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務部「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的發展現狀
(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不斷完善。
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國互聯網用戶已達4.85億,互聯網普及率達36.2%。全社會電子商務應用意識不斷增強,應用網路購物、網上支付和網上銀行的互聯網用戶分別達到1.73億、1.53億和1.5億,佔用戶總數的比例分別為35.6%、31.6%和31%。2010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4.5萬億元人民幣。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初步形成,電子商務相關政策、法律、規章和標准相繼出台,電子商務市場逐步規范,電子商務支撐體系不斷完善。
(二)電子商務應用日益深化。
電子商務在我國各個經濟領域的應用不斷拓展,應用水平不斷提高,正在形成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態勢。大型企業網上購銷比重逐年上升,部分企業實現了在線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應用。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率迅速提高,2010年,應用網上交易和網路營銷的中小企業比例達到42.1%。2010年,全國網路零售交易額達5231億元人民幣,約為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3.3%,並呈現出加速增長態勢,成為拉動消費需求、優化消費結構的重要途徑。
(三)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迅猛。
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信用保障、電子支付、物流配送和電子認證等電子商務服務業持續快速發展。2010年,我國電子商務信息、交易和技術服務企業達到2.5萬家,第三方支付額達到1.01萬億元人民幣,社會物流總額達到125.4萬億元人民幣,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達23.4億件,有效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持有量超過1530萬張。
(四)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電子商務規制建設相對滯後,市場准入、服務監管體系、信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產業投融資機制亟待建立。
2.網路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網路交易糾紛處理困難,可信、安全、便利的網路購物環境還不完備。
3.電子商務應用在地區、城鄉和企業間發展還不平衡,農村、中小企業和傳統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亟待扶持引導。
4.電子商務服務業尚處成長期,商業模式、服務水平和服務范圍有待拓展提高,技術和市場尚不成熟。
2. 《電子商務法》中挑選三條進行分享和分析對電商發展的作用和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013年12月27號[1],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外文名
Electronic commerce law
實施時間
2019年1月1日
通過時間
2018年8月31日
屬性
法律
快速
導航
法律定義
發展狀況
保護權益
法律全文
內容解讀
立法背景
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的商事活動。這種觀點以1996年《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為代表。廣義的電子商務是指通過電子行為進行民商事活動。商事活動的范圍被民商事活動所覆蓋。依通說,商事活動是以盈利為目的、具有營業性的民事行為,而民商事行為的外延顯然大於商事行為,它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事實也是如此,電子商務中的「商務」並非名副其實,他不僅包括「商事行為」,也包括非商事行為,例如自然人之間的電子商務。
法律定義
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通過電子行為設立、變更和消滅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發展狀況
立法背景
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路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預測,到「十二五」末,中國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電子商務交易額、網路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至18萬億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產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最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與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實踐相比,中國至今尚未對電子商務進行專門立法,實踐中規范、指導電子商務發展主要依靠部門規章。電子商務現有法律法規亟待梳理、補充、修改和完善。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立法。
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務院信息辦發布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工信部發布了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商務部先後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關於「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等。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1]
立法進程
2000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4年8月通過了《電子簽名法》;2012年12月份,通過了《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
2013年12月7號,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上召開了《電子商務法》第一次起草組的會議,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在人民大會堂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正式啟動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電子商務法被列入第二類立法項目,即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
3. 中國當前對於電子商務方面的政策方針
參考《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1、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2、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3、促進就業創業;
4、推動轉型升級;
5、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6、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7、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8、健全支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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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哪些
電子商務來法,是調自整以電訊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體系。電子商務法是一個非常龐雜的法律體系,涉及許多領域,既包括傳統的民法領域,又有新的領域如電子簽字法、電子認證法等,這些法律規范總體上屬於商法的范疇。
5. 什麼是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通過電子行為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6. 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年6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下一步要完善跨境電商發展支持政策,擴大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試點范圍,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鼓勵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參與海外倉建設,提高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綜合保稅區、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保稅維修,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離岸貿易。
對於跨境電商的發展支持政策就是最大的亮點!
措施中對於新業態新模給予了肯定,認為其是中國目前向國際市場進軍的重要趨勢。近年來,我國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迅速,跨境電商規模在五年內翻了近十倍,推動了外貿轉型升級,特別是在疫情沖擊下,在穩定外貿這方面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會議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要加大對跨境電商發展的支持力度和優惠政策,並擴大試點的范圍。
對跨境電商進口的清單進行不斷優化改進,以便於進出口商品退換貨處理及時。為了防範假冒偽劣的肆虐,還將制定一些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
二、要對海外倉採取更多的優惠鼓勵政策,推動其發展。
該措施將對物流、跨境企業、傳統外貿公司採取更多優惠鼓勵政策,更加優化的方式管理海外倉建設,不斷推進提高海外倉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動中小微企業品牌出海引領民族品牌,拓展國際市場空間。
三、要積極發展市場采購方式,引導綜合性外貿服務企業提高集中退稅和風險管控效率,支持綜合保稅區、自貿區開展海關報稅維修。
四、要加強與國際市場的協作交流。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的一系列措施,招招切中跨境電商「痛點」!
1、針對跨境電商退換貨手續繁瑣、環節多、周期長、產品質量難保證、用戶體驗等問題,會議明確要便利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的管理、制定知識產權保護、防範假冒偽劣產品指南等;
2、由於海外倉是跨境電商發展的主要支撐設施,會議提出,鼓勵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物流企業參與倉庫建設,提升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動中小微企業乘船出海,推廣民族品牌和創新產品,拓展國際市場。
除跨境電商外,市場采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保稅維修等貿易新業態、新模式,也獲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支持。
會議提出,要積極發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引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升集中代辦退稅工作效率和風險管控水平,支持綜合保稅區、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保稅維修,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離岸貿易。
這些都是實踐證明減輕疫情影響、穩定外貿行之有效的手段。例如,"市場采購貿易」,指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不超過15萬美元,並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這種貿易主要針對的是單子小、貨物雜、品種多的無票出口貿易,比一般貿易通關更快,也更方便。
一邊完善貿易政策工具箱,幫助傳統外貿企業降低成本、開拓市場,一邊加大力度扶持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雙管齊下之際,中國外貿保持向好勢頭可期。
國家隊跨境電商扶持整體方向
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對有訂單、有效益的外貿企業貸款。
二是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三是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網路體系,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
四是開展並擴大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試點。
五是降低出口平均查驗率,加強分類指導。
國家層面跨境電商行業發展目標解讀
加力政策支持、優化發展環境,跨境電商在「十四五」時期開啟了重要戰略機遇期。《「十四五」商務發展規劃》明確要推動外貿創新發展,開展跨境電商「十百千萬」專項行動、規則和標准建設專項行動、海外倉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等,到2025年,使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的外貿佔比提升至10%。
2021年7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對外公布,其中提出要在全國適用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便利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管理,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擴大跨境電商綜試區試點范圍;到2025年,力爭培育100家左右的優秀海外倉企業,並依託海外倉建立覆蓋全球、協同發展的新型外貿物流網路。
各省市層面的政策匯總及解讀
——31省市跨境電商行業政策匯總
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各省市也紛紛響應國家號召,陸續出台相關政策,支持跨境電商行業的發展。
——31省市跨境電商行業目標解讀
我國「十四五」規劃提出,要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深化外貿轉型升級基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貿易促進平台、國際營銷服務網路建設,加快發展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等新模式,鼓勵建設海外倉,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
第七屆中國(連雲港)絲綢之路國際物流博覽會10月18日在江蘇連雲港舉行。會上,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所發布了《中國暨全球跨境電商發展報告(2021)》。報告顯示,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未來,我國跨境電商發展將呈現四大趨勢:一是以B2B為重點,跨境電商交易規模還將持續擴大;二是以新技術為引領,跨境電商生態鏈將持續優化升級;三是以數字貿易為引領,跨境電商服務類產品規模將增大;四是以新興市場為方向,跨境電商出口將迎來新發展。
快創通注冊公司提示:數字化深刻地改變了外貿邏輯,從貿易數字化看跨境電商新發展,從跨境電商B2B看物流新生態鏈,能夠為更好的理解跨境貿易獻計獻策
7. 我國電子商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頒布時間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7)商務部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擴展閱讀: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的義務
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路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採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並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公平原則確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採用合理和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權益有重大關系的條款,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保證商品和服務的完整性,不得將商品和服務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確定最低消費標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消費者要求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不得公開、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網路商品經營者和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
8. 中央關於農村實行電子商務的政策
對於農村電商而言,很大部分要解決農產品最後一公里的問題。今年以來,中央各部委出台了系列支持農村電商的政策。
5月15日,商務部對外公布的《chr(34)互聯網++流通chr(34)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力爭在1到2年內,在全國創建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的綜合示範縣,示範縣的電子商務交易額在現有基礎上年均增長不低於30%。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司長聶林海表示,下一步電子商務的主要著力點在農村、中小城市和社區,中央財政將撥20億元專項資金對全國中西部地區的200個縣進行資金支持,引領電子商務發展。
記者了解到,商務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15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申報工作的通知》,其中獲得示範項目的重要條件是chr(34)有一批電子商務實施主體chr(34)。
河南省政府近日通報,焦作市博愛縣獲得了中央財政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專項資金2000萬元。公開報道顯示,博愛縣曾先後與一畝田、雲農場等合作。
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做電商的熱情被點燃。目前,不少地方縣市設有電商辦,這是在chr(34)互聯網+chr(34)大潮下的地方政府工作的新動向,其中就有不少地方花重金打造電商運營中心或產業園,有的縣還提出chr(34)等風來不如造風口chr(34)等口號。
而電商對政府資源也有著極大的需求,以1號店為例,目前其網店上的chr(34)特產中國chr(34)就是與縣區合作,挖掘地域特色顯著的農產品。
高海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從今年1月開始與政府合作,目前簽約縣已有63個,政府的加入讓我們實施的效率更高,很多縣是主動找上門。chr(34)電商與政府合作的難易程度,取決於對方的開放意識和開放水平及對互聯網的理解能力,目前合作的縣都非常重視電商。chr(34)
農產品大多是小生產,進入流通領域後要面對大市場,這個過程往往要收購商、庫存商、物流商、批發商、分銷商、零售商等環節完成,層層加價,經常出現農民chr(34)賣難chr(34),農產品滯銷,而電商的介入有助於解決chr(34)最後一公里chr(34)。
高海燕說,農村電商更適合B2B這種業態,chr(34)對大部分農村而言,物流等基礎設施均存在,不存在運力的問題,本質上存在整合和利用程度的問題。像B2C模式的業務覆蓋與農村物流設施不匹配,但做B2B'最後一公里'就不是問題。chr(34)
據悉,一畝田集團目前已成為全國最大的農產品誠信交易平台,服務的對象是全國農產品生產、流通、批發、經銷的從業者,並在全國設實體經營主體。
chr(34)過去幾年我們更多的是靠互聯網聚集供需雙方,但是當交易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後,如何提高產地、農產品和農業經營者的集中度成為重要問題,農產品線上交易效率不高,需要線下服務。chr(34)高海燕說。
洪濤說,現在工業品下鄉的問題基本上能解決,而電商發展計劃最關鍵的是要解決農產品進城等根本性問題。chr(34)我們是農產品生產和消費貿易大國,不僅包括農村經營,還包括城鄉經營等,農村電商最大的問題是解決同質化和營商環境。
9. 電子商務有哪些法律法規
國外:
1995年美國猶他州《數字簽名法》
1996年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示範法》
中國:
2004年8月28日《中內華人民共容和國電子簽名法》
《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3.30開始實施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7.1開始施行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2006.3.17開始實施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網路購物服務規范》《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10. 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現在電子商務越來越發達,法律也是越來越完善了。
只是還需要一個過程。以下是歷年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
2010年:《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規范》;
2011年:《關於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服務規范》;
2012年:《關於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商務部關於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對外貿易的若干意見》;
2013年:《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業務管理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商務部關於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