銷售的收益等多方面因素,退運進境繳納的進口稅收僅是其中一個因素。
當前外貿發展環境日趨復雜、外需增長放緩的風險加大,從支持外貿發展的角度出發,有必要在一段時間內對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予以稅收政策支持。」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許光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完善進口稅收政策
近年來,為積極支持跨境電商發展,財政部出台了多項舉措。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基礎上,增加了滑雪用具、番紅花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新增商品一經上線就受到消費者青睞。
同時,調整了清單備注的部分監管悄咐要求,與相關國際公約、進口管理辦法更好銜接,便利相關商品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更好滿足消費需求。例如,含有人工養殖人參成分的化妝品等商品,在提供相關證明後即可正常進口。
此次出台的政策,旨在為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減輕退運的稅收負擔,進一步完善了支持跨境電商發展的進口稅收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公告規定,企業在申請享受政策時,應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一是應取得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並憑該證明申請辦理進口免稅等手續。二是應向海關提交出口商品申報清單或出口報關單、退運原因說明等證明退運商品確為因滯銷、退貨原因而退運進境的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公告還規定,對企業偷稅、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處理。「企業應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不得以進口商品冒充出口退運商品偷稅、騙稅,一旦出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企業和有關人員將受到懲處。」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稅收政策為行業帶來利好
「作為跨境電商行業的親歷者,在過去的9年中見證了行業的蓬勃發展。此次稅收政策調整,將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挽回不少沉沒成本,使廣大從業者減少後顧之憂,更加積極地去擁抱海外市場。」海外倉企業、湖南至美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昊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長沙世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境電商出口企業,主營3C電子、燈具、戶外休閑、家居和運動類等產品。該公司物流部副總監高芬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公司發展很快,自成立以來,公司年營業收入基本保持45%的平均增長率,完成線上銷售額約4億元。
「此次政策出台後,公司預計每年節約關稅20萬元,將加速企業流動資金周轉,不良品、滯銷品的處理也將更加靈活便利。」高芬表示。
「此次政策調整,有利於減輕跨境電商企業的稅收負擔和經營成本,必將有野棗利於跨境電商企業的順利發展,也有利於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出口規模。」許光建表示。
「跨境電商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快速發展,現已成為國內外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此次政策出台,可以幫助我國跨境電商企業減少稅收負擔,暢通國內外的貿易循環、助力穩經濟。」李旭紅說。
② 2022國家扶持跨境電商政策
一、出台背景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完善跨境電商服務體系,優化跨境電商發展環境,促進本市跨境電商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外貿轉型和消費品質提升,根據外經貿資金使用相關規定,結合本市跨境電商發展實際,制定出台《2022年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二、主要內容
《指南》涵蓋六個支持方向十三個支持細項,對跨境電商重要載體、重點環節和行業企業進行支持,主要包括鼓勵跨境電商平台建設發展,引導進出口企業擴大跨境電商業務規模,支持跨境電商倉儲物流、通關申報、產業園區等服務支撐體系建設發展,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商場超市等建設引進跨境電商體驗店,發展新型跨境電商體驗消費模式等內容。
(一)支持跨境電商平台發展
一是支持跨境電商平台建設,對平台軟體開發及配套硬體設施建設,按照審定實際投資予以不超過50%的資金支持。二是支持企業建設應用獨立站,對2021年以來上線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商業務且獨立站自有品牌銷售額佔比不低於總銷售額50%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三是鼓勵跨境電商平台擴大服務規模,對2021年以來新增服務30家(含)以上有經營實績北京企業的跨境電商平台,按照平台年度服務收入的3%予以資金支持。
(二)支持企業拓展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
一是對在京開展跨境電商B2C業務的企業給予每單0.35元的支持;通過跨境電商進口醫葯產品的,每單支持0.4元。二是對企業開展跨境電商B2B業務的綜合成本給予每公斤貨物最高1元的資金補貼。三是支持跨境電商通關輔助設施項目建設,對設備購置和管理信息系統開發等投入,依據審定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持。
(三)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發展
一是支持產業園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及軟體系統開發,依據審定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持。二是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擴大服務規模,對經認定的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2021年以來每新增服務或入駐1家有經營實績的跨境電商企業,分別予以5萬、1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支持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跨境體驗消費
一是支持企業建設運營跨境電商體驗店,對2021年以來投資新建的跨境電商體驗店連續12個月房租、配套服務設施購置、線上銷售平台建設等投入予以支持。二是鼓勵商場、超市、產業園引進跨境電商體驗店,2021年以來每引進一家跨境電商體驗店,給予引進主體1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五)支持跨境電商倉儲物流建設發展
一是對於海外倉、保稅倉等跨境電商倉儲物流設施建設,依據審定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持。二是支持企業擴大海外倉服務規模,對於倉儲面積1000平以上、年均服務本市有經營實績的跨境電商企業10家以上的海外倉,予以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
(六)支持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對企業2021年開展跨境電商相關業務取得銀行貸款給予貼息支持。
三、《指南》申報時間
對於支持方向(二)中的B2C、B2B進出口業務,項目申報主體於2022年10月11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其餘支持方向,項目申報主體於2022年9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各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進行項目初審後,按照《指南》規定時間將相關項目材料上報市商務局。
③ 跨境電子商務給我國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哪些好處
親,你好,跨境電子商務給我國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以下好處:在跨境電商的不斷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我國的經濟發展,同時也開始了一場世界貿易的變革,當然這也為眾多的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很多好處。 跨境電商的蓬勃發展為企業打造國際品牌提閉老供了新機會。在互聯網時代,品跑口碑是企業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能贏得更多消費者的關鍵因素。當前,我國許多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性能雖然大幅度的提高了,但卻不為境外消費者所知。而跨境電子商務的產生能把我國這些物美價廉的中國製造帶向全球,讓國外的消轎亂升費者都能看到中國制陪早造的魅力。再者跨境電子商務還能夠有效打破渠道壟斷,減少中間環節,節約交易成本,縮短交易時間,為我國企業創建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尤其是給一些中小企業創造了新的發展空間。目前,我國已有80%的外貿企業開始運用電子商務開拓海外市場。
④ 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
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
(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
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
(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
(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
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
(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4)為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