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本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傳銷嗎
分辨一個公司是否在進行傳銷行為,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如該公司的行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Ⅱ 重慶所謂的只需繳納69800,就可以躺賺千萬,究竟是什麼樣的騙局
重慶只需繳納69800,就可以躺賺千萬,這一騙局已經被警方拆穿,這是一個龐大的傳銷組織!一眾傳銷頭目和從事傳銷的人員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世界上就沒有躺賺這種事情,想要實現財富自由就必須要傾注努力,去拼搏!這些傳銷頭目就是利用一些人想要一夜暴富的想法,一步步的將他們套路進傳銷組織!所幸被套路進這一傳銷組織的一位先生並沒有被洗腦,他對傳銷深惡痛絕,所以潛伏在該傳銷組織里將該傳銷組織的架構了解清楚之後,迅速的尋找機會去經偵舉報!經偵在收到舉報之後,立即採取行動,一舉將這一傳銷團伙一網打盡!
據悉,這個傳銷團伙的作案手段和傳統的傳銷如出一轍,都是採用欺騙的手段把同學或者親朋好友騙到傳銷所在地,然後通過控制洗腦的方式讓這些被騙者再去發展下線,就這樣一層一層的構建起了龐大的傳銷網路。
重慶所謂的只需繳納69800,就可以躺賺千萬,這是赤裸裸的傳銷!
Ⅲ 重慶佐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傳銷公司嗎
重慶佐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傳銷公司,重慶佐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於重慶渝中區長江一路5號,公司以服務終端市場為主,電子商務和實體店經營為輔。目前已培養出一批成功的創業型企業家。業務涵蓋:電子產品、珠寶飾品、百貨禮品等多個領域。企業注重以人為本鼓勵每位創業夥伴參與到企業中。
Ⅳ 愛優品(重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傳銷嗎
不是。重慶愛優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經過相關部門認證的,因此不是傳銷。重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國家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Ⅳ 電子商務是傳銷嗎
傳銷是違法的啊,可是電子商務不違法,是提倡的,而且我們學校還有這個專業。傳銷沒有實際的東西,只是騙人,可是電子商務是網上的買賣啊,有買有賣,喲實際物品。
Ⅵ 中國通和商城是傳銷一類騙人的嗎我老媽最近非得要做這個,求好心人告知。
中國通和商城被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法治在線」報道涉嫌組織傳銷,警方對通和商場展開調查嗎,具體報道如下:
重慶通和商場前身是2010年被吉林警方打掉的傳銷公司安格公司。打開通和商場網上首頁,發現表面上是一個購物網站,主要做電子商務。
設置480元、4800元兩個等級的入會員資格,只有成為會員,才能具有發展下線、開設實體店的資格。這個錢可以買網站的產品,然後要發展會員,雙軌制的發展,就是1變2,2變4,4變8,每層可以拿到層獎,每層有5單,可以拿到量獎碰獎。就這樣發展,實行日薪制。不賣產品,只做發展會員。因此,具有明顯的傳銷性質。
通過民警調查,通和商場不僅發展電子商務,也有實體店。只需交4800元,就可以自己開店當老闆。民警前往重慶的一家實體店鋪進行調查,發現實體店賣產品只是幌子,主要目的是發展下線,實體店老闆在發展區域開設有發展會員培訓課程,定期向目標意向成員授課。所賣產品是幌子,主要目的是發展下線。
以下為吉林警方在2011年抓捕通和商城前身報道:
2009年9月29日,昌邑工商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有人在昌邑區蓮花小區進行傳銷活動,傳銷產品為香港安格醫葯集團的產品。經調查,昌邑工商分局查到5個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涉案賬戶,並經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配合,於2009年10月16日將5個涉案賬戶予以凍結。
2010年1月20日,吉林市計程車司機徐建和乘客叢偉及他的朋友在計程車里撿到20萬元現金,三人主動將錢交給警方。後來,天津籍男子張樹成和南京籍男子李華與警方聯系,稱錢是他們丟的。原本警方根據程序,將失主信息及丟失情況進行核對後,如一切屬實,就可以將錢款返還給失主,但警方在對兩位失主核查時卻發現了問題。
據介紹,當時對於錢的用途,李華稱是用來采購葯材物品的,而張樹成則說是為了辦事。兩位失主矛盾的話語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對失主進一步核查發現,張樹成在提供身份證件時,給出的身份證信息無法查實,經查是假身份證。
另外,警方檢查張樹成和李華隨身攜帶物品發現,兩人包里都有一些涉嫌傳銷的資料。其中一張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上面記載了20多個名字,每個名字後面跟著一串數字和一個電話號碼。
經審,張樹成承認自己在「非法經營」公司。原來,2010年,吉林市工商部門已經將該公司傳銷賬號凍結,得知賬戶被封,張樹成、李華等人便攜帶現金來到吉林市,准備「擺平」賬戶凍結之事。沒想到,二人卻將20萬元「活動經費」落在了計程車上。
根據張樹成的交代,警方在吉林市一賓館內抓獲了其另外的「同事」——正在給學員上課的劉千成、袁向江等人。經過進一步審查得知,這些人正是一家名為「安格公司」的骨幹成員。該公司在香港注冊的「香港安格醫葯集團」,生產洗化用品等。
2010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1·21」專案組成立,全力偵辦「安格」傳銷組織案。據辦案人員介紹,由於案件涉及吉林、長春、天津、廣州等多個城市,牽涉人員眾多,該組織內部關系復雜,涉案金額巨大等原因,專案組決定先行搜集證據,然後伺機收網。
在訊問過程中,民警了解到,安格公司的新會員加入,都是通過在安格公司網站上進行注冊的方式完成的,並以電子貨幣的形式代替現金進行交易。在安格公司的內部網站上,有會員查詢功能。
民警利用三天三夜時間,從吉林市的低級會員名字開始,一一尋找上線名單。讓民警感到震驚的是,參與該組織的傳銷人員名字達上萬個。
辦案民警說,為了讓案件更加直觀,他們用了近半個月時間,將所有名字畫成一個約2米高、1.5米寬的樹狀關系結構圖,圖中人名達1萬余個。而這些名單,也僅僅是該傳銷網路的B區的一部分,僅占整個傳銷名單的十分之一。
2010年4月,吉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決定收網,並很快抓獲部分骨幹。按照繪制的關系結構圖,專案組很快將該傳銷組織中的10餘名骨幹成員陸續抓獲。在接下來的大量審訊工作中,專案組發現更重大的線索:被抓的僅僅是張樹成、劉千成的B區傳銷組織成員,事實上,還存在一個更加龐大的A區傳銷分支。
隨後,專案組根據審訊得到的線索,陸續將張樹成、劉千成的A區主要傳銷組織成員范靈芝、孫連鳳、孫洪樂等50餘名嫌犯,分別從天津、廊坊、濟南、太原、廣州、北京、大連等地抓獲,並找到500餘名受騙群眾。此時,專案組已經獲得了足夠證據,證實安格公司就是一個傳銷公司。
2010年7月23日,香港安格醫葯集團董事長張航到公安機關投案。此時,安格傳銷組織第一個會員、該傳銷組織的制度制定者顧浩華也已落網。至此,這個組織龐大、分工明確、涉案人員達10多萬人、涉案金額上億元、涉案地點遍布10多個省市的大型傳銷團伙正式破滅。
2010年11月29日,該組織部分傳銷人員被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0年12月29日,豐滿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張樹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判處劉千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其他組織成員也依法獲刑。
Ⅶ 重慶沙坪壩大學城搞傳銷1040被查了嗎
到目前為止已經被查了。
Ⅷ 電子商務是傳銷嗎
一、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專直接或者間接發屬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