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電商扶持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電商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法律規定各級政府應當為電商發展制定科學合理的政策,支持、推動、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加強電子商務標准體系建設,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鼓勵電子商務數據開發應用,推動建立公共數據共享機制,提供電子商務信用評價服務以及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等。體現在促進發展、包容審慎、平等對待、均衡保障、協同監管、社會共治、法律銜接七個方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⑵ 電子商務行業創業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網路創業培訓。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三、促進就業創業
(八)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把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統計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實訓式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培訓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各類培訓機構增加電子商務技能培訓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網路創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
(十)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路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僱用5人及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注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路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⑶ 跨境電商政府政策扶持
一、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加快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提高貿易各環節便利化水平。鼓勵企業間貿易盡快實現全程在線交易,不斷擴大可交易商品范圍。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通過規范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逐步實現經營規范化、管理專業化、物流生產集約化和監管科學化。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理增加消費品進口。
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影響力較大的公共平台,為更多國內外企業溝通、洽談提供優質服務;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較高的自建平台,鼓勵企業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營銷渠道。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三、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研究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可行性,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
四、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強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突出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管。進境商品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標准要求,對違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五、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或免稅政策。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由財政部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另行制訂。
六、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及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要。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大額在線交易的監測,防範金融風險。加強跨境支付國內與國際監管合作,推動建立合作監管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七、提供積極財政金融支持。鼓勵傳統製造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拓國際市場。利用現有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八、建設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各地創新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引導本地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向規模化、標准化、集群化、規范化方向發展。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全方位服務。支持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的協助。
九、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售後服務制度。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規范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執法監管,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堅決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通過有效措施,努力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在規范中健康發展。
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建立全國性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指導各地行業組織有效開展相關工作。發揮行業組織在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梁作用,引導企業公平競爭、守法經營。加強與國內外相關行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產業集群、專業商會在境外舉辦實體展會,建立營銷網路。聯合高校和職業教育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培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⑷ 跨境電商補貼政策
跨境電商有哪些補貼扶持 國家對跨境電商政策匯總
(一)跨境電商專業服務獎勵項目
支持內容:推動跨境電商專業服務發展,支持軟體服務、培訓教育、知識產權、財稅支持、營銷推廣、售後服務、行業資訊、法律支持等專業服務企業發展,深化跨境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標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給予100萬元獎勵。本項目擇優標准根據申報企業營收、申報項目服務能力和成效、團隊規模等條件進行專家評審打分。
申請條件:
1、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包括軟體服務、培訓教育、知識產權、財稅支持、營銷推廣、售後服務、行業資訊、法律支持等專業服務(不包括物流寄遞、貨代服務、海外倉服務)的企業。
2、服務跨境電商企業50家以上且2021年跨境電商專業服務業務收入額不低於1000萬元;
3、2020年、2021年跨境電商專業服務業務收入年增速均不低於20%。
(二)跨境電商通關監管場所服務獎勵項目
支持內容:推動完善我市跨境電商通關節點,支持通關監管場所優化服務,提升當地跨境電商進出口通關服務能力。
支持標准:對運營較好的三家跨境電商監管場所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單個場所5年內累計獎勵次數不超過3次。
申請條件:
1、在當地市內投資建設的跨境電商通關監管場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和《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設置規范》規定,並取得《經營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2、場所經海關核准用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
當地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1年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扶持計劃網上當地商城資助項目的通知
一、支持內容和標准
支持內容:促進電子商務在當地優勢產業的應用,對協會或企業集合當地優勢產業企業,在第三方平台開設當地商城,銷售當地製造、當地品牌商品的,給予支持。本申報指南中當地優勢產業是指消費電子、服裝、內衣、傢具家居、鍾表、黃金珠寶、美妝、皮革、眼鏡、美容美發、食品產業。
支持標准:按照平台入駐費用和宣傳推廣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開設的單個網上當地商城滿足以下條件:
1.商城開設地為第三方電商平台(如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等大型綜合性電商平台或微商城、小程序商城、快手、抖音等互聯網平台);
2.商城擁有明確的經營管理機構,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天)入駐第三方電商平台;
3.商城已售和在售商品有明確的分類,可對應為4類及以上當地優勢產業類別(產業類別詳見本申報指南第五點);
4.已售和在售商品的當地品牌30個及以上,且占商城全部品牌數量的比重不低於70%;
5.2021年銷售額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6.積極應用直播電商等新技術、新模式,2021年已開展直播等線上促銷活動。
⑸ 國家對電子商務企業有什麼政策
國家對電子商務企業的政策:
一是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互聯網創業。年10月,美國國會通過《互聯網免稅法》,2002年的3月美國電子咨詢委員會又通過《互聯網免稅法案》,將電子商務免稅期限延長到2006年,直到現在,電子商務的稅收比起美國其他行業來都是偏低的,這對美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韓國政府鼓勵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上網交易,包括家庭主婦個人開設網店,在稅收上給予非常大的優惠。日本剛剛上任的新政府,也把電子商務納入了日本經濟基本的發展綱要,要求日本所有的企業和行業開始通過電子商務來解決零售和經濟效益的問題,對中小企業法人的稅收,通過互聯網手段減至11%,也是歷屆政府對企業減稅最多的一次。
二是物流行業仍是目前電子商務一大瓶頸。拿美、韓等國來對比,美國的端對端物流體系相當發達,可以將資金流、信息流、服務流進行無縫對接,物流成本非常低,企業幾乎可做到零倉儲。韓國雖然小,但物流業也非常發達,物流配送的速度快、質量高、成本低。而中國國內的物流體系,成本過高,物流成本要佔到零售成本的7%到15%之間,實際上給消費者增加了負擔;目前為止沒有一家物流公司能夠做到端對端服務,服務質量也不盡如人意,導致了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糾紛,且由於責任關系不明確,糾紛很難得到圓滿解決,針對物流行業的保險也是空白;物流的信息化沒有形成產業鏈,導致交易平台、中小企業、賣家之間信息不對稱。業界呼籲通過政府和行業協會,進一步加大對物流業尤其是現代物流企業和電子商務配套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扶持整合。
三是營造配套的消費環境。跟美國、韓國、日本比,我國在信用卡支付、手機端點支付等方面還相當落後。其實在電子商務發達的國家,很多交易不是只有在網上能完成,年紀大的消費者、不大能經常上網的人群可以通過便利店、手機、POS機交易,或請人代購,支付方式靈活多樣。
⑹ 政府對電商創業的政策
1、鼓勵地方設立創業基金,對眾創空間等的辦公用房、網路等給予優惠。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ZD活動的天使投資等給予稅收支持。將科技企業轉增股本、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推至全國。2、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營造創業創新便利條件。為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留出空間,不得隨意設卡。3、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雙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通過打造信息、技術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容購等方式,為創業創新加油添力。4、創新投貸聯動、股權眾籌等融資方式,推動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鼓勵發展相互保險。發揮國家創投引導資金的種子基金作用,支持國有資本、外資等開展創投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對創業選項和促進企業發展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的政府長遠發展規劃與導向政策:1、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02-07)。其中,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人才隊伍、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支持等內容對創業者的創業方向選擇、定位有重大意義。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01-26]1號,2006-01-01)。創業者可以圍繞促進鄉鎮企業發展,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連鎖化「農家店」等內容尋找創業的切入點。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2006-01-26)。可關注國家提升國家競爭力為核心要實現的八個重要目標。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通知》(國辦發[2006]6號文件,2006-02-09)。文件明確: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舉辦養老服務業,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5、《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2005-11-04)。其中,對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企業吸納就業等內容有鼓勵政策。6、《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005-10-11)。了解政策導向。7、《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9號,2005-06-09)。創業者涉足流通行業,需要關注該政策。8、《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2005-02-19)。該文件明確提出: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服務一系列政策。9、《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2號,2005-01-08)。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需要了解該政策及與之相配套的其它部委政策文件。
⑺ 國家對電商的扶持有哪些
一是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互聯網創業。
二是物流行業仍是目前電子商務一大瓶頸。
三是營造配套的消費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新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營造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
⑻ 如何加大對農村電商發展的扶持
對於加大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建議:
一是盡快制定促進政策。
把農村電子商務和擴大農村消費作為推動農村發展的政策突破口和實驗田,優先考慮在農村電子商務領域實施政策創新。積極推動制定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十三五規劃,將「建立擴大農村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和「促進農村電子商務顯著增長」作為構建農村電子商務政策體系的基本綱領和目標,形成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政策的數量依據、質量依據、過程依據和規則依據,確立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近期、中期和遠期規劃,按計劃、有重點、分步驟地安排實施。加強政策法規建設,健全信用體系,為農業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二是積極培育市場體系。
積極開展農村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利用國家發展信息產業和西部大開發、連片扶貧等機遇強化農村電子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深入調查了解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需求和瓶頸,結合不同地域農村特色和資源,分部類、領域、平台地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強化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的職能和責任,明確政府在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工作方式、公共服務和績效評價;實施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激勵,通過財政政策的激勵、產業政策、金融政策的扶持加快推動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加強政策引導農村生產和消費的網路觀念,強化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設。
⑼ 國家對農村電商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電子商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促進電子商務創新發展。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推動綠色包裝、倉儲、運輸,促進電子商務綠色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⑽ 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政策一
政策名稱:《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見指出,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債券。
意見共分5個部分32條,包括:圍繞建設現代農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圍繞做好「三農」工作,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在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
政策二
政策名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決定》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推進供銷合作社基層社改造,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創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服務「三農」的綜合實力;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5部分19條。
在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方面,決定指出,要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健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順應商業模式和消費方式深刻變革的新趨勢,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政策三
政策名稱:《關於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頒發部委: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商務部
時間: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鼓勵農村青年抓住信息化進程給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市場機遇,積極利用電子商務等現代商業模式拓寬創業致富渠道,投身農業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
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內容包括4個方面:
一是技能培訓。依託促進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培訓項目,圍繞電子商務實操、網路市場營銷、物流配送等內容,為農村青年提供電子商務技能培訓。
二是金融支持。協調金融機構,聯合設計開發「青」字型大小電商創業金融服務項目,在授信額度、利率優惠等方面重點向電子商務創業青年傾斜。
三是領創建站點。擇優選擇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的涉農創業青年領創建縣級區域電商服務中心;鼓勵農村創業青年加盟或投資建立鄉鎮服務站和村級服務點。
四是跟蹤服務。開展網店貨源對接;打造農村青年電商網路展銷平台或網路集市,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稱:《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准入門檻,合理降稅減負,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維護公平競爭。
二是促進就業創業,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
三是推動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
五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
六是構築安全保障防線,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撐體系,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
政策五
政策名稱:《「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頒發部委:商務部
時間: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動計劃》的主要任務是,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培育農村電商環境;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支持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提升網路消費便利性;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激發消費潛力;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拓展海外市場;鼓勵電子商務進社區,拓展服務性網路消費范圍。
《行動計劃》提出,要力爭在1到2年內,實現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路服務品牌;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力爭在2016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