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商糾紛管轄法院
一般網路購物糾紛可以到收貨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當事人可以書寫起訴狀,之後向法院進行起訴。但是當事人進行起訴需要滿足相關的條件,比如有明確的原告被告,以及清楚的事實和訴訟理由。一般產生網路購物糾紛的話,那麼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㈡ 電子商務合同糾紛管轄
電子商務合同糾紛的管轄如下對於合同糾紛,各國多允許當事人協議選擇管轄法院。其選擇既可以訂立在合同中,也可以在爭議發生後就管轄法院達成協議。在當事人沒有選擇管轄法院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根據建立在地理區域基礎上的傳統管轄權原則確定對爭議的管轄權。但是,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當事人沒有選擇管轄法院時,傳統管轄權原則的運用受到了限制。如前所述,電子商務合同可以在網路上簽訂或履行,人們藉助網路進行的商業往來,可能根本沒有實際的空間地點,合同與具體的物理空間之間的聯系變得非常偶然而難以確定,從而使得傳統的司法管轄區域界限變得模糊。同時,電子商務合同所存在的網路空間具有虛擬性,在這個空間中沒有地域的界限。正像史蒂芬·考伯林教授說的:「在新的數字經濟時代,邊界和管轄權失去了意義,交易不再有空間意義,因為它們不在那兒發生。電子貿易看起來不在任何確定的地點進行,而是發生在不定型的電子空間。」在網上,唯一具有地域性特徵的可能就是網址,網址可以很明顯地表露它是哪個國家的網站,但用戶進入該網站卻並不表明進入了網站所在的國家。由此可見,網路空間具有相對獨立性,在此空間中,地理位置失去了其在物理空間中的重要意義,傳統管轄權原則的存在價值受到了挑戰。構築新的管轄權基礎由於傳統的管轄權基礎不再適應電子商務環境的要求,學術界一直在探討建立新的管轄權基礎,其中網址為眾多學者所關注。對於網址是否能成為新的管轄權基礎,學者們有不同觀點。有的學者認為,網址可以作為管轄權的基礎,理由為:1.網址具有相對穩定性。2.網址與管轄區域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度。但是將網址作為管轄依據是可以肯定的,但不是絕對的。網址不能作為確定管轄權的唯一根據,單純地對該網址的進入也並不能必然導致異地法院對網址擁有者享有管轄權,但是鑒於網址在網際網路上的重要地位,在確定管轄權時可以作為一有的學者認為網址不能作為管轄權基礎,主要理由有: 1.網址與地理空間的關聯畢竟只是一種虛擬的聯系,它有別於傳統的實質意義上的「聯系」,把這種泛泛的、偶然的、虛擬的聯系作為管轄的基礎還缺乏足夠的根據。況互聯網與地理空間之間還有許多其它的「聯系」因素,承認網址的法律地位,是否也意味著所有聯系因素都可能成為新的管轄根據呢如果這樣,勢必造成網路案件管轄的濫用。
㈢ 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
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是什麼
1.
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2.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3.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4.
(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是什麼
1.
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2.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3.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4.
(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