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對電商的扶持
國家對電商出台的相關扶持政策包括有: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現代物流企業和電子商務配套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扶持整合;營造配套的電商消費環境。《電子商務法》規定,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條芹檔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嫌滾亂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備旁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貳』 跨境電商扶持政策
跨境電商扶持政策如下:
1、培育跨境電商龍頭企業
(1)支持擴大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對年交易規模達到100萬美元及以上的跨境電商賣家,根據其跨境電商交易額給予支持,具體支持標准參照相關法律執行;
(2)支持建設獨立站。對跨境電商企業用於獨立站建設的雲服務(SaaS)工具年服務費、獨立站建站裝修費用等給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萬元;對通過獨立站完成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75萬美元的,支持比例提高至百分之50,最高支持金額提高至30萬元;
(3)支持開展數字化海外營銷。對跨境電商企業利用境外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短視頻等開展自主品牌海外營銷推廣費用給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50萬元;對年度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100萬美元的,最高支持金額提高至100萬元;
(4)支持自主品牌建設。對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的跨境電商企業,根據注冊商標的地區和類型給予支持,具體支持標准參照《關於印發中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執行。
2、支持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區
(1)對產業特色鮮明、使用面積達1萬平米以上、園區內跨境電商賣家及相關服務商佔60%以上、園區內企業年跨境電商交易總額達到2000萬美元的跨境電商園區,給予園區運營主體50萬元的資金支持;
(2)鼓勵園區為入園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對園區運營主體舉辦跨境電商相關活動的費用給予50%的支持,最高支持20萬元,具體支持標准參照相關法律執行;
(3)對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跨境電商園區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支持;
3、支持建設海外倉
(1)對自建、租用海外倉開展跨境出口業務的跨境電商企業,按海外倉實際投入費用的百分之30給予支持,最高支持50萬元;
(2)對利用公共海外倉開展跨境出口業務的跨境電商企業,對其倉儲服務費用的30%給予支持,最高支持50萬元;
(3)對提供海外倉公共服務、服務企業不少於20家、運營面積不少於5000平方米且產權清晰的公共海外倉運營企業,按其實際投入費用的百分之30給予支持,最高支持200萬元;
(4)對被商務部遴選為優秀海外倉實踐案例、獲得省級公共海外倉認定的海外倉運營主體,一次性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的支持。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第二條
(一)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
(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制訂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擴大出口的實施方案,並切實履行指導、督查和監管責任,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上報。要積極引導經營主體堅持以質取勝,注重培育品牌;依託電子口岸平台,建立涵蓋經營主體和電子商務出口全流程的綜合管理系統,實現商務、海關、國稅、工商、檢驗檢疫、外匯等部門信息共享;加強信用評價體系、商品質量監管體系、國際貿易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確保電子商務出口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會同相關部門對政策實施進行指導,定期開展實施效果評估等工作,確保政策平穩實施並不斷完善。海關總署會同商務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通關試點建設,加快電子口岸結匯、退稅系統與大型電子商務平台的系統對接。
『叄』 電子商務扶持鼓勵政策
合理降稅減負。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遊電子商務、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第五條合理降稅減負。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遊電子商務、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
第六條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支持商業銀行、擔保存貨管理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無形資產、動產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商業保理機構、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
『肆』 電子商務行業創業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網路創業培訓。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三、促進就業創業
(八)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把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統計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實訓式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培訓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各類培訓機構增加電子商務技能培訓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網路創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
(十)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路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僱用5人及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注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路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伍』 2022國家扶持跨境電商政策
一、正文回答
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扶持政策免稅優惠政策綜試區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該項政策扶持可為相關企業及個人節省30%到40%稅賦成本。銷售額補貼政策相關跨境電商平台給予店鋪賣家10%銷售額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人民幣。
二、分析
為了促進跨境電商的發展,國家在政策層面不斷發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報告每年都會提出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內容,從擴大試點、設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到降低關稅、支持海外倉建設等。在此基礎上,政府支持跨境電商發展的各項具體政策不斷出台。進入2022年,國家在政策層面進一步加大了對跨境電商發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關部門批准了新設27個跨境電商綜試區,這是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在七年時間里的第六次擴圍。截至目前,我國跨境電商綜試區已達到132家。
三、跨境電商是什麼?
跨境電商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電子商務平台和在線交易平台。跨境電商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新業態,是將傳統國際貿易加以網路化、電子化,以電子技術和物流為主要手段,以商務為核心,把傳統的銷售、購物渠道移到網上,打破國家與地區有形無形的壁壘,因其能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等優勢,在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
『陸』 國家對農村電商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電子商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促進電子商務創新發展。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推動綠色包裝、倉儲、運輸,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